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由憲法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新聞自由憲法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LiliaMoritzSchwarcz寫的 巴西:被殖民掠奪的熱帶天堂,以狂歡掩飾創傷的森巴王國 和ChristopherCaldwell的 爽拿的時代:一九六○年代美國民權改革的貽害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新聞自由的意義及其理論基礎也說明:根據該理論,憲法所以要保障新聞自由的目的,是在保障新聞媒體的獨立性及完整性,以維持新聞媒體的自主性,使其能提供未被政府控制或影響的資訊、意見及娛樂,以促使人們對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聯經出版公司 和時報出版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 林子儀所指導 陳雅慧的 想像的新聞自由—從台灣媒體之現實檢討第四權理論 (2008),提出新聞自由憲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新聞自由、第四權理論、監督功能理論、釋字五○九號解釋、記者拒絕證言權、言論自由、業餘新聞業。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大學法教分處 法律學研究所 許宗力所指導 甘大空的 公眾人物隱私權與新聞自由 (2002),提出因為有 公眾人物、隱私權、新聞價值、利益衡量、基本權核心領域、人性尊嚴、基本權衝突的重點而找出了 新聞自由憲法的解答。

最後網站新聞自由與競爭自由之利益衡量--以憲法學上「雙重標準則補充:來源期刊:公平交易季刊卷期:6:3 民87.07 頁次:頁1-36 (6512621)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新聞自由憲法,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巴西:被殖民掠奪的熱帶天堂,以狂歡掩飾創傷的森巴王國

為了解決新聞自由憲法的問題,作者LiliaMoritzSchwarcz 這樣論述:

巴西國內暢銷話題鉅作 《泰晤士報》、《金融時報》年度好書 透過認識拉丁美洲,改變觀看世界的視角!   巴西,世界第五大國、拉美最大經濟體, 以足球、咖啡、嘉年華聞名於世,  它是熱情舞動著森巴的南美巨人, 卻也是飽受殖民暴力創傷的混血兒。 奴隸制帶來的遺毒滲透其文化基因,成為民主發展的絆腳石, 使它成為一位步履維艱的巨人……     一個守望著奇蹟和救世主的國家,   從16世紀到現代,南美巨人500年傳記     巴西名列金磚五國之一,物產豐沛,經濟成長備受矚目,然而,它也是一個充滿矛盾的國家:龐大的天然資源與積重難返的腐敗;非比尋常的財富與赤貧;美麗的沙灘與暴力蹂躪的貧民窟。巴西展現無

與倫比的壯麗和雄偉,也目擊最可怕的殘暴統治。對白種殖民者而言,巴西的機會似乎永無止境;對移入的黑奴而言,巴西是人間煉獄。在外人的想像中,巴西是耀眼、富有魅力的地方,然而大部分面向仍然不為人知。     本書是不同凡響的嘗試,由兩位首屈一指的巴西女性學者執筆,是結合歷史、人類學、政治學和經濟學,具原創性的學術研究,描繪巴西豐富、混雜而戲劇性的歷史,重新建構這個國族史詩般的故事,呈現這個幅員遼闊的國家,自歐洲人於16世紀抵達並展開殖民,至21世紀為民主而奮戰,所面臨各種勢不可擋的多元化與艱鉅任務。而巴西迄今尚未完成這些任務,仍處於嚴酷的試煉中。   獲獎紀錄     《泰晤士報》2018年度好書

  《金融時報》2018年度好書   國內專家推薦     陳韻如(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湯熙勇(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兼任研究員)   鍾秀梅(國立成功大學台灣文學系教授)   (依姓氏筆劃排序)      在外人看來巴西這國家是如此複雜、矛盾:擁有豐富的天然資源,卻也有聞名世界的貧民窟;伴隨著熱情的嘉年華會是冷酷的犯罪暴力;有最先進的憲法和完善的選舉制度,但政治卻無法穩定。今日的巴西仍舊是個充滿魅力的謎題。   本書作者,兩位知名的歷史學家強調歷史並非線性式發展,巴西歷史更不可能如此。她們描繪的巴西經歷過殖民時期的經濟開發,獨立後的君王體制,然後度過了獨裁政權,在進入民

主化和經濟發展之後,卻又陷入政府貪汙,民眾抗議的亂象。   有別於過往的書寫方式,本書透過多元的人物和聲音敘述巴西人的集體故事,更指出影響這個國家的重大決策、各項計畫之間的矛盾,以及所帶來的歷史轉折。這是一本史料豐富,而且相當有趣的讀本,讓遠在臺灣的讀者更了解巴西,也拉近了臺灣與拉美的距離。——陳韻如(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學系兼任副教授)     巴西的種族混合形象塑造過程中,不能不提華人的角色,雖然人數不多,卻是具有某種意義的族群。十九世紀初期,華人攜帶了茶葉栽種的技術,首次受邀進入位於南美洲的巴西,可惜因土壤及氣候不適,未能順利開展。一九六○年代,為開發巴西廣大的土地,巴西政府向包括臺灣在內的

東亞國家公開招聘移民,掀起臺灣民眾移民巴西的熱潮。在不同種族參與巴西多元性的農業發展及經貿活動中,臺灣移民的貢獻是相當具體的,包括菇類的生產等。臺灣移民已經成為今日巴西多族群中的一分子。——湯熙勇(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兼任研究員)     這是一部巴西人的史記;追溯了五個世紀香料、糖業和金屬稀有物奴隸殖民制的悲慘歷史。如此的歷史物質主義,不僅形塑了巴西種族主義的建構,也確定了命定的階級社會關係。儘管巴西人民經歷過眾多「熱帶起義」式的反體制運動,然而,「包法利主義」的民族執念,一而再地讓世襲主義、政治庇護和任人唯親統治集團繼續侵蝕人民民主。不禁要問,這部巴西歷史,不也是眾多第三世界的歷

史嗎?——鍾秀梅(國立成功大學臺灣文學系教授)   媒體讚譽     令人回味無窮……蘇瓦茲與史塔寧採用她們所謂的傳記手法,試圖說出巴西人世世代代的集體故事……她們敏銳的洞察力,對殖民地時期與帝國時期的巴西,勾起無限回憶……豐富且趣味盎然。  ──派翠克.威爾肯(Patrick Wilcken),《泰晤士報文學增刊》     本書是不經官方授權的傳記,關於一個名叫巴西的複雜角色。作者將這個角色各種不同的面貌很巧妙地結合在一起,這個角色的形成和轉變已超過五百年,而且顯然仍然在發展中。──鮑里斯.福斯托(Boris Fausto),《巴西簡史》作者     深思熟慮且深刻的旅程,探究巴西的靈魂……

的確,從本書浮現的巴西,是一種新奇有趣、錯綜複雜、五彩繽紛、自相矛盾且充滿挑戰的有機體;與其說它是政治、文化、與地理的實體,不如說它比較像是活靈活現的人物。──勞倫蒂諾.戈梅斯(Laurentino Gomes),《聖保羅頁報》     有一段時日,我們一直很需要一部詳盡的巴西史,細緻入微、扎根於嚴謹的研究;這部作品不僅確認過去五百年的進步,而且在建構完整的社會公民權、政治權與族群公民身分時,坦率處理許多固有的障礙。因此,這兩位最傑出的巴西歷史學家非凡的精心傑作,實際上是很中肯的作品。──肯尼斯.麥克斯韋(Kenneth Maxwell),哈佛大學「大衛洛克菲勒拉丁美洲研究中心」巴西研究計畫創

始人     不拘泥於死板的詮釋法、擺脫文牘主義,不在乎讚美或譴責。這是新穎的詮釋敍述體,具有挑戰性,語言直白,沒有一般的學術術語。讀者會認可這個國家,連同它的光明和黑暗,而且受到鼓舞並參與這個國家的建構冒險。──何塞.穆里洛.德卡瓦略(José Murilo de Carvalho),《靈魂的形成:巴西的共和國意象》作者     扣人心弦且見解獨到……蘇瓦茲與史塔寧的一大優點乃剖析變遷中的種族認同。──傑夫.戴爾(Geoff Dyer),《金融時報》     詳盡且深入的推理……有啟發性、引人入勝,以及首尾一貫的縝密思維。──拉里.羅特(Larry Rohter),《紐約書評》

新聞自由憲法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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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的新聞自由—從台灣媒體之現實檢討第四權理論

為了解決新聞自由憲法的問題,作者陳雅慧 這樣論述:

本文認為過去學者所提出:「新聞自由為一憲法上獨立權利,是專屬於新聞機構的制度性基本權利,和言論自由不同。」這樣論述的時代背景已經改變,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在現代,應該不再專屬於機構而是屬於所有人。 這樣的想法表面上看來壓抑了新聞自由或是新聞媒體。但是把新聞自由專屬於「機構」的界線拿掉,其實反擴大新聞自由的權利主體,也就是擴大了言論自由的範圍。過去新聞界除了擁有和一般大眾一樣的言論、出版自由外,論者還主張若要善盡新聞媒體報導的責任,還需享有一般大眾在言論自由上無法享有的權利。如採訪的權利、對消息來源保密的權利、較大對抗搜索狀的權利等,才能履行新聞報導的天職。 這些權利目前在台灣新聞界尚未完全

爭得,未來,也不應該專屬新聞媒體,應屬於所有能夠發揮監督功能的主體。有可能是傳統的新聞媒體,也可能或是新興的網路媒體、部落客或是未來透過其他科技以各種形式發表和傳播言論的主體。也就是說,應該視言論的實質內容以及有無發揮監督功能為標準。 新聞自由的監督功能是民主社會當中重要的「看門狗」。未來法院應將「監督者」定義放得更寬。因為科技的限制,過去只有組織的專業新聞媒體有能力監督政府,但是現在全民皆可能是記者。只侷限傳統的機構型媒體享有新聞自由,已不合理。第四權理論固有其時代意義,但現在是所有人都可發揮監督政府的功能,所有人都可能是第四權。第四權不再專屬於機構,第四權理論的歷史任務告終。

爽拿的時代:一九六○年代美國民權改革的貽害

為了解決新聞自由憲法的問題,作者ChristopherCaldwell 這樣論述:

華爾街日報2020最佳政治類書籍   六〇年代美國民權改革開啟了對黑人、女性、同志與移民等多元族群的保障, 追求平權卻逐漸變成要求特權,並造成新的階級與種族秩序。 貪得無厭的美國人,與為了選票不斷滿足他們的聯邦政府 一步步連手打造出當今美國只要權利,不要負責的爽拿時代!     「徹底顛覆政治正確」~本書是認識美國保守思辨的重要憑藉   克里斯多弗・考德威爾——右派最有天賦的記者之一——干冒大不諱的風險,直指今日美國社會的一切病灶,其源頭正是一九六〇年代的民權運動!他擅長從小細節——流行音樂與電視節目排名、美國生產的汽車品質、熱門書籍等美國民眾日常的改變——切入訴說民權運動如何形塑一整代的

美國人。原本訴求種族平等、婦女解放與尊重多元性傾向的民權精神,卻開啟了扭曲憲法的大門,並徹底改造了美國。為了達成民權的理念,政府大刀闊斧推動許多公共政策,卻也埋下未來財富分配不均、公民自由喪失,以及社會潛在不穩的種子。     人民爽拿、政府爽給,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少數族群成功被法律保障的同時,一部新憲法同步誕生。在這部新憲法中,民權取代自由,成為至高無上價值,政府得以保障少數群體權利為名,擴張權力並恣意介入人民生活。為了支撐民權要求的保障,在雷根總統領導下,美國政府更大量舉債,損傷了國內的製造實力;同時也放寬銀行對民眾的借貸限制,讓信用不良者容易借貸買房,間接導致了金融危機。  

  考德威爾在本書中細說隨著黑人、女性與同性戀等群體的權利逐漸鞏固,白人族群卻認為自己是新憲法下的受害者,覺得民權運動只看膚色與性別給予特權,變得偏激怨懟。透過一波又一波的社運與政策,一九六〇後的爽拿世代,逐漸把美國帶離建國諸父們擘劃的憲法藍圖,原先希望團結國家的民權運動,最後反噬與裂解了美國。   大膽推薦(依姓氏筆畫排序)     李忠謙|《風傳媒》國際中心主任   沈榮欽|約克大學副教授   邱師儀|東海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陳勁甫|元智大學社會暨政策科學系教授    顏擇雅|出版人、作家    M觀點創辦人 - Miula    誠摯推薦(依姓氏筆畫排序)     《爽拿的時代》兩年

前出版時,曾被《紐約時報》評為「深陷陰鬱、怨恨與白人身分政治的保守主義」,書中宣揚民權運動是以「1964年的美國新憲」取代了「1788年的舊憲法」,白人因此成為「被壓迫的受害者」。《紐時》認為,作者考德威爾所謂「兩部憲法無止盡的政治鬥爭」不過是個幻象、更是個死胡同。然而半世紀來保障女性墮胎自由的羅訴韋德案,如今卻被聯邦最高法院推翻,保守勢力群起反撲的集結號已經吹響。當美國的民權遺產遭受嚴酷考驗,本書也是我們認識美國保守思辨的重要憑藉。——李忠謙|《風傳媒》國際中心主任     本書不僅是對「文化相對主義」、「政治正確」、「白左」、「覺醒主義」運動的直接對抗,更從美國歷史重新追溯政治左傾化的根源

及其影響,為未來的類似辯論,提供了最佳的軍火庫。——沈榮欽|約克大學管理學系副教授     《爽拿的時代》是一本徹底顛覆政治正確的「叛亂書」。它直指1960年代的民權運動是美國社會問題的病兆,這當然讓政治學界與社會學界研究種族歧視的學者掉了眼鏡。但其實這本叛亂書比想像中的深很多,書中回到保守派想遵守於1788年所制定的憲法,而不是1964年民權運動後多方修改的憲法。所謂的種族歧視是否可能只是美國個人主義的展現?講民權到頭來是在講特權?BLM其實是黑人暴力?更駭人的是左派其實才是導致分配不均的幫兇?如果想要平衡了解美國左右派,本書值得一讀。——邱師儀|東海大學政治學系教授    讚辭     多

年來對主流政治最尖銳、最有見地的保守派批判。——《出版商周刊》(Publishers Weekly)星級推薦(Stared Review)     美國保守主義最重要的作家……這是一部異端又令人不安的作品——《愛爾蘭時報》(The Irish Times)      學術、挑釁、見解深刻:這是最好的歷史寫作。考德威爾作品的讀者會立即認識到他能夠以一個單一的時刻或事件來闡明一個更為廣泛的現象。任何想了解甘迺迪總統被刺之後半個多世紀以來美國菁英挫敗的原因,以及為什麼川普會當選總統的人,都必須閱讀這本思慮深刻的書。——安德魯‧羅伯茨(Andrew Roberts),暢銷書Leadership in

War作者      有關過去半個世紀更為深入、廣泛的文化和憲法敘事……要理解怨恨是如何滋長的——尤其是對於自由主義者——考德威爾的見解必不可少。它精妙而恢宏。——安德魯‧沙利文(Andrew Sullivan),《紐約雜誌》(New York Magazine)     對每一個社會、政治和法律決策、運動和趨勢進行了全面而敏銳的審視,這些決定、運動和趨勢使我們處於一個兩極化的國家。內容引人入勝,可以引發一千次討論……考德威爾對我們越南遺產的分析尤其精彩,但是這本書處處可見對一個自信的國家如何成為一個爭議不斷、支離破碎的國家的高妙評價。——美聯社 (The Associated Press)

    總體而言,這是對美國自1960年代以來的變化,深刻感受,高度可讀性和最誠實的描述,我們當時錯誤而可怕的轉向與誤入歧途,破壞了我們過去所謂的美國方式,導致我們許多最有生產力的公民越來越疏離,認為他們可能正在失去他們的國家。——《華盛頓時報》(Washington Times)

公眾人物隱私權與新聞自由

為了解決新聞自由憲法的問題,作者甘大空 這樣論述:

    公眾人物隱私權與新聞自由─碩士論文摘要   隱私權與新聞自由同屬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隱私權屬於個人私權利,新聞自由則是一種具有工具價值的制度性權利。隱私權保護的對象為個人,公眾人物自不例外。保障新聞自由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對抗國家公權力的不當干涉與侵害,使新聞媒體能夠不畏權勢地暢所欲言,以便發現真象,用以監督政府施政,避免造成所謂的「寒蟬效應」(chilling effect)。二者的權利屬性不同,當發生基本權衝突時,是否一定是新聞自由優先?如果承認公眾人物面對新聞媒體,仍享有一定範圍的隱私權保護,此一隱私權的保護範圍有多大?   由於隱私權具

有多樣性與開放性,要對其下一個大家均能接受的定義,恐怕不可能,故本文直接以隱私權的具體內涵作為代替本文對隱私權的理解,而將其分成身體隱私權、自主決定隱私權與資訊隱私權。侵犯隱私權的行為類型,一般均以美國侵權法學者William L. Prosser教授的四種分類作為論述(即侵入、公開私人事務、誤導及盜用)。本文認為;侵入及公開私人事務,這兩種行為類型和隱私權的侵犯有關,至於誤導與盜用類型,則為本文所不採。   隱私權與新聞自由同屬基本權利,二者是典型的基本權衝突,對於二者基本權衝突的判斷,本文採取個案利益衡量原則作為判斷並解決二者衝突的方式(其衡量基準與操作方式,詳後述)。

  而新聞自由憲法基礎源自於憲法第十一條的出版自由,但隱私權的憲法基礎則不只一個,它是由憲法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二十二條及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六項等規定,所包含隱私概念的權利組合。任何基本權都有不容任何人(包括新聞媒體)侵犯的核心領域,公眾人物隱私權也不例外,本文主張應以人性尊嚴,界定公眾人物隱私權的核心領域,除了有關個人性表徵與性行為,是隱私權的核心領域之外,本文針對不同類型的隱私權,從人性尊嚴的角度,列舉部分隱私權的核心領域,例如個人日記中有關情慾或感情的記述、個人人格剖面圖等,至於其他核心領域,則需要靠日後案例的累積,才能逐漸描繪出有關隱私權

核心領域的清楚輪廓。   新聞媒體侵犯公眾人物隱私權,有可能是在不知法律規範制裁的情形下而觸法,故本文針對新聞媒體侵犯隱私權的常見方式,以及可能成立民事侵權行為、刑法妨害秘密罪與電信法第五十六之一之罪等提出說明。新聞媒體瞭解可能發生的法律問題後,即可加以避免,進而減少二者發生衝突的機會。而公眾人物的隱私事務,一旦被新聞媒體揭露,其隱私權被侵犯後,所謂的隱私,已經不再具有秘密性。因此,純就法律上的救濟途徑而論,本文認為;在新聞事件尚未曝光前或剛開始揭露後,唯有引進事前的禁制令與事後的懲罰性賠償金制度,方能達到法律救濟的效果。   若避免不了二者基本權衝突的

發生,應以個案利益衡量法則,作為二者衝突解決的上位概念,而在進入利益衡量前,有兩個標準可以作為判斷;第一個因素,即有無經過公眾人物的同意(不論明示或默示同意),新聞採訪報導經過公眾人物同意,新聞媒體即無侵犯隱私權(除非超出同意範圍之外);第二個因素,則為事件場所,新聞事件發生在公共場合,由於公眾人物是自願曝光於鎂光燈前,故公共場合中,公眾人物隱私權受到限制,新聞媒體亦無侵犯隱私權的問題。   若無法直接根據以上兩個因素來判斷,再以利益衡量作為個案上的判斷標準。並以新聞媒體侵害手段的強烈性、所欲達成的目的與公眾人物所受損害程度,作為衡量操作的方式。而在新聞媒體所欲達成的目的,

本文主張應加入有無具備公共利益作為操作基準;新聞事件具備公共利益,因為新聞自由具有工具性的制度權利性質,而公眾人物隱私權屬於私權性質,二者衡量後,應以新聞自由為優先。如果新聞事件件不具備公共利益時,則應以新聞價值,作為判斷衡量的基準,並且以正當的公眾關切,作為新聞事件是否具有新聞價值的判斷指標,用以限定新聞價值的不確定性。社會大眾對於新聞事件正當關切的程度高,由於公眾人物是自願投入成為新聞媒體採訪報導的對象,並有較多接觸新聞媒體管道的機會,而且,公眾人物對於可能受到的損害已有預期,故其隱私權應退讓。如果新聞事件所引起公眾正當關切的程度低,公眾人物隱私權不應毫無限度的讓步,此時,即應優先保護其隱

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