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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 美術 作品集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小白寫的 租界(21世紀海上文學的後強,伊格言專文導讀)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 陳貺怡、賴瑛瑛所指導 陳曉春的 從生產到邏輯:台灣當代基督教藝術的實踐、建構與方法 (2021),提出博弈 美術 作品集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台灣當代基督教藝術、基督新教藝術、符號學、論述分析。

而第二篇論文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 鍾芳樺所指導 魏子璇的 法治在中國的發展歷程—從《共同綱領》到《八二憲法》(1949-2019) (2020),提出因為有 法治、社會主義、中國憲法史、中國政治史、合法性的重點而找出了 博弈 美術 作品集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博弈 美術 作品集,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租界(21世紀海上文學的後強,伊格言專文導讀)

為了解決博弈 美術 作品集的問題,作者小白 這樣論述:

《解密》、《暗算》、《風聲》、《風語》後,再現上海的繁華與傳奇 在張愛玲、王安憶、金宇澄、陳丹燕、虹影之外,重塑上海細膩的面貌 全新格局,既宏觀又細緻,海上文學的後強!   1931年的上海租界,是革命、愛情、金錢、冒險並存的迷人時代。攝影師小薛是中法混血兒,為租界的各種小報提供新聞照片。而特蕾莎是他的白俄情人,表面上的珠寶商,暗地裡倒賣軍火。在從香港回到上海的寶來加號郵輪上,小薛偶遇群力社革命女青年冷小曼,為隨後接踵而來的刺殺、追捕、計中計埋下了意想不到的契機。而這一切的背後,是各種政治勢力的博弈、經濟利益的爭奪。   亂世背景,誤入紅塵的男女英雄,他們之所以成為英雄不是因為他們有謀

略,而是由於偶然。驚心動魄、環環相扣,一半出自於算計,一半卻是被命運推動。一場又一場的驚天大劫案,虛實難辨,小人物之間不經意的一舉一動,輾轉擴大成影響整個大事件進程的蝴蝶效應……   作家小白為了準備小說《租界》的背景資料,以「考古學家的周詳」和「詩人的偏僻趣味」,在上海檔案館鉤沉史海,用大量的材料去復原當時生活的各個細部。很多場景是直接描繪老照片實景,用文字還原當時的生活景象。小白說:「我實際上是希望它們能夠營造出一種奇異的現場感,既熟悉又陌生。」   《租界》被譽為「最別致的暗戰小說」,不僅僅是好看的故事,發表後更以「實驗性的文學非虛構寫作」方式得到廣泛的關注,是中國首部基於純歷史細節

的想像文本。 名家推薦   張大春、梁文道、麥家、賈樟柯 聯袂推薦!   小白完成了一獨屬於長篇小說之重要任務:擬造。擬造一個世界。說它獨屬於長篇小說是因為,短篇中,由於篇幅所限,我們很難刻意體現此一價值:小說之萬花筒,小說之清明上河圖。──伊格言(小說家)   一部於張愛玲、王安憶的小說之外全面重建的、關於上海的卓越的虛構小說。──李敬澤(中國作家協會副主席)

從生產到邏輯:台灣當代基督教藝術的實踐、建構與方法

為了解決博弈 美術 作品集的問題,作者陳曉春 這樣論述:

基督新教的藝術相對於傳統基督宗教藝術發生了範式轉移,這意味著它並非不存在,只是存在與認知的模式發生轉變,本研究的目的便在於認識和建構此種模式及其邏輯與生產的意涵。具體可歸爲三組問題:一、何爲台灣當代基督教藝術的實踐與内容?二、台灣當代基督教藝術的定義/界定或生產的方法與方法論爲何?三、台灣當代基督教藝術生產的意涵爲何?研究理論與方法論則根基於符號學、論述分析、創作實踐與展覽策劃,以及藝術家、藝術客體、詮釋者、研究者等幾組面向的互動關聯。並以安力·給怒、馮君藍、林珮淳等三位藝術家及其創作實踐,台灣基督藝術協會與台灣好主意藝術協會所舉辦的若干場展覽,以及「在基督信仰之上創作」與「偶像?榜樣?」展

覽為具體案例。研究認爲台灣當代基督教藝術的實踐與内容,從符號表層來看並非一定要直接具有台灣、基督教的某種元素或屬性,實際上,它並無具體的規限,只是從創作實踐作爲討論取徑時,有幾點值得注意。台灣當代基督教藝術的定義/界定或生產,不能僅以一種簡化的統一方式加以概括,而是動態、且非一次性的,其中關鍵影響因素是來自超越符號表層的符號意指、以及外在於藝術客體的論述分析,尤其是具有某種基督教範疇的權威群體、機構或場域又屬核心因素。台灣當代基督教藝術意涵的生產部分與它的實踐和内容、以及建構有所重疊,它會因不同詮釋者/策展人、以及不同類型的展覽而不同。其中,「靈性」力量部分是符號學與後結構主義式論述分析所提供

理論視野較少涉及的,本研究關於這部分的論述,從某些層面可以作爲此理論視野的補充。台灣當代基督教藝術的生產固然有其基本的元素組構與邏輯,不過,這並非意味著它有固定的路徑,反而是要在具體的時空場域中,詮釋者邏輯自洽、有信服力的隨時經營。

法治在中國的發展歷程—從《共同綱領》到《八二憲法》(1949-2019)

為了解決博弈 美術 作品集的問題,作者魏子璇 這樣論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迄今七十年的歷史,也可以濃縮為一部憲法史或法治史。憲法規範國家的性質、制度、任務等根本問題,憲法的根本法地位使得國家重大的社會變遷基本都會在憲法史中有所體現與映射。歷史包含諸多視角與領域,而憲法史主要注重的是憲法與社會現實變遷、尤其是與政治演變之間的相互關聯。縱觀共和國歷史,無論是政治史還是憲法史,整體看來都是在根據現實的變化與需要不斷校正;展現出一條烏托邦色彩與理念追求日益消逝,逐漸走向制度化與現代化的演變脈絡。中國官方當今對法治採用的表述是社會主義法治,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當然官方對社會主義概念的詮釋在數十年間不斷變動,對法治的認識同樣如此。社會主義制度一直被視為是國家

的根本制度,在現行憲法第一條中就開宗明義地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在共和國的前三十年中,社會主義這一意識形態一直是政權主要的合法性來源。但自七十年代末期開始,原有的意識形態愈發式微,與此相配套的計劃經濟政治體制也逐漸瓦解;這使得國家不得不開始逐漸發展市場經濟、主要依靠績效合法性,同時也因經濟績效存在的弊端與風險而逐漸建構法理合法性,重新強調實行法治路線,逐漸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法治是衡量社會發展程度的重要標誌,也是現代政治文明的基本特征。而憲法又是法治的基礎,是衡量法治發展水平的尺度和基本要素。不過中國此前幾部憲法的內容中都只是分散地、間接地展現出了部分法治理念,尚未

上升到一定高度、尚未獲得足夠的重視;而法治這個概念在憲法中的首次直接出現,是在1999年憲法修正案中,取代了此前一直使用的法制一詞,這一轉變也代表著執政者對法的認識有了進一步的深化。此次修憲將中共「十五大」上提出的「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方針寫入憲法並作為憲法的基本原則之一。而當今,隨著官方出於總結此前曲折歷程的教訓、彌補日益嚴重的合法性危機等考量而进一步地強調依法治國、依憲治國、依憲執政,不斷抬升法治與憲政等理念的地位;以及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發展、社會階層的多元分化、公民社會的逐漸形成,民眾的法治意識與權利意識逐漸覺醒,民間開始廣泛出現要求盡快落實法治的呼聲;因此官方與民間對實行法

治、甚至是實行憲政逐漸形成高度共識,全社會開始普遍關注法治建設的進展。儘管社會各方對法治的具体定義或认识一直都存在著不小的差異,在現實中法治理念的貫徹也仍然受到諸多束縛,但法治在中國日漸深化的整體態勢卻幾乎已是難以逆轉。而縱覽建國七十年來的法治史,明顯可以從中發現兩條相互聯動的線索與脈絡:明線是官方自上而下的推動,而暗線則是民眾自下而上的追求。畢竟若從根本上看來,法治形成的過程實則正是受到兩個層面的雙向推動:基於社會上層尋求權力的合法性基礎、建構統治合法性的需要以及社會底層制衡國家權力、保護自身權利免受侵害的需要。本文從現代中國的政治、憲法的演變歷程出發,通過法史學的視角概述法治理念在憲法演變

歷程中的發展過程,以及法治理念與社會現實之間的不斷碰撞,嘗試探究法治在中國的變遷歷程與前景;通過對建國七十年來政治史與憲法史的梳理與分析,希望能為當今中國的法治建設以及未來的路徑方向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