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法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憲法訴訟法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保成法學苑寫的 攻略商事法與智慧財產權法-27版-2023法律法典工具書(保成) 和李震山的 行政法導論(修訂十二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認識法院和訴訟:打官司是否要請律師?|蔡孟翰 - 法律白話文 ...也說明:因此一般民眾若提起訴訟後,經過了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後仍是敗訴後,認為法律本身侵害自己的權利(憲法上保障的權利),就可以向大法官聲請釋憲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 和三民所出版 。

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 吳志光所指導 林良育的 公用地役關係既成道路法律爭議之探討 (2021),提出憲法訴訟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用地役關係。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程明修所指導 李姿燕的 大法官審理案件資訊公開問題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憲法訴訟法、大法官、憲法法庭、釋憲、閱卷權、政府資訊公開法、檔案法、政治檔案的重點而找出了 憲法訴訟法的解答。

最後網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則補充:办事指南 · 表格下载 · 律师查找 · 公证办理 · 法考服务 · 法律援助 · 人民调解 · 司法鉴定 · 执法服务 · 仲裁服务 · 司法行政案例库 · 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憲法訴訟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攻略商事法與智慧財產權法-27版-2023法律法典工具書(保成)

為了解決憲法訴訟法的問題,作者保成法學苑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國考考生、在校生     使用功效   除查考法規外,並兼具學習功效。     改版差異   配合111年8月公布之法規修正;並配合讀者對於前版的寶貴建議予以精心的檢討與修訂   書籍特色     ◎十二大重點讓您好用、好讀、好吸收!     一、立法沿革:歷次增修清晰標示,易於瞭解法規沿革;另於條文後附有草案者,併予詳列其立院議案字號或其公告日期,以利讀者掌握立法進度時程。     二、立法條文:重要法規之文字加框呈現,以利查閱。項次以羅馬數字Ⅰ、Ⅱ……標明。     三、條文要旨:於條次後,依條文內容予以相應簡明之法概念。     四、命題紀錄:於條文要旨之後,例示歷

年國家考試紀錄。     五、相關條文:相關法規一次掌握。     六、修正或立法理由:擇要選錄重要立法理由於條文後,以利精確掌握條文旨趣;另附註有立法日期,另收錄學者對新修正條文的立法批評。     七、重要法規修正草案暨說明:鑑於修正草案多係學說或現行實務論旨之明文化,頗具參考價值,爰以虛框標示,列明公告日期。     八、名詞解釋:就各該條相關法律名詞或基本概念,以簡明精鍊的文字為闡述,並註明相關論著出處,以便讀者參閱原典。     九、實務見解:本書收錄有司法院解釋、判例、判決、決議、法律問題,擇取其中具參考價值者,或予全文或節錄方式。     十、概念釐清比較表:將重要考點之較難理解

或較易混淆之法律概念以圖表比較呈現,使學習更能融會貫通並提升思辨能力。     十一、大法官解釋:本書收錄大法官解釋解釋爭點、解釋文全文,並精心設計大法官解釋體系表。係以法典出發,或與坊間論著略有不同,僅供讀者參考。     十二、索引表:書末附有法規名稱暨簡稱索引表,並附有解釋、判例、裁判、決議、法律問題之索引表,依年代先後排序,以利檢索。

憲法訴訟法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公用地役關係既成道路法律爭議之探討

為了解決憲法訴訟法的問題,作者林良育 這樣論述:

我國土地面積狹小、居住人數眾多,自然形成許多土地方面之爭議,而從中產生之公用地役關係攸關人民財產權之行使,此因公用地役關係帶來之限制及約束程度嚴重,且無正式之專法專章以為依據,故而實有必要研討公用地役關係之意義、爭議事件之性質以及請求權基礎等議題,俾能有效化解審判權衝突,防範人民財產被突擊性地侵奪,也更為周全地保障民眾權利,爰撰寫本篇論文,以探討公用地役關係既成道路之多方可能性。

行政法導論(修訂十二版)

為了解決憲法訴訟法的問題,作者李震山 這樣論述:

  本書共分為基礎、組織、人員、作用、救濟五大部分。就篇幅最大的作用部分,論述內容除尊重以行政處分為中心之既有研究成果外,並強烈呼應以人權保障為重心,重視正當行政程序的現代行政法學思緒。因此,除傳統行政法議題之介紹外,行政指導、行政契約、行政計畫、行政資訊公開、行政判斷與預測、行政聽證、行政調查等皆有所著墨。就公務員法制部分,則特別分成數章個別探討,期望在揮別「特別權力關係」時代之後,能激發從事行政實務工作者之自我權利主體意識,進而重視行政法之研究,發揮鞏固實質法治國的關鍵力量。   本書較重視體系、架構及思考合邏輯的鋪陳,不鼓勵訓詁或背誦式的學習,從而表達想法或說理的方

法傾向開放性,而非一定要追求或複製權威的見解,可能有悖於一般人習慣上從教科書尋求「標準答案」的期待。也因如此,對於許多學者之高見、司法院大法官的解釋與裁判、各個大法庭裁定,以及行政法院裁判見解等,縱尚待釐清、探討或沈澱,仍盡可能的加以引用,期有助於提高讀者研習、思辨行政法之視野與效果。

大法官審理案件資訊公開問題之研究

為了解決憲法訴訟法的問題,作者李姿燕 這樣論述:

大法官解釋憲法,就是我國的憲法法院,與世界各國憲法法院功能相同,合憲性審查係我國大法官最重要之職權。大法官解釋闡明憲法意旨,在不同的環境與世代變遷中,發揮引導及適切規制國家公權力行使之功能,使人民基本權保障堅實,憲政秩序穩固安定,因此大法官行使司法權之意義重大且影響深遠。大法官審查法規範的結果,非僅關乎聲請人個別主觀權利之保護,亦涉及整體客觀法秩序之維護,相對於一般審判法院就訟爭個案為平亭曲直,性質上較具公益性,從而社會各界對於大法官憲法審查程序公開透明的要求,與其形成司法判斷過程之揭露,隨著知的權利保障呼聲抬頭,日益強烈。憲法訴訟法2022年1月施行,大法官憲法審查制度全面司法化、裁判化及

法庭化,除既有的抽象法規範審查外,並新增裁判憲法審查案件類型;此外,憲法審查程序更加公開透明,亦為新制強調的重要特色,憲法訴訟法以法律位階明文賦予憲法法庭公開聲請案件聲請書及答辯書之規範依據,並比照其他審判體系法院,建立閱卷制度,具體形塑大法官審理案件資訊主動公開與被動公開併行之機制運作;又大法官審理案件之資訊公開涉及公、私多元法益,權衡資訊公開之利益與限制公開之不利益並作成適切決定,屬於細緻工序。憲法訴訟新制就憲法法庭大法官審理案件之訴訟資料,乃至於與審理案件緊密有關之準備或評議文件,如何因應整體社會開放發展之態勢並妥適兼顧司法權審判獨立之維護,在案件資訊之主動揭露及被動提供面向全新開展與建

構制度性規範,殊值研究探討。在比較法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關於司法案件資訊主動公開之實務運作,常為倡議政府資訊開放者所稱許;德國聯邦憲法法院關於案件資訊被動公開之閱覽卷宗,區分訴訟卷宗、準備或評議文件之性質而有不同規範設計;韓國憲法法院於案件資訊被動公開之規定,亦有其制度脈絡,凡此可資我國借鏡參考,爰一併納入研究。關鍵字:憲法訴訟法、大法官、憲法法庭、釋憲、閱卷權、政府資訊公開法、檔案法、政治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