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權利意思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概括權利意思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千尋寫的 抉對選擇-民法(測驗題)-2023司法特考.高普特考(保成)(二版) 和伍迪的 【最完善重點整理】2023全新「細說」初考五等:法學大意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 和宏典文化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林育廷所指導 陳柏君的 外國銀行併購本國銀行之監理 (2021),提出概括權利意思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銀行合併、外國銀行監理。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楊雲驊所指導 蕭國振的 「視覺辨識」科技偵查措施之適法性—以隱私權為核心— (2021),提出因為有 隱私權、資訊自主權、視覺辨識、科技偵查、雲龍系統的重點而找出了 概括權利意思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概括權利意思,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抉對選擇-民法(測驗題)-2023司法特考.高普特考(保成)(二版)

為了解決概括權利意思的問題,作者千尋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欲報考國考各類科民法選擇題之人     使用功效   本書將歷屆國考試題予以詳細解說,藉以檢視對於民法概念是否融會貫通,有效統整民法之概念。     改版差異   1.新增試題   2.修訂文字   本書特色     民法測驗題高分密技,讓答對機率 UP UP   *解題技巧大公開   *題目難度皆有標註   *每個選項詳細解說   *整合相類試題   *歸納常考題型   *融入2022最新修法解題   走在前端,讓你民法測驗題全都會

概括權利意思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本集主題:「加害人家屬:不能哭也不能笑的無聲地獄」介紹
       
訪問編輯:鄭莛
  
內容簡介:
我們與惡只隔了一張紙,每個人都可能變成加害人家屬
    
  當家人犯了罪,
  家屬還有權利捍衛自己的發言、還有資格快樂嗎?
  他們究竟該概括承受「養不教父之過」的罵名,
  抑或堅持主張「罪不及妻孥」的清白?
  犯罪的代價,竟是所有家人必須一同承擔?
  身為無罪的罪人,加害人家屬最終該何去何從?
    
  鄰居的閒言閒語、蜚短流長,媒體的緊迫盯人、疲勞轟炸,社會集體性的霸凌與排擠,無所不在的網路搜索與攻擊,在在迫使加害人家屬不敢曝光、不願發言,他們沒有哭的立場,更沒有笑的資格,甚至不得不搬家、轉學、辭職,一輩子背負著加害人家屬的標籤,就此墜入深沉無邊的地獄……
    
  然而,世界上沒有人會自願成為加害人家屬。當我們憤怒地怪罪他們,會不會其實是在引發對立、助長歧視?當我們指著他們的鼻子叫罵,可曾想過他們或許是最痛心的人?最終,這樣的譴責會不會導致又一個被害人?最終,我們會不會也淪為了加害人?
    
  每當社會上出現重大案件,針對加害人家屬經常出現兩種不同的聲浪,一種認為「養不教父之過」,因此犯罪者家屬必須概括承受,不僅有人會對犯罪者做出人身攻擊,亦不乏針對家屬的「人肉搜索」、「網路霸凌」;另一種則是認為「罪不及妻孥」,犯罪者會受到應有的懲罰,而家屬何辜,不應該受到波及。這類正反意見引發的網路公審與媒體亂象在台灣屢見不鮮,卻鮮少有人設想加害人家屬因此承受的壓力。
   
  本書爬梳日本眾多犯罪事件中加害人家屬的心境與困境,透過第一手採訪,詳細記錄了事發後他們如何承受社會壓力,並進一步指出面對犯罪事件時,媒體的推波助瀾和大眾無法客觀審視,往往在現實中和網路上導致集體霸凌而不自知。時至今日,在我們終於懂得對被害人伸出援手之際,或許也該試著「站在援助被害人的立場看待加害人家屬」。
  
作者簡介:鈴木伸元
  1996年自東京大學教養學系畢業,同年進入NHK電視台任職,歷任新聞節目導播,負責《NHK特輯》、《今日焦點》等節目。曾兩度榮獲表彰優秀節目的銀河賞獎勵賞。著有《沸騰都市》(合著)、《新聞消失大國:美國》(皆為日本幻冬舍出版,書名暫譯)。
  
  
出版社粉絲頁: 臺灣商務印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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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銀行併購本國銀行之監理

為了解決概括權利意思的問題,作者陳柏君 這樣論述:

全球銀行整併風潮正在進行中,而我國歷經二次金改,改革重點之一亦為銀行整併,加以2008年發生金融風暴,低利率的政策也壓縮銀行的獲利空間,以業務整合為目的所進行之合併亦為銀行增加獲利的選擇。我國目前處於Overbanking的狀態,1990年代開放銀行廣為設立之初,本為促進銀行良性競爭,惟現實上銀行過多,反使市場過度 競爭,削價競爭的結果,壓縮銀行獲利空間,加以近年來外商銀行紛紛撤離臺灣,爰思考同質性高之銀行進行合併,使金融服務更為整合,以收規模經濟與範疇經濟之效。 銀行合併與一般企業併購不同,銀行為受政府高度管制之行業,銀行進行合併前,須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因此,銀行合併之監理模式,

影響銀行發展。從銀行整併之政策面觀察,自一次金改以來,從原本以合意併購為主,到2015年金管會推出銀行之非合意併購方案,可看出主管機關對銀行合併立於鼓勵之立場。其中,又以外國銀行對本土銀行之併購案,搭配政府引進外資、活絡本土經濟之政策,益顯格外重要,自2002年第一次金改迄今,總共有27件銀行合併之案件,其中外國銀行對本土銀行之併購案有5件,自2006年至2009年為外國銀行對本土銀行進行合併的活躍期,觀察花旗(台灣)商業銀行、渣打商業銀行之在臺發展,花旗(台灣)銀行更率先將國外信用卡消費與支付的觀念帶進臺灣市場,為首家在臺推出信用卡的外國銀行,可看出引進外國銀行對本土銀行有正面影響,使銀行服

務更多元化,近幾年來幾無外國銀行對本土銀行合併之案例,外國銀行對本土銀行之併購是否如此困難,從美商花旗銀行與英商渣打銀行之案例,外國銀行對本土銀行進行併購時,為克服監理落差與所營項目之差異,解決方式是以本土銀行之形式為之,方式相對複雜。本文從外國銀行與本土銀行之監理差異、進行合併之方式著手,比較英國與香港對外國銀行之監理手段、合併之風險考量事項,與本國之制度進行比較,探詢較為簡便之合併方案,形塑外國銀行對本土銀行合併之友善環境。

【最完善重點整理】2023全新「細說」初考五等:法學大意

為了解決概括權利意思的問題,作者伍迪 這樣論述:

  ★上榜考生親自推薦「最好入門的法學大意用書!」、「最適合法學新手的法大用書!」。★   • 「法學大意我個人是很推薦「宏典」的,它是一本很厚的書,但是裡面都很詳細,雖說詳細,但都很基本淺深易懂。排版很好不雜亂,重點都會標註顏色,簡單明瞭還有必考、補充的都會在書的邊邊註明。每一小節都有小小的幾題基本測驗幫助瞭解並驗收。之後會有一個章節,整個題庫可以自行練習......。」   • 看法學大意, 第一次看好像在看天書. 又不想考了. 覺得這麼難怎麼有辦法懂. 後來想書都買了, 先看完一遍再說. 還好宏典那本法學大意編得還生動, 初學耆慢慢看還看得進去......。   • 法學大意一

開始想選擇大家都推薦的程怡,但實際去翻後覺得我一定唸不來 (個人覺得那個密密麻麻的排版跟厚度對一個對法律無感的菜鳥來說真的很恐怖) 後來用的?伍迪的法學大意。雖然伍迪那本講的比較簡單 但裡面都有一些比較口語化的解釋,也有提供蠻實用的口訣 我覺得拿來打底還蠻不錯的!(對新手來說比較唸的下去)......。   • 個人感覺,宏典的法學大意還不錯,自修沒基礎看宏典的還滿好懂的。   • 法學:我是用宏典法學(伍迪),這本大推,編排非常清楚,每個章節都有練習題, 比較適合完全無基礎的初學者。   ★「2023各部法規持續修訂」→你手上的書修法了沒?本書與時俱進、不斷更新,全文從頭至尾「徹底對應

最新修法」→每次改版都是大修,只為讓您讀到「真正會考的重點」!★     ★「三大特長」讓本書成為法學菜鳥的救星、進階成為法學老鳥的最佳橋樑書!★     1.法學名師專業出擊~「法條口語化」+「案例生活化」!   全書編寫均為作者努力「消化艱澀法條,並用自己的語言和理解寫出來最口語化的結晶」!資料完備,圖表豐富,舉例詳盡→「法學門外漢」也可以輕鬆讀懂,快速上手。     2. 大量運用「生活化」案例→「法學恐懼症」有解!   口語化解釋還是看不懂?伍迪老師再貼心增加「生活化案例」→消除閱讀障礙,法學理解效率與吸收力倍增,再也不會瞎讀,亂讀一通。     3. 「簡單圖解」搭配「雙色編印」精美

排版→讀法律書也可以很輕鬆 :   簡單圖解將龐雜資訊化作精華!單純雙色區分重點-讓重點更加顯眼易讀。頁面編排清爽好讀,提供最舒適的閱讀動線。     我國法令多如牛毛,「法學大意」這一科除了傳統六法,近年來其他重要法律部分也漸漸成為考題的常客,確實不易全盤掌握,因此除了看書奠立基本功之外,多做歷屆考題、多思考,也能培養對於考試重點的敏感度。     本書特別以考題取向作為編輯重心,並在每一章重點後安排「小試武功」單元,階段性的測試學習成效,書末也附有「擬真試題」及最近考題練習,讀者可以在閱讀完全書後,模擬考場情境、控制作答時間,逐題試作,這樣一來可以避免進考場時格外的緊張,二來易於在考試時間

內完成所有試題,以免有遺珠之憾。     另外,法學上雖然很要求概念、釋義的精確性,然而在「法學大意」這一科中,學習了文謅謅的法律概念後,本書也希望讀者能夠從簡易的白話文中,迅速瞭解法學上艱澀的用語,如此因應實例型的考題才能游刃有餘。因此本書盡量以生活化的例子、口語化的「名師密技」以及幫助讀者迅速掌握重點的「觀念速記」等,協助讀者輕鬆學習法律。     本書係因應最新修法而編寫(至2022年4月),包括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行政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等部分,這些法令將來命題的機率很高,都會成為熱門考點,請讀者務必詳加研讀。此外,本書亦將最夯的時下議題或人物融入實例當中,期待讀者能夠在俏皮與趣味

當中學習艱澀的法律。     最後,準備考試這一段時間裡難免是寂寞而辛苦的,不經一番寒徹骨,哪得梅花撲鼻香,要相信老天爺終究會幫助堅毅而認真的你,祝福努力不懈的考生們,金榜題名!

「視覺辨識」科技偵查措施之適法性—以隱私權為核心—

為了解決概括權利意思的問題,作者蕭國振 這樣論述:

執法機關運用科技設備偵辦刑案,有利於蒐集犯罪事證及提升破案效率,由於立法跟不上科技發展的步伐,使得新型態科技執法欠缺授權依據。2020年9月8日法務部預告制定「科技偵查法」草案,引發社會輿論譁然,認為政府如同電影「全民公敵」片中的橋段,會肆無忌憚的進行全面監控,嚴重侵害人民隱私及資訊自主權益。弔詭的是,大街小巷攝影鏡頭設置越來越多、密度越來越高,民眾反而不以為意,甚至認同廣為設置是種保障措施,有助預防或嚇阻犯罪發生。惟「科技偵查法」草案未將監視系統予以納管規範,有關監視儲存資訊管理,散見於個人資料保護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地方自治條例及相關行政規則等。現行調閱監視器拍攝畫面之偵查作為,實務界定

為刑事訟訴法第228條第1項、第230條第2項一般授權條款之範疇。殊不知科技的發展進步快速,以人工智慧深層學習演算法和卷積神經網路的分析架構,進行影像視訊的偵測與追蹤,透過監視器將所攝得影像轉換成數位資訊儲存在伺服主機,利用程式檢索資料庫進行數據分析,統稱為「視覺辨識」技術之應用。目前警方偵查刑案所仰賴「雲龍系統-雲端智慧型影像檢索服務」為是類科技的應用之一,其功能之強大如上帝之眼,能夠追溯過去蹤跡、鎖定現在位置以及預判未來動向,進而繪製出私人之生活圖像、數位足跡。此類科技偵查措施,可以不斷地更新程式、創設功能,突破物理世界的侷限,以跨越多維空間的方式,無聲無息監控人民生活,嚴重干預隱私權及資

訊自主權。本文首重探討「雲龍系統-雲端智慧型影像檢索服務」之車行紀錄查詢系統,在刑事訴追程序中的定位及屬性,並同時研析相關科技偵查措施之授權依據,以便確立將來執行之判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