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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 違反比例原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林熙寫的 實務最前線 刑法X刑訴(2版) 和項勻的 憲法學霸筆記書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3分鐘,連吃3罰單,違反比例原則? - 台灣法律網也說明:按依憲法第23條及第7條之規定,國家固得對人民之基本權利與自由為限制,但其限制仍應符合公益原則、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原則及平等原則。 換言之,立法上應遵守比例原則。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學稔出版社 和波斯納出版有限公司所出版 。

醒吾科技大學 資訊科技應用系 陳家堂所指導 郭偉奇的 限制人身自由的收容制度改善之研究 -以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收容失聯移工為例 (2018),提出何謂 違反比例原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收容、查獲、失聯移工、移所、遣送、疏縱人犯、深度訪談、科技監控設備、穿戴型裝置。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王皇玉所指導 陳盈睿的 猥褻物品刑事管制體系的建構 (2015),提出因為有 散布猥褻物品罪、言論自由、猥褻言論、釋字第407號解釋、釋字第617號解釋、網路色情的重點而找出了 何謂 違反比例原則的解答。

最後網站行政裁量與司法審查一 - 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則補充:客觀界限:不得違反平等、比例等原則。 ... 尤其是許多原則已被承認具有憲法位階,例如比例原則. 等行政法一般法律原則之位階雖然在「法規」之上,但.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何謂 違反比例原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實務最前線 刑法X刑訴(2版)

為了解決何謂 違反比例原則的問題,作者林熙 這樣論述:

  本書詳盡蒐錄近期最高法院具有參考價值之刑事裁判,並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法庭判決與刑事大法庭裁定均一併納入,讓讀者能在考前的黃金期間速覽近期實務見解之趨勢要點,而有助於讀者精確掌握考試脈動。   【廣泛蒐錄實務見解】   本書主要蒐錄近三年對於考試上有正相關之實務見解,並輔以五年內具有重要性的刑事裁判,將刑事實體法及程序法之相關實務現況,完整呈現予讀者而不會掛一漏萬。   【橫向聯繫裁判要旨】   本書全面性篩選近期重要的刑事裁判,並統合相類似之爭點而以章節性、主題式之樣貌呈現,藉此凸顯刑事法中必讀的實務要點,使讀者得以有系統地獲悉相關實務趨勢脈動。   【縱向

建構思維邏輯】   本書蒐錄的最新實務見解,除有節錄裁判要旨外,並適度整理裁判之論理內涵,讓讀者能清楚瞭解實務見解背後的思維邏輯,以培養迅速的臨場反應而得應付詭譎多變的考試題型。   精選實務   沒收犯罪所得二層次思維案、發生交通事故逃逸案、性自主權內涵及同意效力範圍案、對肇事駕駛人強制採驗體內酒精濃度值案、 抗告權人範圍準用案……

限制人身自由的收容制度改善之研究 -以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收容失聯移工為例

為了解決何謂 違反比例原則的問題,作者郭偉奇 這樣論述:

我國目前以收容制度來管理遭查獲的失聯移工,惟這些移工僅違反行政法規,就以侵害憲法所保障的限制人身自由相繩,此舉不僅違反比例原則,請屢遭人權團體的嚴厲批評。再者,收容失聯移工及後續的移所及遣送所耗費的成本相當昂貴,且一旦發生脫逃事件,亦有疏縱人犯之嫌,對於執行同仁造成巨大工作壓力,因此,本文將探討失聯移工收容可否以科技管理方式來進行改善。研究方法係以法務部保護司及移民署專勤隊資深同仁之深度訪談來進行,一方面可借鏡法務部科技監控設備,另一方面了解移民署資深同仁對此穿戴型裝置之看法。研究建構系統管理介面及執行標準作業流程,並對於各項功能予以明確定義,以供決策者對於改善現行失聯移工收容制度之參考。

憲法學霸筆記書

為了解決何謂 違反比例原則的問題,作者項勻 這樣論述:

☆憲法的內容好抽象?用白話的方式娓娓道來憲法的重點! ☆不知道怎麼寫憲法的題目?手把手教你憲法的解題架構,並提供答題模板! ☆釋字又多又長該怎麼辦?分點分項拆解釋字內容,再附上背景事實及重要意見書! ☆內容讀完就忘?體系架構圖及經典試題幫你複習!   本書主要針對律師司法官及法研所考試所撰寫。為了達到一本書主義的目標,作者收錄憲法教科書、學者文章、大法官解釋、大法官意見書及經典考題的重要內容,並附上詳盡的說明,讓讀者在有限的時間內能夠快速上手憲法。所以本書也同樣適用高考、司法特考、地特等有憲法考科的考試,可以幫助讀者快速掌握憲法的基本觀念及大法官解釋等重要內容。   (一)我跟你說:在

章節的最前面向讀者說明該章節的主要內容以及考試要特別注意的地方,使讀者快速掌握方向。   (二)體系架構:藉由心智圖將章節內容串起來,讓讀者能在閱讀前預覽章節架構,也能於讀完之後快速複習章節內容。   (三)重點整理:透過盡量白話的方式呈現憲法的解題架構及考點,並附上大量圖表的整理,使內容一目瞭然。   (四)釋字介紹:收錄大法官解釋的背景事實、爭點及重要意見書,並透過分點分項拆解釋字內容及整理關鍵句的方式,讓讀者能馬上看懂釋字。   (五)考前複習:於附錄附上重要釋字總整理及答題重要模板,供讀者於考前總複習。

猥褻物品刑事管制體系的建構

為了解決何謂 違反比例原則的問題,作者陳盈睿 這樣論述:

本文是以刑法第235條散布猥褻物品罪為主要研究對象。散布猥褻物品罪涉及憲法言論自由的限制,因此本文首先探討猥褻言論可否主張言論自由的保護。本文對言論自由的理論基礎採表現自我說,因此認為,一切性言論均可主張言論自由的保護,毋庸特別將猥褻言論排除在外。依此見解,刑法第235條即構成對言論自由的干預,自應通過法律保留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的檢驗。 散布猥褻物品罪的保護法益為何,有極大爭議。相關見解可以整理歸納為五種取徑:道德、兒童及青少年身心健康、個人主體性的憲法價值、性自主前置化保護、性資訊接收自主權。依本文分析,道德、個人主體性的憲法價值、性自主前置化保護、性資訊接收自主

權這四種觀點均有論理上難以克服的缺陷。本文認為,依據憲法第156條、釋字第623號解釋及第664號解釋、兒童權利公約第17條第2項e款的意旨,國家在兒童保護方面應扮演較為積極的角色,也不能忽略兒童與成人的本質上差異性。由於實證研究已指出色情資訊有害兒童身心健康,除非有確實科學證據加以推翻,否則本文認為以兒童及青少年身心健康作為保護法益的觀點,應可予以支持。 如何對散布猥褻物品罪的行為客體「猥褻物品」建立一個明確的判斷標準,向來是一個極度困難的問題。我國早期實務見解是以性慾的刺激或滿足為其核心內涵,其後釋字第407號解釋進一步增加冒犯性的審酌,並強調猥褻物品應與藝術性、醫學性、教育性出版品

加以區隔,最後釋字第617號解釋提出統一見解,以釋字第407號解釋為基礎,將猥褻物品區分為硬蕊猥褻物品與軟蕊猥褻物品,並異其禁止密度。比較法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嘗試建立猥褻言論判斷標準的過程中,著有Roth、Memoirs、Miller等諸多標竿性判決。本文認為,若散布猥褻物品罪的保護法益為兒童及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則猥褻物品的判斷應參考色情傷害兒童的實證研究,以色情資訊作為猥褻物品的核心內涵。 在本文保護兒童及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觀點下,散布猥褻物品行為唯有以兒童及青少年為散布對象,方具可罰性,而現行法卻沒有對散布對象為任何限縮,恐有違憲之虞。本文建議,立法論上,散布猥褻物品罪的構成要件必

須將散布對象限縮為未滿18歲之人。在此構成要件下,若行為人於散布猥褻物品時有採取適當安全隔絕措施,將未滿18歲之人排除於可能接觸的範圍,即可免責。關於何謂適當安全隔絕措施,本文認為必須視乘載色情資訊的媒體類型而定。就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電影、廣播電視節目、廣播電台節目、電話服務等傳統媒體而言,實施分區管制而區隔傳播對象較為容易。但就網際網路而言,基於網際網路的匿名性、無界線性等特殊性質,實施分區管制而區隔傳播對象則較為困難。網路色情的管制模式,可分為分區管制解決模式及過濾解決模式兩種,本文認為法律上應採分區管制解決模式,由色情網站經營者承擔阻絕未滿18歲之人接觸的義務,但這項義務的具體內涵會取

決於資訊科技水準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