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劉振鯤寫的 法學概論(29版) 和伊藤的 法學緒論(大意)-全彩圖說-2023高普初考.各類特考三四五等(保成)(14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所出版 。

國立高雄大學 高階法律暨管理碩士在職專班(EMLBA) 廖義銘所指導 陳聖允的 水利田地地上物徵收探討 –以高雄市旗山區湄洲里大溝頂住戶拆遷乙案為例 (2020),提出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湄洲里大溝頂、土地徵收、徵收補償。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蕭文生所指導 張智淵的 從憲法平等權論原住民學生升學優惠制度 (2017),提出因為有 憲法平等權、種族、優惠性差別待遇、原住民族、加分、外加名額、特定族群的重點而找出了 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法學概論(29版)

為了解決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的問題,作者劉振鯤 這樣論述:

  .本書係參考教育部公布之「法學概論」課程標準及考選部公布之「法學緒論」命題大綱撰寫,共分一、法律學。二、現行法概要(介紹我國主要法律之內容,並特重民法之撰述)。三、我國現行司法制度等三大單元。全書文字淺明易讀,重要處並輔以圖表或表格說明,將法學重要基礎觀念漸次導引。     .第一編法律學,涵蓋從漢摩拉比法典、希臘、羅馬法以至我國現行法律的法學發展,並廣泛有體系的介紹法律意義、法律淵源、法律解釋、法律適用到法律的制定與公布⋯等重要觀念。第二編現行法概要,將我國現行重要法律內容作體系性的簡述,藉由簡易體系的建立,可作為未來全面學習的基礎。第三編我國現行司法制度,介紹司法制度中的犯罪偵查與

檢察體系、審判體系與重要訴訟制度。學習者藉由此書能掌握法學架構與精要,有利於法律入門之學習。全書單元多附有近年國考試題,能掌握相關考試方向,有助於金榜題名。

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立委李俊俋認為,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係保障人民在法律上地位之實質平等,包含人民參政權之落實,若立法委員、直轄市長及縣(市)長參選均須繳納相同之保證金,即應賦予平等可以推派監票員之權利。
立委李俊俋指出,中央選舉委員會表達監票員人數過多問題等等,在技術上應可克服,亦可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9條修正通過後,再於行政命令中為相應技術性配套修正,應屬可行。
立委李俊俋強調,雖中央選舉委員會已表達,國際觀選員若經外交部發放證件即可進入投票所、開票所觀察,惟因並無相關規範,故仍應責求中央選舉委員會,就相關法令進行研擬,以保障憲法賦予公民之參政權。

水利田地地上物徵收探討 –以高雄市旗山區湄洲里大溝頂住戶拆遷乙案為例

為了解決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的問題,作者陳聖允 這樣論述:

土地徵收,係指國家因公益需要,為興辦公共事業,對人民受憲法保障之財產權,經由法定程序予以剝奪。土地徵收條例第1條第1項規定:「為規範土地徵收,確保土地合理利用,並保障私人財產,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土地徵收條例之制定,係為整合分岐不一的土地徵收法規,並統一徵收程序與補償標準。因此,土地徵收條例第1條第2項規定:「土地徵收,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同條第3項規定:「其他法律有關徵收程序、徵收補償標準與本條例牴觸者,優先適用本條例。」惟土地徵收程序屬於行政程序,如個別行政法規有關行政程序之規定,對當事人之權益保障較行政程序法之規定還不充分者,此時行政程序法即

有補充適用之餘地。本文試圖檢視土地徵收程序是否符合行政程序法保障當事人權益之意旨。關於土地徵收之法律關係,則以徵收處分與補償處分為核心,討論土地徵收之程序爭議問題。本文認為,土地徵收條例於民國101年修正後,仍有下列之處須再加以檢討改進:1. 內政部於審核徵收處分時,應明文規範給予被徵收人以及被徵收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照聽證程序來達到司法院釋字第409號解釋聽取徵收相對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機會之意旨。2. 土地徵收條例第22條並未規範對徵收處分不服之救濟途徑,係重大立法疏漏,應再修法於第1項明定對徵收處分不服之救濟途徑,並將原第1項之內容調整至第6項。3. 土地徵收條例第

22條第2項對徵收價額不服之救濟,將異議、復議程序從必要先行程序修改為任意先行程序,係不當之修正,應再修法予以改正。4. 被徵收人主張徵收失效之救濟,現行法規定於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22條,本文認為應提昇至母法規範且更改為被徵收人應向內政部提出申請,由內政部函復原土地所有權人。

法學緒論(大意)-全彩圖說-2023高普初考.各類特考三四五等(保成)(14版)

為了解決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的問題,作者伊藤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1.對於法學緒論(大意)想要快速入門者   2.對於法學緒論(大意)一科想輕鬆閱讀者     使用功效   1.快速建立法學緒論(大意)架構,輕鬆理解相關概念   2.彩色印刷,重點一眼即知     改版差異   1.針對111年7月止新修法律做最新的修正及補充   2.更新嚴選例題   本書特色     ★全彩窺探要點圖說   全彩重點標示加深印象     ★顏色管理關鍵立顯   活潑生動插圖淺顯易懂     ★嚴選考題即學即用   嚴選歷屆試題實力加倍     ★馬上研習觀念扭轉   法學傳統給您全新感受

從憲法平等權論原住民學生升學優惠制度

為了解決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的問題,作者張智淵 這樣論述:

政府為了補償國家長久以來對原住民族的不公平對待,而對原住民學生給予升學優惠制度,又在大法官釋字第485號中提到:「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並非指絕對、機械之形式上平等,而係保障人民在法律上地位之實質平等,立法機關基於憲法之價值體系及立法目的,自得斟酌規範事物性質之差異而為合理之區別對待。」由此可知,國家傾向於替少數弱勢族群建立一個平等公平的環境,然當國家在營造一個所謂平等公平的環境時,是否也造成其他群體之不利益,此之將面臨合憲性之問題。 況且不管國家給予何種優惠,只要有優惠性差別待遇的存在,就代表著還是存在著歧視,本文也希望日後可以真正全面廢除優惠制度,讓國家真正達到平等;然目前或許還無法達

成,故回歸正題,希望可以藉由本研究去了解本項優惠制度是否符合憲法平等權。 為此,本文將從憲法平等權去探討原住民學生升學優惠制度,並討論其可能產生的問題及因應的對策並給予小小的建議,以下為本研究各章的架構: 第一章緒論為本文精神所在,主要是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及研究架構等說明。 第二章將從我國原住民族教育法第16條以及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第3條去探討說明,並分析探討我國目前對於原住民學生升學優惠規定中持贊成與反對的看法,再指出現行原住民學生升學優惠規定之疑慮,從中可以感受到原住民學生升學優惠制度對於原住民學生的實質問題並沒有正面助益。 第三章將從

美國司法上對優惠性差別待遇措施的緣起,以了解其內涵及歷史意義。後再從該國聯邦最高法院之司法審查中,就審查標準、立法目的等了解其法院不同見解及對教育入學制度優惠性差別待遇的處理措施,以比較我國針對原住民學生升學優惠制度上優惠性差別待遇之研究。 第四章將從大法官釋字解釋及國內學說對實務運作的批評中指出我國原住民學生升學優惠制度有無侵害非原住民學生的基本權利,是否合乎憲法平等權,並拿首件針對「原住民」的優惠性差別待遇的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19號解釋為例,及借鏡美國司法上對教育入學制度優惠性差別待遇的案例,就我國升學考試優惠制度「加分」及「外加名額」兩種方式,討論我國對於特定族群在入學制度優惠性

差別待遇在司法審查標準上是否合憲。 最後是第五章結論與小小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