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必碁ptt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華驎,鄭佳綾寫的 公司的品格:22個案例,了解公司治理和上市櫃公司的財務陷阱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范姜真媺所指導 陳秀菁的 個人位置資料之研究-日本法為借鏡 (2021),提出德必碁ptt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位置資料、隱私權、個人資料保護法、個人情報保護法、行動定位服務、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而第二篇論文輔仁大學 大眾傳播學研究所碩士班 洪雅慧所指導 陳瑾玟的 靜態官方購物網站與動態商品直播之媒體特性、消費者行為與品牌滿意度差異研究-以網路服飾品牌「mouggan」為例 (2020),提出因為有 官方網站、商品直播、媒體特性、消費者行為、品牌滿意度的重點而找出了 德必碁ptt的解答。
公司的品格:22個案例,了解公司治理和上市櫃公司的財務陷阱
為了解決德必碁ptt 的問題,作者李華驎,鄭佳綾 這樣論述:
為什麼好企業一夕之間淪為全民公敵? 你用血汗錢傾力託付的對象,是值得信賴的公司嗎? 財經版「看見台灣」,揭露台灣上市櫃公司治理盲點及怪現狀, 讓你知道怎樣選擇好公司,投資不吃虧、消費不憂心! 誰是接班人?台積電 的交棒難題 高階主管獎酬計畫是激勵還是誘惑?宏碁 與蘭奇條款 績優生也犯錯?從 中華電信 避險案看內部控制 什麼是合理的董監酬勞?以 力晶科技 為例 餐桌上的董事會--莊頭北工業 啟示錄 一場荒謬的股東會--中石化 經營權之爭 禿鷹與狼的鬧劇--亞洲化學 高獲利低配股的迷思--從 TPK宸鴻 談起 帝
國夢碎,股東買單--明基 併購啟示錄 從 國巨 案談台灣的管理層收購 ★胖達人炒股事件、黑心油風波、日月光廢水汙染案...標竿企業內部藏了哪些股東不知的隱憂? 食安問題、內線交易、掏空公司、金融危機...公司治理不彰,結果竟是你我必須付出代價! 22個案例,讓你看懂企業體質、守住自己的基本權益! 良好的公司治理是企業永續發展及健全資本市場的重要基礎,但變相的公司治理、法律規範與金融機構,已形成共犯結構,嚴重影響台灣人民財富自由及資訊透明的權益! 專業財經部落格「RusRule」格主 Rus 針對五年來台灣上市櫃公司重要議題,以公司治理角度切入,透過不同面
向的分析,引領讀者深入淺出了解公司治理對投資人和經營者的重要性。 ★台灣人應該關心的代表性案例!投資人最想問的關鍵問題!深入淺出精采解說! 為什麼上市櫃公司喜歡把旗下金雞母分割上市? 企業分割,小股東任人宰割? 為什麼台灣內線交易很少被定罪? 上市櫃公司董事長會因為經營績效不佳下台嗎? 是慈善公益還是在慷股東之慨? 如何掏空一家公司? 政治利益與股東利益,孰者為重? 如何強化企業誠信經營,減少可能的違規或不法? 〈Rus的真心告白.台灣人應該看見的真相〉 在本書寫作將近完成時,台灣正被食品安全問題弄得人心惶惶。 整件
事最早始於一個香港觀光客無心揭露了知名麵包店胖達人使用人工香料問題,而後另一家食用米大廠山水米,被抓到混用進口米,欺騙消費者為本地米。 最後胖達人被「重罰」18萬元,而山水米則是被「怒罰」了20萬元。而且見鬼的是,這時大家才知道,原來同樣的事山水米在過去兩年被抓了18次,更見鬼的是,原來台灣最大的包裝米公司中興米過去兩年被抓了19次。 這代表著什麼?我們的稽查人員非常認真?還是我們的罰則太輕? 讓我推敲一下,如果胖達人這件事發生在美國,會有什麼結果? 首先,在衛生部門介入調查後如果確定屬實,會開出一張具有懲罰性金額的罰單,接下來大家會在電視上看到一堆律師告訴你:只要
你曾經買過這家公司產品而有身體不適現象,請與他們連絡,他們會免費幫你打官司。再接下來的結果不意外,這家公司會有打不完的官司,公司就算沒倒閉也會因而要付出驚人的代價,這就是美國著名的消費者集體訴訟! 很多人說美國人的亂訟造成了社會無謂的成本,可是我反問你,如果一家公司造假被抓包的結果是公司重傷或是倒閉,連帶老闆身敗名裂,台灣還有幾家公司膽敢欺騙消費者?更不要講兩年被抓20次還是18次這種笑話! 這件事告訴大家的不只是公司治理問題,而是今天台灣所有的問題都在此。 各界推薦 輔仁大學管理學院院長 李天行 深入探討台灣上市櫃公司財務陷阱,幫助投資人趨吉避凶的最佳專業著
作。 ──總幹事黃國華(作家) 自然人有人格,法人也有人格;自然人有品格,法人也有品格。自然人的品格不消說,法人的品格也不難懂。 公司法以董事長為公司代表人,因此法人的品格看董事長/會的管(治)理風格也就不言而喻了。 本書篇篇精采的案例與問題解答,在在說明真相只有一個: 有好品格的公司雖未必能讓你投資增值開心,但絕對能讓你的投資保值安心。 俏皮的說,詳讀本書內容,雖未必能讓您迎向大富大貴,但絕對能讓您避開大災大難! ──唐樹萬(中華策略管理會計學會理事長)
個人位置資料之研究-日本法為借鏡
為了解決德必碁ptt 的問題,作者陳秀菁 這樣論述:
本文旨在探討位置資料所涉權利保護及其法規範。隨著無線通訊的蓬勃發展,智慧型手機進入興盛時期,結合行動通訊與數位生活,早已成為現代生活之常態,更是人類科技生活中不可或缺之裝置。爾後科技服務不斷推陳出新,其中更是以位置資料之相關應用受到公務機關、非公務機關以及民眾之重視,此應用可藉由通訊裝置之使用者端末訊息來確認定位,主動提供需要資訊或是相關服務,不僅讓公務機關推行政策或是非公務機關產品行銷成本更加低廉且有效率。然而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當位置資料越來越被廣泛使用後,其所帶來風險也越來越大。倘若將利用之位置資料加以蒐集比對後即可側寫(profiling)出特定使用者生活空間及時間之略圖,進而勾勒出
使用者之生活習慣、興趣及思想等,將會對於民眾隱私權造成莫大之衝擊。因此,各國也注意到此一隱憂並逐漸採取管制手段加以規範,如:歐盟之GDPR以及日本個人情報保護法已先後將「位置資料」規範於個人資料保護之範圍。反觀我國,對於位置資料之討論微乎其微,更無相對應之定義,若以目前法制是否足以因應當前多樣科技服務狀態下之個人即時監控之疑慮,亦容有討論空間。故本文欲從此論點出發,聚焦於位置資料之使用與權利保護,檢視目前法制之規範,並進一步探討公務機關與非公務機關因應COVID-19之疫情肆虐,利用位置資料防止疫情擴散之相關政策,如:健保卡串連旅遊史、電子圍籬、簡訊實聯制、公布確診者足跡等之適法性及適當性探討
。最後,透過分析日本法制以審視我國現行相關法律之不足,提出相應之建議規範,期盼能對此問題貢獻棉薄之力。
靜態官方購物網站與動態商品直播之媒體特性、消費者行為與品牌滿意度差異研究-以網路服飾品牌「mouggan」為例
為了解決德必碁ptt 的問題,作者陳瑾玟 這樣論述:
當今網路購物的市場盛行,企業或品牌廣泛架設官方購物網站,以靜態圖片搭配文字的方式作為銷售管道;但是近年來直播平台的興起,以網購搭配直播功能的動態影像銷售,形成一種新商機。無論是在官方網站或商品直播,消費者重視其互動性、即時性、真實性、豐富性,業者也積極運用圖文或直播的銷售來吸引或提升消費者的購買意願等。然而,在過去文獻中針對消費者對於不同銷售形式(靜態官網圖文 vs. 動態直播影片)之差異研究甚少。因此,本研究以網路服飾品牌「mouggan」作為研究案例,將商品銷售形式分為「靜態官方網站之圖文呈現」與「動態商品直播之影片呈現」,並提出「資訊互動性」、「即時回饋性」、「商品透明
性」、「資訊豐富性」之四項媒體特性,目的在於比較消費者對靜態與動態銷售之媒體特性的看法與差異,並以 AISAS 模型作為消費者行為的基礎建構,解析消費者對於使用官方網站與商品直播的「興趣」、「搜尋」、「行動」、「分享」之行為差異,以及了解兩者的品牌滿意度。 本研究透過網路問卷調查法,進行資料的蒐集並統計分析,共回收 572 份有效問卷。研究結果顯示,消費者認為動態商品直播之資訊互動性、即時回饋性、商品透明性、資訊豐富性皆高於靜態官方網站;此外,研究也證實,觀看動態商品直播引起的興趣、搜尋、行動、分享行為高於瀏覽靜態官方網站;而消費者對於商品直播的品牌滿意度亦高於官方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