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天然氣申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高仁川所指導 黃霈瑜的 論中央與地方在環境事務上的協力合作關係-以電力部門的空氣污染管制為中心 (2020),提出台中天然氣申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空氣污染防制法、聯邦主義、合作式聯邦主義、潔淨空氣法、協力合作關係。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工業設計系 游元良所指導 曾耀生的 能源現代化對聚落生活行為的影響與碳排放評估 -以望安花宅聚落為例 (2019),提出因為有 能源應用、生活型態、里山倡議、永續設計、碳排放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中天然氣申請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中天然氣申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論中央與地方在環境事務上的協力合作關係-以電力部門的空氣污染管制為中心

為了解決台中天然氣申請的問題,作者黃霈瑜 這樣論述:

本論文的研究目的在於,梳理我國現行中央與地方自治團體間,關於權限劃分之相關法制爭議,並藉由美國法中聯邦主義的子概念——合作式聯邦主義的運作,嘗試尋找在我國現行法制框架下,中央與地方建立合作關係的路徑。本文的研究方法為兼採「文獻資料蒐集分析」與「比較法制研究」交錯並行的方式,在我國法的部分,聚焦討論《憲法》、《地方制度法》與《空氣污染防制法》; 美國法的部分,則以聯邦主義的內涵及《潔淨空氣法》為主軸。本論文觀察現行權限劃分的相關標準,發現不論是《憲法》、《地方制度法》或各專業法律中,在權限劃分的標準上都有規範模糊、規範重疊與規範不足之處,直接導致在現代行政事務趨於繁雜的情況下,現行的劃分標準出

現了困境。而本文參考釋字第 738 號解釋要旨中,多數意見肯認中央與地方之間存在「競合立法之空間」,輔以學說論述,推論事務性質之劃分,除了中央權限事項、地方權限事項外,存在「共管事項」,在共管事項內,中央與地方應以協力合作為原則,推行國家行政任務。經由美國法制之比較研究,本文認為合作式聯邦主義中,以聯邦政府為框架性立法,州政府作為聯邦環境法規的前線執行者,並透過環境計畫橋接聯邦政府與州政府之功能與行政措施,應得作為我國空污治理領域中,以協力合作為前提的治理模式借鏡。在本論文討論的指標性案例——台中火力發電廠案中,本文認為系爭案件為兼具能源政策考量與環境治理考量之共管事項,中央與地方間應透過共管

事項之運作程序,事前針對管制標準、許可證審查等相關細節事項進行溝通協調,並透過地方擬定之空氣污染防制計畫執行之,形成實質上的協力合作關係。

能源現代化對聚落生活行為的影響與碳排放評估 -以望安花宅聚落為例

為了解決台中天然氣申請的問題,作者曾耀生 這樣論述:

官方指定第一個「國家重要聚落」-澎湖縣望安鄉花宅聚落,為早年漢人移民來台必經之地,在台灣發展歷史中具關鍵文化保存價值,更是文化觀光重要資產。近年,因人口外流、老化,在地工作機會消失,導致聚落面臨存續問題,政府開始進行聚落保存與活化工作。在聚落活化研究的議題中,能源運用的形式是塑造聚落生活型態樣貌的關鍵因素。觀察當地居民的生活模式,發現目前無論生活物資及能源燃料幾乎仰賴台灣本島輸入,島上居民已習慣此種生活型態;另一方面,與能源相關的在地傳統資源和器物,例如:銀合歡薪柴、牛糞餅、魚灶、灰窯等,也隨著聚落的衰微,逐漸沒落消失。聚落的衰微形成社會發展的問題,是目前全球性議題。2010年聯合國「里山倡

議」提出在符合生物多樣性基本原則下回歸在地能源的循環運用觀念,以實現社會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永續發展,是維繫偏鄉聚落存續的關鍵。展望聚落未來,為使能源應用與環境永續發展取得和諧的關係,透過各種現存能源形式組合,或互相取代以形成多元的能源應用方案。不同的能源取用透過不同途徑而得,取用途徑的形成受到能源效率的高低、取用能源的人力投入程度、能源取用的地緣關係的綜合影響。不同途徑也呈現不同的能源效率與碳排放程度。因此,建立能源效率與碳排放程度的量化估算可成為評估聚落能源永續發展的重要依據。本研究探討能源現代化對聚落居民生活行為的影響與碳排放評估,研究過程透過觀察聚落居民能源使用的生活行為,並以望安鄉中油、

台電統計資料為研究基礎,分析在地能源與外地輸入能源取得途徑與碳排放之關係;並以目前聚落居民日常烹調、盥洗活動及在地活化活動規劃為例,說明不同取得途徑所產生的碳排放之差異,檢驗本研究評估方法的可行性。研究成果盼能作為偏鄉聚落發展能源永續之設計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