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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樂團價錢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丹尼爾.列維廷寫的 迷戀音樂的腦 和班哲明.瓦勒斯(Benjamin Wallace)的 百萬紅酒傳奇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獨立樂團放大鏡|好像很帥,然後呢?——玩團實務眉角觀察也說明:錄音室等級,每小時上看800 - 1000 之譜,通常可以得到比較好的聲音,價錢昂貴有它的道理。隨著主要目標客群轉換,某些練團室多是上班族下班團練的情況下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大家 和馬可孛羅所出版 。

淡江大學 建築學系碩士班 吳光庭所指導 羅友成的 獨立音樂與空間城市 (2009),提出獨立樂團價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獨立音樂、城市、開放空間、公共性、嘉年華 。

最後網站【資深樂評監製】2023最新八組人氣台灣樂團推薦排行榜則補充:獨立 音樂(Indie Music)一詞源自於歐美,意謂著主流唱片以外小製作公司所發行的作品。在國外,獨立唱片公司不一定代表資金不足,反而更能配合創作人的想法來製作唱片,像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獨立樂團價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迷戀音樂的腦

為了解決獨立樂團價錢的問題,作者丹尼爾.列維廷 這樣論述:

有時一段旋律就能喚起許多回憶有時一首歌就能為我們阻擋世界   為何音樂在我們心中占有如此獨特的地位?   我們都能說出自己喜愛的音樂風格與類型,但你真的知道為何自己喜歡的是這種,而不是那種音樂?   資深音樂人〔史提夫.汪達、死之華樂團製作人〕暨心理學教授丹尼爾.列維廷結合音樂分析、心理學與神經科學,述說音樂如何令人迷戀,解譯人類最優美的神經衝動。   ☆  哈佛大學「新鮮人通識教育核心計畫」指定閱讀  ☆  麻省理工學院、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史丹佛大學等校課堂教材   音樂是最能貼近心靈、感染情緒的創作形式,也是我們唯一隨身攜帶、不時重新溫習的藝術作品。   我們都能輕易舉出喜愛的音樂家或音

樂類型,卻難以解釋為何自己喜歡的是這些音樂,而非其他作品。彷彿在音符與和弦之間,還有某種我們能夠感知,卻無法言說的神祕。   作曲家荀白克曾說:「總有一天,心理學家將能解譯音樂語言。」如今預言的時代已然來臨。心理學家運用磁振造影與記憶理論,探究人類心智與大腦如何傾聽、感受音樂,以完形理論分析音樂家如何顛覆聽眾心理,創作令人驚豔的樂曲。但科學研究的意義不在於驅除一切神祕,而是重新創造、活絡神祕的面貌。當我們理解人類對音樂的迷戀的本質,也更能深入地認識自己。 作者簡介 丹尼爾.列維廷 Daniel J. Levitin   專業音樂人,成長於1970年代搖滾狂飆的加州。出身中產階級家庭,母親所彈奏

的蕭邦與舒曼是他對音樂最初的記憶,然而丹尼爾卻在大學時代為組搖滾樂團而輟學。在音樂界浮沉數年後,丹尼爾闖出一番成績,擔任史提夫.汪達、死之華樂團、藍牡蠣樂團的唱片製作人、錄音師,更與史汀、大衛.拜恩同台共演。   三十歲後帶著對音樂的熱情重返學界,現為加拿大麥基爾大學心理學教授,主持音樂感知與知覺研究實驗室,致力探究音樂如何引發情感,以及人類如何記憶、再現音樂,他的實驗室也是妃絲特、巴比.麥菲林等音樂人的朝聖地。丹尼爾堅持以真實音樂取代傳統實驗所用的機械人工聲響,以取得貼近現實的數據。著有《迷戀音樂的腦》、《傳唱世界的六首歌》、《認知心理學基礎》,其中《迷戀音樂的腦》為麻省理工學院、UCLA的

課堂教材,及哈佛大學的新鮮人通識教育核心計畫指定閱讀。 譯者簡介 王心瑩   夜行性鴟鴞科動物,出沒於黑暗的電影院與山林田野間。日間棲息於出版社,偏食富含科學知識與文化厚度的書本。譯作有《我們叫它粉靈豆─Frindle》、《女孩的In發明》、《小狗巴克萊的金融危機》等,合譯有《你保重,我愛你》、《上場!林書豪的躍起》,並曾參與「魔法校車」、「波西傑克森」等系列書籍及《科學人》雜誌翻譯。 序言 我愛音樂,也愛科學──但為何要將兩者結合在一起?第一章 什麼是音樂? 從音高到音色第二章  跟著音樂打拍子 認識節奏、音量與和聲第三章  簾幕之後 音樂與心智機器第四章  預期 我們對李

斯特和路達克里斯有何預期?第五章  我們如何分類音樂 You Know My Name, Look up The Number第六章  音樂、情感及爬蟲類腦 偶然得見克里克第七章  音樂家的條件 何謂音樂細胞第八章  我們為何愛上某些音樂? My Favorite Things第九章  音樂本能 演化排行榜第一名附錄 前言 我愛音樂,也愛科學──但為何要將兩者結合在一起?   我愛科學,而想到有這麼多人害怕科學,或認為選擇科學就代表不能保有同情心、感受藝術或敬畏大自然,便讓我覺得痛苦。科學的意義不在於驅除一切神祕,而是重新創造、活絡神祕的面貌。   ──摘自《為什麼斑馬不會得胃潰瘍?》,薩波

斯基著   一九六九年夏天,當時我十一歲,在住家附近的音響店買了一套音響設備,總價約一百美元。那是我在春天以時薪七十五美分的代價幫鄰居割草賺來的。自此之後,每天下午我都在房間內待上長長的時間,聆聽一張又一張唱片:奶油樂團(Cream)、滾石樂團、芝加哥樂團、賽門與葛芬柯(Simon and Garfunkel)、法國作曲家比才、俄國作曲家柴可夫斯基、爵士鋼琴家喬治.雪林(George Shearing),以及薩克斯風樂手布茲.藍道夫(Boots Randolph)。我沒有將音樂放得特別大聲(至少不像大學時代那樣,將音量開得太大,竟讓喇叭起火燃燒),但當時的音量顯然已吵到我父母。我母親是小說家,

每天窩在走廊盡處的小房間奮力寫作,晚餐前則會彈上一小時鋼琴;我父親則是生意人,每週工作八十小時,其中四十小時是晚上和週末在家中的辦公室完成。父親以生意人的口吻向我提出協議:他願意買副耳機給我,只要我答應當他在家中時,聽音樂都得戴上耳機。從此以後,耳機改變了我聽音樂的方式。   當時我正在聆聽一些新崛起的音樂人,他們都開始初步嘗試立體聲混音效果。我花一百元買來的套裝式音響,性能不甚良好,直到戴上耳機之前,我都不曾聽出音樂裡的聲音層次,也就是空間內從左到右、自前至後的樂器配置(即回響)。對我而言,唱片不再只是一首首歌曲,更包含了各種聲音。耳機開啟了一個充滿聲音色彩的世界,彷彿布滿微妙聲音細節的調色

盤,超越了和弦、旋律、歌詞或某位歌手的歌聲。無論是清水合唱團(Creedence Clearwater Revival)以美國南方軟膩唱腔吟出的〈綠河〉(Green River)、披頭四樂團充滿田園牧歌空靈美感的〈慈母之子〉(Mother Nature's Son),或是貝多芬第六號交響曲(由卡拉揚指揮)的雙簧管樂音在木石教堂的廣大空間內低吟迴盪,種種聲音將我團團包圍。戴上耳機時,音樂彷彿突然從我腦中冒出,而非來自外界,像是我個人所獨有。就是這種個人的連結感,最終使我成為錄音師與製作人。   多年後,歌手保羅.賽門(Paul Simon)告訴我,聲音是他永恆追尋的目標。「我聽自己的唱片,都是為

了聆聽聲音。不是為了和弦,也不是為了歌詞。我得到的第一印象,必然是整體的聲音。」   大學宿舍內的喇叭起火事件後,我決定休學,加入搖滾樂團。我們唱得還不錯,有幸到加州某間擁有二十四軌錄音設備的錄音室錄音,錄音師是才華洋溢的馬克.尼德罕(Mark Needham),他後來參與了一些暢銷專輯的錄音,包括藍調歌手克里斯.艾塞克(Chris Isaak)、蛋糕樂團(Cake)和佛利伍麥克樂團(Fleetwood Mac)。   馬克很喜歡我,可能因為只有我有興趣進控制室聆聽錄音結果,而其他人只想在兩次錄音之間保持亢奮。馬克視我為樂團的製作人,雖然當時我並不知道製作人要做什麼。他問我,我們希望樂團呈現什

麼樣的風格。他讓我了解麥克風能讓聲音產生多大的區別,放在不同位置又會有何等影響。剛開始,我其實無法完全聽出他所說的差異,但他告訴我該聽些什麼。「注意聽,當我讓這支麥克風靠近吉他的音箱,聲音聽起來會比較飽滿、圓潤、平均。若兩者距離較遠,麥克風會收到房間裡的一些聲音,變得比較有空間感,不過這樣會喪失一些中頻。」   我們樂團在舊金山漸漸打開知名度,當地搖滾電台也播放我們的音樂。樂團解散後(因為吉他手不時鬧自殺,主唱則有吸笑氣和用剃刀自殘的惡習),我開始擔任其他樂團的製作人。我學習聆聽一些過去從未注意的部分,像是不同麥克風甚至不同品牌錄音帶所造成的差異,例如Ampex 456盤帶在低頻範圍有種特別的

「碰碰」聲,Scotch 250的高頻特別輕脆,而Agfa 467的中頻部分很亮。知道該聽些什麼後,我能輕易分辨用Ampex、Scotch或Agfa盤帶錄製的音樂,就像分辨蘋果、梨子和橘子一樣簡單。我也進一步和其他優秀錄音師一起工作,例如蕾絲莉.安.瓊斯( Leslie Ann Jones,曾與法蘭克辛納屈和巴比.麥克菲林合作)、弗瑞德.卡特羅(Fred Catero,曾與芝加哥合唱團以及珍妮絲.賈普林合作),還有傑佛瑞.諾曼(Jeffrey Norman,曾與約翰.佛格堤以及死之華樂團合作)。雖然我是製作人(也就是負責錄音大小事的人),卻依然為這些人的風采所折服。有些錄音師會讓我進錄音間和大

牌音樂人坐在一起,像是紅心樂團(Heart)、旅行者樂團(Journey)、山塔那(Santana)、惠妮休斯頓和艾瑞莎.弗蘭克林。看著那些錄音師和音樂人互動、談論某段吉他演奏所表現的細微差異、某段唱腔表達得如何等等,我終生受用無窮。他們會討論一句歌詞的某些音節,然後從十段不同的錄音中選出一種,展現出驚人的聽力。他們究竟是如何訓練自己的耳朵,才能聽出一般人無法分辨的差異?   當時我也和一些沒沒無聞的小型樂團合作,認識了不少錄音室經理和錄音師,他們帶領我逐步精進工作技巧。有一天,一位錄音師沒來,我就幫山塔納剪輯錄音磁帶;另一次,在藍牡蠣樂團(Blue Oyster Cult)的製作期間,傑出製

作人皮爾曼(Sandy Pearlman)外出吃午餐,留我一人處理完合聲部分。就這樣,案子接踵而至,結果我在加州製作了十年的唱片,也有幸和許多知名音樂家共事。我也曾和不少籍籍無名的音樂人一起工作,他們才華洋溢,只是終究未能成名。這讓我感到很好奇,為何有些音樂人變得家喻戶曉,其他人卻埋沒終生?我也想知道,為何音樂對某些人來說輕而易舉,對其他人則否?創造力從何而來?為何有些歌曲令人感動,有些卻難以親近?此外,傑出音樂人和錄音師擁有神奇的能力,可以聽出音色的細微差異,而大多數人卻沒有,人的感知能力在聽覺中究竟扮演什麼角色?   這些問題促使我回到學校尋找答案。當我仍在擔任唱片製作人時,每週會和皮爾曼

開車到史丹佛大學二次,聆聽心理學教授卡爾.皮布姆(Karl Pribram)的神經心理學講座,我發現心理學恰能解答我心中不少疑問,這些問題包括記憶、知覺、創造力,以及造就這一切能力的共同來源:大腦。然而問題還沒找到解答,卻衍生了更多問題,這是研究科學常有的情形。每個新問題都開啟了內心的一扇窗,讓我更能欣賞音樂與整個世界,乃至人類經驗的複雜性。正如哲學家保羅.丘奇蘭(Paul Churchland)所言,人類努力透過歷史紀錄來了解這世界。過去短短兩百年間,我們的好奇心揭露了大自然隱藏的諸多祕密,像是時空的脈絡、物質的組成、能量的多種形式、宇宙的起源、DNA隱含的生命本質,甚至完成了人類基因組圖譜

。然而有個謎團尚未解開,即人類大腦的奧祕,以及大腦如何產生思想、感覺、希望、欲望、愛和美的感受,甚至舞蹈、視覺藝術、文學和音樂。   音樂是什麼?從何而來?為何某些連串的聲響令人深深感動,而其他聲響(例如狗吠或汽車噪音)卻令人感到不快?對某些研究者而言,這類問題占據了研究生涯的極大部分;其他人則認為,以這種方式來解析音樂,豈不像是解析哥雅畫作的化學成分,而不去欣賞其努力創造的藝術?牛津大學歷史學家馬丁.坎普(Martin Kemp)指出藝術家和科學家的相似性:多數藝術家描述自己的作品時,聽起來就像在描述科學實驗──他們透過一系列嘗試,探討大眾關切的某項議題,或建立某種觀點。我的好友兼同行威廉.

湯普森(William Forde Thompson)是加拿大多倫多大學的音樂認知科學家兼作曲家,他也指出,科學家和藝術家的工作有相似的進展:先是創造與探索的「腦力激盪」階段,接著是測試和逐步推敲,通常這時會應用固定的工作程序,但有時也會發現更富創造力的方法而能解決問題。藝術家的工作室和科學家的實驗室也有諸多相似之處,例如一口氣進行許多計畫,且計畫都處於不同階段。兩者都需要專業器材,並把成果開放給各方去詮釋,而不像建築吊橋那樣會有個最終定案,或者銀行帳戶必須於營業日結束時結算金額。藝術家和科學家還具備一種共同的能力:能夠接受隨時有人對自己的作品提出詮釋及再詮釋。藝術家和科學家皆全心追求真理,但

兩者都知道真理的核心本質是變動的,是有情境的,是取決於觀點的,因此今日的真理到了明日也可能會被證實為假說,或變成為人所忘的藝術品。只要看看幾位著名心理學家,如皮亞傑、佛洛伊德和史金納就知道,曾經席捲世界的理論,到頭來也會遭到推翻(或至少是嚴厲的重新評估)。音樂界有好幾個樂團太快受到肯定,例如廉價把戲樂團(Cheap Trick)曾被捧成新一代的披頭四,滾石雜誌出版的《搖滾百科全書》(The Rolling Stone Encyclopedia of Rock & Roll)給亞當和螞蟻樂團(Adam & The Ants)的篇幅就跟U2一樣多。有段時間人們也無法想像,有一天這世界將會遺忘保羅.

史圖基 、克里斯多夫.克羅斯 和瑪麗.福特 。對藝術家來說,繪畫與作曲的目的並非表現狹義的真實,而是傳達普世的真理,因此只要作品成功,即使時代背景、社會與文化有所改變,依然能夠觸動人們的心靈。對科學家來說,建構理論的目標是傳遞「當下的真理」,以取代舊時的真理,而今日的真理有朝一日也將受「新的真理」所取代,因為科學就是以此方式向前推進。   音樂既無所不在,又非常古老,因此在人類活動中顯得異常突出。在任何有史可考的過去或現存的人類文化中,音樂都不曾缺席。我們在人類或原始人的考古遺址發現的器具中,有些最古老的製品便是樂器,例如骨笛,或以獸皮覆於樹樁上繃成皮鼓。只要有人類聚集的地方就有音樂,像是婚禮

、葬禮、大學畢業典禮、行軍、體育盛事、城鎮夜間集會、祈禱、浪漫晚餐、母親輕搖嬰兒入睡、大學生一同念書時播放的音樂等。而比起現代西方社會,非工業化國家的文化更是充斥著音樂,無論過去或現在,音樂都是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遲至大約五百年前,人類社會才出現「音樂演奏者」和「音樂聆聽者」的分類。放眼全世界與人類歷史,「生產音樂」本來就像呼吸、走路一樣自然,所有人都能參與,至於專供音樂表演的音樂廳,事實上直到近幾個世紀才出現。   我和人類學教授吉姆.佛格森(Jim Ferguson)從高中時代就相識,他聰明又幽默,卻非常害羞,真不知道他要如何授課。他在哈佛大學攻讀博士學位時,曾前往賴索托進行田野調查

,那是一個非洲小國,被南非共和國四面包圍。佛格森在那裡做研究、與村民互動,也耐心贏得大家的信任,直到有一天他獲邀加入村民的吟唱。當索托族的村民邀請他一同歌唱時,他以一貫的溫和語氣說:「我不會唱歌。」這倒是真的,我們高中時代曾一起參加樂團,他很擅長吹雙簧管,卻是個走音大王。他的拒絕讓村民大惑不解,對他們來說,唱歌是再普通不過的日常活動,索托人不分男女老幼都會唱歌,這從來不是限定少數人參加的活動。   我們的文化及語言將專業表演者(像是鋼琴家魯賓斯坦、爵士女伶艾拉.費茲傑羅、歌手保羅.麥卡尼)歸為截然不同的另一類人。一般人付費聆聽專家表演,藉此得到娛樂。佛格森知道自己不擅長唱歌跳舞,對他來說,若在

公眾面前唱歌跳舞,就表示他自認是這方面的專家。但村民們盯著他看,說道:「你說不會唱歌是什麼意思?你會說話啊!」後來佛格森對我說:「對他們來說,那是很奇怪的,就好像我說我不會走路或跳舞,可是我明明就有兩條腿啊。」在索托人的生活中,唱歌跳舞是再自然不過的活動,渾然天成,任何人都可以從事。索托語指稱「唱歌」的動詞是「ho bina」,這個詞也表示跳舞,兩者之間沒有分別,而世界上有許多語言也都是如此,因為唱歌原本就包含肢體律動。   在好幾代以前,還沒有電視的時候,許多家庭經常圍坐一圈,彈奏音樂自娛。今日的人則十分強調技術與技巧,也在意某位音樂家是否「夠格」演奏給其他人聽。曾幾何時,在我們的文化中,音

樂生產已成為專業活動,其他人只要負責聆賞就好。如今音樂工業已是美國最大型的產業之一,相關從業人員高達數十萬人,每年光是專輯銷售便帶來三百億美元,而這還不包括演唱會門票收入、每週五晚間數千個樂團在北美各地酒館、餐廳的演出,或者透過點對點傳輸免費下載的三百億首歌曲(以二○○五年為例)。美國人花在音樂上的錢多過性愛或處方藥,既然有這麼大量的消費,我敢說,大多數美國人已經夠格當專業的音樂欣賞者。多數人都能夠聽出走音、找到自己喜歡的音樂、記得數百首歌曲,也能跟隨音樂用腳打出正確的拍子,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能夠判斷節拍,過程非常複雜,連大多數電腦都做不到。那麼,我們為何聽音樂,又為何願意花這麼多錢聆聽音樂

?兩張演唱會門票的價格往往相當於一個四口之家一星期的伙食費,一張CD的價錢也相當於一件T恤、八條土司或一個月的電話費。若能了解人們為何喜歡聽音樂,什麼原因使我們受到音樂吸引,就等於開啟了一扇窗,讓我們更加了解人類的天性。   對人類共同的基本能力提出疑問,就等於是間接對演化提出問題。為了適應所處的環境,動物會演化出某些構造形態,其中對求偶有利的特質會透過基因傳給下一代。   達爾文的演化理論有個很微妙的論點,即生物會與自然世界共同演化。換句話說,生物會因應這個世界而變,這世界也會因生物而發生改變。舉例來說,當某物種發展出某種機制來躲避特定的捕食者,捕食者便面臨了演化壓力,解決之道是發展出破解該

種防禦機制的方法,或者另覓別種食物來源。自然界的天擇可說是一場軍備競賽,誰都想在身體形態的變化上趕上對方。   有個頗新的科學領域稱為「演化心理學」,將演化的想法從實體延伸至心理領域。我在史丹佛大學唸書時,曾受教於心理學家羅傑.薛帕(Roger Shepard),他便指出,我們的身體甚至心智,都是數百萬年演化的產物,舉凡思考模式、以特定方法解決問題的傾向,甚至感覺系統,例如看見顏色(及辨別特定顏色)的能力,全都透過演化而得來。薛帕德進一步延伸這個觀點:我們的心智會與自然界共同演化,會因應不斷變化的環境而改變。薛帕德有三名學生成為該領域的佼佼者,即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分校的莉妲.科斯米蒂絲(Led

a Cosmides)和約翰.托比(John Tooby),以及新墨西哥大學的傑佛瑞.米勒(Geoffrey Miller)。研究人員相信,研究心智演化的方式,有助於深入了解人類的行為模式。而音樂在人類演化與發展中,發揮了什麼樣的功能呢?可以肯定的是,五萬年、十萬年前的音樂,絕對與貝多芬、范海倫合唱團(Van Halen)或阿姆(Eminem)的音樂大不相同。大腦不斷演化,我們喜歡的音樂、想要聽到的音樂也隨之而變。那麼,我們的大腦是否有特定的區域或路徑,專門用來生產與聆聽音樂?   過去認為藝術和音樂都是由右腦來處理,語言和數學則由左腦負責,但這種簡化的想法已然過時,近來我的實驗室和其他同行的

研究結果顯示,處理音樂的部位遍布整個大腦。我們透過腦部傷患的研究案例,發現有些病人失去閱讀報紙的能力,卻仍能聽懂音樂,或者有些人可以彈鋼琴,但缺乏扣鈕扣的動作協調能力。聆聽、演奏音樂和作曲則會使用到近乎我們所知的大腦全部區域,也幾乎與所有神經子系統有關。基於這項事實,我們是否可以說,聽音樂能夠鍛鍊心智的其他面向?每天花二十分鐘聽莫札特的音樂會不會使我們變聰明?   音樂能夠觸動我們的情緒,這份力量早已被廣告製作人、電影工作者、軍隊指揮官和母親運用得爐火純青。廣告商利用音樂,讓某個牌子的飲料、啤酒、慢跑鞋或汽車看起來比競爭對手更棒。導演用音樂告訴我們在某場可能會很曖昧的戲中該有什麼情緒,或加強我

們對特定情節的感受。不妨想想某部動作片的經典追逐橋段,或者女演員在漆黑的老房子裡孤身攀爬樓梯的配樂──音樂被用來操控我們的情緒,而我們往往也接受這股力量,願意透過音樂去體會各種感受,即使不全然樂在其中。無論在多麼久遠的時代,世界各地的母親都能用輕柔的歌聲哄孩子入睡,或令孩子忘卻那些使他們哭泣的事物。   許多人愛好音樂,卻坦承自己對音樂一竅不通。我也發現,許多同事雖然研究的是神經化學或精神藥理學這類艱深複雜的主題,面對「音樂的神經科學」卻不知該如何著手,但沒人能怪他們,因為音樂理論家制訂了一堆神祕難解、難以捉摸的術語和規則,幾乎和數學中最艱深的領域同樣晦澀。在一般人眼裡,音樂記譜法上的一堆豆芽

菜,看來就和數學集合理論的記號沒兩樣,談到音調、節拍、轉調和移調,更是令人頭痛不已。   我的同事雖被這些「行話」搞得暈頭轉向,仍能說出自己喜歡的音樂類型。我的朋友諾曼.懷特(Norman White)是鼠類腦部海馬迴的世界權威,研究鼠類如何記住自己去過的地方。他也是重度的爵士音樂迷,講起喜愛的爵士樂手總是滔滔不絕。他能憑樂聲立即分辨出艾靈頓公爵和貝西伯爵,甚至分得出路易斯.阿姆斯壯早期與晚期的音樂。懷特對音樂技術一無所知,他能告訴我他喜歡哪首歌,但說不出歌曲所用的和弦名稱,不過他十分清楚自己喜歡什麼。當然,這並不罕見,對於自己喜好的事物,不少人都能掌握一些實用知識,且無需專業的技術知識,也能

毫無阻礙地交流彼此的喜好。例如我常去一家餐廳,我知道自己很喜歡吃那裡的巧克力蛋糕,喜歡的程度遠超過住家附近咖啡店的同款蛋糕,然而只有廚師才會去分析蛋糕,詳細描述麵粉、起酥油以及巧克力的差異,將味道拆解成各種成分許多人都被音樂家、音樂理論家和認知科學家的行話搞得暈頭轉向,實在有點可惜。任何領域都有專業術語,你不妨試著請醫師向你解釋血液分析報告的全部內容。而就音樂這方面,其實音樂專家和科學家大可多用點心,讓他們做的事情更容易被理解,這正是我寫作此書的目的。事實上,不但「演奏音樂的人」和「聆聽音樂的人」之間出現了不自然的隔閡,就連「純粹愛好音樂的人」(以及喜歡談論音樂的人)和「研究音樂如何發揮作用的

人」之間也有類似的鴻溝。   這些年來,我的學生經常向我吐露,他們熱愛生活與生命中的神祕事物,卻擔心學得太多會剝奪生活中的簡單樂趣。神經科學家薩波斯基的學生大概也曾向他表達相同的感受,其實我自己在一九七九年移居波士頓就讀伯克利音樂學院(Berklee College of Music)時也有同樣的焦慮:如果我以學術角度來研究、分析音樂,解開了箇中奧妙,會有什麼樣的結果?一旦擁有廣博的音樂知識,我會不會再也無法從中得到樂趣?   結果我依然能盡情享受音樂帶來的樂趣,就與當年那個用著廉價高傳真音響和耳機的我沒有兩樣。我對音樂與科學鑽研得愈多,這兩者就變得愈加迷人,我甚至更有能力欣賞音樂和科學界的真

正傑出人士。經過這些年,我敢肯定地說,音樂和科學研究一樣,都是精采的大探險,為每天的生活帶來不同的驚奇。科學及音樂都持續給我驚喜和滿足,原來把兩者結合起來,結果也還不差嘛!   這本書談的是音樂的科學,從認知神經科學的角度切入(認知神經科學結合了心理學和神經學)。我會談到我與其他研究者的一些最新研究,牽涉的領域包括音樂、音樂的意義及音樂所帶來的樂趣。這些研究為一些深刻的問題闢出了嶄新的視野。舉例來說,假使每個人喜歡的音樂不同,為何某些音樂就是能打動多數人的心,如韓德爾的彌賽亞,或者唐.麥克林(Don Mclean)的〈梵谷之歌〉(Vincent [Starry Starry Night])?另

一方面,如果我們都以相同方式聆聽音樂,為何人的愛好如此天差地別?為何某人偏愛莫札特,另一人卻獨鍾瑪丹娜?   近年來,由於神經科學出現突破性進展,心理學也發展出全新研究方法,包括新的腦部顯影技術、以藥物操控多巴胺和血清素等神經傳導物質分泌,加上從過去延續至今的科學研究,我們的心智已向我們透露許多奧祕。另有一些優異的進展較不為人所知,即我們已建立神經系統的運作模型。電腦科技持續變革,使我們逐漸了解腦部的運算系統,這是過去難以企及的成果。如今看來,語言似乎會在腦中形成確切的實體線路,就連意識也是從實體的系統中突現,不再籠罩於令人望而興嘆的迷霧中。然而,至今還沒有人能統合這些新研究,以闡述所有令人類

著迷的事物中我所認為最美麗的一種:音樂。了解大腦如何理解音樂,能夠為我們解答人類本質中最難解的謎團,這也是我撰寫此書的目的。本書的目標讀者並非我的專家同事,而是一般大眾,所以我盡可能簡化各個主題,卻不至於過度簡化。本書提及的所有研究都經過同行審查,也曾刊登在學界認可的期刊上,詳細資料請見書末的注解。   透過理解音樂的本質與由來,我們得以更加認識自己的動機、恐懼、欲望、記憶,甚至了解「溝通」最廣義的形式。聆聽音樂是否是為了滿足身體的需求,就像人為了解飢而進食?或者比較類似觀看美麗的夕陽與接受背部按摩,能夠觸動腦中產生愉悅感受的系統?為何人們隨著年紀增長,似乎便愈發執著於固有的音樂品味,不再嘗試

新的音樂類型?本書旨在探討大腦與音樂如何共同演化,讓音樂帶領我們認識大腦、讓大腦教導我們認識音樂,並結合兩者,使我們更加認識自己。 第三章 簾幕之後 音樂與心智機器人類的大腦分為四葉,分別是額葉、顳葉、頂葉和枕葉,外加小腦。我們可對這些部位的功能做粗略的歸納,但事實上,人的行為是很複雜的,無法輕易化約成簡單的分布圖。額葉與規畫能力及自制有關,也具有從感覺系統接收的龐雜訊號中抽繹意義的能力,這正是完形心理學家所說的知覺組織(perceptual organization)。顳葉與聽覺和記憶有關,額葉後區與運動能力有關,枕葉則與視覺有關。小腦與情緒和整體動作協調有關,許多動物(例如爬行類)缺

少功能較高級的大腦皮質,但都有小腦。切下額葉內的前額葉皮質,使之與視丘分離的手術稱作前額葉切割術。雷蒙斯樂團(Ramones)有首歌叫〈青少年前額葉切割術〉(Teenage Lobotomy),歌詞內容如下「如今我得告訴他們/我沒有小腦」由解剖學看來並不正確,但考慮到藝術表現的自由,以及他們創作出了搖滾樂史上偉大的歌詞韻腳份上,讓人很難不給他們掌聲。音樂活動牽涉目前已知的近乎全部腦區,也涵蓋將近所有周圍神經系統。音樂的各種要素分別由不同神經處理,亦即大腦會以各個不同功能的分區來處理音樂,並運用偵測系統分析音樂訊號的音高、速度、音色等各種要素。處理音樂訊息的部分過程與分析其他聲音的方式具有共通性

,例如接收他人的話語時,需把聲音切分成字詞、句子和片語,我們才能理解話語的言外之意,如諷刺意味(這點就不那麼有趣了)等,而樂音也可分作數個層面來分析,通常牽涉數種「類獨立神經過程」(quasi-independent neural processes),分析結果也需要經過整合,才能使樂音形成完整的心智表徵。腦部對音樂的反應由皮質下結構(包括耳蝸神經核、腦幹和小腦)開始,然後移至大腦兩側的聽覺皮質。聆聽熟知的樂曲或音樂類型,例如巴洛克音樂或藍調音樂,則會動用大腦中更多區域,包括記憶中樞的海馬迴及部分額葉(特別是下額葉皮質,這個部位在額葉的最下方)。隨著音樂打拍子時,無論是否結合肢體動作,都會牽涉

小腦的計時迴路。演奏音樂(無論演奏何種樂器,或是哼唱、指揮音樂)則會再度動用額葉,以規畫肢體行為,同時結合位於額葉後方、靠近頭頂的運動皮質,當你按下琴鍵,或依心中所想地揮動指揮棒時,感覺皮質便會提供觸覺回饋。閱讀樂譜則會使用頭部後方、位於枕葉的視覺皮質。聆聽或回想歌詞則需運用語言中樞,包括布羅卡區(額下迴)和維尼克區,以及位於顳葉和額葉的其他語言中樞。接著我們來看大腦更深層的運作,音樂所引發的情緒來自杏仁核,以及深藏在原始爬蟲類腦內的小腦蚓部(verebellar vermis)。前者是大腦皮質的情緒中樞。整體來看,大腦各區域的功能專一性十分明顯,但各功能分區間的互補原則也能發揮效用。大腦是高

度平行運作的裝置,各種運作過程牽涉腦中諸多區域。大腦沒有單一的語言中樞,也沒有單一的音樂中樞,而是由許多區域分別處理,另有一些區域負責協調訊息的統整程序。直到最近,我們終於發現大腦具有遠超乎想像的重組能力,稱為神經可塑性(neuroplasticity)。這項能力意味著大腦中部分區域的功能專一性是暫時的,當個體遭受創傷或腦部受創,處理重要心智功能的中樞便會轉移至大腦其他區域。由於描述腦部運作所需的數字實在太過龐大,完全超出日常經驗(除非你是宇宙學家)的水準,因此一般人難以體會大腦的複雜程度。大腦平均由一千億個神經元組成,若將神經元比作一元硬幣,而你站在街角,要以最快的速度把這些硬幣遞給路過的人

。假設你每秒遞出一元,一天二十四小時、全年無休地遞出硬幣,那麼從耶穌出生起算至今,你也才遞出全部的三分之二。就算一秒可以遞出一百個硬幣,也要花費三十二年才能全部送出。神經元的數目確實十分龐大,不過大腦與思想真正的能力與複雜度,乃是來自神經元之間的連結。神經元之間會互相連結,一個神經元所能連結的數量從一千個到一萬個不等。區區四個神經元就有六十三種連結方式,總共產生六十四種連結。一旦神經元數目增加,連結數更會呈指數成長:n 個神經元會產生2(n*(n-1)/2) 種連結兩個神經元會產生兩種連結三個神經元會產生八種連結四個神經元會產生六十四種連結五個神經元會產生一、○二四種連結六個神經元會產生三二、

七六八種連結由於數字實在太龐大,我們幾乎不可能知道大腦內所有神經元共有多少種連結方式,也無從得知這些連結所代表的意義。連結的數量代表可能產生的思想數量,或者大腦狀態,而這數目遠遠超過宇宙中的已知粒子數。

獨立樂團價錢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彈唱練習 03 】江松霖 - 思念
https://youtu.be/u_X_wj9SolA
【彈唱練習 08 】洪安妮 - 只有我的天空有烏雲
https://youtu.be/QuyNSwi7TFM
【彈唱練習 18 】嘴哥樂團 - 同類
https://youtu.be/O1ujQbBnmrE
【吉他創作】葉佳錚 - 無關(Demo)
https://youtu.be/vmtnr67mqpg
【吉他創作】葉佳錚 - 追趕的瘋子(Demo)
https://youtu.be/dY523-XSUyg
【吉他創作】葉佳錚 - 給,只有妳的時候(Demo)
https://youtu.be/s16eoBA8lp4


│彈唱練習計畫
2019年起,每週二定期發佈Cover或創作的影片

│房間以外的彈唱練習計畫-【離你遠一點,然後再靠你近一點】
對於生活,每一個人都有不同的方式與想像
而我只想離你遠一點,包含懶惰習慣、無關的情緒,惡靈退散
然後再靠你近一點,到訪沒有去過的地方、遇見兼具環保與愛的人、跳脫舒適版的彈唱練習計畫

3月起,我將前往全台的每一個縣市
並挑選出一間背包客棧、獨立書店、獨立咖啡店等場域演出
試著把自己丟出去,最後再豐收地撿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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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把你賣到動物園

作詞:康放下/吉尼
作曲:吉尼

我要把你賣到動物園
你看看⾃己那張像猴子的臉
我要把你賣到動物園
讓人們每天對你指指又點點

我要把你賣到動物園
得罪我的下場你馬上就會親⾝體驗
我要把你賣到動物園
讓你每天只能吃⾹蕉皮當作餐點

我要把你賣到動物園
剛好我爸的朋友家裡就開動物園
他說價錢什麼的都好談
你就在這裡頭好好反省跟我道歉

我要把你賣到動物園
每天只能喝髒⽔原地兜圈
⾃由跟你的⼈生再也沒有關聯
快樂和幸福都將離你很遠

我要把你賣到動物園
永遠當別人合照背景畫⾯面
痛苦無止盡仿佛沒有終點
連⾃己都忘了⾃己的笑臉
你最好快點跟我道歉。

-
#青虫 #我要把你賣到動物園 #吉他cover

獨立音樂與空間城市

為了解決獨立樂團價錢的問題,作者羅友成 這樣論述:

台灣的獨立音樂從2000年開始蓬勃發展,從原本小眾參與的地下音樂,逐漸躍升成為萬人音樂大舞台,隨著數位音樂技術與音樂環境的逐漸開放,青年們自行籌組的創作樂團越來越多,獨立音樂的活動與廠牌也逐年成長,同時政府開始支持獨立樂團,每年定期挹注經費讓樂團發片,並且開放藝文特區給獨立樂團表演。於是10年下來,在一次又一次的大型音樂活動中,獨立音樂逐漸找到與消費文化結合的模式,展開了獨立音樂的商業市場。就在獨立音樂朝商業逐漸靠攏的發展之中,大型活動的音樂與商業偏好選擇,以及音樂藝文展演中心的包票制度,使的底層的年輕獨立樂團面臨表演空間上的限制;而城市中的開放空間如公園或是廣場,則需要有街頭藝人執照,並且

還要官方許可,才能在幾個特定的地方表演。於是在這樣的一個音樂環境下,表演者與聆聽者同樣受制於固定的表演場所,而聽眾也只能在某些場合重複著相同的對話模式。如果獨立音樂作為一種時代與社會連結的映現,是ㄧ種帶領社會進步的建構參與,那麼獨立樂團在當下的城市空間中,是否可以有新的城市空間策略?然後這樣的空間形態又是什麼?本研究者從嬉皮文化與文化理論的對應探討,發現透過自發性的舉辦嘉年華與狂歡節,可以對現有的環境與權力結構,進行擾動與衝擊。於是自行舉辦了兩項音樂行動,分別為:五分鐘快閃演唱會與好音樂免費聽計劃,透過兩種不同的形式與概念,來測試城市中開放空間以及公私領域的界線,發現雖然在法律上以及日常生活上

,公私領域的界線有一個固定的範圍,但是透過音樂活動的帶動下,依然可以去改變,重新界定一個新的空間形態。最後將這些心得與過程整理成模式與策略圖表,希望能提供給更多喜愛音樂的人們以及獨立音樂的朋友們,讓更多的人聽見這些特別的聲音!

百萬紅酒傳奇

為了解決獨立樂團價錢的問題,作者班哲明.瓦勒斯(Benjamin Wallace) 這樣論述:

15.6萬美元的百年Laffit 難以突破的紅酒拍賣紀錄 史上最貴的波爾多紅酒,引發酒饕大戰… 讓葡萄酒教父Robert Parker及葡萄酒之后Jancis Robinson及佳士得拍賣公司陷入風暴的謎團… 一個動員前FBI和蘇格蘭場探員調查的真相 百分之百真實故事,揭開頂級紅酒拍賣界的神秘面紗   本書已由新力哥倫比亞電影公司買下版權,由《不可能的任務》、《天使與魔鬼》…等片的知名編劇及製片大衛柯柏操刀,將於2010年上映。   這是葡萄酒交易史上最昂貴的一瓶酒,以及關於它的拍賣官、收藏家、酒評家的故事。   1985年,在倫敦一場拍賣會中,一瓶年份1787年的拉菲堡波爾多紅酒,由富比士家

族以15萬6千美元(相當於台幣5百萬以上)的高價獲得,據傳這瓶酒曾為起草美國獨立宣言的傑佛遜總統所擁有。   發現傑佛遜酒藏的是一位由樂團經理轉行為葡萄酒收藏家的羅登斯塔克。他不願意向大眾透露發現酒藏的確實地址,引起葡萄酒界的好奇與揣測。美國豪門家族、《葡萄酒鑑賞家》(Wine Spectator)雜誌的老闆馬文.山肯、全球知名的女性葡萄酒大師珍席斯.羅賓森,以及掌握全球酒價生殺大權的酒評家羅伯.帕克、佳士得拍賣公司紛紛陷入這瓶兩百年紅酒的買賣秘聞。   本書作者追溯這瓶紅酒的身世之謎,在引人入勝的故事裡,讓葡萄酒領域的交易、收藏、品評人物出場,娓娓道來珍稀葡萄酒的收藏內幕,懸疑、緊湊,一一道

盡慾望、權力交織的真假內幕! 作者簡介 班哲明.瓦勒斯(Benjamin Wallace)   曾為《GQ》、《美食美酒》、《費城》等雜誌撰稿,並曾任執行編輯。瓦勒斯現居布魯克林,個人網址為:BenjaminWallace.net。 譯者簡介 殷麗君   輔大法文系畢業,曾任出版社編輯,現為英、法文專職譯者,譯有《味覺樂園》、《藝術創意365天》、《巴黎人的巴黎》、《超奢華愛情》、《少年邁爾斯的海》等書。Email:[email protected] 第一章337號拍賣品 布洛德班從沒有拍賣過像這樣的東西。一七八七年的拉菲堡是佳士得拍賣會上所見過最古老的一款紅酒,但價值尚不在此,瓶身

上刻的幾個字母縮寫「Th.J.」才是重點。如同布洛德班在拍賣目錄上所描述的:「Th.J.是湯瑪斯.傑佛遜的縮寫」。幾乎是奇蹟,在經歷兩百年的時間後,瓶裡還盛著滿滿的酒,酒瓶本身也美麗而獨特。「這一次,」布洛德班意有所指地向群眾說:「連酒瓶都物有所值。」 第二章微裝出遊 大革命時期的法國,衝突及混亂越演越烈,傑佛遜的鍍銀馬具和馬車襯墊全被偷了,一些葡萄酒也不知去向。傑佛遜在一七八八年五月訂購的一百二十五瓶一七八四年份的奧比昂始終未拿到手,而一批預先寄出的酒則在一七八九年聖誕節前夕送達了蒙地切羅,不過短少了一箱。 第三章盜墓者 傑佛遜對於推廣他最鍾愛的飲料可說不遺餘力。他遊說議員降低葡萄酒關稅不僅

是為了一己之私,顯然他真心相信葡萄酒確實有益健康且酒性溫和。「葡萄酒賣得便宜的國家沒有醉鬼,」他曾經影射身旁到處都是濫飲威士忌的人:「而在一個眾人皆醉我獨醒的國家,昂貴的葡萄酒讓烈酒成了日常飲料。」他在與財政部長亞歷山大.漢彌頓的政治纏鬥中幾乎毫無進展,漢彌頓認為傑佛遜是個浮誇的紈□子弟,而葡萄酒則是奢侈品。 第四章伊貢先生 從不少理由看來,這次的發現純屬意外驚喜:雖然一九八五年時木桐堡是全世界最引人垂涎的葡萄酒之一,但在傑佛遜的年代,卻只屬於中等級的酒,沒有人會想追逐或收藏;而且羅登斯塔克發現這批葡萄酒的時間只比傑佛遜造訪波爾多兩百周年紀念早了兩年。他的朋友逼他說出更多細節,但他堅持守口如瓶

。 第五章來源 光是一百九十八年前的拉菲堡就已經極為罕見,遑論是一瓶曾經屬於美國第三任總統湯瑪斯.傑佛遜的拉菲堡老酒。布洛德班知道,如此不尋常的酒必須比他以往經手過的拍賣品經過更高規格的審查。 第六章「我們是照你說的做。」 邁爾康會根據曼哈頓四季餐廳侍酒師的建議來選購葡萄酒,如果侍酒師建議的是可以久放到留給後代的一款酒,邁爾康還會老大不高興。他不想把酒放到孫子長大時再喝,他想知道的是那瓶酒什麼時候會到達最精彩的高點。 第七章虛構的價值 傑佛遜在法國最後四年的時間,住的不是瑪黑區而是香榭大道,而且他的住所老早就被夷為平地,蓋起了一間旅館。或許那些酒是送給傑佛遜的禮物,某個巴黎貴族朋友想送他一箱來

自各酒莊的好酒,卻因為法國大革命而沒有寄出。但富比士集團那條轟動全世界的大新聞已經鬧了一個星期了,卻不見任何人站出來宣稱,史上最貴那瓶酒的藏匿處就是他開著怪手在巴黎挖出來的。 第八章死之甜美 這一瓶的液面高度相對較低,長達兩百年來都不曾被人碰過,而且天知道是貯存在什麼鬼地方。「但以酒齡來說,」布洛德班後來說,「沒有消息就是好消息。」接著,在四分鐘之後,酒開始散發出可辨識的香氣,一點一滴慢慢綻放開來,整個房間充滿了一種甜美的味道。這就是著名的「甜美的死亡」嗎?這群品酒者將鼻子深深埋入酒杯中時,發現香氣不停在變化。十分鐘後,香味轉成如布洛德班所描述的:「豐富、溫暖、全麥麵包般的、帶有薑味的香氣。」

第九章沙拉醋 這是第一瓶在美國打開且品嘗的傑佛遜藏酒,加上主辦活動的人既不是羅登斯塔克,參加的賓客也不是擁護他的人,因此對這瓶酒的評語似乎就不那麼一面倒了。羅巴茲和紐約時報的萄酒專欄作家法蘭克.普萊爾,都直言這瓶酒是「醋」。巴薩羅繆.布洛德班後來更說這酒「是我嘗過最棒的陳年義大利黑醋」。 第十章這個污點很怡人,但品質不夠好 索克林恰巧帶著一瓶大部分人從未見過的一七八四年份瑪歌堡,這正是傑佛遜的藏酒之一。索克林最在意的是,這是全世界最貴的一瓶葡萄酒。或許金氏世界紀錄會將榮耀歸於富比士頭上,但索克林這瓶酒是以美金二十一萬兩千元的價值保過險的,比富比士標得的拉菲堡還高出五萬六千美元。今天晚上,索克

林忍不住想拿著這瓶酒四處炫耀,而曾經身為小聯盟棒球選手的他,最迫不及待想炫耀的對象就是史陶博。 第十一章葡萄酒占卜人 葡萄酒品賞的浪漫年代,一直延續到二十世紀,產生了許多絢爛華麗的描寫語彙,像是一九三二年華納.艾倫對一八六九年份拉圖堡的這段描述:「味蕾說這是一瓶英雄般的酒。如此的酒新鮮強烈有如天使長的激戰,而它的絕美,讓人忍不住召喚出那神聖的聖經名句:『威武如展開旌旗的軍隊』。」 第十二章明顯有種固定的偏好 羅登斯塔克是個裝腔作勢的人?是個騙子?」布洛德班在一封寫給《珍稀酒》通訊報的信中反駁道:「是狡詐還是太過天真?他的確能言善道,或許也有一點讓人不放心。但要說品酒會上所有滋味非凡的老酒,或者

所有奇怪和『假造的』酒,都是出自於他操縱的結果,顯然太不公平了,而且我相信,也太離譜了。不過,我希望他別再搞神祕了,那只會更增加每個人的疑慮。」 第十三章輻射性 除了擁有傑佛遜藏酒的一小撮有錢人之外,大部分民眾也能感受到這個事件所帶來的衝擊,從德國、瑞士到英國的拍賣公司和酒商都報告說,老酒市場受到了嚴重打擊。「幾乎沒有人再對十九或十八世紀的葡萄酒感到興趣。」法爾酒商公司的股東史蒂芬.布洛威在一九九三年初接受《葡萄酒鑑賞家》採訪時表示,而法爾酒商正是賣出最多傑佛遜藏酒的公司。 第十四章修伯的來信 「這個週末,我不僅經歷了三天非凡的葡萄酒品酒會和絕佳的食物,體驗到前所未有的葡萄酒同志情誼,更是我此

生所參加品酒會的一個里程碑。」帕克寫道。如果他曾經對羅登斯塔克的酒有任何疑慮的話,在看到布洛德班出席時也消失無蹤了。「那些酒的狀態絕佳,」帕克寫道。 第十五章「贗品充斥」 葡萄酒是最容易偽造的收藏品之一。由於算是一種昂貴的日常消耗品——比較像路易威登皮包或勞力士手錶,而不是出自名藝術家之手獨一無二的畫作——你很難仔細追蹤一瓶好酒的完整歷程。「這是全世界唯一一種,」羅伯.帕克曾說:「不需要來源憑證就能賣上好幾千美元的產品。」 第十六章最後的垂直品酒會 每一天的行程都依照德國式的精準節奏進行。按照計畫,每天的晨間品酒會在上午十點準時開始,接下來是輕午餐(意思是只有兩輪酒,一輪紅酒,一輪白酒),晚上

則是一場華麗誇張的晚宴。星期天的晚宴是整個活動進行到一半的高潮,現場由一位年輕俄羅斯男高音演唱歌劇的詠歎調。至於最後一天晚上,則由小喇叭名家奧圖.梭特(Otto Sauter)吹奏巴洛克樂章。 第十七章寇克的酒 寇克對於自己的收藏品有時候似乎顯得漫不經心。只要有任何關於葡萄酒的新書出版,他一定會買,但他也承認自己真正看過的沒有幾本。他喜歡把自己買到的酒帶出去炫耀,有一次把傑佛遜的酒拿出來給訪客看過後,他將兩瓶酒撞在一起,把封蠟敲掉了一小塊。「喔,糟糕!」他說:「該死。唉,這就是人生啦,反正可以修好。」 第十八章鬼魅般的粒子 從輪刻法所需的設備的尺寸來看,這些「傑佛遜的藏酒」一定曾經被送到某位專

業的雕刻師那裡才對,這和羅登斯塔克及布洛德班長期以來所想像的完全不同,他們一直認定這些字是臨時刻上去的。最致命的是,從他們的實驗中可以很明顯看出,這些酒瓶上的字不可能是用踏板式的銅輪刻上去的,否則刻出的線條應該更粗糙才對。這些酒瓶很明顯是用現代的雕刻方法刻的字:因為這種工具相當有力,輪軸也十分靈活。 第十九章跟蹤曼哈德 寇克的起訴書上提到,葡萄酒圖書館酒商公司曾告訴羅素.佛雷,許多被認為是贗品的葡萄酒來源都是羅登斯塔克。這份起訴書上將寇克形容為「羅登斯塔克的眾多受害者之一」,並陳述道:「羅登斯塔克迷人又溫文儒雅,同時也是一位充滿熱情的藝術家。」 第二十章尾聲 無數的石頭即將被翻起。眾多葡萄酒界

的標誌性人物————山肯和《葡萄酒鑑賞家》雜誌、羅伯.帕克和《葡萄酒倡導者》、羅登斯塔克、珍希絲.羅賓森、布洛德班和佳士得拍賣、法爾酒商公司、麗朵水晶——全都受到這件事的影響。品酒會的筆記評分,即便沒有被拋棄,也必須經過重新審議。 推薦序1 昂貴的百分之三   這是一本敘述昂貴遊戲的有趣好書。   在某個意義上,它是一本精彩的偵探小說,透過曲折情節與錯綜線索,抽絲剝繭出美麗表象之後的殘酷真實;但同時它又是一本認識葡萄酒與葡萄酒市場、特別是辨識拍賣場上珍稀葡萄酒價格與價值,提供有意義資訊的教戰守則。其實,這書也是一本反諷性濃厚,卻讀起來一點也不吃力的輕型哲學著作,它以葡萄酒為例,娓娓反省,過

度專注地追求「本益比」的態度,固然會讓我們漸漸喪失對生活的熱情,甚至淪落到迷戀列等或耽溺評分的窘境;但是另一種執著追逐虛無縹緲「本夢比」的泡影人生,推到極致,更或將印證敻虹詩句的警告:「煙水雲霧的山深處,愛和傷害,同一個泉脈」。   因為吸引我們尋夢一樣追逐的真實,只有百分之三的可能。   十八世紀德國思想家李希登堡(Georg Christoph Lichtenberg, 1742-1799),曾企圖藉著閱讀全年份報紙的合訂本,建立關於社會的整體概念,但是當他真的這麼做了之後,卻留下著名的感嘆:「這是件徒勞無功的工作,其中包含了百分之五十的錯誤希望,以及百分之四十七的錯誤預言,卻只有百分之三

的真實性。」   這段金句,投射在這本書的主角:一瓶在拍賣場創下天價紀錄、瓶身刻有比李希登堡晚一年出生的美國第三任總統湯瑪斯.傑佛遜姓名縮寫的一七八七年份拉菲堡葡萄酒上,更凸顯「百分之三」這個微小但具有戲劇性張力數字的魔力。以關鍵字分析,《百萬紅酒傳奇》是以「拍賣」、「葡萄酒」、「偽造」與「慾望」四個元素的交互作用來呈現。   拍賣,原是人類社會眾多商品交易形式之一,以公開競價的方式,將受拍品轉讓給出價最高者,在歷史發展過程中一直存在。但由於這種交易形式的某些特性與現代社會的潛在脈動,例如直接交易、體驗過程、娛樂經濟、博弈情境、表現自我等等相互呼應,因此益見蓬勃發展。   然而在拍賣會標售的,

大部分是所謂的「耐久性財貨」,它們與葡萄酒這類「消費性商品」,本質迥然有別。我們耳熟能詳的品酒一般原則,包括以嗅覺分辨香氣的種類與層次;以視覺檢視的色澤、透明度與稠度;以舌頭不同區域的味蕾品嘗酸、甜、澀味,以及餘韻品質與長度,這些在葡萄酒拍賣會上並不適用。因為除了極少數的例外,沒有人能在拍賣前先開瓶檢視,甚至試聞、試飲。尤其那些能夠進行瓶中陳年的高級紅酒,為了降低外來光線的不良影響,絕大多數都裝在深色玻璃酒瓶裡,從外面根本無法分辨酒的顏色與狀況。   何況,葡萄酒是一種被視為有靈魂、會隨時間變化的獨特飲料,在經歷漫長的歲月之後,最終風貌無從揣測,書裡重複出現的挑釁問句:「你怎麼知道這酒嘗起來應

該是什麼味道?」一再提醒這個事實。   至於拍賣場上葡萄酒的關鍵資訊,不外乎葡萄酒的出身證明以及外觀品相,也就是將葡萄酒與藝術品相提並論,追究相關的「文獻證明」與「美學分析」。這本書以一點也不枯燥、甚至引人入勝的方式介紹珍稀葡萄酒文獻證明與美學分析的種種細節,當然也對照地討論了許多讓人咋舌的高明偽造手法。我們也開始理解,為什麼在巴黎、倫敦、維也納......的小型拍賣場或跳蚤市場上,三流的古老畫作、殘缺的古老畫框、破舊的古老畫布,乃至於古老的葡萄酒空瓶、酒標、軟木塞,能夠賣出跌破圈外人眼鏡好價錢的原因了。   但是為什麼會有偽造品呢?為什麼會出現足以亂真的偽造珍稀葡萄酒,甚至在拍賣場上被爭先競

逐呢?因為「所有的買家都希望擁有屬於自己的一段被封存的歷史。瓶身上有湯瑪斯.傑佛遜的姓名縮寫,酒標上印的是拉菲堡、瑪歌堡......,又經過......認可,這些對他們就足夠了。」   即使從一開始,作者就不斷隱諱透露,這瓶「傑佛遜曾經擁有過」、昂貴得不可思議的葡萄酒,真實性恐怕並不高於百分之三。   但足夠了,高潮迭起的故事足夠因此鋪陳展開,扣人心弦。   二○○八年法國高中會考哲學科目,曾出現這樣的考題:「我們是否可能擁有慾望而不因此受苦?」   似乎法國人期待,一位高中畢業、準備邁入成人世界的年輕人,不但能夠理解上述問句所關切的重點,也必須能思辨這個問題在真實人生裡的正面與反面意義。  

 而我們呢?從這樁關於昂貴百分之三的波爾多紅酒傳奇裡讀到的,應該也不只「拍賣」、「葡萄酒」與「偽造」而已吧? 楊子葆(前外交部次長,《葡萄酒文化密碼》作者) 推薦序2 山寨版的玫瑰人生   飲入葡萄酒,醉眼迷離之際,一切事物輪廓不再有稜有角,顯得柔和溫潤,瞧來順眼也順心,故有葡萄酒玫瑰人生之喻。然而,本書《百萬紅酒傳奇》的作者班哲明.華勒斯淺嘗即止,保持心神清明之際,以不撓毅力,展其外科手術刀手法,追蹤剖析這件葡萄酒史上最駭人的離奇懸案,讀來高潮迭起,令人拍案稱絕。   原文書名The Billionaire’s Vinegar或可直譯為「富豪酒醋」;整個事件核心發生在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五號下午

,倫敦佳士得拍賣會的權威葡萄酒拍賣官,也是著名酒書作者的麥可.布洛德班,受德國老酒收藏家暨酒商的羅登斯塔克之託,落槌,當時以十萬五千英鎊高價拍賣出一瓶世上最昂貴的葡萄酒,一七八七年份的拉菲堡;此酒曾為美國獨立宣言起草人,也是美國第三任總統傑佛遜所有。誰知奪標人美國富比士出版集團將此歷史傳奇,置於高溫且由投射燈直曬的展場,幾個月後,不堪虐待,此歷經兩百年歲月的傳奇酒款之瓶塞,乾縮掉入瓶中,成為名副其實的百萬酒醋。   然而,這僅是故事發端,羅登斯塔克販售傑佛遜假酒疑雲不散,故而,由其散佈售出市面、據稱是傑佛遜藏酒的三十多瓶刻有總統姓名縮寫「Th.J.」的品項,竟然皆可能為贗品,之後此「傑佛遜贗酒

」疑雲在葡萄酒界、上流社會、媒體界均鬧得沸沸湯湯,難以收拾,疑雲轉成登記在案的訴訟案件,纏訟經年,直至二○○七年才近乎水落石出。   這期間,因贗酒懸案而受創最鉅者,除了幾位富豪冤大頭之外(反正他們有的是錢),便是當初以全球最經驗老練、嘗過最多老酒的大師級人物布洛德班為甚;當初,若沒有布洛德班的檢驗背書,此批酒便無法順利拍出,使羅登斯塔克為舉世老酒收藏家所信任。   傑佛遜贗酒,如一枚難以探知的強力深水炸彈,還波及酒界最受敬重的其他人士,如《葡萄酒鑑賞家》(Wine Spectator)雜誌的老闆馬文.山肯、全球最知名的女性「葡萄酒大師」珍席斯.羅賓森,以及掌握全球酒價生殺大權的美國酒評家羅伯

.帕克;我們幾乎可以百分百斷定帕克評為一百分的一九二一年份雙瓶裝貝翠斯堡(Ch□teau P□trus)是由羅登斯塔克提供的假酒;帕克與布洛德班的老酒品酒筆記的多數珍稀酒款,皆源自羅登斯塔克,皆有重大的假酒嫌疑,故而品酒筆記可信度劇減。更有甚者,連波爾多五大酒莊的部分莊主,當初都力挺謎樣人物羅登斯塔克的清白;法國甜白酒之王伊肯堡(Ch□teau d’Yquem)的老莊主薩律斯伯爵當初還稱羅登斯塔克為好友,多年後,在各項不利羅登斯塔克的事證出現之後,當初情義相挺者紛紛改口,責備羅為騙子。   這期間,為了檢驗傑佛遜藏酒的真實性,互告兩造還動用了全球最頂尖科學家所擁有的尖端設備,如碳十四年代測定、

放射性同位素氚氣測試、銫濃度測試、熱釋光技術等等,受害者之一的富豪甚至還雇用前FBI幹員展開跨國地毯式調查,最後才尋出可將羅登斯塔克繩之以法的有利證據(官司尚未完結),情節彷若真人實境版的電影「國家寶藏」。   除了扣人心弦的真實情節之外,讀者還可藉此書一探當初傑佛遜總統拜訪酒鄉的路徑、極盡豪奢的世紀品酒會(一百五十二個年份的伊肯堡)、酒莊為了對抗贗品所採取的措施,以及酒界專家不合、不願同台的內幕(頗像國內政論名嘴的生態?)。論劇情跌宕之精彩,即使您不是酒痴,也一定難以釋卷,讀來欲罷不能! 劉永智 1 三三七號拍賣品西側廳靜悄悄的。電視台的攝影機發出微弱的旋轉呼聲;僅容旋身的擁擠群眾裡,偶爾

傳出一聲咳嗽。指揮若定的麥可.布洛德班1看起來一派英國人的從容冷靜,但在一身昂貴的訂製西裝下,他正反覆進行著某種控制心靈的技巧,讓自己在這些場合中力保冷靜。他的祕訣在於專注,要幾乎像自閉症患者般地專注在各種數字上:拍賣物的編號、出價人的數目、競標牌上的編號,還有出價增額。即使經過這麼多年的歷練,一堆滿布灰塵的陳年美酒仍然輕易地讓他興奮不已。年屆五十八歲的布洛德班無論見識過多少陳年美酒,對於年歲悠久的葡萄酒始終抱持著一種孩子氣的驚奇。無生命的骨董也很好,但陳年葡萄酒裡卻別有一種魔法——某種神祕又奇妙的魔力,讓酒在歷經兩百年的歲月和變化後,仍然可以入口。布洛德班最廣為人知的角色是拍賣官,但這不過是

他在葡萄酒世界中眾多顯赫聲名之一。在倫敦,他的形象要隨和得多,每天頭頂著軟氈帽,奮力踩著配有籃子的荷蘭淑女車,四處兜轉工作。他經常忙得不見人影,行程滿到常人難及的程度。身為佳士得拍賣公司葡萄酒部門的創辦董事,過去二十多年來他在全球各地奔波,為富人酒窖中潮濕積塵的收藏品編撰目錄,品嘗成千上萬的好酒,再草草幾筆將印象記錄在薄薄的紅色硬殼筆記本裡,而這些不起眼的雜記加起來就成了前所未有、最全面性的葡萄酒日記。現在日記的規模已經多達六十本「理想牌」筆記本,並集結成冊精裝出版,成為研究陳年葡萄酒的標準參考書目。在布洛德班的領導下,佳士得拍賣會大幅擴展,並進而掌控了古老和珍稀葡萄酒的全球市場。不過整體說來

,相較於他們的最大對手蘇富比,佳士得的規模還差了一截,蘇富比葡萄酒部門的規模是佳士得的兩倍大,上一季營收更高達七百三十萬英鎊。布洛德班的同行都曉得,他擁有全世界最有經驗的味覺。他寫的葡萄酒口袋書是同類書籍中最權威的,不僅再版了十一次,更譯成八國語言,銷售量超過十六萬本。任何收藏家想隆重認真地舉辦品酒會,勢必得邀請布洛德班和他以靈敏著稱的鼻子蒞臨。在他抵達品酒會現場時,只要察覺空氣中有一絲絲被燻柴或菸灰污染的跡象,便會皺起鼻子,這時一切活動便得暫時停止,火速將門窗打開。六呎二吋、體型瘦高的布洛德班,頂上頭髮已經白了一圈,輪廓如老鷹般凹凸彎曲,臉上的微笑柔化了他市儈氣的高聳三角眉。當他坐在佳士得的

拍賣桌後面,看起來比周圍許多的王公伯爵更像貴族。布洛德班品酒時,會將手錶放在他的紅色小筆記本旁邊,以便度量杯中葡萄酒隨著時間的變化。在等待的空檔,如果旁邊有鋼琴,他可能會來上幾段布拉姆斯以饗賓客,或獨自走到戶外素描幾張當地景致。在這些品酒會上,他不吝於發表他的品酒意見。他很擅長用令人難忘的詞句來形容葡萄酒,有時會從文學作品中引經據典,形容一款葡萄酒「沉如埃及之夜」,但多數時候,他會用自己特有的俏皮語言來描述他在每一款酒中看見的女人。一瓶七九年的貝翠斯(P?trus)會讓他聯想到義大利女星蘇菲雅羅蘭——「你可以欣賞,但不會想和她們上床」;而一瓶四七年的康特納克–布朗(Cantenac-Brown

)則讓他想起巧克力和「高女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