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特休規定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勞基法特休規定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三民名師群寫的 2022鐵路佐級[場站調車]速成套書(贈鐵路法題庫) 和林定樺,李傑克,洪紹璿,洪介仁,翁政樺,洪瑋菱,張權的 勞資實務問題Q&A(3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一例一休-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也說明:2018年1月10日、勞基法修正案其中「休息日加班費核實計算」(所以加班費核實計算是不包含例假日、國定假日及特休假部分)。 勞工特別休假日[编辑]. 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書泉所出版 。

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吳姿慧所指導 周明陽的 我國特別休假制度之發展與檢討-以勞動基準法107年相關規定修正前後之實務見解為分析對象 (2021),提出勞基法特休規定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勞動基準法、特別休假、年假、休假排定、未休假工資。

而第二篇論文淡江大學 日本政經研究所碩士班 胡慶山所指導 王榮福的 聯合國經社文公約工作權保障研究─兼論日台外籍勞工工作條件保障─ (2021),提出因為有 經社文公約、最低工資法、勞動事件法、工作權、人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勞基法特休規定的解答。

最後網站新修勞動基準法Q&A則補充:A:. 1.依新修訂勞動基準法第38 條第1 項規定:「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 期間者,每年應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下稱特休):一、6 個月以上1 年未滿者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勞基法特休規定,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2鐵路佐級[場站調車]速成套書(贈鐵路法題庫)

為了解決勞基法特休規定的問題,作者三民名師群 這樣論述:

  ★鐵路特考佐級[場站調車]速成套書:鐵路佐級共同科目25天速成+鐵路運輸學概要(大意)+鐵路法概要(大意)   ★全新版《鐵路佐級共同科目25天速成》,內含國文+英文+公民重點整理+111年最新試題,100%題題解析   ★獨家贈品《鐵路法題庫》:主題式分類題庫+模擬試題+歷屆試題   【適用對象】   這套《鐵路佐級[場站調車]速成套書》適用於鐵路特考佐級場站調車類科。   【鐵路佐級[場站調車]速成套書特色】   》本社專門設計來讓考生短期研讀上榜的參考書,對應考情趨勢。   》每本單書除了重點整理以外,皆包含題庫,100%題題詳解。   》無須準備一堆參考書,

熟讀這一套就能掌握得分重點。   》鐵路運輸學概要(大意)由名師統整考科重點速成,上榜關鍵688道試題淬鍊。   》鐵路法概要(大意)逐條釋義,蒐羅齊全法規,非法律系也能讀懂法條。   【考試資訊及報考利多】   ◎鐵路人員特考:   鐵路特考每年約3月報名、6月考試,通過佐級考試起薪約為3.4萬元。考試門檻低,年滿18歲即可報考,佐級不限學歷,每年固定招考,考生上榜機會大。   108年底台鐵工會和台鐵局簽訂團體協商,規定台鐵人員工時、加班費、排班制度優於勞基法。109年初行政院通過生活津貼方案,台鐵員工結婚、生子可領2個月薪水,福利優渥,工作穩定,是您參加公職考試的好選擇!   ※應試

正確資訊請以考試簡章為準※   【套書成分】EAN:4711100553964   ◎《共同科目25天速成》2022/05   ◎《鐵路法概要(大意)》2022/01   ◎《鐵路運輸學概要(大意)》2021/12   ◎ 贈:《鐵路法題庫》2020/02   ※套書出版日期為上架日,實際出版日以各單書為準※   【書籍編撰重點】   一、共同科目25天速成   (1) 搭配25天讀書計畫表,快速搞定惱人卻不容輕忽的國文、英文、公民!   (2) 重點速成+精選試題+最新試題(題題詳解),準備共同科目不再找不到方向!   (3) 國文由三民專業名師群親編,針對鐵路特考佐級國文命題趨勢精心彙

編。   (4) 英文收錄兩大主題《常考文法》、《常考單字1000字》,找對教材,臨陣磨槍也有用。   (5) 公民共分成4章,27個主題,每章皆有重點整理加精選試題,模糊概念輕鬆明瞭。   (6) 書內附贈「25天上榜讀書計劃表」,由名師替您規劃時間,做最有效率之時間管理。   二、鐵路法概要(大意)   (1) 使用淺顯易讀文字,剖析條文內涵,輕鬆掌握得分關鍵!   (2) 濃縮的重點整理閱讀+適度的歷屆試題演練,助您上考場應試可以穩穩一戰。   (3) 共8章重點內容,白話逐條釋義,緊扣出題要旨,縱使非法律系也能輕鬆讀懂。   (4) 呈現最新齊全法規,收錄本科最新重要相關子法10種,

幫助考生查閱學習。   (5) 收錄最新103~110年鐵路法歷屆試題,100%題題解析!   三、鐵路運輸學概要(大意)   (1) 緊盯鐵路相關時事與政策編修內容。   (2) 對應考選部最新公告之鐵路運輸學概要命題大綱,針對重要議題進行系統性解說。   (3) 書採雙色編排,輔以圖表說明,輕鬆釐清艱澀難懂觀念。   (4) 收錄鐵路運輸法規及相關規則,查找方便又快速,幫助考生對應相關試題時輕鬆記憶。   (5) 大量考題演練,考古題測驗題、申論題全詳解。   【獨家贈送】   購買三民輔考《鐵路佐級[場站調車]速成套書》即贈三民補習班雙重好禮:   一、鐵路法題庫:主題式分類題庫+模

擬試題+歷屆試題!   二、鐵路特考年度模擬考試卷:由名師考前親自抓題,題題經典,歷屆上榜生一致推薦。   ※模擬試卷只送不賣,詳情請掃書封QRcode!※   【三民輔考鐵路特考佐級上榜實據】   疫情成轉職契機!3個月成功考取鐵路特考   上榜生:陳o皓   公民與英文:90分   國文(含公文格式用語):86.6分   鐵路法大意:100分   鐵路運輸學大意:74分   原本從事的是服務業,在長久從事類似性質的工作後開始有了轉職的念頭,但沒有特殊專長讓自己對未來發展找不到方向,正巧此時候遇到一位前兩年考上鐵路特考場站調車的朋友,與他深入詳談之後開始對這份工作產生興趣。碰巧今年因為疫情

的關係,讓各行各業都遭遇到了景氣寒流,更加深了自己的危機感,經過評估後認定台鐵是份穩定能長久的工作,因此下定決心辭職並全力投入準備考試。   如何準備鐵路特考   個人覺得選擇題只要題目做得夠多,會漸漸培養出一個「感覺」,能夠看懂出題者想考的是什麼、哪句話是陷阱,甚至答案選項中出現哪個字就可以先剔除。所以除了弄懂基本概念之外,我也會大量做考古題或其他教科書內的測驗題,甚至把許多國高中的期中、期末考卷也下載來做,答對了可以增加信心、答錯了就去找出答案。然後發現很多題目是教科書沒有提到的,弄懂了我就比別人多會了幾題,慢慢累積起來的知識量就能擴大與其他人的差距!   鐵路特考各科準備方法   【

國文】過去的國學常識幾乎都忘光了,甚至連古文八大家都背不出來,除了上課認真聽講外,休息時間也會上網找一些「說書人」的影片,聽他們講古代文人的故事來加深印象。另外,國字注音範圍太廣了,不如將時間拿來閱讀古文更有效率。考試時建議不要太執著在思考題目和選項的用字上,因為這跟指考不同,不會有刁鑽、故意設陷阱的問題。第一次考試時抓不到出題邏輯,還會回頭檢查一些簡單過頭的題目來研究,越看越覺得自己被誤導,事後證明真的不用想太多,憑直覺寫就行了!   【公民與英文】公民的範圍很廣,除了記熟三民老師上課講過的內容外,我還會去找相關的時事議題當作補充。專業科目的考古題做到頭昏腦脹的時候就改做公民的題目,不斷切

換科目來思考反而讓我更有精神。   【鐵路運輸學大意】做考古題或是讀法條的時候,我會把重點數字或是需要硬背的資料寫在筆記本空白處,例如希臘有全世界第一個路軌運輸,寫在世界鐵路發展頁面;不同軌距需要的轉車台長度,寫在軌道基礎設施頁面,這樣當我複習或是做題目時查找出處更為方便。補充的數據慢慢增加後,甚至就直接多做一個表格,如此就更為一目了然,考前拿來複習也很適合。當讀書讀到厭煩時,我也會當自己是個鐵道迷,開始看火車進站或是路程風景影片來紓壓,畢竟這是我未來工作的地方,多了解並喜愛它一定不會是壞事!   【鐵路法大意】我若是單純盯著書看,即使有拿螢光筆畫重點也非常容易恍神放空,所以我會把每一條法

律條文都大字抄進筆記本,累了就邊念條文邊劃重點。等法條都整理到筆記本上後,我開始口說並用手機錄下每一條條文,不論條文長短,每一次錄音都要完成一條,並確保錄音沒有錯字或是卡頓的地方。雖然錄製的過程相當煩躁,但為了通順完成錄音就需要好好理解條文內涵,再三重複朗讀的過程也能加深印象,每次錄製完較長條文的成就感也能轉換成繼續努力下去的動力。  

勞基法特休規定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運動,其他項目亦帶有強烈宗教色彩,若循此教學內容所言,難保成為志工入校傳教的破口。
 
市議員林易瑩再三強調,此次質詢非針對特定宗教,而是教育基本法明確指出教育本應中立,不得為特定宗教宣傳,林易瑩更要求教育局應隨時掌握現況,以預防心態嚴謹審查所有志工團體入校使用的教材,保障學童的受教權。
 
06:25
#強制講習,勞權教育超前部署
對今年台南勞檢員正職員工比例在市政團隊和勞工局的努力下即將提升一事,我予以肯定,但台南勞權現狀仍有不少待改進的部分,從去年勞檢清冊,可知仍有許多雇主因不同原因被多次開罰。因此,我提議市長和勞工局在台南勞權教育部分超前部署,比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道安講習模式,訂定地方自治條例,強制台南雇主於違反勞基法等相關法規時除現有裁罰外必須另參與勞權講習,這樣的做法除使中小企業和新創產業雇主可獲得完整的勞基法基本認知,避免再犯外,更可讓知法犯法的大企業付出額外的時間成本,相較於目前動輒重罰兩萬的勞基法,更能對其達成警戒目的。
 
依照目前地方制度法,勞資關係及工商輔導本為地方自治事項,且台北和台中都對此有比中央更嚴格的自治條例,在已有前例的情形下,我要求市政府研議於地方自治法規中,在不變動現行勞基法罰則前提下,增加強制勞權教育的可能性。
 
11:05
#社會住宅,越蓋越多還越少?
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台南市政府都發局於2019年11月22日「台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二期計畫記者會」指出公辦都更部分將可提供210戶的社會住宅,但根據2020年5月20日報導,台南市公辦都更完成招商簽約可提供戶數為180戶。黃偉哲市長表示,會在今年內達成210戶的目標,並努力爭取更多的興建戶數。都發局長指出,180戶社會住宅僅是第一期的部分,將在暑假前後開始第二期招商,預期總戶數可以超過210戶,並在3年內完成興建。我再三強調社會住宅的滾動式檢討,總是越滾越少、越滾越慢,台南在社會住宅議題上本就發展較慢,請都發局加緊腳步,迎頭趕上其他城市,另外滾動式檢討應該是隨時現下狀況做策進,而不是當成果未達期許就將未來尚未發生的事物納入現下的政績。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由台南市政府提供資料中顯示,第二期包住代管計畫截至109年3月31日共媒合146件、達成率約12.1%,我能理解在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下,業者在開發新房源及媒合房客勢必更加困難,但達成率不佳仍舊是現實狀況,都發局應審慎思考策進方法。都發局長表示,第二期包租代管媒合數量截至今日已有242件,會再繼續努力讓媒合數量提升。
過去我在業務部門報告及總質詢皆多次提起社會住宅相關議題,希望台南市政府可以將好的政策持續推廣、普及,落實居住正義,也感謝在基層共同努力的夥伴,期待未來可以看見更好的達成率。台南的社會住宅或許是剛開車、開慢車,但只要目標不變,終究可以抵達終點,大家一起努力。
 
17:35
#消防員勸募住警器也要算評核?
針對住警器預算,在108年消防局共編列100萬元以及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9萬6000元購置5115顆住警器;109年消防局無編列任何預算,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1萬6千元購置857顆住警器,消防局長指出,目前住警器裝設率已達百分之七十幾,裝設次序第一優先的部分也幾乎完成,由於在庫存還有民間捐贈的2萬6千顆住警器,因此尚不需要編列預算購置。
 
我非常感謝民間團體捐贈物資、協助市府推動市政所需,我也曾在疫情期間媒合民間力量捐贈C級防護衣予消防局,然而根據「台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度防火宣導執行計畫」,消防局將勸募住警器做為消防人員業務評核標準。民間團體的付出我深表感謝,但不該以要求或記功嘉獎的方式促使基層消防夥伴必須負擔勸募的業務。消防局長指出,該份評核表是在過去裝設率較低的時空背景下訂立,目前已經沒有需求,會在總質詢後迅速將該部分廢止。
 
此外針對住警器裝設部分,我認為消防局在裝設住警器過程中最常接觸的三大族群,過去多由其他局處如民政局、社會局等辦理相關業務及清冊製作,消防局相對不熟悉,民眾也較為陌生,消防員登門輔導裝設住警器被當成詐騙集團或因恐懼拒絕裝設者時有所聞。希望其他局處可以更主動協助消防局,訂立明確執行計畫、建立制度,避免因各區域消防同仁與當地里長或區公所熟識程度不一,造成裝設情況出現區域差異。
 
透過區公所社會課通報需求、里辦公處開放民眾申請回家自行裝設、里長里幹事陪同消防員到府安裝、社會局社工與消防員聯合到府併行訪視三大族群業務等方式,在不過度增加基層業務的前提下促進各局處的互助協力,形成良性循環,才讓台南市政府的市政推動更加順暢。
 
27:34
#公園違停怎麼辦?
目前台南公園綠地中常有駕駛或違停汽機車之情事發生,儘管公園管理上有負責巡查之人員,但無法24小時都在原地守候,因此常需要倚賴民眾通報或檢舉,來協助取締。
 
我接獲陳情,陳情人以清楚拍到機車及行為人的照片向工務局檢舉,但卻獲得工務局以「《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內規定違停的罰則對象是行為人,而照片只拍到機車,難以認定機車持有者是否等同行為人。」為由拒絕開罰;但就去年的開罰記錄來看,只要檢舉人提供拍攝到機車的照片就可開罰,並未要求將行為人入鏡,這樣的結果,很明顯有標準不一的狀況,因此我要求工務局對此情形徹查檢討,讓檢舉成案的標準一致,同時也應檢討台南各公園周遭的停車空間,並加強對公園內違停和駕駛的取締,把公園還給使用公園運動、休憩的市民。
 
34:43
#T-bike站點怎麼架?
上述公園違停外,其實台南的人行道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汽車、機車、攤商違停嚴重,民眾無法安心行走在人行道上,常必須冒著危險走至車道外,造成諸多不便及意外險象環生。另外,人行道數量不足也是一項困擾台南很久的大問題,這兩個問題也間接導致T-bike站點的架設無法普及,因為公共自行車站點依規定須設站於公有土地,其中最為常見的公有土地便是人行道,自行車站體的設置要求最少要長度22米、寬度3.5米以上,若人行道長寬不足,便會影響到設站,同時,越少的人行道也就代表越沒有空間可供公共自行車設站,那我們的站數當然也就長不起來了。
 
我要求市府,末端運輸網路的規劃要盡快完成,行人的路權當然也不能忽視,透過人行道跟公共自行車站的建設以及違規取締,才是快速建置完善大眾運輸系統的捷徑。
 
38:41
#永康親子館咧?
永康的新生兒數量,近幾年都是台南市行政區裡數一數二多的,卻一直無法設立在地的親子館,在上次我的總質詢當中,市長也提到目前的方向之一,是針對現有閒置空間進行盤點,從中尋找適合的場地,而我在這次大會期間也督請財稅局盤點永康地區的低度利用空間,我們若有閒置的空間,就應該要有效率的運用。
 
在總質詢當中,我也質詢社會局長,目前永康設立親子館的規劃進度到哪裡了,局長提到在未來可能會朝向搭配社會住宅新建的空間,規劃設立親子館。我理解目前永康寸土寸金,在找尋適合設立親子館場地的方向上,不管是搭配新建社會住宅,還是閒置空間再利用,都希望市府可以加緊腳步找到適合的空間進行規劃,讓永康的小朋友能夠早日擁有自己的親子館。
 
40:11
#無障礙廁所空間有障礙!
永康探索公園內的無障礙廁所長久沒有維護,廁所內堆積雜物、欄杆鏽蝕嚴重,根本幾乎無法供身障者使用,且緊急按鈕離馬桶過遠,若如廁發生意外,身障者也難以觸碰求援,我認為這些缺失如果是台南各地區公園的常態,那是對身障者的需求極不尊重,因此要求工務局針對全台南所有無障礙廁所進行盤點,務必將失修的設備改善,讓身障者的生理需求也能受到保障。
 
41:30
#祥合公園景觀做半套!?
公七公園在今年二月風光地啟用,但近期有民眾和我反映,公園周遭的排水渠道環境仍然處於未完工狀態,今天在總質詢確認該區的負責單位為水利局,我希望市府盡快解決,應將公園裡進入排水渠道的入口圍籬設置齊全,以免有民眾或孩子誤入發生事故;接下來是登革熱好發的季節,未完成的疏濬工程導致水流阻塞易孳生蚊蟲,應盡速處理,莫讓渠道環境成為病媒蚊繁衍的溫床。水利局長則承諾,會責請相關廠商進行改善。
 
42:57
#公車站整修,公車停不停要說啦!
我接獲民眾陳情,近日永康區內因為有道路工程施作導致公車暫停靠站的狀況,民眾早起出門工作才發現公車不會經過,必須步行到下一站才可以搭乘,並且該路公車行經奇美及成大醫院是許多需要看診的長輩時常搭乘的路線,公車管理處卻沒有在站牌有任何標示告訴大家暫停停靠的預計時間,也沒有任何臨時停靠站的設置,造成許多民眾的生活受影響。
 
我一直希望台南能夠逐步培養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觀念,但倘若政府不將大眾運輸的品質提升,我們如何讓市民產生對大眾運輸的信賴感,我相信許多人都有因為公車誤點或班次過少造成時間安排延誤的經驗,這也是我一直提出要檢討的問題,希望交通局好好努力。
 
45:08
#工策會,若亂來不違法?
工策會長年爭議不斷,我已經在之前的會期中指出工策會的諸多疑問,但至今仍沒有改善的跡象。於是,我於今日質詢時提出幾個疑問,針對工策會成員是否為公務員及兼職是否違法一事,詢問南市府人事處、法制處及政風處,並得到三個局處回應,表明工策會並非市府法定機關,因此也不具有公務員身分,在該情況下若兼職經營其他生意,無違法問題。
 
這樣的狀況非常荒謬,工策會請領市府數千萬經費補助,其成員卻不像公務員受法規規範,若利用職務之便經營自己的事業也無法可罰、完全無法監督,這些結果的出現都係因於:目前台南沒有針對工策會的法源依據,對此我也一再要求市府,盡快完善工策會的相關法源,同時也要納入日落條款,讓工策會業務逐步回歸經發局。若經發局因為業務回歸而導致工作量增加無法負擔,也應該盡快研擬增加員額編制,以補齊空缺。請黃市長拿出道德勇氣,解決工策會長年爭議!

我國特別休假制度之發展與檢討-以勞動基準法107年相關規定修正前後之實務見解為分析對象

為了解決勞基法特休規定的問題,作者周明陽 這樣論述:

  我國特別休假制度,經工廠法於民國18年建立,後為勞動基準法於民國73年制定時納入,歷經32年後,終於在民國105年12月21日修正,並於民國106年1月1日實施特別休假新制;隨後又在107年1月31日修正新增特別休假遞延規定,並於同年年3月1日施行,至此勞動基準法自制定以來有關特別休假最大的一次變革,終告一段落。  因本次特別休假修法變動內容甚鉅,包括:降低取得特別休假之年資門檻、增加勞工可取得特別休假之日數、特別休假排定權歸屬之確立、雇主告知及通知義務之課予、應休未休日數一律折算工資、舉證責任之釐清以及特別休假遞延次一年度休假之開放等,對於整體社會勞雇關係不啻為一次重大衝擊,為了解此次

修法之後續效應,本文以勞動檢查實務案例為對象,探究此次修法對於勞雇雙方之間特別休假制度的實施上有何發展與影響,並觀察雇主及事業單位在特別休假新制上有何適用困境,並試尋求解決之建議。  為達上述研究目的,本文擬藉由文獻之蒐集整理,歸納我國特別休假107年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修正前後制度之相關內容、爭議及學說、實務見解,並配合勞動檢查實務資料、訴願及訴訟案件之分析,從中檢討特別休假新制有無不足或可優化之處,從而對現行制度提出改善建言。

勞資實務問題Q&A(3版)

為了解決勞基法特休規定的問題,作者林定樺,李傑克,洪紹璿,洪介仁,翁政樺,洪瑋菱,張權 這樣論述:

  以前加班是領加班費,修法後只能選補休?   延長工時的加班費,例假、休息日跟平日的算法都一樣?   謬論一   休息日加班現採「核實計算」,休息日只來工作一小時後請病假,只給一小時休息日延長工資即可?   A:錯,後續未工作的約定時數,則須依該假別及時數給薪!   謬論二 公司不可以資遣懷孕的女性員工嗎?   A:錯,公司可以資遣懷孕的女性員工,只是資遣的原因及理由,不可以是因為該女性員工懷孕而資遣。   謬論三   勞工已於工會、漁會加保或已加保農保,就不用再加保勞保?         A:錯,只要是受僱勞工,縱使短暫工作,還是為其加保勞保。   謬論四  

論件計酬工,不適用一例一休制度?                        A:錯,論件計酬工一樣適用。   謬論五    勞資會議有開就好?         A:錯,勞資會議開會仍需遵守「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所定事項。   如果您有以上問題的疑惑,本書會成為您最好的諮詢對象。不論是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還是在職災問題上勞工的權益及雇主的義務,都有詳細的計算與說明。熟讀本書,您也可以變成勞資專家。

聯合國經社文公約工作權保障研究─兼論日台外籍勞工工作條件保障─

為了解決勞基法特休規定的問題,作者王榮福 這樣論述:

工作權的保障並非三言兩語即可概括之,從19世紀社會主義興盛後,逐漸受到重視,亦由自由權逐漸發展出社會權的概念,逐步使人權保障更加完善,使勞工獲得除自由權之外的保障。1966年12月16日第21屆聯合國大會決議通過《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ICESCR),此一公約於1976年1月3日起生效,全世界已有171個國家簽屬加入,乃社會權保障上極為重要之公約。本論文係以《經社文公約》第6條、第7條為主軸,透過研究條文與一般性意見(General Comment)了解工作

權與工作條件之保障,並以此標準檢視日本與台灣在工作權與工作條件方面是否有遵照《經社文公約》之規範,並遵守「不歧視原則」使外籍勞工亦享有相同之權利。再者,日本與台灣是否依《經社文公約》第16條、第17條之規定遞交政府報告書。結論發現,日本與台灣皆未重視聯合國經社文委員會(COMMITTEE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所提出之結論性意見與建議,造成相同問題不斷重複發生;日本與台灣應更加重視民眾與非政府組織所提交之反論報告書(NGO counterargument report),增加民眾與政府對話之手段、增加民眾對於「人權」的關心等;對於「技能

實習生、外籍勞工」之工作權與工作條件方面應給予基本人權保障,並有效落實稽查體制;《勞動事件法》應增加適用範圍,包含安全衛生工作環境、平等升遷、外籍勞工轉換雇主、休假取得困難等可能違反《經社文公約》第6條與第7條之相關保障,保障快速、省時、省力、全面之權利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