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解僱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簡慧茹,張玉燕,李玉春,洪瑩容,曾翔,黃意婷寫的 我國勞動契約試用期間勞動權益之研析 ILOSH110-R306 和陳業鑫的 懂一點法律2 勞資少糾紛,經營更輕鬆:釐清聘雇、薪資、工時到解雇等管理問題,勞資不對立、不吃虧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案例-勞工事件-雇主與員工間得否約定試用期?也說明:所謂「試用期」係指雇主為了判斷求職者在職務上的表現是否適任,而約定一定期間 ... 裁判意旨參照);「在試用期間內,雇主以試用勞工不適格為由行使所保留之解僱權,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 和天下雜誌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鄭津津所指導 黃秀惠的 論國家對勞動條件管制之鬆綁 (2021),提出試用期解僱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契約自由、勞工權益、勞基法、保障必要性、從屬性、工資、工時、解僱、最後手段性。
而第二篇論文嶺東科技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黃承啟所指導 葉宗裕的 勞雇契約中試用期制度之研究-以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為中心 (2021),提出因為有 大量招募、試用期間、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勞僱契約、勞基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試用期解僱的解答。
最後網站上班不到3個月,試用期沒過被解僱 - 今天頭條則補充:上班不到3個月,試用期沒過被解僱,該咋. 按原本的計劃,阿玲正打算大幹一場,沒想到工作瞬間沒了。眼看自己失業,月底的房貸壓力隨即而來,沒工作拿 ...
我國勞動契約試用期間勞動權益之研析 ILOSH110-R306
![](/images/books/4224428dd6fb0229323e10b0f83ad049.webp)
為了解決試用期解僱 的問題,作者簡慧茹,張玉燕,李玉春,洪瑩容,曾翔,黃意婷 這樣論述:
本研究蒐集歐洲聯盟、英國、德國、日本、韓國與美國等文獻,就試用期之法規範與法性質、雙方權利義務、試用期間之解僱等,分析比較各國法之異同,並試圖尋繹我國法與外國法之相同與相異處。且進一步透過深度訪談與焦點座談之方式,彙整各界學者專家之意見,以作為提出結論之基礎。
試用期解僱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香港今日社論2020年08月22日(100蚊花旦頭)
https://youtu.be/d4ZukFb5mHA
請各網友支持, 課金巴打台
(過數後請標明所支持的節目或主持, 把入數收據WhatApps 至 : 94515353 )
- 恒生 348 351289 882
- 中銀 012 885 1 086914 9
( 戶口名: Leung Wai in Tammy)
- 轉數快FPS 3204757
- PayMe 94515353
- Paypal : [email protected]
巴打台購物網址
https://badatoy.com/shop/
巴打台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badatoyhk/
巴打台Youtube Channel: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mc27Xd9EBFnc2QsayzA12g
____________________
明報社評
政府公布全民自願檢測計劃,以及勾勒未來抗疫部署,為社會經濟復常鋪路。第三波疫情最近有放緩迹象,可是社區傳播鏈一日未清除,疫情隨時有可能復熾,經濟無法「可持續重開」,香港很難走出困頓局面。抗疫不應政治化,全民檢測雖非萬能,甚至有如大海撈針,然至少有助找出更多隱形傳播鏈,有利經濟民生復常,既然現在香港有此能力,就應該盡力去做,市民積極參與,定可事半功倍。有能力迅速撲熄疫情,是經濟復常的基礎,高效控疫部署,離不開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現在香港在病毒檢測能力、隔離和社區治療設施方面都有較明顯改善,各方需要認真思考如何進一步提升病毒追蹤能力。疫情曠日持久,防疫措施一鬆綁,病毒便有機會乘虛而入。不少國家地區嘗試重開經濟後,疫情都出現反彈。
蘋果頭條
南韓情報機關表示,北韓最高領導人金正恩胞妹金與正,已成為北韓實際上的二把手,但不一定已獲指定為他的繼任人。南韓前總統幕僚、金大中總統時代的青瓦台國情狀況室室長張誠珉引述中國消息指,金正恩早已昏迷不醒,而北韓領導人除非病得很重或者政變被廢,否則不會下放權力,金與正獲權此舉證明金正恩病重。身為南韓國會情報委員會成員的議員河泰慶周四表示,金正恩已交出一定權力給金與正,「底線是金正恩仍掌有絕對權力,但比起過往,他交出了多一點權力。金與正是他事實上的二把手」。河泰慶又說金正恩也下放了一些經濟和軍事政策的決策權給其他高層官員,他猜測此舉可能旨在減輕金正恩的壓力,好讓事情一旦出錯時他可避免受到責難。
東方正論
自《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港府終於硬起來,公務員事務局日前致函各部門,若有公務員在試用期內涉非法公眾活動被捕並遭檢控,可遭解僱,得到四大公務員團體發聲明支持。姑勿論如何,公僕食碗面反碗底的歪風不可長,現在才執正來做已算遲了。去年的反修例黑暴,政府內部的牛鬼蛇神統統現形,公務員更公然站在反中亂港最前線。由去年六月至今,有四十六名公務員被捕或被起訴,當中包括消防處的紀律部隊人員,以及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助理文書主任,以至輔警高層等,顯見公務員操守出問題並非冰山一角,而是整個政府皆充斥歪風,令人嘩然。
星島社論
本港第三波疫情稍為回落,目前正值關鍵時刻。港府昨日公布下月一日開始展開「普及社區檢測計畫」,十八區設逾百個社區檢測中心,篩查出社區的隱形患者,以盡快切斷傳播鏈。計畫為期七至十四日,市民下周起網上預約,由醫護人員為自願參與的市民採樣。五十名內地核酸檢測人員昨早抵港,準備檢測工作。至於有多少市民參與檢測計畫,特首林鄭月娥昨指當局未有設下人數目標,但即使被指「大海撈針」,都希望「搵得一個個案得一個個案」,呼籲市民踴躍參與。特首林鄭月娥及多名局長昨宣布多項抗疫措施,其中「普及社區檢測計畫」九月一日起開始,首階段為期七日,再視乎情況延長一周至九月十四日,除了六歲以下兒童,或咽喉有病的人士外,任何持有身分證的香港居民都可以免費接受檢測服務,政府會選擇全港十八區逾一百個社區會堂、社區中心、體育館等作採樣中心,時間由早上八時至晚上八時,下午一時半至兩時半會消毒場館。
經濟社評
特首林鄭月娥公布新冠病毒普及社區檢測計劃詳情,反駁常見誤解,促請公眾為己為人,主動接受檢測。面對各行各業飽受衝擊,港府表示正趁疫情稍紓,致力跟業界洽談如何有序重開,餐廳、美容院顯然亦要做好清潔衞生本份,抗疫與振經濟才能並行而不相悖。特首率領一眾高官宣布,9月1日開展全民檢測,目標為期1星期,爭取2星期完成。她不諱言,有專家認為全民檢測只屬大海撈針,難見成效,但現時克服了化驗資源樽頸,疊加源頭不明個案仍然高企,隱形病人還是能多找一個得一個,大家應本着良心,負起公民責任,接受病毒化驗。林鄭並嘗試釐清可能妨礙公眾參與檢測的誤解,呼籲遏止陰謀論。她強調,化驗成本和工作全由中央承擔和發辦,不涉利益輸送;社區檢測無關健康碼,後者亦不會有追蹤功能,所謂有綠碼才能上餐廳,更是「不切實際」。
論國家對勞動條件管制之鬆綁
為了解決試用期解僱 的問題,作者黃秀惠 這樣論述:
勞工權益應予保護,但國家若對於勞動條件之管制太過嚴格,則可能造成適得其反的效果。為因應產業多樣化、勞工談判能力不同、勞務給付多樣性之新工作型態,我國基於早期工廠法思維所制定的勞基法,早已太過僵固而不合時宜,應加以鬆綁之。司法對於勞動契約之控制,應就當事人是否真正自主協商、當事人地位是否對等,就「契約約定本身之合法性」作衡平性的控制,除非是極端不合理的案例,否則法院應尊重當事人之契約自由。而就勞動契約從屬性之認定,應以勞務債務人得否自由決定勞務給付之方式、自行負擔業務風險等,依從屬性之高低,以為判斷。我國法院為讓勞工適用勞基法之保障,對於勞動關係之認定,採取相當嚴格的審查態度,嚴重限制勞雇雙方
契約自由,以及企業經營判斷之權限,實有不妥。對於勞動條件之鬆綁,本文提出以下建議:一、勞務契約自由之控制與鬆綁:基於勞工保障之必要性,除非勞雇雙方簽訂之勞務給付契約違反公平合理,否則應該尊重勞雇雙方對於勞務契約形式選擇的自由。二、工資議定自由之控制與鬆綁:為免雇主基於談判之優勢地位剝削勞工,制定最低工資有其必要,但為免對於邊際勞工產生失業的衝擊,我國宜引進 “次最低工資”制度,以增加雇主對於邊際勞工的僱用意願。三、工時議定自由之控制與鬆綁:我國為落實週休二日,嚴格管控勞工加班時數且缺乏彈性,我國宜仿效德、英、美等國規定,除非勞工從事特別危害身體健康或是與公眾安全有關的工作,或者勞工係孕婦、未成
年人等應受特別保護之族群,否則應尊重勞雇雙方工時議定之自由。四、解僱自由之控制與鬆綁:為尊重企業解僱自由,應避免強迫公司留用不適合的勞工,倘員工對於解僱並無過失或雇主乃惡意解僱,應使雇主以金錢補償被解僱之勞工,取代僱傭關係的維繫,此除了能補償被解僱勞工另覓工作之損失外,亦能兼顧企業之人事任用權,以提升企業競爭力,促進經濟發展。
懂一點法律2 勞資少糾紛,經營更輕鬆:釐清聘雇、薪資、工時到解雇等管理問題,勞資不對立、不吃虧
![](/images/books_new/001/091/17/0010917353.webp)
為了解決試用期解僱 的問題,作者陳業鑫 這樣論述:
30 個人事管理最常遇到的問題,超白話釐清勞動法規紅線 解決中小企業、新創團隊、小型工作室經營者難自理的勞資爭議 老闆要求員工打疫苗、快篩合法嗎? 居家工作期間能在員工電腦上裝監視程式嗎?颱風假也要照放嗎? 員工每天早到晚退留在公司處理私事,老闆還必須給加班費? 美髮店員工每天遲到,可以用扣薪處罰她嗎? 老闆應徵「廚房阿姨」、「保全大叔」居然就觸法? 這樣管理居然會出事? 過去沒問題的管理方式,現在卻可能出大事。 老闆每天拚業績還要管人事,哪有時間研究這麼多? 一本讀懂人事管理的法令紅線,老闆不犯錯,員工更懂自保。 ★《勞動事件法》實施後,最
符合簡明實務的解說,不懂法律、新手人資也能快速掌握勞資雙方權益與權力 2020 年 1 月 1 日,《勞動事件法》(以下簡稱《勞事法》)正式上路,加上新冠疫情衝擊,工作環境面臨前所未有的改變,勞資雙方都面臨全新挑戰,許多規範與傳統管理模式相牴觸,而且舉證責任落在資方身上,若雇主、人資或主管對此毫無認識誤觸紅線,很有可能使公司人財兩失;而作為勞方,也該多瞭解這部特別的勞動法令,遇到「職場惡霸」就不用擔心權益受損。 本書作者陳業鑫是台灣唯一同時具有法官、勞動局長、訴願審議委員會主委、金控公司董事、公司治理委員會委員經驗的律師。他運用扎實的勞資背景與經驗,透過勞動事件法上路一年後,最接近
勞動現場的案例分享,幫助勞資雙方了解自己的權益,共創雙贏局面。 本書特色 ●不用懂法律、缺乏人資背景也能快速掌握勞資權益:透過 30 個實務案例,從招募、工時與薪資管理、懲戒獎勵到解僱,幫助雇主避開勞資爭議,更能保護公司權益。 ●蒐集經營者最頭痛的管理問題,一一提供安全合法的處理方法:遠距工作如何製作出勤紀錄、管理營業祕密?能以受疫情衝擊為由資遣員工嗎?等,中小型企業,老闆、老闆娘兼人資的經營者最常遇到的管理難題,並於每篇最後提供安全實用的行動建議。 ●法條圖表化,一眼掌握重點,秒懂基礎勞動法令:將複雜難懂的法條表格化,幫助老闆省下爬梳法條的時間,更快、更妥善處理勞資問題,
避免不必要的資源損耗。 組織發展不容易,留住人才更困難。 透過30個職場常見勞資糾紛加上行動指南, 讓老闆守住錢財留下人才,員工守護權益不吃虧。 專文推薦 勞動部長 許銘春 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 陳彥希 社團法人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理事長 薛光揚 遵守勞動法,健全公司勞動規範,就是企業經營成功的不二法門。感謝陳律師的分享與努力,相信此書將能協助企業落實勞動法,正面看待勞動法,進而增進勞工權益,提升企業實力。——勞動部長 許銘春 陳律師把寶貴的經驗收入本書,讓原來對於勞資問題陌生的讀者,可以很快掌握爭議的精髓,對於已有處理勞資問題經驗的讀者,也可以在
本書中發現不同的解決方式,獲得啟發。——全國律師聯合會理事長 陳彥希 本書可做為企業經營者、管理者及人力資源工作者的隨身寶典。透過陳律師難能可貴的實務分享,可學習如何免除勞資的爭議,也可以提升企業管理的層次,增加經營的效能,可謂一舉數得。——社團法人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理事長 薛光揚
勞雇契約中試用期制度之研究-以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為中心
為了解決試用期解僱 的問題,作者葉宗裕 這樣論述:
我國雇主在選任或招聘員工階段,對於新入職的員工大多數皆有口頭約定或書面契約來規範一定的時間來做為試用期的觀察。並以試用期的約定來觀察受雇員工是否符合公司的要求做為試用期過後,是否可轉認為正式員工。些許雇主在人力招聘網站上以高於社會上職務常態的薪資水準來大量吸引求職人士,並以試用時間是否符合公司要求且經考試合格後轉任正式員工。因我國針對勞工試用期並無明確規範,但根據我國勞委會(86)台勞資二字第 035588 號第三條說明中「勞資雙方依工作特性,在不違背契約誠信原則下,自由約定合理之試用期,尚非法所不容,惟於該試用期內或屆期時,雇主欲終止勞動契約」,但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一、十二、十六及十七條
等相關規定辦理。另一個角度來探討勞動部認為勞資雙方可自行認定試用期契約。在此,許多雇主藉以高於常態的正式員工薪資,大量招募員工並以試用期觀察為由,用以我國最低薪資作為試用期間的薪資。在試用期結束前向員工提出不適任作為理由大量解雇、或以須延長試用期繼續以試用期最低薪資任用藉此壓榨勞工後讓勞工自動離職。且以契約為由並未依勞基法第十一預告程序給予解雇,與未給付資遣費。雇主任意在試用期中以不適任的方式大量解僱勞工,再以相同的模式大量招募新勞工接替原工作。此行為終會引發勞資雙方的爭議。我國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及勞動基準法中皆有相關規定的保護勞工做法。本論文首先以試用期間契約制度做法理的探討,並以大量解僱勞
工保護法為中心做為整體架構;而有關試用期間勞資雙方所產生的爭議作為論述,勞工在任聘、解僱、職業傷害等,資方未遵守勞基法以至於所提供的勞動權益受損下,勞工必須爭取的權益之規範著手。最後於建議與結論中提出我國在將來對於試用期間遭大量解雇時相關立法之建議,以促進我國勞工就業時保護機制之法制。
試用期解僱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
#1.關於試用期之規定 - 大鬍子律師的部落格
由於勞基法對於解雇正式員工,設有嚴格的規定(後面會詳述)。不但解雇員工需要符合法律要件,還必須要給預告工資與資遣費。那麼,在員工試用期間內, ... 於 joshua-tai.blogspot.com -
#2.試用期解僱有無資遣費? - Workforce勞動力量
因此,試用期的考核應該要謹慎且有規劃性,而不是臨時或突然就認定員工不能勝任工作而請他走路,除了資遣事由認定可能會產生爭議外,雇主更可能會因此要 ... 於 twworkforce.com -
#3.案例-勞工事件-雇主與員工間得否約定試用期?
所謂「試用期」係指雇主為了判斷求職者在職務上的表現是否適任,而約定一定期間 ... 裁判意旨參照);「在試用期間內,雇主以試用勞工不適格為由行使所保留之解僱權, ... 於 lawyersu.com.tw -
#4.上班不到3個月,試用期沒過被解僱 - 今天頭條
上班不到3個月,試用期沒過被解僱,該咋. 按原本的計劃,阿玲正打算大幹一場,沒想到工作瞬間沒了。眼看自己失業,月底的房貸壓力隨即而來,沒工作拿 ... 於 twgreatdaily.com -
#5.試用期不適任解雇 - Philwoods
公司解僱試用期勞工,係行使附保留終止權,而非依基11第5項資遺,故本人認不需開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也不用通報,但行政機關認為勞工只是不適任,經雇主解僱,仍需 ... 於 www.proirstyles.me -
#6.試用期被解僱有沒有資遣費? - B9 留言 | Dcard
B8 當然! 試用期只是雙方約定的,仍為僱傭關係,當然適用勞基法。 於 www.dcard.tw -
#7.試用期滿之解雇效力-HR好朋友專區 - 1111職涯論壇
試用期 滿之解雇效力. 一、常常應徵新工作時,因工作需求,資方會出所謂「試用期」,也就是利用一段時間來評估新進勞工是否得勝任此份工作。 於 www.jobforum.tw -
#8."炒人"時不注意這5點,你可能會惹上官司| 解僱員工須知
而在試用期一個月后、或無試用期、或試用期后,當僱主或僱員想終止僱傭合約,則需要給予對方不少於7天通知期或相應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Payment in lieu of notice) 是 ... 於 www.champpartners.com -
#9.試用期階段,有哪些保障與權益? -聽懂勞動法 - 1號課堂
首先我們要有的觀念是,只有發生《勞基法》第11條以及第12條的解僱事由,雇主才可以解僱勞工。《勞基法》第11條第5款規定,勞工不能勝任所擔任的工作時,雇主在預告之後, ... 於 www.wonder.mobi -
#10.勞動契約試用期間 - 碩豐法律事務所
又試用期間既已約定於勞動契約中,非有勞工同意不得任由雇主展延。 ... 成立正式勞動契約,基於勞基法解僱保障之法規,雇主難以解僱勞工,因此雇主為 ... 於 shuofeng.com.tw -
#11.試用期勞雇關係與一般勞動契約有何區別?-林正椈律師
試用期 滿前,雇主如果要終止雙邊試用期間雇傭契約,是否仍應遵守勞基法 ... 中發現適用勞工有不適格工作之情形時,即得以之作為理由將試用勞工解僱。 於 www.glorylaw.com.tw -
#12.勞基-終止契約| 精彩文章| 勞資爭議勞資雙贏網
其次,為保障勞工之工作權,勞基法對於雇主解僱勞工係採法定事由制,也就是須有勞基 ... 試用期間之規定刪除後,試用期之長短,固可由勞資雙方依工作特性在不違背契約 ... 於 www.win-win99.com.tw -
#13.一般所說的工作試用期是什麼意思? - yes123求職網
臺灣的勞動基準法(也簡稱「勞基法」)目前沒有直接規範試用期,雇主與勞工雙方 ... 濫用權利的情況,否則法律上就允許試用期間雇主以勞工不適任為理由來解僱勞工[8]。 於 www.yes123.com.tw -
#14.新聞中的法律/試用期解僱要給資遣費 - 聯合報
要提醒雇主的是,台灣法律並沒有規範試用期,企業的確可以運用試用期,在國外試用期是可以採定期契約,但是在台灣,雇主跟勞工簽試用期,仍不能架空《勞基 ... 於 udn.com -
#15.「試用期」是否有法律依據?試用期解僱是否須遵守勞基法規定?
雇主在聘用新人時,常常會約定期間不等的「試用期」,不過勞動基準法並沒有針對試用期有任何的規定,實務是否承認試用期的約定呢?而試用期間解僱, ... 於 www.lawyerli.tw -
#16.試用期可以多長?延長是合法的嗎?試用期解僱要給資遣費 ...
是差在試用期雇主有「較大」的解僱彈性,如果員工因試用期不過一狀告上法院,雇主負的舉證責任較小,員工也比較容易告不成但也不能濫用哦,解雇還是要 ... 於 vocus.cc -
#17.在試用期期間或試用期期滿時遭公司認定不能勝任工作而被解雇
Q:什麼情形下,雇主可以解雇試用期的員工呢? 雇主不須發資遣費即可解雇勞工之情形 勞基法第12條:「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於 www.ichenglaw.com.tw -
#18.試用期內解僱不適任勞工,僱主需付資遣費嗎? - 中華民國美容 ...
... https://beautylaws.org/wp-content/uploads/2022/03/社團法人美容法律_Logo.png evan2019-05-09 16:30:042019-05-09 16:30:04試用期內解僱不適任勞工,僱主需付資 ... 於 tbla-tw.org -
#19.也能領資遣費?別被黑心老闆騙了!一次搞懂「試用期」7大權益
勞委會在民國86年函釋表示,試用期還是必須符合勞基法中關於資遣、解雇的規定。也就是當雇主解雇試用期員工時,必須要有資遣與解雇的事由。特別是如果資遣 ... 於 www.businesstoday.com.tw -
#20.試用期,是否仍有勞基法解僱事由、預告期間及資遣費的適用?
Q:勞資雙方書面約定試用期約款,是否仍適用勞基法對於解僱事由、預告期間及資遣費的規定? ... 勞委會86年台勞資二字第035588號函表示:「於該試用期內或屆期時雇主欲終止勞動 ... 於 www.lawtw.com -
#21.淺談勞動契約「試用期」之爭議 - 法源法律網
關鍵詞:, 試用期;勞動契約;解僱權;職業災害;終止權. 中文摘要:, 雇主在聘任新員工時,為免聘任不適任員工,實務上通常會約定約 3 個月不等試用期,然勞基法並未 ... 於 www.lawbank.com.tw -
#22.资深HR告诉你解雇试用期员工的3个要点
那么,试用期内的员工真的是可以随便解雇吗,劳动法对此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单位不得随意解雇试用期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 ... 於 www.szciic.com -
#23.公司試用期間不合格拒絕給資遣費
試用期 雇主是否可不附理由解僱勞工,法院實務上多半採取比較寬鬆的審查,認為雇主於試用期內只要沒有濫用權利,得任意終止勞動契約,此有臺灣高等法院97 ... 於 law.moeasmea.gov.tw -
#24.108年勞資爭議調解案例(一二0):試用期懷孕解雇爭議
勞方因懷孕身體不適有出血狀況,告知主管,2/22請安胎假時,資方以勞基法第11條第1項第5款「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資遣勞方終止契約,並給付資遣費4162元勞方親收訖 ... 於 tyupgrad1.pixnet.net -
#25.試用期間有解雇最後手段性嗎? - 陽陽與布痞
換言之,勞雇雙方就勞動契約固可有試用期之約定,然並非試用期間屆滿,即得由雇主恣意認定勞工於試用期間不能勝任工作而終止勞動契約。」 但也有法院認為就算不依照勞基法 ... 於 sunrisetaipei.pixnet.net -
#26.一般所說的工作試用期是什麼意思? - 法律百科
... 原則上試用期仍然要遵守勞動基準法的規定,正式聘用後,試用期年資也要算入。法院有認為雇主可以以不適任為由解雇勞工,也有認為解雇要符合最後手段性。 於 www.legis-pedia.com -
#27.試用期可隨時被解僱?法院、勞動部見解竟相反?! | 視在哈LAW
https://lin.ee/HK227YH本集重點:一、什麼是 試用期 ?二、我國《勞基法》有沒有約定適用期?三、試用期間,老闆可以隨意 解雇 我嗎?四、試用期間多長才 ... 於 www.youtube.com -
#28.試用期大哉問:什麼是試用期?7大問答解決勞雇爭議- 法律010
大多數的人都想知道試用期有薪水嗎?其實「試用期不支薪」的迷思早已破除,常聽到「試用期工作不滿7天離職就不發薪水」這是 ... 於 laws010.com -
#29.試用期:勞資雙方都應該知道的事,詳盡QA全攻略(上)!
而且,勞基法既然課予雇主「嚴格」的解僱事由,在無法輕易請員工走路「請神容易,送神難」的前提下,「 試用期」對雇主而言,顯得就很有必要。 於 taiwanlawforum.com -
#30.試用期解僱仍要給資遣費慣老闆不付最重噴150萬
近期碰上年後轉職潮,許多人都轉換工作跑道,不過有民眾在104職涯診所哀嚎,自己到新公司4天,卻突然被主管告知因為看了監視器,覺得學習力太慢, ... 於 tw.appledaily.com -
#31.勞工局試用期
試用期解雇 不用給資遣費? 至於試用期滿解雇究竟要不要支付資遣費,這個問題仍然存在爭議,但為了保障公司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建議若確定要解雇這個員工,雇主或主管應 ... 於 goinupaffariesport.it -
#32.雇主可以解僱我嗎?合法解僱原則與流程 - 勞動部
關規定的法定事由,才可以解僱或資遣之方式,與勞工終止勞動契約關係。 ... 「試用期之約定」是指雇主與勞工約定必須要工作滿一定期間才正式僱用。 於 labor-elearning.mol.gov.tw -
#33.試用期三問》薪水能打折?沒有加班費?期限能延長?法律規定 ...
1.試用期與正式僱用期的薪水可自由約定,只要高於法定最低薪資,雇主得以「試用期打折」為由調整薪資。2.除了被解僱門檻較低外,試用期勞工的權利與 ... 於 www.businessweekly.com.tw -
#34.淺談勞動契約「試用期」之爭議(何娜瑩法律所律師) (2020/12)
試用期 的勞動契約與一般勞動契約並無不同,主要差異在於保留雇主解僱權(契約終止權)而已,故在試用期的工作條件仍應遵守勞基法相關規定,雇主不得恣意變動勞動條件,有 ... 於 www.taie.com.tw -
#35.試用期沒過,能拿資遣費嗎?小心別讓這「4大職場陷阱」 損害 ...
若試用期滿,公司請不適任的員工走人,依法還是要給資遣費。 ... 自己離職、因重大疏失遭解僱,或是定期契約屆滿而終止契約,雇主就無需給付資遣費。 於 tw.stock.yahoo.com -
#36.【曹新南專欄】試用期可以較寬鬆解僱勞工,但不能「權利濫用 ...
【曹新南專欄】試用期可以較寬鬆解僱勞工,但不能「權利濫用」! ... 這是民國109年11月12日最高法院的判決,第一審勞工先位聲明敗訴,備位聲明勝訴,勞工就 ... 於 www.ceu.org.tw -
#37.懷孕員工在試用期僅遲到4次,公司解僱是否合法? - GetIt01
2016年12月8日,關小彤向廣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公司繼續履行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關係,按原工作職務、工作內容、工資待遇(7500元/月)恢復。 於 www.getit01.com -
#38.走出試用期解僱的法律誤區 - 人人焦點
但是具體如何操作是有講究的。首先,雙方要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並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 ... 於 ppfocus.com -
#39.勞資雙方約定試用期之爭議問題 -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電子報
對此前述的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的函釋認為雇主於試用期滿欲解僱勞工,須具備勞動基準法第11或12條之法定解僱事由,且如果是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則依同法 ... 於 web.bola.taipei -
#40.在試用期間解僱員工,是否需符合勞基法規定?(下) - 104職場力
公司及員工均應善用試用期,觀察彼此是否合適。而只要沒濫用權利,企業即可與員工自由約定終止試用合約的條件。此外制訂試用期時,除了考量合法與否外,也要同時顧及 ... 於 blog.104.com.tw -
#41.公司僱用勞工時可以約定試用期? 人資有沒有違法?
公司僱用勞工時,如果勞工拒絕試用期的話,可以拒絕僱用嗎? ... 雇主在試用期間內有較大之彈性,以所試用之勞工不適格為由而行使其所保留之解僱權。 於 phalanxattorneys.com -
#42.本案例涉及解僱最後手段原則是否適用於試用期間勞動關係之 ...
高等法院認為勞動契約附有試用期間條款者,當事人間之勞動契約效力雖自試用期間開始 ... 然查,解僱最後手段原則係適用於試用期滿之正式員工,本件上訴人係試用期間之 ... 於 www.justlaw.com.tw -
#43.️試用期的三大迷思⚠️不需要理由可以直接開除?不用付勞健保
3.解雇不用給資遣費? 如已確定要解雇試用期員工,雇主須依照規定發放資遣費,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二條 ... 於 st86229.pixnet.net -
#44.試用期離職
但法院一般認為,試用期的目的在讓勞資雙方評估彼此是否合適,試用期間勞資雙方都能隨時終止契約,因此多認為應該放寬解僱規定: x 雇主不用預先告知,. 於 www.puindia.me -
#45.試用期解僱通知書 - 三度漢語網
員工在試用期間不能勝任崗位工作就會受到公司的解僱,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範文,供大家 ... 經人事部門考核,您在試用期內未達到本公司所公佈的你應聘職位的錄用條件。 於 www.3du.tw -
#46.試用期是合法的嗎?被解僱有沒有資遣費?通過後 - 經理人
可以。 《勞基法》並無試用期的規範,而因為一般企業雇主在僱用新進員工時,只針對該員工的學經歷在面試時,採取形式上的審查,但未必能真正瞭解該名 ... 於 www.managertoday.com.tw -
#47.試用期不得無理由開除勞動部破除三大迷思
試用期 的三大迷思,第一就是「雇主是否不需要理由可以直接開除」。勞動部表示,如果試用期滿後認為勞方無法勝任工作,依照勞基法規定辦理資遣,注意要在10 ... 於 www.chinatimes.com -
#48.Tag : 解僱最後手段原則- 勞動新知 - 中華民國勞資關係協進會
「試用期」所連結的爭議往往是「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的爭議,而在現行勞動事件法得以「定暫時狀態」,命雇主繼續僱用的前提下,隨意終止勞動契約對於雇主的風險極高! 於 www.airroc.org.tw -
#49.【離職跳槽必睇】試用期辭職/解僱冇王管?解構試用期4大冷 ...
常有客戶問及試用期問題。如剛到新公司上班不到兩個月,按合約仍然在試用期中,被公司老闆指他工作表現不達標,要求他即時離職。不少人在試用期中可能 ... 於 www.am730.com.hk -
#50.試用期解僱可領資遣費?試用期勞工常見問題一次看懂 - 518熊班
目前法令沒有試用期的規定,因此雇主要和你約定試用期是可以的,就算是勞動契約的一部分,但因為有許多老闆錯誤認知試用期非正式員工,而將試用期員工 ... 於 www.518.com.tw -
#51.勞工試用期權益知多少? | 中央社訊息平台
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說明,試用期勞工的權益與正式勞工的權益並無二致,雇主應依法 ... 「試用期滿要解僱勞工,理由須充分,也要給足資遣費! 於 www.cna.com.tw -
#52.試用期沒過原因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許多企業在通知錄取時,會向錄取者說明試用期的期限與薪水,以及通過試用... 自己,若在試用期間或期滿時要解雇員工,必須證明他有不適任的理由,做 ... 於 train.reviewiki.com -
#53.留美碩士「未通過試用期」遭解僱怒告銀行敗訴 - Tvbs新聞
第一銀行大數據分析專員滕男,因遲到、未依規定打卡、不善與人溝通等事由,未通過試用期、遭銀行解雇。滕男不服提出訴訟,一審敗訴,上訴遭駁回定讞。 於 news.tvbs.com.tw -
#54.解僱試用期內員工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嗎? - 每日頭條
HR來信:李老師,您好!我們公司今年7月份招用了一名員工,雙方約定了2個月的試用期,9月20日為試用期期滿之日。9月23日的時候,公司領導經過評估認為 ... 於 kknews.cc -
#55.勞工試用期權益知多少? - 嘉義縣政府
小華剛畢業踏出校園,找到一份手搖飲店的工作,老闆告訴他,試用期3個月,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上班10小時, ... 「試用期滿要解僱勞工,理由須充分,也要給足資遣費! 於 www.cyhg.gov.tw -
#56.勞動法解析勞動契約試用期- 迷思釐清與特約篇
對於試用期勞工,不論工資、工時、休假或終止契約程序等,均須依勞基法相關規定為之 ... 且相當程度降低對於解僱最後手段性或懲戒相當性原則之適用, ... 於 hiproficiency.com -
#57.新聞中的法律/試用期解僱要給資遣費- 最新消息- SmartCPA
企業聘僱人力時常會設有試用期,讓勞資雙方適應彼此,我國《勞基法》沒有規範試用期,企業的確可以運用試用期,而且法律上亦允許雇主在試用期間解僱有 ... 於 www.smartcpa.tw -
#58.試用期員工, 不是「想炒就炒」 | 被告| 勞工法| 法庭| 大紀元
加拿大的法庭可不這麼認為。雖然解僱試用期員工的標準要低於正式員工,案例法還是持續的釋放這樣的信號:試用期員工應獲得公正的對待,應有足夠機會向雇主 ... 於 www.epochtimes.com -
#59.是否需符合勞基法規定?(上)|104職場萬象 - Yqqjx
試用期解僱 在試用期間解僱員工,是否需符合勞基法規定?(上)|104職場萬象 ... 2020-04-16 雇主在聘用新人時,降低試用期用工的風險,也有認為解雇要符合最後手段性。 於 www.autoblowmchne.co -
#60.破解試用期迷思!解雇仍須付資遣 - 1111人力銀行
「解雇不用給資遣費?」勞動部表示,如已確定要解雇試用期員工,雇主須依照規定發放資遣費,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未滿1年照比例計算。 於 www.1111.com.tw -
#61.公司如訂有試用期,是否就可以在試用期屆滿前任意解僱勞工?
有關勞資雙方自訂有關試用期之規定,並無不可;但勞方之勞動條件(勞動契約、工資、工時、休假、資遣費與退休金等)仍需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於 bola.gov.taipei -
#62.試用期能隨便解僱員工嗎知識 - 法律案例
2020年7月30日 — 試用期能隨便解僱員工嗎介紹:對於試用期內的員工和公司來講,此時可能雙方所負的權利義務都是比較少的,因此有的公司就在試用期內隨意的解僱員工。 於 flzsb.com -
#63.女性電子報 - 婦女聯合網站
註)但是,試用期內或者試用屆滿,公司如果想終止勞動契約,就必須按照勞基法中關於解僱以及資遣費的相關條文辦理。也就是說,在試用期解僱,公司仍要提出理由,並且發 ... 於 www.iwomenweb.org.tw -
#64.未通過試用期之員工,是否可以請領「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台灣法院實務認為,如果勞工遭解雇,不屬於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3項所定的各種情形(例如:關廠、遷廠、休業、解散、或勞基法第11條的5款情形),則雇主依法並不需要開立非自願 ... 於 www.yehlawgroup.com -
#65.試用期解僱員工,公司卻敗在這10個方面| 勞動法庫 - Zi 字媒體
司法實踐中,以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解僱勞動者且敗訴的例子比比皆是。失敗乃成功之母,為了避免試用期解僱勞動者之法律風險,筆者進行了總結,得出 ... 於 zi.media -
#66.試用期QA一次看:試用期沒過被解僱,可以領資遣費嗎?
目前法令沒有試用期的規定,因此雇主要和你約定試用期是可以的,算是勞動契約的一部分。但因為有許多老闆錯誤地認為試用期並非正式員工,而將試用期員工的 ... 於 www.thenewslens.com -
#67.勞雇契約中試用期制度之研究-以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為中心
在此,許多雇主藉以高於常態的正式員工薪資,大量招募員工並以試用期觀察為由,用以我國最低薪資作為試用期間的薪資。在試用期結束前向員工提出不適任作為理由大量解雇、或 ... 於 ndltd.ncl.edu.tw -
#68.雇主可以在試用期滿後,以未通過試用為由解僱員工嗎
雇主可以在試用期滿後,以未通過試用為由解僱員工嗎文/陳偉倫律師一、案例事實小美為一家外商公司之新進員工,其在第1天報到的時候,有與公司簽訂勞動 ... 於 wellychen34.pixnet.net -
#69.試用期解僱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星娛樂頭條
關於「試用期解僱」標籤,搜尋引擎有相關的訊息討論:. 【詢問】試用期不適任理由- 紐西蘭自助旅行最佳解答2021年5月20日· 新人不適任-2021-05-18 ... 於 gspentertainment.com -
#70.【投書】社會新鮮人求職必讀:關於試用期的二三事 - 匯流新聞網
對此,實務上多肯認公司有規定「試用期」的需求,故認為雇主在員工試用期之解僱權,應享有比較大的彈性,而不需嚴守勞基法的相關解僱事由。 於 cnews.com.tw -
#71.【法律評析】試用期於勞動基準法中的各項解析(上)
除非雇主有權利濫用之情事,否則,即應容許雇主在試用期間內有較大之彈性,以所試用之勞工不適格為由而行使其所保留之解僱權。」及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勞 ... 於 www.giant-group.com.tw -
#72.找試用期解僱相關社群貼文資訊
提供試用期解僱相關文章,想要了解更多試用期不適任通知書、勞基法試用期延長、勞基法試用期薪水相關法律資訊或書籍,就來法律貼文懶人包. 於 law.businesstagtw.com -
#73.【試用期被開除,有沒有勞基法】 前幾天發生阿滴英文 ...
這句話的意思是,試用期的勞工也受到勞基法的保障。 - 勞基法怎麼規定? 勞基法第11、12 條是解僱的規定,而這兩條規定了雇主可以解僱勞工的情形。 於 zh-cn.facebook.com -
#74.RE:【其他】想問個關於試用期的問題
企業聘僱人力時常會設有試用期,讓勞資雙方適應彼此,我國《勞基法》沒有規範試用期,企業的確可以運用試用期,而且法律上亦允許雇主在試用期間解僱有 ... 於 forum.gamer.com.tw -
#75.於試用期滿前,雇主得否任意終止勞動契約? - 臺灣高等法院
則於試用期滿前,雇主甲是否應有勞動基準法(下稱勞基法)第11條、第12條所定事由,並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之要求,始得提前終止雙方之試僱契約關係? 三、討論意見:. 甲說 ... 於 tph.judicial.gov.tw -
#76.試用期能隨便解僱員工 - 普法百科网
2021年5月20日 — 試用期能隨便解僱員工簡述: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於 pfbkw.com -
#77.能否因健康原因解僱試用期內懷孕員工? - 壹讀
試用期 是用工管理的一個特殊期限, 如何在這個期限內合法合理行使管理權限, 是每家用人單位都應研究的課題。 本期的兩篇文章即聚焦這一問題, ... 於 read01.com -
#78.試用期表現不佳,老闆可以提前請員工回家嗎? | 高雄律師
甚至有法院見解明文指出,試用期間可為雇主保留較大之解僱勞工權利,並減輕其解僱事由之證明程度,且勞工之能力究竟是否能勝任該工作,而應於試用期被解雇 ... 於 www.wlaw.tw -
#79.試用期間解僱勞工問題之研究 - 台北律師事務所
2.試用期滿未達正式任用考核標準,如因外在因素整體證券市況不佳,或引進業務績效不如預期,但仍保持有積極的業務動能(如各項業務開戶動能……等),得由區主管申請,經本部 ... 於 www.legalpro.com.tw -
#80.解僱試用期員工,要給資遣費嗎? - Cheers快樂工作人
不過,雖然《勞基法》沒有明文規範所謂試用期,但勞委會(現為勞動部)在民國86年發函釋表示,試用期還是必須符合《勞基法》中關於資遣、解雇的規定。也 ... 於 www.cheers.com.tw -
#81.解僱|多番過不了試用期女生上網求助反被網民斥「自己攞嚟」
許多公司在新人入職時,都設有三個月的試用期,來判斷該員工能否勝任這份工作。對此便有一位女網友分享,自己從出社會到現在,有多份工作都撐不過試. 於 www.hk01.com -
#82.開店創業加盟僱主應知試用期間實務及案例(試用期解僱不須 ...
在試用期間解僱員工,雖然法院曾有判例,承認試用期間可不必適用勞基法的資遣規定,然建議雇主若要求員工試用期間離職,還是須有充分解雇的事由,且員工若有提出要求資遣費 ... 於 ican168blog.pixnet.net -
#83.試用期就沒人權嗎?
承上所述,既然試用期員工的保障與正式員工一樣,那是否表示公司要解僱員工,一定要滿足勞基法上的解僱事由才可以?若是,那公司約定「試用期」不就沒任何實益了? 於 lanriverlaw.pixnet.net -
#84.解僱試用期間勞工要付資遣費嗎? -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依此,所謂試用期之法理,應為雇主與勞工間雖已正式成立僱傭契約,但在試用期間內, ... 是被上訴人主張上訴人之解僱行為已侵害其工作之自由權云云,即無可採。 於 www.hr.org.tw -
#85.可否解雇試用期間懷孕勞工? - 隨意窩
此篇討論到有關雇主終止勞工契約後,應休未休婚假可換取工資的問題,那麼延伸的議題是,這個員工能力跟態度真的不好,但是正在試用期內,到底可不可以解雇這個員工呢? 於 blog.xuite.net -
#86.有關新員工的試用期 - 杜卡拉Ducala -
試用期解雇 可否算是非自願離職? 年資計算; 試用期通過卻減薪? 試用期的合法性. 雇主跟新進員工 ... 於 www.ducala.org -
#87.试用期违法解雇防身锦囊|打工人攻略-
1.4 如果公司需要解雇试用期员工,「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是一项常用的技能。用这条来解雇员工,公司不用提前通知,也不用花一分钱。 於 zgnmg.org -
#88.勞工處- 香港法例第57章《僱傭條例》
無試用期/完成試用期的非連續性合約,所需的通知期則為議定的期限,而相應的代通知金見表二。 ... 僱主可無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而即時解僱該僱員。 於 www.labour.gov.hk -
#89.醫院對試用期護理人員之解僱權~兼論資遣費問題
綜上,雇主欲解僱正式勞工,必須符合勞基法第11條規定所列之五款法定事由,且須給付遭解僱之正式勞工資遣費;然而雇主於勞工試用期間中或試用期間屆滿擬解僱試用期勞工, ... 於 www2.nurse-newsletter.org.tw -
#90.是否就可以在試用期屆滿前任意解僱勞工? - 新竹縣政府
公司如訂有試用期,是否就可以在試用期屆滿前任意解僱勞工? ... 特別是如果要資遣試用期內的員工,仍要依照《勞基法》和《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予員工資遣費。 於 www.hsinchu.gov.tw -
#91.試用期是否仍有勞基法解僱事由、預告期間及資遣費的適用?
A: 一.行政機關:肯定說勞委會86年台勞資二字第035588號函表示:「於該試用期內或屆期時雇主欲終止勞動契約,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11、12、16及17條等規定辦理」。 行政機關 ... 於 twlabor.net -
#92.試用期沒過可領資遣費?沒有加班費合法嗎?新進員工9大常見 ...
再來,試用期結束會有考核,若你在客觀上已達成工作標準,但雇主仍要求延長試用期,應該要向你說明 ...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職場熊報(原標題:試用期解僱可領資遣費? 於 www.storm.mg -
#93.別被慣老闆騙了!試用期間只給半薪,或是直接解雇都是不合法
因此在與雇主談試用期時,需要將詳細內容談妥,無論是工作內容、工作項目、上下班時間、薪水、請假規定、勞健保等等都需要按照勞基法規定寫進勞動契約內。 於 www.moneynet.com.tw -
#94.試用期被解僱
此外,試用期不得超過法律允許的期限。 這取決於勞動合同的期限。 例如,法律規定,對於6個月或更短的僱傭合同,試用期不適用。 如果 ... 於 lawandmore.cn -
#95.【勞動法律】試用期滿不適任解雇,合法嗎? - 厝邊好律師
求職時,職場新鮮人對於工作試用期間的約定,想必並不陌生。 不過經常發生的勞資糾紛在於,如果試用期滿後(或是試用期間)被解雇,這樣是合法的嗎? 於 joelindex0208.pixnet.net -
#96.試用期非自願離職 - sc6870.com
試用期 並不能不支薪只要你有實際去上班老闆都是要給薪水的因此無論要依「資遣」的方式解僱你除了事先預告(註)還要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1. 很多公司行號在招新人時都會 ... 於 sc6870.com -
#97.被多數企業誤用的試用期約定試用期真的合法嗎? - 天下雜誌
請新人在試用期滿後,離開另謀高就。沒想到新人提出抗議,認為公司當初並沒有在勞動契約中寫定試用期,也沒有跟他約定考核標準,這樣算是「非法解雇」 ... 於 www.cw.com.tw -
#98.單位能在試用期隨便解僱員工嗎精選 - 普法法律网
單位能在試用期隨便解僱員工嗎推薦:不管是對用人單位來講,還是對勞動者而言,在試用期內的權利義務都是比較弱的。因此,有的不良單位就會在試用期內 ... 於 pffl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