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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越的意思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達林.麥克馬洪寫的 幸福的歷史──人類最捉摸不定卻又渴求不已的目標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鄭冠宇所指導 陳冠宇的 權利外觀理論於我國法上之實踐 (2021),提出優越的意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權利外觀理論、Gewere、與因原則、信賴責任論、危險支配理論、危險領域理論、積極信賴保護、消極信賴保護、禁反言原則、民法第113條。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翻譯研究所 曾文培所指導 陳怡樺的 運動文學中的中文成語和隱喻翻譯策略之研究:以三本籃球教練書籍為例 (2020),提出因為有 運動文學、籃球書籍、對等原則、中文成語、隱喻翻譯、問卷的重點而找出了 優越的意思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優越的意思,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幸福的歷史──人類最捉摸不定卻又渴求不已的目標

為了解決優越的意思的問題,作者達林.麥克馬洪 這樣論述:

幸福是什麼?如何才能獲得幸福? 回顧歷史,我們發現答案不只一種; 幸福,也有自己迂迴曲折的故事。 啊,幸福,我們生存的終點與目標! 我們為了你而活下去,也因你而敢於踏上死亡的路途…… ──詩人波普(Alexander Pope) 幸福在哪裡?所有人都尋求幸福,卻沒有人能夠找到。 ──盧梭   現代人認為幸福是一種權利,是天賦的人權,本書所談的,正是西方人怎麼產生這項信念的歷史故事。   在希臘羅馬哲學與基督教信仰裡,幸福極為罕見,只屬於「幸運的極少數人」。啟蒙時代從根本上改變了這種概念,把幸福視為一種所有人在此生中都能追求的目標。自此以後,幸福不再是神的贈禮,不再是命運所玩弄的把戲,也不再是傑

出表現的獎賞,而是人類與生俱有的能力,是所有男女老少都可以達到的目標。   回顧歷史,幸福也有自己迂迴曲折的故事。本書內容旁徵博引,遍及藝術與建築、詩詞作品與宗教經典、音樂與神學,乃至文學與神話。呈現出來的結果,便是一部磅礡的智識史,記述了人類最捉摸不定卻又渴求不已的目標。 作者簡介 達林?麥克馬洪(Darrin M. McMahon)   於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以及耶魯大學接受教育,並於一九九七年在耶魯獲得博士學位,著有《啟蒙的敵人》(Enemies of the Enlightenment)。他曾在哥倫比亞大學、耶魯大學與紐約大學擔任客座教授,現任佛羅里達州立大學教授。他著述探討歐洲史及美國

史的文章共二十篇以上,刊登於《華爾街日報》《波士頓環球報》與《德達羅斯》(Daedalus)等刊物。 譯者簡介 陳信宏   台灣大學外國語文學系畢業。曾獲全國大專翻譯比賽文史組首獎、梁實秋文學獎及文建會文學翻譯獎等翻譯獎項,目前為專職譯者。譯有《我愛身分地位》《幸福建築》《微型殺手》(先覺出版)、《品牌思考很簡單》《100個創造歷史的故事》《不可不知的100位思想家》《101個兩難的哲學問題》《非暴力抗爭》(究竟出版)等書。 序言:追求幸福的過程已價值不斐 引言:幸福的悲劇 第一部:一套現代信仰的誕生 1 最高的善 2 恆久的喜樂 3 從天堂到人世 4 不證自明的真理 現代儀式 第二部:傳

播福音 5 質疑證據 6 自由主義與社會不滿的現象 7 建構幸福的世界 8 喜樂的科學 結語:幸福的結局   德國哲學家黑格爾曾說:「歷史也許可以從幸福的觀點思考,但歷史不是幸福成長的沃土。充滿幸福的時代,在歷史紀錄上都是一片空白。」   在寫作本書的過程中,有時候數個小時的辛勤工作,可能只換來空蕩蕩的紙張和內容貧乏的草稿。於是,我不免必須面對這樣的反諷:寫作一本探討幸福的書籍,卻可能讓我痛苦不已。遇到這種狀況,我通常微笑以對,稍稍嘲笑自己一番。不過,偶爾我也不禁想接受黑格爾的這句格言,就此放棄自己的寫作計畫。在這種時候,我總覺得我自己的幸福史也將是一本虛幻空洞的著作。   畢竟,幸福這種

東西是如此捉摸不著,如此虛無縹緲──這種「東西」甚至不算東西,而是一種希望,一種渴求,一種夢想。那麼,我又該怎麼為它寫史呢?誠如另一位德國哲學家康德所指出的:「幸福的概念極為模糊不清,儘管所有人都想獲得幸福,卻沒有人能夠對自己真正的渴求提出確切一致的說法。」對於寫作者而言,竟然必須承認自己連定義自己探討的主題都難以做到──甚至根本不可能做到──實在非常難為情。再想到過去曾有無數的男男女女花費一生的時間追尋這個「東西」,卻還是不免任其從指縫間溜走,更是令人氣餒。我不禁納悶,幸福難道像是希臘神話裡的尤麗狄斯一樣,我們只要回頭看她,就隨即從我們懷中溜走,就在我們瞥見她的同時消失得無影無蹤?(譯注)

  這個想法使我卻步不前,而幸福本身奇特的本質也令我遲疑。佛洛依德在將近一百年前就體認到:「幸福……基本上是一種主觀的東西。」他接著指出,「不論我們對特定的情境感到多麼恐懼畏縮──例如古時候的划船奴隸,三十年戰爭期間的農民,宗教審判的受害者,還是等著遭受屠殺的猶太人──我們還是不可能體會他們內心的感受,」無法衡量他們的喜樂與痛苦。我心想,如果人在這麼悲慘的狀況下都還能保有幸福的思緒,那麼誰有可能寫出這個字眼的歷史?佛洛依德自己的結論就說:「繼續探究問題的這個層面,在我看來是徒勞無功的舉動。」   然而,生活在世紀之交的西方世界,我發現自己沒有辦法就這樣拋下這個問題不管,因為幸福充斥在我的周遭─

─不論是幸福的承諾,對幸福的期望,還是幸福所散發的誘惑。我在繁榮的一九九○年代定居於紐約市,當時這裡最風行的香水,名稱就叫作「歡樂」(Happy)。這個名稱捕捉了那個時代的氛圍,而眾人在身上噴灑這種香水,其實也代表了內心的渴望。在倫敦,追求非法樂趣的人不但為人提供「快樂丸」(ecstasy)這種九○年代的首要毒品,而且還在藥丸上印著笑臉圖案。在維也納,我每天早晨喝的柳橙汁,包裝上的標語寫著「快樂的一天」,電視上的德國汽車廠商則向觀眾承諾:「幸福就在車身的曲線當中。」巴黎也和其他地方一樣,只要到當地的書店走一遭,即可看出現代人的執迷。擺滿整面牆的通俗心理學和新世紀宗教書籍,都召喚著讀者追求恆久的

滿足。這些書籍至今仍然不斷召喚著讀者。那首紅極一時的歌曲也是這麼唱的:「別擔心,要開心。」(Don't worry, be happy.)令人沮喪的是,我們一旦想到那最具代表性的當代圖像──黃色笑臉──卻不禁發現這種暗示也可以是一種要求。   我們可以幸福,我們一定會幸福,我們應該要幸福,我們有幸福的權利。這無疑是現代人的信條。不過,人類是否向來都這麼認為呢?和佛洛依德同時代的美國哲學家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認為:「大多數人的所作所為,以及對逆境的忍受,背後的秘密動機其實都是為了獲取幸福,保有幸福,找回幸福。」但這樣的看法是否正確呢?幸福難道亙古即有?還是也有其發展的歷史,

可追溯到特定的時間與地點?   當然,由本書的標題即可看出我不同意黑格爾與佛洛依德的看法,而確信幸福可以由歷史的角度探究。不過,且讓我在本書開頭就先釐清本書的主題:本書講述幸福的歷史,不是幸福的「正史」;我沒有這麼大言不慚。恰恰相反,我在寫作本書的過程中,總是為了自己必須捨棄大量資料而煎熬不已。幸福的歷史難以窮盡,除了佛洛依德提到的農民、奴隸以及叛教人士之外,還有早期現代的女性與晚期現代的貴族,十九世紀的資產階級與二十世紀的勞工,保守人士與激進分子,消費者與改革人士,移民與原住民,猶太人與非猶太人──這些人的掙扎與追尋都是幸福史的一部分。此外,幸福的歷史在各個國家及地區也都有所不同,社會學家在

近年來已開始探究這種現象,並且投入大量心力衡量不同民族的相對幸福感或者「主觀安適感」。瑞典人是否比丹麥人更幸福?美國人是否比日本人更幸福?俄國人是否比土耳其人更幸福?有些文化是否比其他文化更幸福?   我雖然因為個人興趣以及專業能力的關係,而把本書講述的幸福史聚焦於西方人的經驗(我這裡所用的「西方」一詞沒有優越的意思,也缺乏地理範圍上的精確定義,只是因為找不到更恰當的詞彙,只好姑且用之),但前述這些問題其實突顯了一項事實:幸福的議題可以從各種不同的文化與歷史角度探討,而且都一樣可以得到豐富的收穫。由《生活更快樂──達賴喇嘛的人生智慧》(The Art of Happiness: A Handb

ook for Living)這本書在最近的暢銷現象即可看出,追尋幸福與快樂已然成為全球人民共同關注的議題,其根源存在於許多不同文化與宗教傳統當中,只是有或深或淺之別而已。歸結到底,威廉?詹姆斯很可能說得沒錯。也許從過去到現在乃至未來,幸福都是世界各地的人一致追求的終極目標。   但明顯可見的是,一般人對幸福的理解──包括尋求幸福的方式,以及是否預期自己能夠獲得幸福──確實也隨著文化與時代的不同而常有天壤之別。我希望本書能夠闡明的一點,就是幸福快樂在西方的智識傳統當中占有特別顯要的地位,對西方文化與思想的許多面向都造成深遠的影響。已故的哈佛史學家瓊斯(Howard Mumford Jones)

曾經談到,為幸福立史不僅困難重重,而且也反映了立史者的高度野心。他說,幸福的歷史「不僅是人類的歷史,也是道德、哲學以及宗教思想的歷史」。   我雖然沒有莽撞到敢於嘗試書寫「人類的歷史」,但我認為幸福的歷史至少在出發點上應該是智識史,記錄人類對這項恆久目標的認知,以及為了達到這項目標所採取的各種策略,探究這些認知與策略在不同情境下的演變──除了瓊斯所提到的道德、哲學、宗教以外,我認為還有政治的情境。不論幸福是什麼(幸福確實有各種不同的詮釋),其在西方世界最主要的功能就是一種觀念──一種觀念與渴望,由於特殊的原因而緊緊攫住了西方人的心思。佛洛依德早已認知到,我們其實不太可能精確判斷別人的幸福狀態(

即便對自己本身也是一樣),於是我也就決定把焦點放在幸福這個字眼與概念在不同時代的具象表現上。我在書中將會談到,這種具象表現的演變非常劇烈,以致昨日的「幸福」與今日的「幸福」常常幾無相似之處。不過,藉由記述這段演變過程,以及追溯今天這項無所不包的渴望在歷史上的傳承發展,我希望能夠證明這些不同時代的幸福觀都確實具有重要關連。   幸福以及追求幸福的活動,乃是誕生於古代的古典希臘世界,並且深受猶太基督教傳統的形塑,後來又在啟蒙時代重新浮現,成為一股激進的新力量,自此以後便深深吸引著人類,對現代人的期望與經驗造成根本性的影響。明顯可見,如果不思索這段過往,就不可能真正了解現代人追求幸福的努力。不過,我

們在本書中將會看到,這段過往並非一向充滿了幸福與快樂。追求幸福的過程其實也有其黑暗面,充斥著掙扎與失望,幻滅與絕望。十九世紀的批評家卡萊爾(Thomas Carlyle)曾說,追求幸福的活動是「我們的影子」。   為了描繪出這個影子的光明面與黑暗面,我援引了許多不同來源的資料,包括藝術與建築、詩詞與經書、音樂與神學、文學、神話,以及一般人的意見。不過,我最主要仰賴的對象還是西方文明的偉大著作──我在這裡使用這個名稱乃是沿襲過去的做法,不帶任何嘲諷的意味。過去幾年來,我在歐洲與美國教授這些著作的過程中發現,只要大家願意實際閱讀這些書籍,就會清楚看見這些作品其實從來不曾和現代脫節。我至今仍然抱持這

項看法,這點也明白反映在本書當中。   不過,我雖然為自己回歸傳統型態的智識史提出辯護,但並不表示我認為幸福的歷史(任何其他事物的歷史也是一樣)只能由這種方式探討。我自己過去的學術研究工作就深受各種社會及文化史學家的裨益,因此我確信自己未來也一樣會繼續大量參考他們的研究成果,並且心懷感激。此外,我在自己的筆記當中也不只一次指出,本書中檢視的許多材料都值得進一步深入研究,並以其他方式加以探討:例如採取劍橋文本分析學派那種豐富的語境分析方式,或是採用情緒史這門日益茁壯的次學科的觀點,或者像現在若干年輕學者所選用的文學批評角度。幸福的探究和其他各種事物的探究一樣,都應該鼓勵方法上的多元性。   儘管

如此,我仍然強烈認為本書所採取的探討方式是一個必要的起點,而且深具啟發性,至少我就是因此才能採取「長時段」(longue duree)的觀點,一路追蹤幸福觀的變化與延續──如果採取其他方法,便很可能錯過這種現象。藉由這樣的探究,我希望讀者能夠不只明確了解幸福的議題在西方傳統當中的中心地位,也認知到這套西方傳統與傳承在當代關注裡的中心地位。不論我們願不願意承認這個事實,我們當今對幸福的執迷其實在根本上乃是由古典與猶太基督教經驗深刻恆久的影響力所形塑而成的結果。現代人對於擺脫過往的文化解放現象總是迫不及待地表達支持,也因為自己具備的科技能力與全球思維而慣於以高高在上的姿態看待過去的一切;但我們忽視

這種過往的經驗,吃虧的其實只是自己。有些人雖然哀嘆這樣的事實,但這些經驗仍舊與我們同在,影響我們的行動和欲望,形塑我們的為人。   最後再提一點,沙夫茨伯里伯爵三世庫柏(Anthony Ashley Cooper)──十八世紀地位崇高的道德學家──曾經問道:「我們的想法如果沒錯,哲學確實是研究幸福的學問,那麼所有人不論熟不熟練,豈不都應該以各種方式進行哲學思維?」就我的經驗而言,這個問題的答案絕對是肯定的。因此,我在本書中企圖把觸角伸向那群頗具傳奇性而且已經瀕臨絕種邊緣的族群──「一般讀者」。我希望本書不會給人刻意迎合通俗品味的感覺,但我在書中除了分析解釋之外,確實也著意想突顯這個議題的趣味性

。我甚至嘗試以輕鬆嬉戲的態度寫作(上天原諒),不顧牛津教師暨都柏林聖公會大主教惠特利(Richard Whately)在十九世紀所提出的警告:幸福絕不是鬧著玩的事情。不過,人文科學實在太過重要,不能只受到嚴肅的學者所關注。身為人文學者,更必須經常提醒自己,人文科學的正主就是人類本身,人文學者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在我所設定的這些目標當中,有些確實非常遠大。不過,我希望自己追求這些目標就像世人追尋幸福一樣,即便最終沒有達成目的,至少追求的過程本身就有其價值存在。 紐約市 二○○四年十月   譯注:尤麗狄斯(Eurydice)是音樂家奧菲斯的妻子。她被蛇咬死之後,奧菲斯傷心欲絕,親自下

冥府救她,終於得到冥王同意將妻子帶回人世,但條件是他必須走在妻子前面,而且到達人世之前不得回頭看她。不過,就在他們即將抵達人世之際,奧菲斯一時心急難耐,回頭看了一眼,於是尤麗狄斯便再次消失於冥府之中。

優越的意思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屬於這個夏末的穿腦式呢喃
在憤世忌俗的戲謔下
厭世風格的最佳療癒

這個星球上總有不同的故事
每個人的立場和看法不盡相同
在某個短暫的時間交疊後
也許就必須航向不同的軌道

該說再見時
就該勇敢地離去
我們都遇見過這樣的小故事

「難道只有我覺得」
很多人覺得這是自以為優越的表現
但其實也是很孤獨的一句話呀

2021年原子邦妮單曲首發 【難道只有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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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故事:

「難道只有我覺得他現在完全變了一個人嗎?」

「難道只有我一個人會難過嗎?」

靜的淚水在我面前滾滾留下,她剛和男友鬧了分手,於是我頂著明天要在圓形劇場彩排的巨大壓力聽她哭訴,沒有辦法,誰叫她是我從小到大最好的朋友呢。

靜的男友「K」,到後來也算是變成我和男友的好朋友了。大約在七年前,K頂著歐洲音樂名校高材生的名頭回到台灣,幾乎是空降似的加入了我們的樂團擔任首席樂手。他們兩是在美國相識相戀的,靜早他幾年回台,再加上身為音樂世家的獨生女,父親是知名男高音,母親是鋼琴家,K回來的時候她已經是女高音界的新生代一姊了。K雖然很受矚目,在樂團中得了一席之地,但論資歷年齡,還是必須意思一下的當個幾年被呼來喝去的菜鳥。

K可受不了這個氣,他一身才華,白手起家,靠著獎學金到歐洲唸書,幾次聚會,趁著靜喝醉睡著了,他曾向我和男朋友透露過,他走到現在全憑著自己的努力,和有顯赫家世傍身的靜危機感完全不同。同樣身家平平的我們點點頭對他表示理解。

「你們不覺得,靜太耀眼了,在她旁邊實在有時候會累的。」K用手擠著眉頭苦著臉道。

男友眼見情勢不對,拼命在桌底下捏我的大腿。

於是我趕忙堆著俏皮的笑容說:「沒辦法,誰叫靜可愛嘛~」我可沒說錯,靜在圈內甜姐兒的稱號可是人人認可的。

「是是是~」K總算這回不是苦笑,是真心笑了起來。

當時的他,畢竟還是蕩漾著熱戀期的青澀甜蜜。

因為幾次的四人聚會和出遊,再加上我們三人除了靜,都身在同一樂團,自然也變得熟稔親密,時不時交換音樂聆聽心得,一同出遊,K也時常分享給我們很多在歐洲學習到的技術,讓我們瞬間也有種高一層次的優越感。我們也很喜歡K這個新朋友,他處事不同於一般人,頗具西洋風範,少了柔善扭捏,說話直爽率真,才情洋溢充滿抱負就更不在話下,我們都覺得他倆非常般配,然而這幾年,我們倒是沒少當他們的感情問題的排解人。

從一開始單純的K抱怨靜很累人,總是高高在上什麼都不懂,以及靜抱怨K總是不解風情,到後來似乎是到了旁人也難以置喙的狀況。

那一天,K陪著靜還有她的父母一同出席聚會後,K一個人來到我跟男友同住的小公寓裡。

K一把扯下靜幫他挑選的酒紅色領帶扔在沙發上。

「我真的很受不了他們家,究竟為什麼一天到晚講話要目中無人,好像我多高攀了他們家似的,一家人高來高去自以為貴族,拜託現在21世紀了好嗎,還以為中古世紀?」他一屁股坐下,順手喝了我們開到一半的威士忌。

幾輪下來兩個男生酩酊大醉,剩下我還清醒,正在收拾杯盤之餘,K忽然捉住我的手大聲道:「死老頭給我看著,我一定會功成名就,到時候再來看看是誰高攀誰。」說完在沙發上倒頭就睡了。

大概是以那天為分水嶺,之後的K開始接各種工作,原本樂團的工作也做,也開始尬團,沒天沒夜的工作著,靜三天兩頭來哭訴K都沒時間陪她。甚至有一天,K「週轉」不過來,於是打了電話給男友請他代打,大家都那麼好的交情,男友當然二話不說答應了。我還為這事不高興了幾天,畢竟K的彈奏是我男友不擅長的,曲目也不是那麼熟悉,為此男友熬了三個星期的夜。

就在準備幫K演出的前兩天,男友接到K的來電。

「誒~那個,我後來時間OK了,那你還有要去演嗎?」男友電話開著擴音,我頓時瞪圓了眼睛,這是什麼意思,是說好要找我男友幫他去演一天,現在臨時又說不用了的意思?我還來不及開口,好好先生的男友倒是先回他了:

「ㄜ...既然你時間OK,我沒有一定要去啊。」男友支支吾吾應著。

「OK,那謝啦,這次我自己演OK,那我先準備啦,掰掰,改天再聚。」

為此我念了男友很久,他自己幫忙熬夜練了三星期不說,還推掉幾場演出。

「沒辦法啊,他都開口了,我也不好硬要去啊。」男友嘟囔著。

「他都好意思開口,你又有什麼不好意思!?」我氣極語塞。

「他變了,我覺得。」我說。

然而早已累極的男友如釋重負般早已沉沉睡去,毫無回應。

接下來的一兩年,我們仍是常聚會,但是K卻越來越少出現,靜總是一個人來跟我們喝到天亮。K似乎在思考著離開我們的樂團,因為我們的樂團比較傳統演出也偏制式化,場地也很固定。但是每次看到淚眼汪汪的靜,最後通常還是以「我會再想想。」結束這個話題。

一切看似如常。而始料未及的一天就這樣發生了。

那一天,我們的樂團正在準備大型演出排練,身為理事長之一的靜的父親來到現場,將K前一陣子精心推薦給樂團在歐洲採用的新編曲形式給否決了,K憤憤不平的和理事長爭執起來,向來不太在乎尊卑的他,在對話中也是照常直呼理事長的英文名字。理事長一語不發,忽然一怒之下舉起譜架朝遠處丟了出去。所有人都凝結在空氣中,K毫不退讓地怒目相視。

理事長聲如洪鐘:「把你歐洲的那一套收起來,這裡是華人世界,閉上你的嘴,認清自己的資歷和身份,名校畢業的人多的是,像你這種目無尊長的人,不配留在這個樂團。」

沒有人敢說一句話,凍結又沉悶的時間走了幾秒之後,K收拾東西,頭也不回走出排演廳。他終究還是離開了樂團。

後來K加入了另一個樂團,沒多久便升為了團長。

「我不想要現在這樣。」靜哽咽著。

「可是他如果在另一團更有出路,那也沒有不好啊。」我試著安慰。

「我覺得他離我越來越遠了,如果他連跟你們的團都退了,我都不知道還有什麼共同話題。」

「妳怕什麼,妳是女高音啊,跟什麼團都可以合作啊。」男友也試著安撫。

「不然,我們四個搞一個好玩的爵士團怎麼樣,這樣多了一份共同興趣啊。」我福至心靈。

靜破涕為笑,像洋娃娃般可愛的臉孔連我看了都心生疼愛,到底什麼人捨得她這樣哭泣呢。至於K和她父親的矛盾,似乎也暫時放在了一邊。

爵士團一開始倒是滿順利的,K的爭勝之心似乎被搶救回來,開始能在音樂裡玩樂,甚至大家還搞了幾場私人小演出,僅限大家的共同朋友來玩,賓主盡歡。

那一天走在河堤的小路旁,他們邊打邊嬉鬧,月光照著河水發光,我牽著男友的手,看著像孩子般的他們兩人,覺得身為愛音樂的人,有好友,有工作,有業餘興趣,沒什麼比這更完美了。

不過美好的關係,卻沒有持續多久,爵士團的練習越來越難促成,每次都因K有事而延期,我們以為起碼他們兩還是有約會見面,這天卻聽靜抽抽噎噎的哭著說:「我們也已經快一個月沒見了,就算我要去找他,他也說累。」

我正試著安慰,靜又緊接著哭道:

「你知道他和誰合作嗎。那個他最不屑的T集團,他以前是罵最兇的!現在竟然跟他們合作,我真覺得他瘋了。」

聽到這裡,我與男友也是啞口無言。記得幾年之前,我們四人在一起聊過,當時K可以說是最激動的一個,他義憤填膺地說著誰也別想牴觸他對藝術的堅持。那樣子還歷歷在目,現在卻已經在跟他當時最嗤之以鼻的人物合作了。

氣憤凝重的交談隔沒幾天,那是個下著雨的夜晚,接到靜的來電,她正在近郊的咖啡廳,拜託我能不能去接她。聽著她不對勁的聲音,即使下著大雨我還是出門了。開著車子到了約定的地點,看到她在已經熄燈的店門口淋著雨。

「你怎麼會一個人在這,還沒帶傘?」我一面攬著她上車,一面問。

「我跟K吵架,我生氣下車,他,就真的開車走了。」靜面無表情的回答。

這回我倒是說不出話了,誰都知道,這裡是已經人煙稀少的郊區,夜深了又下雨,竟然還狠得下心把車開走,雖然說靜有時候會鬧鬧脾氣,但也不至於真的讓人把她丟在這種地方。

我輕輕地用毛巾幫靜擦乾她娃娃般的棕色捲髮,再招呼她回家休息。一路上我們都沒說什麼,也許,大家的心裡都明白這是什麼情況,只是沒人願意說出來。

幾個星期後,男友試著打圓場般的又約了一次爵士團的練團聚會,K倒是新奇的說有時間可以來玩一玩,然而那一天,卻讓一切都崩塌了。

靜和K兩個人為了一個調裡面的樂器音準,爭論不休。連我們都不敢作聲。我們也不太清楚他兩人私底下到底和好了沒,直到靜不知道說了什麼,K忽然大吼出來:

「你少拿你爸來壓我,我當團長已經多久了,連這屁事我會聽不出來?」

靜似乎想要緩和拉著他的手道:「我不是這個意思。」

K一把揮開靜,要不是我即時拉住,她幾乎要跌在地上。

「像妳這種天之驕女,妳懂什麼,少在那邊跟我說難道只有我覺得怎樣怎樣,對!我告訴妳!從頭到尾,就是只有妳在覺得,現在我不想忍了,可以了吧。」

他們後來吵什麼我已記不清,只記得K離去時,對著我說:

「跟你們玩音樂,連讓我感動的一刻都沒有,不!是連一秒都沒有。」

男友追了出去,我卻愣在了原地。

原來這一切對靜來說真的是一場鏡花水月,對我來說,何嘗不是呢?

我們這些人做的音樂,終究入不了音樂才子的法眼。

而靜美麗善良純真的愛情,終究無法支撐現實殘酷的摧折。

然而他們兩似乎沒有馬上分手,據說,靜拼命去挽回他,分分合合了一陣子,終究還是一通無情的電話告知他已經有別的女朋友後,宣告分手。我幾乎沒再看過K。畢竟他對著我們說出那些話,也實在無法當沒事地來往。但我倒是聽了不少傳聞,據說他挺愛壓榨新進的團員,給他們下馬威,堪稱魔鬼團長。而他最為業界熟知的新口頭禪是:「你知道我是哪畢業的嗎?」他確實闖出了名號,不過,似乎也變成了他當初最痛恨類型的人了。

「他為什麼會變成這樣,他以前老是批評我爸迂腐,他現在這樣比我爸還誇張,有什麼資格看不起我們家.....想到以前還對你那麼過份.....嗚嗚嗚嗚嗚」

看著在我面前聲淚俱下的靜,一時間也百味雜陳。

她失去了一位愛人,我失去一位朋友,也失去一些青春。

在這條路上,也許我們每個人都或多或少為了達成什麼而放棄什麼,單純天真衣食無缺的靜也許以後有一天會懂,她也會為了得到什麼選擇變成另一個樣子。我們看似有所選擇,會不會其實無從選擇。又或者,我們真的都選對了嗎?

那天半夜回到家,看到剛走到客廳倒出一杯紅酒準備繼續練習的男友,苦澀的心情逐漸撫平。當一段感情,很多事都只有一個人在感覺時,或者,兩人的思考完全無法同步時,大概就邁向結束的道路了。不過當我瞥見桌上紅澄澄的酒杯,就知道,看來,今晚不只我一個人覺得,就算明天要彩排,還是得好好微醺一場了。

我不知道K到底達成他的理想沒,也不知道未來靜會不會重新獲得幸福,但我決定,所有惱人的事,都拋諸腦後,珍惜當下吧。





來自「難道只有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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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外觀理論於我國法上之實踐

為了解決優越的意思的問題,作者陳冠宇 這樣論述:

權利外觀理論乃起源於德國學界,是以解釋民事法,甚至是商事領域中,基於真正權利人(行為人)對不實外觀之創造與容任具有可歸責性,而為保障交易市場中之動態安全以及對善意第三人(相對人)之信賴保護,使真正權利人(行為人)負擔法律上不利益之規定,是一種橫跨多個領域之學說。 本文為探討權利外觀理論於法律繼受國之我國法中的實踐情況,勢必得先以德國法上之發展為基石,首先,自權利外觀理論之緣起開始,即從日耳曼法中的Gewere理論開始到1930年代成形之「古典權利外觀理論」時期之學說發展介紹;次之,乃從1930年代開始自1970年代權利外觀理論到「信賴責任論」之轉變,即本文稱之「權利外觀理論之現代化」。

又因權利外觀理論發展之時,即與英美法中之禁反言原則有所牽連,就信賴保護層面二者又多有可比性,為求論述之完整,本文亦對禁反言原則有所介紹,與對二者作比較法分析。 觀察我國學說有關權利外觀理論之介紹,可發現我國法上學者明示權利外觀理論有所適用之領域,在於表見代理以及性質相近之領域(如代表、債權準占有人之清償等)、意思表示錯誤論之解釋、物權法上之善意取得規範及票據法上獨立於票據善意取得外之直接應用,且我國對於權利外觀理論現代化發展而成之信賴責任論亦有所討論。最後,基於時空背景關聯性與具體構成要件分析,本文認為我國民法113條係受古典權利外觀理論所影響之立法例,而具備「外觀要件」、「與因歸責」與

「相對人之善意信賴無過失」為其構成要件,民法113條實為具有我國特色之友實際意義之立法,而非贅文。並且為避免現行民法113條爭議,本文也提出以存續為前提的立法論意見。

運動文學中的中文成語和隱喻翻譯策略之研究:以三本籃球教練書籍為例

為了解決優越的意思的問題,作者陳怡樺 這樣論述:

在美國和台灣,籃球為主流運動,擁有眾多籃球人口,也有許多讀者會閱讀籃球文學。台灣亦出版許多籃球文學中譯本,許多台灣讀者會閱讀運動員傳記,因此籃球文學中譯本對台灣讀者了解或從事籃球運動的重要性很高。本篇研究的素材選擇兩位籃球教練伍登(John Wooden)、傑克森(Phil Jackson)和一位籃球訓練員葛洛佛(Tim Grover)的著作,分別是Wooden的《團隊,從傳球開始》、Jackson的《領導禪》與Grover的《強者之道》,書中闡述教練帶隊的經驗與建立球隊團結的過程,以及如何建立球員自信心的路徑。這三本書的譯文中有許多成語和隱喻,引發本論文探討運動文學翻譯作品成語和隱喻的翻譯

策略應用,並且調查讀者對譯文富含成語和隱喻的看法。本研究為探討運動文學中使用成語翻譯策略的第一篇研究。本研究分成二個部分分析譯文,第一部分則是以是非題和李克特氏五分量表的形式詢問讀者對運動文學中的成語和隱喻的接受程度;第二部分量化分析以卡方檢定統計三本譯文中的成語和隱喻使用頻率;而質化分析以Nida和Baker的對等理論(Translation Equivalence Theory)分析譯文中的成語(idiom),以及以Lakoff和Johnson的概念隱喻理論(Conceptual Metaphor Theory)歸納原文中的隱喻(metaphor)分類,再以van den Broeck的隱

喻翻譯模式(Metaphor Translation Mode)分析譯文的隱喻模式。問卷結果呈現,讀者在閱讀翻譯例子之前認為運動文學譯文中包含中文成語的重要程度為3.1,而隱喻的重要程度為3.6,在讀者閱讀翻譯例子之後,成語的重要程度提升至3.9;而隱喻的重要程度則提升至3.9,由此可知,讀者認為運動文學中譯本使用中文成語和隱喻使譯文能夠更通順、貼近原文的意思。此外,譯者在譯文中時常將原文的成語或單字(word)翻譯成中文成語,使譯文更加通順、符合中文用法。另一方面,籃球文學多以結構隱喻(structured metaphor)和實體隱喻(ontologcal metaphor)呈現,而譯者將

此兩種隱喻以保留原文喻依(tenor)或轉換譯文喻依的模式翻譯譯文,卡方檢定也顯示結構隱喻和實體隱喻與此兩種隱喻翻譯模式有顯著的關係,此結果說明譯者在運動文學翻譯中傾向將原文的結構隱喻和實體隱喻保留原文喻依、或轉換成適合譯語的喻依。對欲從事翻譯籃球文學的譯者來說,可以參考本問卷結果,在譯文中加入中文成語和隱喻,而譯者也可以參考成語的翻譯策略和隱喻的翻譯模式,讓譯文更加通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