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編制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國立東華大學 公共行政學系 朱景鵬所指導 徐登平的 我國組織改造之研究-以海巡署為例 (2018),提出海巡署編制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組織改造、海洋事務、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金門大學 海洋與邊境管理學系碩士班 高瑞新所指導 高永祥的 從大陸漁船越界金門海域捕魚論金門海巡執法能量之研究 (2018),提出因為有 金門海巡、越界捕魚、執法能量、大陸漁船的重點而找出了 海巡署編制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海巡署編制,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海巡署編制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我國組織改造之研究-以海巡署為例

為了解決海巡署編制的問題,作者徐登平 這樣論述:

我國行政院組織法始於36年所制定,38年時修正,然因隨著國家局勢變動及應世界全球化環境改變已顯有無法因應國家未來發展與變遷,行政院於76年時決定進行行政院組織體制的調整改造,以能有效提升國家競爭力及政府行政效能。行政院有鑒身為一海島國家,卻在國家海洋事務上未能有集中專責的機關負責統合分散在各部會的海洋事務工作,基此於行政院組織改造中規劃並成立海洋委員會,並將原海岸巡防署納入該委員會所屬,由二級機關調整為三級機關改名為海巡署,另成立同為三級機關之海洋保育署,專責執行國家各項海洋事務之推動與規劃。107年4月28日,「海岸巡防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後更名「海巡署」並持續執行海域海岸安全維護、海洋

資源保育、國家海權維護等任務,但因組改使得組織編制、架構、任務等造成了改變,並受海洋委員會指導;海巡署在此次組改中與「海洋委員會」間的關係及整體組織結構對執行海洋事務有何影響,「海巡署」組改後未來的任務、發展、功能實施分析瞭解。

從大陸漁船越界金門海域捕魚論金門海巡執法能量之研究

為了解決海巡署編制的問題,作者高永祥 這樣論述: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探討金門海巡隊,執行取締大陸船舶越界金門海域捕魚的能量、所面臨的執法困境,以及因應策略。透過文獻探討及訪談金門海巡相關執法人員,本研究發現與建議如下:一、目前金門海巡隊面臨之執法能量困境:(一) 大陸漁船越界捕魚的型態以前是小型船居多,現在是大型船居多,屬於鐵殼船,不易查緝,我方採強靠登檢,容易使船艇與人員損傷。(二) 金門沿海多礁石群,查緝不易。(三) 人員訓練不足,執勤裝備不足又老舊,且妥善率不足,不僅對執法人員帶來風險,也會影響執行成效,使人民對海巡隊的執法觀感不佳。(四) 目前兩岸政治無交流,海巡執法無合作機制,對執法成效帶來負面影響,並使我執法人員執勤風險增高。二、

金門海巡隊對目前面臨執法能量困境之因應策略:(一) 配合岸巡CP艇聯合執勤(二) 請金門海巡隊不定時與大陸協調執法行動(三) 請中央權責機關與陸方協調共同打擊大陸越界捕魚船舶(四) 積極向金門縣政府爭取可停泊扣押之大陸船舶船席(五) 向中央爭取更多執勤設備與人員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