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 人身攻擊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言論自由 人身攻擊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魯迅寫的 魯迅 雜文全集:《偽自由書》《准風月談》《花邊文學》 和林煜騰的 按Enter前,27個救你一命的網路法律絕招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好優文化 和FUN學所出版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黃銘輝所指導 張子芸的 我國廣電媒體平衡報導義務之研究─以傳播法上「公平原則」的實證為中心 (2021),提出言論自由 人身攻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平原則、平衡報導義務、重要公眾議題、公眾辯論、多元觀點、無線廣電管制規範。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清華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范建得所指導 林 均的 網路平台仇恨言論管制與言論自由 (2019),提出因為有 言論自由、網路平台、仇恨言論的重點而找出了 言論自由 人身攻擊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言論自由 人身攻擊,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魯迅 雜文全集:《偽自由書》《准風月談》《花邊文學》

為了解決言論自由 人身攻擊的問題,作者魯迅 這樣論述:

  當遭遇壓迫,有誰發一句質問、提一句抗議?      當有人反抗,卻有些人還笑罵他們。   在「他們」的輓聯上,說是「遺臭萬年」。     本書收錄一九三三年出版的《偽自由書》、一九三四年《准風月談》、以及一九三六年出版的《花邊文學》。     ▌《偽自由書》▌     《偽自由書》出版於一九三三年。本書收錄魯迅與當時瞿秋白撰寫,但以魯迅之名發表的四十三篇雜文。這時的魯迅,除了用本名發表文章外,也使用若干化名。原因無他,《偽自由書》的〈前記〉已經寫明,此時的他已經招來官方與出版社的打壓。打壓的面向,除了時事上的針砭外,文壇、左派同志之間的排擠與競爭也是原因之一。     -所以我想,中國

革命的鬧成這模樣,並不是因為他們「殺錯了人」,倒是因為我們看錯了人。    -胡適博士曾經玩過一套「五鬼鬧中華」的把戲,那是說:這世界上並無所謂帝國主義之類在侵略中國,倒是中國自己該著「貧窮」,「愚昧」……-……征服中國並不是沒有法子的,請接受我們出賣的靈魂罷,何況這並不難……   -高等人向來就善于躲在厚厚的東西後面來殺人的。      魯迅逝世於一九三六年,本書收錄的是他逝世前三年的作品。彼時,即便面臨外國侵略勢力,中國人仍不遺餘力地自相殘殺,內鬥的範圍甚至縮小到文壇及左派自身。本書內容行文諷刺意味濃厚,但如今讀來,也可見魯迅在無能為力、無力回天之下的無可奈何。     ▌《准風月談》▌

    《准風月談》出版於一九三四年。本書同樣收錄魯迅與當時瞿秋白撰寫,但以魯迅之名發表的雜文作品。此時,魯迅仍處在官方、文壇與左派同志的攻訐下,他依然使用筆名,筆鋒卻未失其銳氣。本書中不但談到魯迅所痛恨的「奴才」,魯迅更進一步談到,出賣靈魂的知識份子如何成為壓迫者的幫手,逼使青年成為奴才。     -好人的子孫會吃苦,賣國者的子孫卻未必變成墮民……   -他們要掩住青年的耳朵,使之由聾而啞,枯涸渺小,成為「末人」……   -所「牧」者,牛羊也,比野獸怯弱,因此也就無須乎專靠「信任」,不妨兼用著拳頭,這就是冠冕堂皇的「威信」。   -然而爬的人太多,爬得上的太少,失望也會漸漸的侵蝕善良的人心,

至少,也會發生跪著的革命。     這個時期的魯迅,在其雜文中越來越可見到他對知識分子的期許、但更多的是失望。仍見得到他對現代中國的期待,但更多的也仍是失望。知識分子應該是什麼?應該做什麼?在他尖銳的筆鋒下,仍可見他勉力讓自己對中國的未來懷抱希望。     ▌《花邊文學》▌      《花邊文學》出版於一九三六年,魯迅亦於本年逝世。本書收錄魯迅的六十一篇雜文。     此時,中國已經進入抗日戰爭的第二年。不僅在政壇上,對如何抗日、如何救國多有爭論,文壇也愈見分裂。「國防文學」與魯迅支持的「民族革命戰爭的大眾文學」形成文壇上的兩個口號之爭,有趣的是,提出「國防文學」口號的,卻是日後對魯迅推崇備至

的中國共產黨。     -現在的文章,是不會有骨氣的了,譬如向一種日報上的副刊去投稿罷,副刊編輯先抽去幾根骨頭,總編輯又抽去幾根骨頭,檢查官又抽去幾根骨頭,剩下來還有什麼呢?   -文藝必須有批評;批評如果不對了,就得用批評來抗爭,這才能夠使文藝和批評一同前進,如果一律掩住嘴,算是文壇已經乾淨,那所得的結果倒是要相反的。   -人固然應該生存,但為的是進化;也不妨受苦,但爲的是解除將來的一切苦;更應該戰鬥,但爲的是改革。     魯迅死後,人們把他收錄在《且介亭雜文末編》當中的〈死〉一文當作是他的遺囑。作為近代、現代中國的代表性作家,魯迅提出七點,第五項是:「孩子長大,倘無才能,可尋點小事情過

活,萬不可去做空頭文學家或美術家」;第七點則是:「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而由魯迅留下的「遺囑」,則可見其在與國民政府對抗、與文壇交鋒積累下,對於文人、或知識分子的省思與批判。

言論自由 人身攻擊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日前有消息傳出,中國要求港台藝人「表態愛國」,並保證10年內「政治正確」,否則將下令中國境內各大影音平台及影視公司不得聘用。雖然國台辦回應說,這樣的說法純屬捏造,但是又說不允許少數人一面在中國大陸賺錢,另一面卻支持『台獨』分裂活動。擺明了就是要藝人選邊站。在民主的台灣,不論你要支持統一或獨立,那都是你個人的言論自由,不然也不會有統促黨趴趴走。但是為了自己的想法就跟中國道歉的藝人那是例子一大堆,言論自由遇上了中國的愛國主義好像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

藝人無祖國,如果又牽扯到中共最敏感的台、港、疆、藏、蒙五獨,那更是一場泥巴混戰。真的要談言論自由遇上中國愛國主義這個題目,可以從一個作家的遭遇來看。中國武漢有一位作家叫方方,她在武漢封城後用日記的形式記錄當時發生的事,內容很全面,包括當地政府防疫的舉措,疫情如何得到控制,也寫了方艙醫院、醫護人員、志願者等人的努力的,還有武漢九百萬市民對抗疫情的過程,裡面她也寫到了中國官僚體制在疫情發生後打壓吹哨者,欺瞞老百姓、缺乏透明度、對應機制運作不力等種種問題,而且要求中國政府負起責任。

雖然日記內容本身當然也有一些細節的爭議,不過內容真的很平常。真正火爆的爭論是在這本日記要在美國跟德國出版後,網路上都出現了大量對方方進行人身攻擊和謾罵的言論,說她給西方遞刀,日記是人血饅頭,說她是漢姦賣國賊等等。其實只是因為她對執政當局有批評,掀起了熊熊愛國批鬥戰火。

但大家可以想想看,一個強大的國家怎麼可能會因為一本書的出版就坍塌掉。看起來只會讓人覺得這個政府很沒自信,拿作家轉移焦點。如果只是小粉紅在那邊亂就算了,還有南京書法家錢詩貴說要找朋友雕塑一座方方跪像放在秦檜的跪像旁邊,罵她是漢奸。還有一個打太極的紅人雷雷更在網上號召武林說要拳打方方。

目前這整起事件還在繼續延燒,連支持方方的不少中國知識分子也都被人舉報,像是聲援方方的湖北大學教授梁豔萍,海南大學退休教授王小妮也被網友圍攻。兩人都被翻出說之前因為支持太陽花學運或是香港佔中還有反修例,又被說是台獨,港獨。

其實這種民粹換一種形式在台灣也滿普遍的,只要有重大凶殺案就去罵廢死聯盟,甚至把肺炎疫苗研發不出來怪給廢死跟同志,這種民粹還有網路霸凌是舉世皆然。這也是持續深化民主重要之處。

但是中國在威權統治下,各種審查更加緊縮,像是六月要上路的網路審查法,又是以國家安全為由,行全面控制網路之實。拿愛國還有民意來綁架言論自由。

在中國網路社群上,有人以下文字表達對方方武漢日記爭議的看法,也是我目前對於中國言論自由的想法「在消滅了尖銳的批評之後,溫和的批評就成了最刺耳的聲音,在批評被消滅後,調侃成了無法容忍的聲音。在聲音都被消滅之後,沉默又被視為無聲的反抗——接著就會要求讚美,然後消滅那些讚美得不起勁的。最後大家用力鼓掌,掌聲無法停下來,因為誰先停止鼓掌,誰就先被消滅...」

方方的武漢日記全文網路上都看得到,而且我們直接就可以讀中文版的。大家都可以去讀一讀。這個討論最後我們想用被中國封為烈士,因為新冠肺炎病亡的李文亮醫師所說的一句話來做為今天的結論,「一個健康的社會不該只有一種聲音」。你對言論自由碰上中國愛國主義有什麼想法,請留言告訴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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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廣電媒體平衡報導義務之研究─以傳播法上「公平原則」的實證為中心

為了解決言論自由 人身攻擊的問題,作者張子芸 這樣論述:

科技的進步豐富了人們的感官世界,與過去相比,現今人們擁有更多的管道來獲取資訊。然而,這種外在多元是否帶來了內在多元,亦即資訊管道的多樣化是否為人們帶來更為豐富的觀點,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此外,廣電業者作為資訊提供者,對於資訊之流通,其是否負有報導重要公眾議題,並同時將與該議題相關之正反方觀點呈現於公眾之義務,亦為本文所欲探究之問題。 本文以美國法上公平原則為借鏡,以「比較法」與「文獻分析」作為法學方法,探究公平原則在美國法上之歷史演進與實務上之發展,並藉由與公平原則相關的重要案例之介紹,以明確化公平原則之實質內涵。接下來,本文透過美國法上針對公平原則所進行之辯論,來深化對於公平

原則所涉及法律問題與實務上發生爭議的討論,以同時將正、反方觀點並列之形式,來釐清並檢視公平原則是否合乎憲法第一增補條款之要求,以作為後續我國制定公平原則相關規範之基礎。 在確立公平原則仍舊作為一個適切的無線廣電管制規範後,本文認為我國現行法規範有必要進一步地制定具體規範,以達成促進公眾辯論之理想。就規範內涵而言,廣電業者對於重要公眾議題負有平衡報導之義務;而就規範節目類型而言,則針對整點新聞、談話性節目,以及一般談話性節目作出不同密度之規範要求。就執法策略而言,本文認為得仿造事實查證原則之相關規範,修改《衛星廣播電視法》之相關規範,要求違反公平原則義務之業者,應依循自律先行原則,召開自律

委員會,並增設相關罰鍰機制,將違反之記錄列為換照參考之依據。並且在《廣播電視法》亦增訂違反公平原則之裁罰手段。最後,本文以社群平台為核心,討論網路使用者,以及社群平台業者就第三方在其平台上之言論,是否應受到公平原則之規範。有鑑於社群媒體對於新聞產製過程帶來的影響,本文初步認為,並不硬性要求其必須報導重要公眾議題,但若報導了重要公眾議題,就必須符合平衡報導之要求。在執法策略方面,則並不另外增設裁罰機制,而是將廣電業者在社群媒體上的表現列入業者換照審查之依據。在社群平台業者是否應就第三方言論負責之問題,本文以美國法上《通訊端正法》第230條為例,說明相關之立法演進。最後,本文認為得仿造美國近期提出

的立法草案,以演算法技術為處罰之對象,而不直接針對言論本身。

按Enter前,27個救你一命的網路法律絕招

為了解決言論自由 人身攻擊的問題,作者林煜騰 這樣論述:

  不爽罵幹會被告?肉搜霸凌沒關係?抄襲上傳無所謂?   這本書讓你按圖索驥分析處境,找到適合的救濟方法! 聯名推薦   李茂生(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苗博雅(社會民主黨全國委員)   周漢威(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   曾守一(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辦公室主任)   蕭宇辰(臺灣吧創辦人)   陳茻(地表最強國文課沒有之一)   動眼神經(眼球中央電視台製作人)   奔奔小姐(人氣網紅部落客)   網路罵人、肉搜、霸凌、抄襲,無法可管?   你按下Enter前,有些法律你一定要知道!   *附錄提供完整相關書狀範例*   周漢威:給個人

、學校、機關學習網路法治教育的必備參考讀物。   苗博雅:本書聚焦網路言論與誹謗、隱私與著作權等議題,除了介紹技術性的「知其然」,也夾帶法律原理原則,甚至憲政主義的論辯讓讀者「知其所以然」。   蕭宇辰:無知帶來的傷害依然真實,而你是需要為這些傷害付出代價的。   奔奔小姐:作者生動活潑的筆下,輕鬆了解這些應該要知道的網路法律知識。  

網路平台仇恨言論管制與言論自由

為了解決言論自由 人身攻擊的問題,作者林 均 這樣論述:

仇恨言論的概念,特別是網路仇恨言論,受到各國政府或國際機構的關注。學者,官僚和立法者都認為對於網路上仇恨言論是否應該受到監管仍然意見不一。任何言論管制都將不可避免地帶來言論自由的問題,例如政府能否提出管制仇恨言論的憲法正當性以。現今我們的大部分言論都是在網路上對話,因此政府需要網路平台的幫助來執行這些網路上的言論管制。這樣情形也會帶出私人審查言論的問題。在這篇論文中,我將討論仇恨言論的概念以及它是否是一種應該受到管制的言論。本文將討論利用網路平台的來管制網路上仇恨言論管制的有效性與正當性。因為政府需要網路平台來管制言論,相關政策將賦予平台前所未見的私人審查言論權力權。本文將討論政府有無權力限

制網路平台的的私人言論審查力量,並且如何確保限制網路平台權利時,仍然保護網路平台的商業利益和權利。最後,本論文將給出一個解決方案,確保網路上個人的言論自由受到保護,不被政府或私人言論審查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