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文化局街頭藝人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另外網站一起看表演!台中市府給車馬費邀請街頭藝人出門展演 - ETtoday也說明:國內疫情警戒降為二級,台中市文化局也逐步恢復舉辦藝文活動,將於9月至10月邀請上百組台中街頭藝人進行展演活動,即日起至8月31日,台中市街頭藝人可 ...

亞洲大學 休閒與遊憩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林錫銓所指導 吳築瑄的 街頭藝術的展演效益 (2021),提出台中市文化局街頭藝人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街頭藝人、街頭展演、街頭藝術、展演效益。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成人及繼續教育系高齡者教育研究所 林麗惠所指導 王思蘋的 高齡街頭藝人學習歷程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高齡街頭藝人、創造力老化、高齡學習者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中市文化局街頭藝人的解答。

最後網站臺中文學公園則補充:申請單位:文化研究科 ... E-mail:[email protected]. 受理登記:1. ... 場租:免費申請書下載:「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文學公園」街頭藝人展演場地申請簡章.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中市文化局街頭藝人,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台中市文化局街頭藝人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林佳龍:草悟道「音樂劫」!罪魁禍首,是市府建設局!

草悟道「音樂劫」!罪魁禍首,是市府建設局!立法委員林佳龍、台中市議員黃國書及賴佳葳,今(11)日與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理事長張博威(阿威)會勘街頭藝人表演場地;林佳龍指出,市府文化局核發街頭藝人許可證,但表演場地卻由建設局來負責規劃及管理,因未妥善規劃,造成場地緊鄰,表演團體因為競爭,拉高表演音量,影響附近居民的生活,林佳龍要求,市政府一定要限期改善,提升表演空間品質,顧及附近居民安寧,也還給街頭藝人公道!

林佳龍指出,台中市政府從2002年至今,已發出900張以上的街頭藝人執照,全市公告80處演出場所,其中草悟道的場地最「夯」,平日夜間及假日常吸引爆滿的民眾欣賞,已是在地的文化特色,但也因場地規劃不良,影響附近居民生活環境及行人通行;另外,他也指出,市府借用街頭藝人場地的時間為一次至多14天,常常有街頭藝人登記場地卻未前往使用,造成許多想使用的表演者困擾,建設局應該更積極管理,稽核表演者是否有確實到場或事前採抽籤制,都可以解決此問題。

林佳龍表示,建設局在規畫場地時,未會同文化局及街頭藝人意見,自行閉門造車,在草悟道所規劃八個表演點,地點過度集中,也因場地彼此緊鄰,表演團體間互相競爭,拉高音量,影響附近居民的生活;再者,單從市民廣場面公益路的人行道來看,就有四處緊連的表演場地,當街頭藝人團體表演時,也影響行人通行。

台中市議員賴佳薇說,市政府的跨部會協調能力很差,直到今年8月19日才針對街頭藝人開放場所第一次開會,賴佳薇建議,市政府應該成立街頭藝人專案小組,跨部會協調輔導及管理街頭藝人,才能真正促進台中文化城的街頭藝人發展;另外,她也提到,2013年通過的298組接頭藝人中僅有7組是視覺藝術類,是對視覺藝術的打壓,市府應該要改善。

台中市議員黃國書表示,希望街頭藝人能發展得好,但也應該要顧及附近住戶的安寧,藝術是城市發展的根基,建設局應該要全盤檢討場地的規劃,才能讓居民跟街頭藝人達到雙贏的局面。

台灣街頭藝人發展協會理事長張博威(阿威)指出,「音樂劫」不應只推給街頭藝人,公務人員不懂藝術,但外行不尊重專業,閉門造車恣意規劃,表演場地過於集中,導致音樂劫難。他也批評,文化局缺乏橫向溝通能力,使得建設局胡亂規畫場地,所衍生出問題,文化局亦有責任。

文化局藝文推廣科科長許智順現場回應,文化局已與建設局溝通協調後,對於街頭藝人表演場地,必須依時段與表演類型不同來做調整,文化局也會負責溝通,跨局處聯合來輔導台中市街頭藝人。

建設局景觀工程科正工程司許獻鍾現場回應,建設局會就草悟道街頭藝人表演空間密度做改善,及申請表演時間,會依時段及表演方式來做調整。

林佳龍要求,建設局今日所做的承諾,必須在二周內,向我與議員提出改善報告。

林佳龍補充,原本今天的會勘有邀請文化部出席,但文化部認定街頭藝人是「地方自治」事項,未派員前來,林佳龍指出,文化部這樣的態度是推卸責任,無疑打了龍應台部長的「泥土化」政策一個大巴掌,林佳龍舉例,法國街頭藝術節自2005年以來,在政府的大力推動與挹注下,創造出驚人的文化觀光收益,中央政府更成立國家級的街頭藝術中心與培訓機構,相較之下,文化部對台灣的街頭藝人發展,可說是不聞不問。

http://www.citylove.org.tw/parliament/44-press/815-2013-09-11-04-34-00.html

街頭藝術的展演效益

為了解決台中市文化局街頭藝人的問題,作者吳築瑄 這樣論述:

街頭藝術日益受到地方政府發展觀光產業與民眾休閒的重視。本研究之目的,旨在瞭解街頭藝術之展演效益,探討街頭藝術展演所帶給藝人本身、街頭觀眾和表演場域之隱含效益。希望透過此研究讓街頭藝人以及表演場地管理者更加瞭解街頭藝人、觀眾和表演場域三者的互動關聯,以有助於我國街頭展演藝術的深化推廣。因此,本研究採質性研究,深度訪談二十五位受訪者,包括九位街頭藝人、八位街頭觀眾,以及八位表演場域管理人員,再針對訪談內容做敘事分析。研究發現,街頭藝人走進街頭進行展演,需面對多種內外情境,包括街頭藝人自身的展演動機(熱愛表演、嘗試膽量與社群作用)、街頭舞台的展演條件(遮風避雨、觀賞位置、環境整潔與電力供應)以及街

頭展演過程的實務困境(同類競爭、道具繁重、藝人飽和與演出限制)。儘管如此,街頭藝術還是持續受到藝人、觀眾與場域管理者的的廣泛青睞,原因是街頭藝術有其獨特的符號互動形式(視覺傳達、樂音沉浸、故事敘說、姿態展現與肢體接觸),並能帶給藝人、觀眾與場域豐富的社會效益。可以帶給街頭藝人「享受演出成就」、「認識多種朋友」、「認識場域文化」與「累積表演經驗」;帶給觀眾「偶遇的悸動」、「另類的藝術輕鬆」、「潛在的藝術激勵;也可帶動展演場域意象翻轉,像是「豐富場域活動」、「吸引人潮停留」與、「創造藝文氣氛」。

高齡街頭藝人學習歷程之研究

為了解決台中市文化局街頭藝人的問題,作者王思蘋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探討高齡街頭藝人的學習歷程。本研究目的有四項,(一)為探究受訪者報考街頭藝人證照之動機;(二)瞭解受訪者報考街頭藝人,所遇的困難和因應方式;(三)探究受訪者考取街頭藝人證照後的應用;(四)分析受訪者考取到證照後自我收穫與生活的改變。為達此研究目的,本研究方法是採用質性研究法,並以半結構的訪談大綱與5位年滿55歲,在樂齡或是社區大學學習且後考取街頭藝人證照,且證照還在有效內的高齡者進行訪談,並且再將其高齡參與街頭藝人學習歷程的經驗騰寫成逐字稿後,進行編碼與資料進行分析,本研究結論歸納如下:一、高齡者報考街頭藝人的動機多元,以他人的推薦與鼓勵為主要動機。二、街頭藝人制度上的改變、情境障

礙以及個人心理或意向障礙為高齡者報考的主要困難。三、提昇自我能力與創新、建立支援系統是高齡者因應困難的兩大主要策略。四、高齡者考取街頭藝人證照後,主要應用在獲得有酬工作以及參與志願服務。五、高齡者考取證照後對個人、家庭、社會都有所益處,主要以心理方面的收穫與回饋最多。依據上述的研究發現與結論,提出以下建議,對高齡教育教師、政府相關單位及未來的相關研究等,以茲參考。關鍵字:高齡街頭藝人、創造力老化、高齡學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