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修正案門檻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憲法修正案門檻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周萬來寫的 議案審議:立法院運作實況(5版) 和羅傑‧布特爾的 歐盟大麻煩(中文增訂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好優文化所出版 。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 金孟華所指導 吳維雅的 公共場所人臉辨識技術運用於刑事偵查之研究──以隱私合理期待為中心 (2021),提出憲法修正案門檻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臉部辨識、臉部追蹤、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執法機關、搜索、相當理由、合理隱私期待、隱私利益、位置資訊、科技偵查、監視、追蹤、衛星導航系統、基地台位置。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央大學 法律與政府研究所 溫祖德所指導 陳佳源的 偵查機關調取網際網路協定(Internet Protocol) 資料之法制研究—以美國法為借鏡 (2021),提出因為有 IP 位址、第四修正案、第三人原則、通信紀錄的重點而找出了 憲法修正案門檻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憲法修正案門檻,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議案審議:立法院運作實況(5版)

為了解決憲法修正案門檻的問題,作者周萬來 這樣論述:

  本書採用制度研究途徑與案例分析方法,闡述立法院審議各類議案的運作實況。就議案類別、提出、審議、復議及覆議分章加以闡述,其中對黨團門檻、議案屆期失效、按政黨比例分配委員會委員席次、黨團協商機制、文件調閱及公聽會的運行、覆議權的運用等均詳予論述。又立法機關為了有效發揮其應有的功能,往往藉助為全體成員所共同服膺的議事規範;本書作者集參與法案研議及三十多年實務體驗所得,增訂「議事規範」專章,將現在仍採行的先例,完整地呈現其採行過程,俾提供外界對立法實務有進一步的了解。因此,本書除可提供研究我國立法制度者或有興趣了解立法院運作實況者的重要參考材料外,更可作為實務工作者的教戰手冊。

憲法修正案門檻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上個禮拜我們提到,美國總統川普民調直直落,可能讓對手拜登躺著選都會選上,結果這幾天美國大選又出現超級戲劇化的轉折,那就是連川普的狂粉、美國饒舌歌手「肯伊威斯特」(Kanye West)也宣布參選。威斯特要選,我會考慮投給他喔。先不要講威斯特講過的話,是連川普都目瞪口呆,更厲害的是他老婆「金卡戴珊」(Kim Kardashian),金卡戴姍很多照片就是要突顯她的美臀,所以她當第一夫人這是表示大屁股要全球大流行了嗎?想選大家都可以選,這就是民主國家嘛!但最近有另一個國家,是真的「躺著選」,那就是俄羅斯。

俄國總統普丁(Vladimir Putin)推動的修憲公投,7月1日深夜落幕,公投案獲得78%選民支持、壓倒性勝利,已經掌權20年的普丁如願以償把他的總統任期限制「歸零」了,可以再選兩次,最多當到2036年。我們姑且相信選舉公正客觀好了,那到底強人普丁是怎麼把這些「戰鬥民族」的毛順得服服貼貼的呢?

講到蘇聯情報機構KGB出身的普丁,大家腦海中第一個畫面一定是他有事沒事就打赤膊秀肌肉,滑雪、冰球、賽車都難不倒,甚至還會開戰鬥機,只差沒有單挑過哥吉拉而已,看得姐姐妹妹心癢難耐,還被不少男性當成榜樣,67歲這樣不錯了,只比我老公蘿蔔頭差一點而已。

有關普丁的生平,大家估狗一下都找得到,但是因為俄語真的太難了,讓外界對普丁或是這個國家往往一知半解,可能都覺得他就是極權獨裁,但人民難道不會反抗嗎?今天我們就試著從不同角度,帶大家認識這名「現代沙皇」是怎麼樣打造出「俄國特色民主」的,我們先來解釋普丁上台前的俄羅斯政治生態。

1991年蘇聯垮台,民主自由的西方思想,席捲整個俄羅斯社會,沒有人想要再走回蘇聯老路,但是俄國第一位總統「葉爾欽」(Boris Yeltsin)率領的新政府,缺乏資本主義的經驗,一連串錯誤的政策,導致經濟幾乎崩潰、寡頭貪汙腐敗、貧富差距惡化、國力急速衰弱。當時西方國家對俄羅斯態度冷淡,也讓俄國人覺悟,抱西方大腿不見得能解決問題。

1999年「葉爾欽」欽點普丁為接班人後,在當年底就無預警辭職下台,2000年接下燙手山芋的普丁,一方面重新建立民主法治,另一方面凝聚國內向心力,主打「讓俄國再次偉大」,首要任務就是解決經濟危機。

和一些「強盛大國」單看國家整體GDP的做法不同,普丁重視的是「人均GDP」,把改善人民生活水準當作國家發展的重要關鍵,而並非只在乎國家力量,這也是普丁廣受人民支持的主因之一。

普丁上任時就喊出GDP「保八」,目標擺在15年後人均GDP達到葡萄牙水準。雖然2008年遭到金融海嘯衝擊,但普丁在位其間剛好遇到史上最高國際油價,俄羅斯靠著出口原油賺進大把鈔票,到了2011年,國內貧窮人口少了一半,平均月薪漲了8倍,達到640美元(約當時的1.8萬台幣)。2013年的時候,俄羅斯人均GDP已經來到2萬4,300美元,逼近葡萄牙的2萬5,600美元,就算他達標了。但俄國太依賴石油、天然氣等原物料出口,所以2014年左右國際油價開始下跌,俄羅斯經濟也就跟著溜滑梯。雖然2014年併吞克里米亞事件遭西方經濟制裁,導致俄羅斯人均GDP暴跌,但購買力平價並沒有受到太大影響,對老百姓生活水準衝擊有限。

普丁上台後,就立刻把葉爾欽時代下,寡頭所把持的媒體大規模「收編」,把民營電視台一部分股東趕走,再安插自己認可的人馬進去,或是逼媒體賣掉股權,再讓自己信任的企業去接管,3個月內就全面控制了媒體,第一個陣亡的是經常批評政府的獨立電視台NTV,當年它有1億多個觀眾,全國覆蓋率高達70%。

這麼做不但能「耳根清靜」,還能掌握話語權,大肆宣傳政府對外的軍事行動,我們如何碾壓了恐怖分子之類的,藉此提升普丁的形象和支持率,同時定義誰是國家公敵。

探員出身的普丁,也非常懂得利用軍事力量秀肌肉,1999年,普丁還是葉爾欽的總理時,莫斯科等城市接連發生公寓大樓爆炸案,普丁立刻把矛頭指向車臣分離主義恐怖分子,下令對車臣發動空襲,後來俄國和車臣間的衝突,成為普丁當總統之後的重要議題;
2008年喬治亞出兵單方宣佈獨立的「南奧塞提亞」,普丁就以「保護國民」為由,與喬治亞開戰;2014年更出兵烏克蘭東部,併吞克里米亞,雖然引來歐美制裁,G8成員資格也被拔掉,但這些行動卻讓俄國人感覺到,蘇聯時代「超級強國的輝煌」再度降臨了!

對外可以用拳頭,對內就要用計謀,普丁上台後,就先調整了國會立法程序,最重大的轉變就是把小黨派進入俄國國會「國家杜馬」的門檻提高了,這讓國會派系大幅減少,普丁的執政黨就輕而易舉掌握國會多數,進而掌握立法權。2012年起進一步把門檻提高到7%,也就是政黨必須贏得7%以上的選票才能進入國會,比一般民主國家的門檻5%高很多,例如我們台灣就是5%,而歐盟的建議標準是3%。

不過立場親歐美的反對派,在蘇聯瓦解後就缺乏民眾支持,所以7%的門檻對他們來說比登天還難,連國會的邊都沾不到。排除眼中釘之後,普丁又善用執政黨優勢,聯合其他派系,例如讓俄國最大在野黨「俄羅斯共產黨」,以及各種工會參與決策,到最後只有反對派被排除在外,所有的政治力量都被普丁納入決策圈,「俄共」也被酸成是「官方扶植的唯一反對黨」。

但是不要以為俄國像中國一樣,人民一罵政府就馬上被消失,其實俄國人對普丁的批評聲浪從來沒少過,過去也曾發生萬人示威,但反對派就是沒辦法得到社會多數的支持。主要原因有兩個:

第一是社會保守。俄羅斯是一個東正教國家,超過七成的民眾以不同程度信仰東正教,就連普丁本人也是東正教徒,而且還和教會關係十分良好。偏偏反對派多半都是一些親歐美的精英團體,他們的政治主張對於相對傳統的東正教社會來說太過激進,反而造成反效果,都會區的人都不見得相挺了,鄉村地區的民眾更是不可能支持,甚至不清楚他們的主張。

例如2012年俄國女子樂團「暴動小貓」(Pussy Riot),在教堂祭壇舉行反普丁的非法演出,最後遭到起訴判刑,結果有高達九成五的民眾認同政府對她們的懲罰行為,也讓反對派的形象受重創。
第二就是政治歷程。剛剛提到蘇聯解體後,俄羅斯的外交政策,原本是全面倒向西方,甚至希望加入歐盟和北約,但歐美國家並沒有給予俄國相關協助,加上葉爾欽「弱化政府權力」的政策失敗,直接導致歐美的自由主義,在俄羅斯幾乎沒有市場。

那麼普丁到底是挺民主,或是純粹想獨裁呢?其實普丁是靠著高民意支持度,走過執政20年的,也從未質疑過俄羅斯的民主體制,只能說他的手段非常高明,雖然鐵腕,但是也很會「摸頭」!

過去反對派幾次大規模抗議,最後普丁都會順應民意做出一些讓步,例如2011年國會選舉引爆長達一年半的反政府示威,普丁就妥協把國會席次門檻降到 5%,2018年的年金改革遊行,最後也同意延後實施的日期,2019年莫斯科爆發反政府示威,導致超過800人被捕,結果普丁透過發言人譴責警察過度武力,不只耍肌肉,也非常懂得安撫民心。

現在就來看看普丁這次修憲修了什麼,基本上分為三大主軸:第一是加強「普丁化」的國家意識形態,首度在憲法裡提到「上帝」,也特別強調俄羅斯民族與俄羅斯語的「建國地位」,以及敬老尊賢,反同婚之類的主張。

第二是細節國策入憲,把提高最低薪資和保障年金改革等,都納入憲法修正案。同時強調國際法不再優先,一切以俄國憲法為主,還規定所有高級公務員都不得有雙重國籍或綠卡,想選總統必須住在國內25年。

第三就是比較受爭議的「總統權力限制與改革」。普丁2000年上台後連任一次,2008年任期屆滿後,找好麻吉「麥維德夫」(Dmitry Medvedev)幫忙卡住總統寶座,他自己跑去當總理,過過水又是一尾活龍,2012年普丁再度選上總統,還把總統任期從4年改為6年,照理來說任期2024屆滿就不能再當了,但這次修憲後等於普丁先前當的任期統統不算數,2024年屆滿後自動reset,他又可以再選兩次,一路當到2036年,83歲卸任後還享有終身免責權,平安下莊!這次修憲帶有強烈的宗教味、愛國心和民族主義色彩,但所有政策統統綁成一起,不能拆開來投票,有些民眾儘管不支持普丁繼續掌權,但為了自己的薪資和養老金著想,只能含淚投下贊成票。

歐美國家一向鄙視「俄羅斯版」的民主,笑他們是假民主真集權、鬧劇一場。許多人都覺得,俄羅斯好不容易轉型成民主國家了,為什麼要重回威權老路,但這個問題恐怕一開始就不存在,因為在普丁的帶領下,俄羅斯特色民主,也就是「有限的民主」,或許本來就不是普世價值中的那個模樣。
今天琪斐大放送的關鍵字是:
#普丁變沙皇?

#俄國特色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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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場所人臉辨識技術運用於刑事偵查之研究──以隱私合理期待為中心

為了解決憲法修正案門檻的問題,作者吳維雅 這樣論述:

人臉辨識技術(Facial Recognition Technology,以下簡稱FRT)在台灣於警務執法應用上,已相當普遍,但卻無一套規範,供執法機關作為執行依據;而司法者在現行法體系的解釋下,對於FRT之執法應用所應權衡之社會安全與隱私保護價值,因尚無此類案件繫屬於法院,故針對警方運用FRT為偵查工具之適法性判斷,恐仍欠缺相關意識。而FRT之運用,涉及個人高度隱私期待利益,有建立規範保護之必要,但究竟如何規範始為妥適?個人隱私利益與科技偵查技術發展之間孰輕孰重?如何權衡?個人得否抗衡國家執法機關以FRT配合其他政府資料庫的資訊使用於刑事案件辨識查找確認人別?國家機關是否得施以無合理嫌疑(

Reasonable Suspicion)或相當理由(Probable Cause)之FRT監控?當國家偵查技術之精進發展,有助打擊犯罪,維護社會安全,但當偵查技術之發展與個人隱私保護利益發生巨大衝突,司法機關應如何取捨?如何調和此兩種利益?上述問題在FRT已大量使用於警務系統之我國,未見系統性探討與提出解決方案。本研究擬針對上述問題提出若干可供思考的論述方向。承上,本文擬嘗試以美國聯邦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以下簡稱「美憲增修第四條」)演繹出的實務判解為框架,於第一章先說明本文研究動機、目的、範圍、限制、研究方法與鋪陳架構;第二章就FRT相關的技術原理以及廣泛使用下可能產生的隱憂,作一簡要說明;

第三章就美憲增修第四條下有關搜索(Search)的理論發展及規範內容作一概述;第四章係針對有關執法部門在公共場所取用FRT所得之人臉資料,藉此得知個人身分及位置資訊等作為,配合相關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以下簡稱「聯邦最高法院」)及下級法院有關判例、判決為說明,試圖建構出FRT執法應用在憲法適法性的定位探討,並初嘗從社會學理論之觀點,探尋合理隱私期待的界線與範圍,復探求制憲者於修訂美憲增修第四條時的意圖,以為認定合理隱私期待的一些指引方針;第五章提出包括華盛頓州州法、華盛頓州轄區內的金郡自治條例,以及國會審議中的相關聯邦法案(草案),規範有關政府部門使用FRT的相關內容作分析比較;第六章由探討FRT

的使用在我國現行法制下的適用可能性,藉此檢視現行法欠缺之現狀,說明建立制度規範的必要性,再以前開比較法作為基礎,提供可行的立法參考方向,並以從事司法實務的角度,對偵查目的下以FRT取用人臉影像資料,在解釋論上提出可能的解方;第七章則係針對本文提出結論,並期許在不久未來,偵查目的下的FRT取用,相關的法律規範能夠儘速完善建制出來。

歐盟大麻煩(中文增訂版)

為了解決憲法修正案門檻的問題,作者羅傑‧布特爾 這樣論述:

  AMAZON巨作,重磅推出!   英國脫歐一本通!   公投運動重要指導手冊!   英國脫歐,是福?是禍?是民主?還是麻煩?   2016英國「世紀公投」讓脫離歐盟成為事實,歐洲陷入一片焦慮與困惑之中。   面對不確定的未來,英國與歐盟該怎麼辦?   決定公投議題的成敗關鍵到底在哪裡?   ‧擁有「智者」美譽、精準預測能力,榮獲沃爾夫森獎(the Wolfson Prize),享譽國際的知名經濟學家——羅傑‧布特爾 Roger Bootle,   透徹分析歐盟病根,解說英國脫歐利弊、歐盟未來與世界經貿前景,帶你直探所有問題的真正核心!   ‧新聞傳媒專家——前中央通訊社副

社長呂志翔,精彩導讀,解說英國脫歐公投的啟示,帶領國內讀者從中得到民主政治智慧,並期望提升台灣公投的  格局與效能,避免從「鳥籠公投」淪為「烏龍公投」!   民主不是多數暴力,英國脫歐告訴我們:公投不是解決問題的萬靈丹!   政府相關部門首長與全民,   都必須參考英國脫歐這堂珍貴的民主政治課程,從中學到公投的深刻意義與效用!   對台灣讀者來說,「英國脫歐」似乎是個極其遙遠的問題,新聞媒體上紛陳的說法,令人眼花撩亂。作者以其資深總體經濟學家厚實的學術和實務基礎,在《歐盟大麻煩》這本書裡,詳細梳理歐盟經濟表現不佳、歐元危機等狀況,乃至於與移民相關的工作與福利等問題,提供了我們一個深入瞭解此

議題的機會。   《歐盟大麻煩》對台灣的啟示   外交如何攻守有節:   無論參與任何區域經濟組織或國際貿易談判,維護國民生計與國家經貿前景的規劃,都要以主權伸張及國民權益為優先 (參見本書第七章)。   政經必須雙軌並行:   任何財經政策的規劃,不能只從政治出發,必須要從實際的數據與理性的經濟分析架構出發,並配合國家財經現況與產業發展的需要,做出完整的成本效益評估(參見本書第二與第三部份)。   產業如何規避風險:   個別產業的自身利益並不等於國家整體利益,在經貿變化的過程中,產業要對自身的損益做出合宜的評估,國家則要根據經濟學原理,提出相應的協助方案,協助因應。(參見本書第三部份

)   個人如何積累財富:   讀者可從本書所分析的歐元、金融業、汽車工業與服務業的預測中,找到未來資產配置的方向。   公投運動必讀指南:   不以激情煽動的言論譁眾取寵,而是全面而廣泛地,針對所有重要的議題,以嚴謹的數據資料及分析   架構,提供讀者自行思索各項議題的利弊得失。   此書為增訂版 各界好評   重量級推薦   短期內「英國脫歐」也將繼續為全球經貿製造波瀾與不安。   從總體經濟學來說,中長期的經濟表現,仰賴理性的決策與經濟本身的專業規則。——前中華經濟研究院院長 吳中書   這是一本值得對國際經貿事務有興趣者閱讀的好書,對英國脫離歐盟的觀察深入而發人深省,也對歐

盟及英國未來的發展提出諸多可能的方向,可激發出更深入的思考。——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局長 楊珍妮   國際推薦   建議我們的外交官與部會首長來讀這本書,可為他們提供學理上的基礎。對於要發起公投運動的人來說,這本書也是最好的指導手冊。布特爾在本書中針對贊成與反對英國脫歐觀點所做的分析,也將會發揮最大的影響力。——多明尼克˙羅森(Dominic Lawson),《週日時報》(The Sunday Times)   本書中關於歐盟將告失敗的闡述出眾而成熟。布特爾說理時冷靜、善言而又嚴謹――就一位經濟學家來說這點非常特別――完全不會冗長艱澀。這是一本讓人大開眼界的書,內容吸睛並且引人入勝,能帶領人徹

底全面地想清楚問題——免於引發一場雅座酒吧的口水論戰。——《每日電訊報》(The Daily Telegraph)   布特爾以充滿活力的散文寫作風格,提出了一些好的觀點。他所做的有關歐洲貨幣聯盟的討論很有說服力。這個組織沒有必要性,同時前期準備不足,太早開始運作。布特爾是一位有卓越成就的經濟學家,他在所撰寫的《市場大麻煩》(The Trouble with Markets)裡,對金融危機的起源做了精闢深入的分析;而在《歐盟大麻煩》一書中,他探究歐盟出了什麼問題,點出為什麼改革不太可能發生,並且為英國與歐盟關係制定了新的起點。——《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   布特爾的

每一個看法都是正確的。——拉里‧艾略特,《衛報》(Larry Elliott, The Guardian)   布特爾從經濟和政治兩方面,敏銳地分析出目前歐盟的問題所在;我們必須採取哪些改革措施,才能使英國覺得維持為歐盟成員國是件明智的事?在歐盟之外我們如何行事最為務實合理?以及是否應該進行這些改革?未來若要發起任何決定脫歐或留歐的公民投票,對於背景資料的掌握,是必不可少的關鍵。——尼格爾‧勞森閣下(Rt. Hon. Nigel Lawson),前英國(首相柴契爾內閣)財政大臣   羅傑‧布特爾正如我的期望,他透過清楚明瞭的分析和鏗鏘有力的評論,直接命中問題的核心。這是目前可賴以了解歐盟機

能不良現象的最佳書籍。——傑夫‧蘭道爾(Jeff Randall),天空新聞商業頻道(Sky News business)節目主持人   書中解決方案雖然激進,但是很棒。有關歐洲問題,這是我目前讀過的最縝密周延的著述之一。——《周日獨立報》(Independent on Sunday)   對於歐洲以外地區來說,這是一套可靠的人生計劃,值得廣泛流通閱讀。——本年度每周商業書籍(The Week-Business Books of the Year)   在羅傑‧布特爾這本資料廣博、論證嚴謹的著作裡,他冷酷揭露了在歐盟內部(同時由此也可以想見外部),就歐洲和英國的立場,他們被怎樣的問題困擾

。而對於那些打算去投票的人來說,這是你們必須好好去讀的一本書。——大衛‧馬什(David Marsh),英國貨幣金融機構官方論壇(OMFIF)聯合主席,《歐洲僵局》(Europe's Deadlock)作者  

偵查機關調取網際網路協定(Internet Protocol) 資料之法制研究—以美國法為借鏡

為了解決憲法修正案門檻的問題,作者陳佳源 這樣論述:

隨著科技之發展,網際網路的出現改變了傳統的生活方式,隨之而來的智慧型手機問世之後,生活型態更開始出現重大的變化,而其中網際網路協定( Internet Protocol, IP位址)更為串聯網際網路之必要工具。而隨著生活當中運用網際網路的時間增加,對於ISP、IPP等各種業者所記錄用戶之IP位址的資訊就越多,IP位址所能回推個人生活樣態的輪廓就越清晰。因此,對於偵查機關調取IP位址是否侵害隱私權與其是否具備法律保留原則,則成為本文探討之目的。 在美國之立法上,美國聯邦憲法第四增修條文之搜索涵蓋財產權與隱私權兩種法益之保護,對於偵查機關之行為是否構成搜索,隨著科技之發展也有不同之見解。對

此,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2018年時,於Carpenter案當中首次將偵查機關調取歷史性行動電話基地台位置資訊認為已構成第四修正案之搜索,須申請搜索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認為新興科技與技術的進步,其對於個人產生之數位足跡之記錄所能透漏之隱私則更多,於偵查機關對於調取該類紀錄應具備法院事前所核發之搜索票方得為之。另一方面Carpenter案中對於第三人原則之解釋也開始產生變化,對於第三方所持有之資訊,個人對其不具備隱私期待之推論也開始有不同聲音。而對於IP位址是否也應受到事前法院核發搜索票才得以調取與第三人原則之適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則尚未做出判決。 於我國現行法上,對於IP位址之調取並無明確

之規定,於刑事偵查中,其可能按電信法、刑事訴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與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之法規而可以由偵查機關逕行調取,而各偵查輔助機關所依據的法源並無統一適用,鑒於IP位址於現代社會可揭露之資訊涵蓋位置資訊與個人生活型態之資訊,本文認為應透過事前法官保留原則,提升其審查密度,才能有效保護個人之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