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國際上櫃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清河國際上櫃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許忠信寫的 公司法要義 和李清潭的 商務管理與法律基礎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輔仁大學 商學研究所博士班 李天行所指導 徐正冠的 臺灣上市櫃公司揭露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之決定因素 (2021),提出清河國際上櫃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企業社會責任、上市櫃公司、資料探勘。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經營管理碩士學程(EMBA) 陳嬿如所指導 鍾玉喬的 銀行海外併購策略之探討—以東京之星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中信金控、中信銀行、東京之星、海外併購、併購策略、PESTEL分析、波特五力分析、SWOT分析、國家文化模型的重點而找出了 清河國際上櫃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清河國際上櫃,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公司法要義

為了解決清河國際上櫃的問題,作者許忠信 這樣論述:

  近年來,公司常到海外設分公司或子公司,形成跨國企業而有國際企業化的傾向。國際企業的設立常涉及外人投資、工作機會、勞工保障、租稅收入等事項,因此,對於公司法制的研究便非常重要,尤其公司法之比較法觀察更是如此。但本人回國後有感於國內學界對我國公司法立法時所模仿之大陸法系(如德國)公司法的陌生,學說亦多為英美公司法的介紹,而常與我國大陸法系基礎欠缺連結。     因此,為教學之便於二〇〇四年自撰公司法講義開始,即著眼於公司法之基本原理在大陸法系與英美法系之間的差異,以及日本公司法在二次大戰後如何被折衷,並影響到我國公司法之修正。此一研究方式還原我國公司法規定的來源,介紹爭議所在,並提出該如何

解決的觀點。為解決此些爭議,需特別關注英國一九八五年公司法與取而代之的二〇〇六年公司法變動、德國有限公司法及股份法近年發展,與日本二〇〇五年公司法及其後續的修正。     本書闡述體系為在第一篇介紹導論後,於第二篇介紹適用於四種公司類型之總則,之後再依序介紹所有公司類型的特別規定。而本書對公司法重要議題的探討,會儘可能先介紹德國法等歐陸法系,與影響我國近年修法的英美法系,再參考二次大戰後,已受英美法影響之折衷法制日本法如何處理該問題,最後進入對我國法的探討。

臺灣上市櫃公司揭露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之決定因素

為了解決清河國際上櫃的問題,作者徐正冠 這樣論述:

本研究以2020年1,730家臺灣上市櫃公司為研究對象,經排除掉資料不完全、以及某些因產業特性或會計科目不相符之171家上市櫃公司後,共計1,559家上市櫃公司進行資料分析。同時,本研究也找出影響企業揭露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相關變數,並利用資料探勘技術據此找出有無揭露、自願或強制性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決定因素。因此,本研究除了瞭解臺灣上市櫃公司所有相關變數的資料描述性分析外,也利用資料探勘技術(鑑別分析、羅吉斯迴歸、人工類神經網路及多元適應性雲形迴歸)來建立有無揭露、自願或強制性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分類模式,除嘗試「探勘」出臺灣上市櫃公司有無揭露、自願或強制性編製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的

重要變數外,並進一步探討使用各種工具建構出不同模式的差異與良窳。最後,本研究也將針對所得到結果提出管理上的建議。

商務管理與法律基礎

為了解決清河國際上櫃的問題,作者李清潭 這樣論述:

  ◎商務管理做核心   針對管理學院、商業科系學生與商務人士所設計,避免一般商事法書籍以法政學門做核心,造成內容艱澀;以管理人員所需的商務法務訓練為目的,結構和章節易讀易懂。     ◎商務實用為範圍   內容不受法學院的商事法範圍限制,而另涵蓋了經營企業時,其他常見的、實用性的商務相關法律,例如:與商務管理相關的消費保護法制、勞資關係法制、智慧財產法律,以及其他與商務糾紛解決機制的法律,極具有實用價值的商務法律用書。     ◎實用個案為作業   各章除了基礎作業,並安排觀念討論和作業設計,係以商務實踐、經營企業時最常見的法律相關情況為媒介,說明應如何解決現實中的商務法律問題,藉此導引

商管科系學生或商務人士決策管理時,應如何適用相關的法律,備妥各種層次的策略草案,較其他同類書籍具有應用功能。     ◎份量彈性可調整   避免一般商事法書籍內容龐雜,適合二至四個學分的商管學系所需法律教育課程,本書分為七大範圍,授課教師可依學分的多寡、課目重點,進行彈性調整授課進度,因此對於管理學院、商業科系學生學習商務法律時,不至於負擔過重。     ◎修法趨勢做前瞻   最佳的決策管理,必須立足於更新的資訊之上。各章配合與該章內容相關法條之修正、修訂背景及補充內容外,並分析了未來相關主題的修法和市場發展趨勢;本書內容呼應相關法令規定的最新資料,做為商務人士理解市場與法律的現有互動,以及兩

者的可能走向。

銀行海外併購策略之探討—以東京之星為例

為了解決清河國際上櫃的問題,作者鍾玉喬 這樣論述:

本研究以中信金控併購日本東京之星案例作為研究對象,研究時間自2013年7月5日傳出中信金控併購東京之星恐受阻生變相關新聞起,至2014年6月5日中信金控完成東京之星百分之百股權交割日止。研究方法採用個案研究方法,並應用總體環境PESTEL分析、產業環境五力分析、內部環境SWOT分析及國家文化模型等策略性分析工具,針對所蒐集之國內外期刊論文、中信金控所發布公告之財報、年報與新聞稿、台灣及日本報章雜誌及網路媒體相關報導與評論、金融產業資訊與總體產業經濟環境等相關報導資訊,以及金管會鬆綁亞洲盃相關法規與政策等次級資料進行質化研究分析;藉以瞭解中信金控併購日本東京之星的背景、所面臨之外部機會與挑戰;

進而瞭解中信金控的海外併購策略概況與併購決策過程,並檢視中信金控海外併購策略對於併購日本東京之星表現之結果。根據研究結果,本研究提出以下五個主要發現:(一)被併購前後的東京之星的資本適足率皆低於日本銀行平均水準,近年雖有逐步提升,但仍低於日本銀行平均水準;(二) 被併購之後的東京之星的逾期放款比率降低,備抵呆帳敷蓋率並未有上升的現象,顯示在被中信金控併購之後,東京之星的資產品質已有顯著提升,但資產品質仍需持續改善;(三)被併購之後的東京之星在資產報酬率的表現上皆優於併購前,且呈小幅穩定成長趨勢;(四)被併購之後的東京之星在股東權益報酬率上的表現皆優於併購前,成長幅度雖小但呈穩定趨勢;(五

)中信金控在併購東京之星之後,股價漲跌劇烈程度逐年減緩,風險也隨之下降。併購初期(前四年)或因磨合或整合等因素,以至併購效益未能完全顯現;惟經過五年的整併及磨合後,組織趨於穩定,報酬及股價開始穩定且反映在併購後的財務效益上,風險也隨著中信金控的經營及調整而下降。併購後的第五年開始有超額報酬,股價漲跌劇烈幅度趨緩,風險下降,顯示併購效益逐漸顯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