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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 會計資訊與法律數位學習碩士在職專班 王志誠所指導 張宇的 論公司申報實質受益人制度 (2019),提出行政處分英文縮寫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司治理、企業社會責任、公司法第22條之1、受益所有權、實質受益人、大數據。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吳秀明、王立達所指導 蘇弘綸的 建構有效能之競爭法損害賠償制度: 比較法與經濟分析的啟示 (2017),提出因為有 競爭法、公平交易法、反托拉斯、損害、賠償、民事、經濟分析、限制競爭防止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行政處分英文縮寫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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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行政處分英文縮寫,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蔣介石筆下的史事與人物

為了解決行政處分英文縮寫的問題,作者陳紅民 等著 這樣論述:

通過蔣介石自身的視角看待其私人生活及對人對事的觀感 走進蔣介石鮮為人知的內心世界 嚴謹學術著作之中的揭祕     蔣介石是中國近現代史上重要的人物,他與20世紀中國的許多重大歷史事件、制度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學術界及普通讀者對蔣的歷史都有着很大的興趣,因此嚴謹的學術著作與戲說性質的野史稗聞混雜。     本書是以第一手材料——《蔣介石日記》為主要資料來源而寫成的系列瑣記。透過蔣介石自己的筆來看待他的生活經歷、心路歷程、感情世界、人際關係。是“蔣介石在歷史現場的蔣介石研究”。     書中介紹了蔣介石不為人知或鮮為人知的另一面,有蔣介石對故鄉、母親、妻兒、下屬、對手、生死、政局……的感情與看法。

這些感情中有焦慮、自責、苦惱、憂傷、自戀、眷戀、狠心、糾結、妥協、憤恨、自省……點點滴滴地為讀者塑造了一個有血有肉的、有豐富感情世界的立體蔣介石。 作者簡介 陳紅民   歷史學博士,浙江大學求是特聘教授、蔣介石與近代中國研究中心主任、中國近現代史研究所所長,博士生導師。國家社科基金歷史學科評審組成員、教育部歷史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二十世紀中國史學會(HSTCC)理事。曾任南京大學歷史系教授、南京大學中華民國史研究中心教授兼副主任。出版有《胡漢民未刊往來函電稿》、《蔣介石的後半生》、《函電裡的人際關係與政治》等20種學術著作,在中外學術刊物發表有《九一八以後的胡漢民》、《晚清外交的另

一種困境》、《台灣時期蔣介石與陳誠關係探微(1949-1965)》、《胡適‧蔣介石關係論綱》等120餘篇論文。 序言:我對《蔣介石日記》的看法 歷史事件篇 一、蔣介石緣何與鮑羅廷決裂 二、蔣介石與國民黨特務組織的興起 三、蔣介石筆下的1935年汪精衞遇刺案 四、蔣介石與1937年國府遷都 五、抗戰期間蔣介石兼任四川省政府主席始末 六、蔣介石緣何允許中共代表董必武參加聯合國創始會議 七、蔣介石、毛澤東在抗戰勝利前後的政治判斷與抉擇 八、蔣介石與“李聞慘案”的善後處置 九、蔣介石倉促任命陳誠為台灣省主席的祕密 十、神祕的“白團” 十一、蔣介石在台灣復任“總統”風波 十二、“日

台和約”簽訂前後蔣介石之所思所想 十三、蔣介石處置“彈劾俞鴻鈞案” 十四、蔣介石如何應對聯合國的“外蒙入會案” 附  陳紅民訪談:蔣介石在台灣的危機時刻 人際網絡篇 一、蔣介石如何記載他與鄧演達的決裂 二、蔣介石拘禁胡漢民的“約法之爭” 三、秀才遇到兵:蔣介石與胡適 四、蔣介石對“雲南王”龍雲、盧漢的處置 五、蔣介石對傅作義由愛到恨的轉變 六、白崇禧受嚴密監視的晚年 七、1961年蔣介石緣何罷免葉公超 八、蔣介石究竟有無向陳誠“交班”的計劃 個人生活與親情篇 一、蔣介石追憶青少年生活 二、蔣介石是否曾“學歷造假”? 三、從《遊記》看蔣介石的故鄉情結 四、蔣介石婚前婚後如何稱呼宋美齡 五、《

大公報》對蔣宋聯姻的報導 六、從日記看蔣介石對母親的追思 七、1930年代蔣介石圍繞蔣經國歸國的感情糾葛 八、敗退台灣前後蔣介石、蔣經國的父子情 九、《蔣介石日記》確定蔣緯國非其親生 十、解讀蔣介石最後的日記 十一、蔣介石最後的日子 十二、蔣介石“遺囑”知多少 十三、蔣介石的遺囑由哪些人簽字 附  陳紅民訪談:抗戰後毛、蔣如何走上談判桌? 附錄:兩次在斯坦福讀《蔣介石日記》 後記 參考文獻 序言 我對《蔣介石日記》的看法   蔣介石是中國近現代史上重要的人物,他與20世紀中國的許多重大歷史事件、制度有着不可分割的關係。對蔣介石的研究,是學術界長期的課題之一,普通讀者對蔣的歷史亦興趣不減

,坊間充斥着有關蔣言行事跡的出版物,嚴謹的學術著作與戲說性質的野史稗聞混雜。近年來,充滿神祕色彩的“蔣介石檔案”(大溪檔案)與《蔣介石日記》相續由台北“國史館”與美國斯坦福大學胡佛研究所對公眾開放,中外學者們通過檔案“走近”蔣介石,他與許多重大歷史事件的關係正得以釐清,有關蔣介石的學術研究進入到新的階段。   筆者數次造訪斯坦福大學胡佛研究所,閱讀《蔣介石日記》,發現日記中既有大量內容涉及國家軍政大事,也有相當多是記述蔣私人生活、其對人對事的觀感與個人心路歷程。蔣日記中所記的一些瑣事細節,對於我們全面地認識蔣的思想生活、人際關係與心理,不無益處。   筆者近10年來,在從事學術寫作之餘,也

有意根據所摘抄《蔣介石日記》內容,輔以其他史料,擇前人所不知或有趣之事寫成系列瑣記,以非史學專業的讀者為對象,進行“揭祕”之餘,也提供些筆者作為史學工作者的感想,文字長短不拘,所涉史事與人物可大可小。這些短文先後在《世紀》、《鳳凰週刊》、《縱橫》、《南方都市報》、《中國國家歷史》、澎湃新聞等刊物上刊出,其中,中央文史館與上海文史館合辦之《世紀》開闢專欄連載。文章刊出後,獲得普遍好評,轉載率頗高。而筆者所寫發表於《近代史研究》、《史學月刊》、《浙江大學學報》、《抗日戰爭研究》、《江海學刊》等學術刊物上不少專業學術論文,所討論問題產生的影響也超出史學界。   最初就有希望這類文章能自成體系,日後

結集出版的想法。目前,所寫已經超過20篇,雖然篇幅長短不一,風格也有所差異(學術論文均在史料與觀點不變的情況下重新改寫,在文字風格上向通俗化靠攏),雖難以涵蓋蔣介石的全部,但也能反映他的一些側面。在所有關於蔣的文字中,別具一格。使讀者在較輕鬆的閱讀中,瞭解蔣介石鮮為人知的一面。   本書主要依據的材料是《蔣介石日記》。關於這份日記,坊間已經有不少的介紹,也有爭議。以下,先談筆者對於《蔣介石日記》的看法。   日記本是一種文體,寫作者逐日記述個人的工作、生活、感情、見聞與所思所想等,或留作記憶備忘,或自我反省總結檢討,或宣洩個人情感。日記極具個人隱私性質,且是當時所記,較為準確(比較回憶錄等

史料而言)。重要歷史人物的日記,不僅透露出其不為人知的感情世界、心路歷程、性格特徵,更有許多重大歷史事件背後的祕聞和世人所不知的內幕。因此,日記在史學研究中深受重視。已經出版的民國時期一些重要人物的日記,如《胡適日記》、《蔣作賓日記》、《王世杰日記》、《徐永昌日記》等被廣泛運用。然而,所有這些日記,無論是寫作者的地位、日記跨越的時間長度,還是被學術界及公眾關注的程度,均不能與《蔣介石日記》相提並論。著名史學家楊天石研究員認為,在中國以至世界的政治家中,有這麼長時段的日記在世,內容如此豐富,“大概絕無僅有”。   關於《蔣介石日記》手稿本的基本情況,楊天石先生曾著《蔣介石日記的現狀及其真實性問

題》一文做過基本介紹,蔣寫日記開始於1915年,終止於1972年,前後持續不輟達57年,除1915、1916、1917、1924年的日記因故遺失外,其餘53年的日記(共63冊)保存完好。其留存下來的線路為:蔣介石生前一直由本人隨身保管,蔣去世後由蔣經國保管。蔣經國1988年去世後,日記由其幼子蔣孝勇保管。1996年蔣孝勇去世後,日記轉由其妻蔣方智怡女士保管,並被帶往海外。2004年經由美國斯坦福大學胡佛研究所的動員,決定暫時將日記存放於胡佛研究所檔案館。胡佛研究所檔案館對其進行了技術處理,在徵得蔣家屬同意後,從2006年3月起逐步向公眾開放,2009年,實現全部開放。如今,很多來自世界各國的學

者與民眾都閱讀過《蔣介石日記》。   多家出版機構希望能將《蔣介石日記》出版,據說台灣有機構已印製了某些年份的日記,但因蔣氏家族內部意見不一,出版之事暫時擱置。希望不久的將來,全部日記能出版。   其實,寫日記對於少年的蔣介石是痛苦的記憶:   余十四歲,……師為毛鳳美先生。毛師熱心而無教法,只要余強作背誦而並不指示其寫讀之法,時或溺愛異常,時或嚴責痛斥。……當入學之初,即責令余去年之日記,時余實不……為何物,茫無以應。彼以余為偽,必欲余如命呈交,余以實告,彼猶追究不釋,如此者數日,使余食息不安。然自入師門,彼並不教余記日記,亦不以日記體裁教余。(“中華民國六年前事略”,以下所引《蔣介石

日記》內容,均出自斯坦福大學胡佛研究所檔案館所藏的《蔣介石日記》手稿本,只註時間)   奇怪的是,曾因不知日記為何物而“食息不安”的蔣介石,後來變成了酷愛寫日記的“達人”。   當越來越多的學者在論著中引用《蔣介石日記》時,常被問起的一個問題是:《蔣介石日記》是真的嗎?其實,這個問題根據詢問者的不同包含了兩個層次:一、這真是蔣介石自己寫的日記嗎?二、即使是蔣親筆寫的日記,其中的內容真實嗎?這是判斷蔣日記價值,利用其進行學術研究所必須回答的問題。   之所以有人會懷疑斯坦福大學胡佛研究所收藏的不是蔣介石親筆日記,是因為:偽造歷史名人日記的事情時常發生,如“希特勒日記”、“汪精衛日記”等。在

胡佛研究所公開《蔣介石日記》前,坊間已經有號稱依據《蔣介石日記》寫作的論著,其中最出名的是著有《萬曆十五年》的旅美史學家黃仁宇教授在沒有看過蔣日記的情況下,卻寫出了《從大歷史的角度讀蔣介石日記》(台北:台灣時報文化出版1994年)。2007年,張秀章著《蔣介石日記揭祕》(北京:團結出版社2007年)一書,也以蔣日記為“賣點”,被學者斥之為“偽書”。而存於斯坦福大學胡佛研究所的《蔣介石日記》,則無論從其保存過程,還是字跡與內容看,確是蔣介石親筆所寫無疑。開放10年來,閱讀過日記的中外學者,亦無人對此提出疑義。   即使是蔣介石親筆所記,仍有不少人質疑日記內容的真實性:因為近代歷史上,名人“巧妙

地”利用人們對“日記”的信賴,把它“異化”成自我標榜或其他用途的不在少數。如閻錫山的日記,充滿着崇高的格言,近乎聖人語錄;再如胡適、馮玉祥等1930年代有很快將日記出版的習慣。這種“寫給人看”的日記,其真實性確實大打折扣。許多內容真實性很強日記的主人,在大動盪的時代則不敢留存,傅作義在1949年與進北平的解放軍交接時,就銷毀了多年所寫的日記。許多經歷過“文革”的人,也有深夜焚毀日記、家書的經歷。蔣介石是否也用日記來粉飾自己呢?要回答此問題,則先看蔣為什麼寫日記。   對蔣日記有精深研究的楊天石先生寫道:蔣的日記,“主要是為寫給自己看的,……目的在自用,而不在示人傳世。”他並詳舉三點理由支持自

己的見解:“一、蔣身前從未公佈過自己的日記,也從未利用日記向公眾宣傳,進行自我美化”;“二、蔣喜歡(在日記中)罵人”,如果要公開,他肯定不能如此肆無忌憚地寫在日記中;“三、在日記中,蔣寫了自己的許多隱私。”(見楊天石:《尋找真實的蔣介石》之“自序”,山西出版集團2008年)筆者完全同意楊天石先生的意見,在此願結合閱讀蔣日記的感受,來補充回答“蔣介石為何寫日記”的問題:   一、蔣介石寫日記是為個人修身養性。蔣推崇曾國藩,以其為道德修養的楷模,蔣在日記中模仿傳統士大夫“日三省吾身”來規範自己的言行修養。台北“國史館”館長呂芳上教授感慨地說,寫日記是蔣堅持了57年的好習慣。無論時局如何艱困,個人

身體、情緒如何變化,能堅持半個多世紀如一日,每天寫日記,這是常人所不能。如蔣介石認為1928年日本製造的“濟南慘案”是奇恥大辱,此後,他每天的日記均以“雪恥”二字開頭,自我惕勵,一直堅持到最後。有時,他還以其他的中外名言來自我激勵,如1931年上半年他常寫的是“人定勝天”、“立志養氣,立品修行”。蔣的日記中有大量反省與反思的內容,如他在1931年5月3日“濟南慘案”紀念日寫道:   今日何日?非日本殘殺我濟南軍民之紀念日乎?余以粵事將亂,全力思量而幾忘身受之國恥日矣,何以對父母與死難之軍民也。記大過一次。   蔣在日記中有對全年工作進行反省的習慣,個人修養也是反省的重要內容。如他1950年

底寫的當年反省錄中,專門有“修養”一段:   宗教信仰覺有進而無退,朝晚靜默禱告各卅分時以上,未曾間斷,且增午課靜默一次。重修吳譯“新約”第一次完,但須造待第二次之修正也。本年對於哲學與精神講話著作亦較多,對於總理重要遺教亦復重加習讀研討,自覺為難得之機,獲益亦多。惟對橫逆與誣衊之來,雖以“忍性吞聲,澹泊聽天”自勉,有時總不免實褊激憤怒,自殘身心,不孝不忠,罪莫大也。(“三十九年(1950)工作反省錄”)   正因為要砥礪個人,提高修養,蔣才在日記中不憚寫下自己“不檢點”的隱私,不停地自責,甚至在日記中以“記大過”等來“自我處分”。蔣不僅自己堅持寫日記,還要求下屬、子女寫日記。1930年代

舉辦廬山軍官訓練團時,蔣經常抽查學員的日記。蔣經國從蘇聯回國後,蔣介石要求他寫日記,並將自己的日記給蔣經國看,留下了一段父子互相觀摩對方日記的佳話。在此影響下,蔣經國也養成了寫日記的習慣(《蔣經國日記》目前也寄存在胡佛研究所,尚未開放)。蔣介石去世後,所有檔案都交由“總統府機要室”專管(即所謂“大溪檔案”,已轉交“國史館”對外開放),惟獨將日記留給蔣經國保存,蔣經國過世,兩人的日記又傳到其子蔣孝勇手中。可見蔣介石將日記當成“傳家寶”。   二、蔣介石寫日記是為“資政”。總體而言,蔣介石是個經驗主義者,他所處的時代,是中國從傳統向現代急驟轉變的時期,是數千年未有之大變局。無論是治黨還是治國,蔣

介石都沒有可資借鑒的經驗,他經常翻閱、整理以前的日記或舊稿,從過往的親歷中尋找啟迪。如1931年蔣介石就有幾次看日記舊稿的記載:“晚看自草舊稿,頗有趣也。擬名之曰《自反錄》,以自笑自愧之處甚多,可為借鑒也。”(1931年4月4日)“回寓整理舊稿,見十年(1921)春覆(廖)仲愷信,言蘇俄之居心叵測甚詳,閱之自慰。……余閱此稿及致(汪)精衞最後函稿,則可以無愧於色,功罪是非當待蓋棺定論也。”(1931年4月13日)1950年代,蔣讀舊時日記感觸也頗多:“近閱二十二年(1933)記事,更感吾昔寬容政策其誤國大矣。今可證明,凡為叛逆者,如寬赦他一次,則其必有第二次更大之叛變。故叛徒之定律:凡既有一次

之叛變,則必有第二第三乃至無數次之叛變。”(1951年9月7日)1952年底,蔣對日記的“資政”功效有直接的表述:   舊日記自卅二年(1943)至卅七年(1948)各冊皆已審閱完畢,可說最有補於我,此比閱覽任何歷史所不能得者。(“四十一年(1952)總反省錄”)   三、蔣介石寫日記是為了日常工作、生活的安排與備忘。蔣是個生活頗有規律甚至有些刻板的人,他常制定“課程表”,對每天從起床到入睡各時間段的工作與生活進行相當嚴格的劃分。他的日記通常包括“預定”(需處理之事)、“注意”(不一定馬上處理但需考慮之事)與“記事”(所進行工作與感想等)。現將1934年10月10日(“雙十國慶日”)蔣的日

記摘錄於下:   雪恥。身為統帥而不能報復國仇,何以對此國慶日,何以對先烈與總理在天之靈也。   預定:一、電白修零陵、道縣、江華之線;二、維修洛、伊各橋;三、建築勵志社;四、廣寒宮地洞;五、電北寧路何以□(此處一字無法辨識)年;電司告示仍在車上。   注意:一、贛川各匪行動;二、粵桂態度;三、倭俄方針;四、大會展期;五、整軍計劃。   上午,九時到洛陽,舉行閱兵國慶典禮與分校第二期開學典禮。下午,參加和平小學及分校黨部成立典禮,視察洛陽。氣象更新矣。   第一段“雪恥”之後是蔣頗帶自責的感慨;第二段是他預定當天要做的事,相當具體;第三段是他需考慮的一些大問題;第四段則是他當天的行程

。   蔣的日記中除了有逐日安排外,每週、每月、每年都有相應的“本星期預定工作”、“本月大事預定表”、“上星期反省錄”、“上月反省錄”、“全年總反省錄”等(不同時間所用名詞略有不同,但內容完全相同)。可以說,蔣保持每天寫日記的習慣,是因為他要靠日記來規劃工作與生活的。如果亂寫,則首先受害的就是他自己。   四、蔣介石寫日記是為發洩個人情緒,紓解壓力。蔣在日記中大罵下屬,所有讀過蔣日記的人,無不對其罵人範圍之廣(國民黨上層除吳稚暉、蔣經國外,幾乎全都被蔣罵過)、用詞之刻薄留有深刻印象。蔣介石罵人,充分反映了他的雙重性格:罵人,固然是蔣脾氣暴躁、修養不夠(蔣在日記中也一再反省),也與他的處境有

關。蔣身處高位,個性偏內向且刻板,又缺可推心置腹的朋友,所謂“高處不勝寒”,遇到挫折後不良情緒無正常渠道可以發洩,只能在日記中罵人洩憤,平復自己。需要注意的是,蔣在日記中情緒化地罵人,然而,這並不影響他在公開場合理性化地處理“公務”。在1950年代初期的日記中,蔣私下咒罵陳誠非常厲害:“辭修(陳誠)氣狹量小,動輒嚴斥苛求,令人難堪,奈何?”(1950年2月22日)“陳之不智與懦弱,毫無定識,幾乎與何(應欽)不相上下矣。”(1953年11月28日“上星期反省錄”)甚至罵陳誠是神經病:   到研究院開會,研討政工制度問題,最後辭修發言,面腔怨厭之心理暴發無遺,幾視余為之所為與言行皆為迂談,認為干

涉其事,使諸事拖延,台灣召亂,皆由此而起。聞者皆相愕。余惟婉言切戒,以其心理全係病態也,故諒也。(1950年1月12日)   眾所周知,蔣介石退到台灣後,陳誠是其最重要的親信,在台灣是蔣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二號人物”。蔣背後如此責罵,卻仍委陳誠以台灣省主席、“行政院長”、“副總統”等重任。台灣學者劉維開認為,蔣在日記中用誇張的語言罵人,是其平衡心理,進行“心理建設”,紓解壓力的一個重要手段。日記是蔣宣洩不良情緒的“垃圾桶”。   真實的日記是極具個性又隨情緒變化的文字,蔣介石寫日記長達50餘年,期間蔣經歷了不同的人生階段,地位跌宕起伏,閱世與人生經驗不斷豐富,其寫日記的動機、日記的格式,

甚至風格也肯定會有變化。一個最直觀的印象是,相比之下,蔣在大陸時期的日記較為簡略,記事為多,而到台灣後的晚年日記則普遍篇幅較長,思考與琢磨事較多,大概與人到老年,且在台灣相對安定,格局小、大事不多有關。   如同所有記日記的人一樣,蔣寫日記也是有選擇性的,記什麼,不記什麼,他有自己的標準,也有忌憚,甚至不排除有些日記是寫給人看的,想青史留名。蔣日記開放後,不少學者想從中直接找到他對於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記述,如1926年“中山艦事件”、1927年“四一二事件”等,結果發現蔣所記內容並不多。以“四一二事件”為例,蔣1927年4月13日日記如下:   列強未平。   昨夜不能安眠。今晨八時起床

,靜坐會客寫信,擬告同志書。第二軍位置不明,第六軍退回江南,內容複雜,彼此疑忌,不能制敵,CP(註:中共的英文縮寫)陰謀至此,可恨。下午健生(白崇禧)到寧,余決心暫守江南,如江北之敵來攻,則出擊破之。若漢口來逼,則讓南京與彼,退守蘇滬也。上海工團槍械昨日已繳,頗有死傷,而浙江各處CP皆同時驅逐,人心為之大快。津浦路敵聞有退卻模樣。晚與志希(羅家倫)、健生談黨務及大局。   表面上平鋪直敍,輕描淡寫,但熟悉蔣日記寫作習慣的人知道,蔣十分注重作息,按時睡覺,但凡日記中寫睡眠有問題,則通常是有大事發生。13日的日記,說明蔣對12日上海事件的後果是思慮過度,十分重視的。   筆者在研究抗戰勝利前後

的蔣介石時發現,對於戰後最重要的受降(受降區劃分與主官任命等)問題,蔣所記甚少,明顯是隱而不記。推想是蔣自知在受降問題上排斥中共與國民黨地方實力派,有失公允。形成對比的是,蔣對與毛澤東的談判,包括要拘毛審判的念頭,都記述甚詳。   可見,《蔣介石日記》的內容雖然比較坦承,但還是有所選擇的,而在解釋已發生事情的原因時,則多偏向自己一邊,符合一般人趨利避害的心理。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到目前為止,尚未見任何中外學者指出《蔣介石日記》中有違背歷史事實,胡編亂造的內容。   鑒於蔣介石個人在中國近現代歷史與國民黨史上所扮演的角色,完整而持續的《蔣介石日記》作為學術研究史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蔣介石資料

(包括《蔣介石日記》與台北“蔣中正檔案”)的全面開放,是近年來中國近現代史研究史料方面最重要的進展之一。筆者曾多次說過,在資料開放之前,蔣介石研究主要依據文集、報刊、回憶錄與間接的檔案,是“蔣介石不在歷史現場的蔣介石研究”,而資料開放後,學者可以依據第一手資料進行研究,相關研究變成了“蔣介石在歷史現場的蔣介石研究”。兩者有着質的區別。而《蔣介石日記》對於研究蔣介石個人歷史(生活經歷、心路歷程、感情世界、人際關係等方面),更有着不可替代的價值。以往,由於缺少第一手資料,許多方面幾乎是空白。   正是基於這樣的認識與理解,筆者才依據《蔣介石日記》寫出構成本書的系列文章,以加深對蔣介石的瞭解與認識

。 歷史事件篇 蔣介石緣何與鮑羅廷決裂 孫中山過世後,國民黨的政治生態發生重大變化,各種力量重新組合,標誌之一是蔣介石的崛起,其對權力的追求不斷挑戰原有的黨內格局,他與蘇聯顧問鮑羅廷的關係漸趨惡化,並最終決裂。以往的史料,多顯示導致蔣與鮑羅廷決裂的得益因素與蔣如何“決斷”,而《蔣介石日記》則若隱若現地展示出他與鮑羅廷決裂的另外一面,即蔣對鮑個人觀感的變化、蔣在最初的猶豫甚至略帶恐懼的情緒及其為驅鮑所採取的策略。 1. 蔣介石得益於蘇聯顧問 鮑羅廷作為共產國際駐中國代表、蘇聯駐廣州革命政府代表,在孫中山確定實施“聯俄”政策的1923年秋天來中國。鮑羅廷得到孫的極大信任,被聘為國民黨的組織教練員

。他協助孫中山完成了國民黨的改組,推動第一次國共合作的形成。出任黃埔軍校校長的蔣介石在兩個方面得到鮑羅廷的幫助:一是鮑羅廷關心軍校建設,多次請求蘇聯政府派出軍事顧問團,增撥軍費與軍械支持軍校;二是鮑羅廷本人也常去軍校介紹蘇聯紅軍的組織與生活,幫助軍校師生瞭解蘇聯的狀況。蔣介石得益甚多,對鮑很尊重。 孫中山過世後,鮑羅廷被繼續聘為國民政府高等顧問,對國民黨的影響力有增無減,在處置商團叛亂、東征統一廣東及處理“廖仲愷遇刺案”過程中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鮑的強勢引起部分國民黨黨員的反彈,“西山會議派”強烈要求解除鮑羅廷的職務,雖然未得逞,但鮑羅廷不得不在1926年2月離開廣州,到北方“休假”。蔣介石並

不反對鮑羅廷,但他乘鮑離開之時擴張個人權力,發動“中山艦事件”,一度包圍蘇聯顧問團,氣焰頗囂張。4月,鮑再回到廣州時,對蔣介石的行為未予制裁,反而一味遷就退讓。蔣介石等人抓住鮑羅廷與蘇聯方面害怕合作破裂的弱點,繼續進逼,提出《整理黨務案》,限制共產黨人,鮑羅廷的影響力也受到制約。1926年7月,北伐開始,蔣介石出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其實力隨着軍事勝利而擴張,對鮑羅廷的態度也開始不再如從前般恭敬。鮑開始為退讓而付出代價。

論公司申報實質受益人制度

為了解決行政處分英文縮寫的問題,作者張宇 這樣論述:

摘要台灣新公司法增定第22條之1規定,要求公司應每年定期向主管機關申報公司相關之實質受益人資訊,目的在於提升我國過去法制上對於公司法人透明度規範不足的情形,促使台灣能符合國際洗錢防制之趨勢。惟按照本次立法院所通過之相關規定,並不符合國際組織「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簡稱FATF)」所制定反洗錢之40項建議(40 Recommendations)對於實質受益人之定義;如此一來國內公司在適用施行時,將無法達成揭露真正之實質受益人目的。關於新公司法就申報實質受益人規範之爭議,本文首先探討實質受益人資訊

揭露機制之目的,藉由現代公司治理原則所衍生之企業社會責任,作為支持公司應負申報實質受益人義務之理由,並解釋公司組織在國家洗錢防制網中所應扮演之角色,以及採取何種立法策略較能降低國家對人民隱私權之侵害;再來針對新公司法並未明文定義實質受益人概念之相關爭議,本文採取以受益所有權概念為基礎,探討受益所有權與實質受益人兩者間的關聯性,並藉由國內司法實務上常見之借名登記契約為例,嘗試回答實質受益人在我國應如何定義。最後關於實質受益人資料庫之建置,與主管機關如何管理與監督實質受益人資訊,本文將嘗試以大數據相關技術與建置公司治理人員機制作為回答,並綜合以上之結論,對相關爭議提出建議解決之方法。

建構有效能之競爭法損害賠償制度: 比較法與經濟分析的啟示

為了解決行政處分英文縮寫的問題,作者蘇弘綸 這樣論述:

本研究的目的在於找出我國競爭法損害賠償訴訟的困境並嘗試提出可能的解決方案。首先本研究介紹損害賠償在競爭法中的功能與重要性,並介紹美國、歐盟、我國的現行競爭法損害賠償制度。接著,我國判決的量化描述與實務工作者的訪談分析將呈現我國競爭法損害賠償訴訟所面臨的可能困境;本研究並將討論這些困境的可能解決方式。最後,本研究將討論在競爭法損害賠償訴訟數量開始增加後實務上所可能遇到的問題。本研究的貢獻至少存在於兩方面。其一,本研究在現有損害賠償功能的理論外,闡釋損害賠償如何貢獻於嚇阻,以及損害填補的功能有和效率意義。其二,本研究以質化與量化的方式指出現行實務上希望請求損害賠償的反競爭行為受害者所可能面對的問

題。理論方面,筆者主張損害賠償對維持競爭秩序的貢獻在於(1)以更低的成本對行為人施加反競爭行為的最適法律效果;與(2)透過損害填補促進反競爭行為前資源分配的效率,並在反競爭行為後使競爭者的競爭能力趨向反競爭行為前的狀態。實證方面,筆者根據國內案件的量化調查結果與訪談實務工作者的訪談,認為現行制度的主要問題之一在於公平會行政程序開啟不影響損害賠償請求權消滅時效進行。此一制度迫使欲請求損害賠償的反競爭行為被害人縱無證明反競爭行為存在的能力,也必須在欠缺確定處分的情形下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而案件調查結果顯示,民事法院在欠缺公平會確定處分的案件中,認定反競爭行為存在的比例明顯偏低。此外,實務上證據揭露制

度對請求揭露方特定揭露標的的要求常使原告難以舉證,也是反競爭行為被害人請求賠償時所面臨的重要困境。有趣的是,文獻雖指出選擇退出(opt-out)集體救濟制度的欠缺可能是當事人起訴意願低落的原因之一,但選擇退出集體救濟制度未必值得採行,因為其功能透過公平會執法能夠更以更低成本達成。本文也討論當損害賠償訴訟的數量開始增加,實務上將面臨的進一步問題。這些問題包含公執法(public enforcement)與私執法(private enforcement)的配合方式、轉嫁抗辯(與間接交易人請求權)的許可性、是否准許請求保護傘損害、因果關係與損害數額的判斷、與懲罰性賠償的角色。損害賠償是深刻的議題。效

率分析本身就已深具挑戰性,遑論尚須考量諸如矯正正義等難以量化的價值。筆者希望未來理論與實證研究能強化此一議題的分析,尋求最適合我國的損害賠償體制,以強化競爭法的功能,穩固自由經濟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