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來 承攬契約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南臺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張瑞星所指導 李介元的 娛樂產業衍生法律問題之探討 (2014),提出博客 來 承攬契約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娛樂法 娛樂產業 議題 法制 。

而第二篇論文輔仁大學 財經法律學系 陳猷龍所指導 周威男的 網路買賣契約法律關係之研究 (2011),提出因為有 網際網路、電子商務、網路買賣、網路購物、網路拍賣、消費者保護法、7 日鑑賞期、消保法郵購買賣、App 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個人資料保護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博客 來 承攬契約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博客 來 承攬契約,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娛樂產業衍生法律問題之探討

為了解決博客 來 承攬契約的問題,作者李介元 這樣論述:

二十一世紀由於生活品質的持續改善、科技發展的進步,以及新興國家的崛起,整體娛樂產業的成長必然迅速,規模亦將日愈擴增;而全球化的趨勢,更是將原先區域型的消費者偏好擴展至全球,人們在不知不覺中,休閒娛樂已經變成消費者衡量價值的關鍵。無論景氣好壞,生活中皆少不了娛樂活動。娛樂產業的高度商業化與全球化,致使各方利益在產業中糾葛,不僅對個人權利保護的呼聲日增,產業亦對其自身利益的維護益加重視,各類法律糾紛亦日益增加;尤其娛樂產業高投資、高風險、高回報的產業特性,更需要在娛樂產業中,建立一套可供各方依循的法律規範,解決目前國內娛樂產業衍生的法律議題與爭端。娛樂產業為我國近年來重點發展產業,其種類項目非常

之龐大,蓋非一本著作即可盡數囊括及瞭解娛樂產業。為使娛樂法制之建立與專業相結合、本文欲以娛樂產業與娛樂法為核心,礙於篇幅及研究能力有限,本文主要內容乃係將娛樂產業限縮在電影產業、電視產業、流行音樂產業與數位遊戲產業等四大項目,藉由產業相關之專業及法律分析,將我國娛樂產業衍生之法律議題整理歸納,以憲法、民法、刑法、智慧財產權法四大主題做為區隔,深入討論個別衍生的法律問題,再從個別案例的理論探討與實務分析中,延伸思考不同型態案例之處理方式或牽涉之法律規範,期將娛樂產業及法律規範之理論與實務相結合。最後,透過美國娛樂法與娛樂產業間的相互運作之借鏡,進而有效改善我國娛樂產業在面臨法律爭議時的的解決機制

與修訂相關法規之建議。

網路買賣契約法律關係之研究

為了解決博客 來 承攬契約的問題,作者周威男 這樣論述:

第一章 緒論鑒於網路買賣已成潮流,本文欲解析網路買賣可能產生之法律問題,除參考一般傳統法學教科書與法律相關期刊論文資料外,更利用Google等搜尋引擎搜尋網路資料,擴充本文論述之深度及廣度,並就網路買賣常發生之法律爭議提出解決之道,提供從事網路買賣之人些許法律建議。第二章 網際網路、電子商務與網路買賣本文為釐清後續討論之名詞及其範圍,即於本章就網際網路,電子商務與網路買賣之定義及類型作基本概念之介紹。第三章 網路買賣契約之成立與生效本文除就買賣契約所應具有成立及生效要件為討論外,亦就網路買賣中之要約、要約之引誘及標價錯誤等相關爭議問題一併為處理,並蒐集相關實務判決及學說見解,充實本文論述之深

度。另我國已於民國90年10月底三讀通過電子簽章法,就網路買賣契約相關爭議於電子簽章法如何適用,實值探討,本文就此亦有說明。第四章 網路買賣於相關法律上之適用因網路買賣涉及之法律適用問題,多集中於民法及消保法之上,諸如瑕疵擔保責任、定型化契約、消費者無條件之解約權等,為求完整討論,本文特將此議題抽出獨立成章,詳加說明。另因網路買賣之當事人多有將個人資料提供他方為收取貨款或寄送商品之用,故個人資料外洩之事件層出不窮,本文即以博客來網路書店不甚洩漏客戶名單為例,就網路買賣發生洩漏個人資料時究應如何適用本法加以探討。第五章 網路買賣平台業者與使用者間契約之權利義務關係網路買賣平台業者,諸如奇摩拍賣、

露天拍賣及奇摩購物中心等僅扮演仲介者之角色,惟因其經濟力常較利用之出賣人為強,買受人常於網路買賣產生爭議時將網路買賣平台業者納入,一併請求出賣人與網路買賣平台業者履行契約內容或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此三方權利義務關係究屬為何,本文即於本章就網路買賣平台業者與使用者間之權利關係加以釐清。第六章 結論本文為釐清網路買賣所生之相關法律問題,提供從事電子商務者及實務界之先進有一參考之依據,即以各章節討論議題之重點,扼要說明並提出本文見解以為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