憲法 第 四 條 所謂 固有疆域範圍之界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憲法 第 四 條 所謂 固有疆域範圍之界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甘興霸寫的 憲法爭點地圖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中華大學 行政管理學系研究所碩士班 黃國敏所指導 林玉山的 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職能及其轉型之研究 (2006),提出憲法 第 四 條 所謂 固有疆域範圍之界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關鍵詞:全球化、福利體制、創新福利服務、策略連盟、運用社會資源。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國家發展研究所 陳春生所指導 林士元的 我國中央行政立法衝突解決機制之研究 (2003),提出因為有 權力衝突、政府體制、半總統制、憲政改造、九七憲改的重點而找出了 憲法 第 四 條 所謂 固有疆域範圍之界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憲法 第 四 條 所謂 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憲法爭點地圖

為了解決憲法 第 四 條 所謂 固有疆域範圍之界的問題,作者甘興霸 這樣論述:

  憲法to Go!輕薄短小!方便攜帶!   臨陣磨槍!臨時抱佛腳!讀這本就對了!   爭點層層相疊自然湧現,地圖一目瞭然盡收眼底!   篇幅降至所需最低限度,風馳電掣呈現豐富內容!  

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職能及其轉型之研究

為了解決憲法 第 四 條 所謂 固有疆域範圍之界的問題,作者林玉山 這樣論述:

摘 要自1980年代隨著「全球化(Globalization)」於西方的興起,歐美先進國家開始致力於經濟事務的改革。於私有市場部分,相關規定逐漸鬆綁(de-regulation),力求市場經濟的自由化。於公共行政體制部分,除推動國營事業的私有化以外,更重要的措施則在於政府財政預算的縮減與福利體制的改革。本研究旨在探討,面對國家財政預算縮減的窘境,政府公務人員享有之福利措施所遭逢的衝擊與變革。 國家機器為保持其再生產,需仰賴於穩定的公務人員體系之運作。公務體系之福利措施不僅具備貼補之作用,同時更能凝聚員工之向心力,使其得以專心於本業,提昇行政績效。然政府預算之縮減,對既有之福利措施

勢必造成影響。本研究即以「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為研究焦點,試圖剖析該單位如何秉持行政績效的原則,運用「創新福利服務」、「策略連盟」之概念,整合各單位組織之資源,同時結合民間企業之優勢,充分運用社會資源,發展全新的公務體系福利措施,進而滿足公務人員對福利之需求,並穩定其工作士氣。本論文將揭示研究主旨與反省相關福利理論;並詳細介紹主要的歐美先進國家其公務人員福利措施之特色,與其相互間之比較,並理出吾人可借鏡之處。以及介紹我國公務人員體系之福利措施,並詳盡解析「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所發展出之各項福利措施。至於結論與討論將同時對現行之公務人員福利措施提出建言與其相對應之建議事項。關鍵詞:全

球化、福利體制、創新福利服務、策略連盟、運用社會資源

我國中央行政立法衝突解決機制之研究

為了解決憲法 第 四 條 所謂 固有疆域範圍之界的問題,作者林士元 這樣論述:

摘 要拙文旨在探析我國中央行政―立法兩權權力衝突之解決機制。由於現階段中央政府之權力設計,係以九七修憲之文本為主要規範依據,而該次修憲又參考若干法國第五共和憲法之制度精神,故該國制度良窳當攸關未來台灣的憲政實務走向,影響是否能維持民主鞏固之持續發展。雖現階段政府體制傾向半總統制的憲法規範,然各國具體之法規範、歷史、文化、國際地位、國民性格……,均屬有間,故爾未來再次憲政改造時宜否全盤參酌泰西各國體制,如半總統制、總統制、內閣制等制度設計,應再三思。盱衡台灣的歷史環境、公民文化與內外國際政治可預見之衝擊,本文主張未來憲政改造時,宜首先改採總統與國會共時選舉、二者任期一致,總統選制亦改為兩階段

絕對多數制,如此可藉裙尾效應,行政立法多數易於合一,有利政策推行,此時有否必要再賦予總統解散國會權及國會的不信任投票權,殊值斟酌。為免造成美式總統制的僵局發生,本文並不主張將行政院虛級化,使之發揮行政―立法間之溝通平台;吾國向未有內閣制傳統,現今國會生態冗雜,在前揭制度下也可避免換軌現象產生,庶幾免於有礙國政推行,責任難於釐清之弊。唯為避免魅力型領袖,挾此遂行民粹政治,另宜強化國會對行政系統之人事、預算、法案諸審查權,俾利民主鞏固之憲政工程持續完成。由於台灣憲政改造工程有其急迫性,論文研究管見當亦具有劃時代之積極意義。本文近十萬餘字,採用法律研究途徑,以文獻分析法與比較研究法作為研究方法,簡稽

中外法學大家名著,架構析論全文。全文共分五章,除第一章序論外,餘等各章大要如次:第二章「中央政府體制類型與其行政立法衝突解決之機制設計」。首依比較憲法學理,分析現今主要三種政府體制―內閣制、總統制及半總統制的行政立法衝突解決機制設計,由於三種制度均為理念型(Ideal Type)設計,研究吾國現今體制扞格之處當不宜逕予框架評釋,理應尋求適合我國內外環境之合宜制度設計為妥。第三章「現行我國中央政府體制中行政立法兩權運作機制之設計」。以現階段憲法文本中之法制規範為分析重心,在總統―行政院―立法院的三面關係中的權力衝突設計,另發現與同為半總統制的法國尚屬有間。此章乃著重於靜態憲法學理分析,回顧九七憲

改的重點所在,並對現制作一立論評價。第四章「台灣現階段行政立法衝突之案例與評釋」。乃置論於台灣憲政實例分析,為2000年我國首次政黨輪替至今,朝野紛爭不斷,故擇要以核四案……等諸案例,反覆驗證現制規範之罅隙所在,希以第三、第四兩章論述,賅備理法,提供未來憲改時之藍圖。第五章為結論與建議。本文最大貢獻亦在於此。筆者不囿於泰西法制理念型設計,首要提出總統與國會共時選舉、任期一致之建議,此等改制有利於形成行政立法合一,意識型態相近之政黨或將漸次重組,不易造成美式總統制權力分裂下分裂政府之僵局現象;也不致造成法式半總統制擺盪於總統制與內閣制游移不確定狀態,形成「一國三公,吾誰適從」之弊。諸徵我國行憲數

十年來從未有內閣制的政府傳統,現行國會採SNTV選制與當選所由之地方派系政治結構,強化總統職權,設計總統制衡機制,避免分裂政府產生,胥乃吾人建構憲制時念玆在玆思索重心!深信拙文研究建議施行,可減少現今國內山陰道上,應接不暇之窘狀,對未來憲政擘劃將有一定裨益。關鍵詞:權力衝突、政府體制、半總統制、九七憲改、憲政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