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銀行車貸清償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南臺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羅承宗所指導 陳啝溏的 從實務觀點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運作 (2020),提出台新銀行車貸清償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破產法、禁奢條款、資產管理公司、銀行不良債權讓售、債務更生程序、債務清算程序、債務免責及復權。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高階主管碩士在職專班 王元章、林岳喬所指導 李登發的 台灣重車分期付款公司經營策略之個案研究 (2008),提出因為有 分期付款、重車的重點而找出了 台新銀行車貸清償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新銀行車貸清償,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從實務觀點看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之運作

為了解決台新銀行車貸清償的問題,作者陳啝溏 這樣論述:

早期債權債務關係,不論公法或私法係被歸類於私法案件。近代美國破產法第7 章引進「個人債務清理程序之選擇」,要求債務人須通過審核及財力測試(Meanstest),限制其選用清算程序之可能,避免債務人濫用清算制度之道德危機。破產法第11 章也保障「財務困難之公司企業」,可依規定申請破產保護令,重組債務東山再起。惟我國債務清理法制發展至今,仍欠缺完整性之債務清理行政架構。因消費者及小規模營業人破產需求,目前我國債務清理程序分「法院外協商程序、法院內清理程序及簡易破產程序」。因消費者債務清理具有強制優先性,為制衡聲請人濫用權利,進而有強制程序轉換規定。債務清理程序涉及利益與要件不同,無法選擇《破產法

》程序,僅能採取《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清理債務。我國債務清理係採免責制度,若履行破產程序,剩餘未清償債務當然免責。本文即從「實務觀點」出發,介紹債務清理程序中所涉及利益,並介紹債務清理法制立法原則及政策,以提供作為利益衡量之準據,進而對債務清理法制提出建議。2008 年~2020 年期間,由我國司法院債務清理事件統計分析得知,該條例已協助許多債務人改變命運。當消費者面臨到債務不能清償困境時,矛頭均指向債權人之不當,也非可取。本文於債務清理效力層次及實施效果上,以法院實務見解及公益救濟作為探討,將消債條例設為參數盼成為颶風般的蝴蝶效應,期待債務清理建構更臻完善。

台灣重車分期付款公司經營策略之個案研究

為了解決台新銀行車貸清償的問題,作者李登發 這樣論述:

因金融風暴之影響,使得經濟成長率節節下降,更因利率持續下降使得重車分期付款業者不再如以前能在業績及獲利上持續高成長。使得早期從事重車分期付款之業者如良京、永新公司及銀行如台新、復華銀行等業者相繼退出市場。但另一方面由於重車分期付款業目前進入市場障礙不高,且不受財政部所管轄,故在分期付款之市場雖然在近二、三年萎縮很多,但仍有一定之獲利空間,自然也吸引了許多競爭者的加入,而在目前又面臨失業率的衝擊之下,在市場上之業者莫不積極發展適合企業自身的經營策略以其佔有競爭優勢從而掌握市場,因此探討如何建立正確的經營策略成為本研究之動機。個案分期付款公司是目前國內重車分期付款業中市占率最高,約為市場1/3,

為國內最具有代表性之重車分期付款公司,以此個案公司業務發展方向及經營策略皆有可能影響國內重車分期付款公司之市場。故本研究以個案分析法,將可充分反應重車分期付款業未來發展趨勢;本研究將以個案方式對少數個體進行深入式研究,除針對研究個案深入瞭解其複雜性之外,並利用深度訪談等多種資料蒐集的方法,檢視個案的種種現象,作為之後實證分析及理論架構的基礎。透過參考Porter 五力分析等相關理論為基礎,再根據相關文獻探討的結果以訪談的內容,經修正後發展成為本研究之主要架構。之後並以SWOT 來分析、歸納出個案公司目前於整體環境中所面臨之機會與威脅,以及公司本身所擁有之競爭能力、資源與優、劣勢,進而對公司現行

策略之優、缺點進行檢討,並依此分析個案公司之經營策略。本研究綜合發現如下:1. 重車對使用者而言是生產之器具,而分期付款業屬於汽車產業周邊行業之一環,所以受景氣及重車銷售量的影響極深。2. 重車分期付款市場已由開始時之寡佔市場享有超額利潤,演變至目前開放競爭而進入微利甚至有可能產生虧損的時代。且因分期付款具有時間性質,獲利須待付款全部結束方能確認,受環境及經濟變化之影響程度頗高。3. 重車分期付款業是以分期付款買賣方式經營業務,因此墊高業者之資金成本,進而降低業者之競爭力。目前融資公司法仍在立法院尚未通過,重車分期付款公司無法名正言順的經營汽車相關融資業務,影響產業整體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