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倫理 期限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學術倫理 期限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翁國彥寫的 學校教評會運作與教師法律救濟:行政法院裁判解析(二版) 和的 法的理性:吳庚教授紀念論文集 上冊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新學林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林明鏘所指導 王靖夫的 解聘、停聘、不續聘大學教師制度之研究─以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14款為中心 (2015),提出學術倫理 期限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教師法、大學法、大學教師、限期升等、教師評鑑制度。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學術倫理 期限,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學校教評會運作與教師法律救濟:行政法院裁判解析(二版)

為了解決學術倫理 期限的問題,作者翁國彥 這樣論述:

  本書是國內第一本從法律與行政法院裁判分析的角度,深入探討學校教評會實際運作與教師法律救濟問題的專書。不論是學校行政部門在召開教評會時遇到法令解釋適用上的疑難雜症,或是教師在校內面臨權益受損而準備提起救濟時感到不知所措,都可以在本書中找到現行法令的規範方式,或行政法院對於相關爭議採取何種態度。   本書詳細分析近十年行政法院針對重要爭議問題所採取的裁判見解,讓涉入法律爭訟事件的學校行政部門與教師本人,可以藉此預測未來爭訟的可能發展,減少不必要的爭執或不慎採取錯誤的救濟途徑。

解聘、停聘、不續聘大學教師制度之研究─以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14款為中心

為了解決學術倫理 期限的問題,作者王靖夫 這樣論述:

近年國內大學或因長期少子化的現象導致生源日漸減少,某些學校師資呈現過多的現象,部分大學乃以「教師評鑑」、「設定升等年限」等法律手段來解聘或不續聘所謂的「過剩師資」。但因無論係公、私立各級學校,對於教師之解聘或不續聘事由於教師法皆有嚴格之限制,因此學校仍須以教師法第14條為解聘或不續聘教師之法律上依據,導致近年來與教師法第14條有關之訴訟案件呈現遽增之趨勢,尤其在大學教師之相關案例中,又以現行法第14條第1項第14款「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之規定為依據最為常見。本論文即著重於歸納並論析我國大學教師遭學校以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14款解聘、停聘、不續聘時,程序與實

體制度上實務運作之情況,並提出筆者對於各該制度應有之正當程序與實體解釋方向,以期在未來遇到相類似的案例,能妥善解釋與適用,並妥善保障大學教師之工作權。本論文並就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14款規定中,大學教師之「教學不力」,提出教師之教學自由與學生學習權衝突之問題;就大學教師之「不能勝任工作」,提出其應承接遭刪除之「師道條款」成為新的概括規定,並應與教師法第15條之「現職工作不適任」做出區別。接續並就近日我國大學最常見之爭議,即大學依據大學法第19條所制定之「限期條款」、以及第21條「評鑑辦法」,對大學教師做出不續聘決定時,大學法各該規定與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14款「違反聘約情節重大」處於何種關

係,歸納實務見解並提出本文之看法。

法的理性:吳庚教授紀念論文集 上冊

為了解決學術倫理 期限的問題,作者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司法院前大法官吳庚教授學術研究領域橫跨政治思想、國家學與法學理論及公法學,十八年之大法官釋憲經歷亦促使其對憲法解釋與詮釋學著力甚深。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為吳庚教授舉行一系列逝世週年紀念學術研討會,由吳庚教授門生,與學術界之對話夥伴,共同撰文,輯成上下二冊,追念吳庚教授學術典範與傳世學說,完整呈現法政學者、故舊門生對吳庚教授之景仰與感懷。   本紀念文集分上下兩冊,共收錄十八篇論文。上冊以行政法及行政訴訟法學為主體,並兼及政治思想、國家學與法學理論;下冊則以憲法及憲法解釋學為重心;全書之整體結構恰可與吳庚教授之暢銷著作相互對應,殊值讀者細繹典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