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高點法商編委會寫的 土地暨不動產實用小法典 和unknow的 土地法規(16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 - 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也說明:有關都市更新,除都市更新條例及其授權訂定之法規另有規定外,適用本自治條例之 ... 主要計畫局部性之修正,且不違背其原規劃意旨,並符合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二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高點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東南科技大學 營建科技與防災研究所在職專班 孫詠明所指導 黃逸華的 採行「危老條例」與「防災都更」辦理自主更新差異之研究-以新北市海砂屋為例 (2021),提出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防災都更、危老條例、海砂屋、危險建築物。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屏東大學 不動產經營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呂宗盈所指導 柯宏運的 危險老舊房屋重建之研究-以高雄市三民區義民段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老屋重建、容積獎勵、都市更新條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的重點而找出了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的解答。

最後網站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對照表 - 行政院全球 ...則補充:都市 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總說明 ... 申請獲准後,續依建築法令規定申請建築執照;至申請應備之書件及重建計畫應載明之事項,於本條例施行細則定之。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土地暨不動產實用小法典

為了解決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高點法商編委會 這樣論述:

  本書蒐錄土地暨不動產相關法規,資料完整豐富、輕便易攜帶,為不動產證照考試(不動產估價師、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與實務、研究及相關高普初考、特考之最佳工具書。   ⊙蒐錄至最新土地暨不動產相關法規。如:   ‧111.06.22修正公布之「土地法」   ‧111.05.28修正公布之「都市更新條例」   ‧111.05.23修正發布之「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   ‧111.05.11修正公布之「建築法」   ‧111.05.11修正公布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11.04.07修正發布之「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   ‧111.02.18修正公布之「產業創新條例」   

‧110.12.17修正公布之「稅捐稽徵法」   ‧110.10.13修正發布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110.09.23修正發布之「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110.07.13修正發布之「土地登記規則」   ‧110.06.30修正發布之「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   ‧110.06.23修正公布之「土地稅法」   ‧110.06.09修正公布之「住宅法」   ‧110.05.26修正公布之「都市計畫法」   ‧110.04.28修正公布之「所得稅法(有關房地合一稅)」   ‧110.04.26修正發布之「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110.01.27修正公布之「平均地

權條例」   ‧110.01.27修正公布之「地政士法」   ‧110.01.27修正公布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110.01.20修正公布之「遺產及贈與稅法」   ‧110.01.20修正公布之「民法第二編債」   ‧110.01.20修正公布之「民法債編施行法」   ‧110.01.20修正公布之「民法第四編親屬」   ‧110.01.13修正公布之「民法第一編總則」   ‧110.01.13修正公布之「民法總則施行法」   ‧110.01.13修正公布之「民法親屬編施行法」   ……等。   ⊙本書於條文之後,增列相關之大法官解釋及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裁定,方便使用者之查閱。

採行「危老條例」與「防災都更」辦理自主更新差異之研究-以新北市海砂屋為例

為了解決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黃逸華 這樣論述:

處於環太平洋地震帶上、地震頻繁的台灣,「危險建築物」可能隨時會危害公共安全,令居民整日擔心受怕,然這些建築物多數建在沿淡水河畔新北市邊郊,無建商願意進駐之地區,若等待居民依照都市更新條例緩慢地辦理都更程序,恐緩不濟急,但每個社區的建築物危險狀況不同、地點不同、所有權人條件不一,如何選擇最適合的條例,本研究以「危老條例」及「防災都更」二種條例,針對新北市「海砂屋重建」做比較分析,審視各條例之優缺點、探討條例之差異,並帶入個案比較,以助於民眾選定適用之條例做為重建決策參考。本研究以4個案例做「危老條例」及「防災都更」適用比較分析,個案中的海砂屋,在容積奬勵上最優者皆為「防災都更」,不僅簡單計算且

不需層層堆疊,但因法規期限僅有三年時效,並需將危險建築物先行拆除才予以適用,造成民眾恐未來無法興建完成,又無屋可居之窘境而望之卻步,如何能讓人民免於居住在危險建築物的陰影之中,不僅需要政府更多的智慧,更需要法令上的配套,對危險建築物的使用限制,並且教育民眾正確的重建方式,分配公平的機制;以及遇到有良心負責任的建商協助參與並採公開透明的分配方式,才能讓經社會過度渲染重建錯誤觀念的民眾,重拾信心,讓重建過程能順利且有效率的完成。

土地法規(16版)

為了解決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unknow 這樣論述:

  本書收錄至111年6月最新之法規,如下:   .111.06.22修正公布之《土地法》   .111.05.23修正公布之《稅捐稽徵法施行細則》   .111.05.11修正公布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111.04.07修正公布之《公平交易法施行細則》   .111.03.25三讀通過之《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110.12.17修正公布之《稅捐稽徵法》   .110.10.13修正公布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110.09.23修正公布之《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110.07.13修正公布之《土地登記規則》   .110.06.30修正公布之《房地合一課徵所得

稅申報作業要點》   .110.06.23修正公布之《土地稅法》   .110.06.09修正公布之《住宅法》   .110.05.28修正公布之《都市更新條例》   .110.05.26修正公布之《都市計畫法》   .110.04.28修正公布之《所得稅法》   .110.04.26修正公布之《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110.01.27修正公布之《平均地權條例》   .110.01.27修正公布之《地政士法》   .110.01.27修正公布之《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規範土地利用及土地分配之法規,除土地法外,特別法林立,因此龐雜零亂,難以一窺全貌。許文昌老師以其多年的教學心

得及實務經驗,整理出這本脈絡清晰、層次分明之小法典。     本書除蒐錄八十餘種重要且常用土地法規,依其性質區分為十四大類外,並對重要法規加入「名詞解釋」及「歷屆試題」。值得推薦的是,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不動產部分)逐號析論,坊間難得一見。     【本書收錄之法規】     本書係針對地政系學生及不動產從業人員的使用習慣與需求,收錄重要且常用之土地法規共80餘種,依性質區分為基本法規、徵收法規、登記法規、地權法規、計畫法規、重劃法規、都更法規、地價法規、地稅法規、經紀法規、農業法規、住宅法規、證券法規、相關法規等十四大類。

危險老舊房屋重建之研究-以高雄市三民區義民段為例

為了解決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的問題,作者柯宏運 這樣論述:

臺灣位處地震帶,全省30年以上老舊房屋已近450萬戶,大約超過50%比例。難道只能等損毀再來重建房屋?如果民眾想老屋重建只能依據「都市更新條例」?如果民眾想透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來重建老舊建築,該如何操作?老屋重建方式不外乎自己拆除重建,或配合中央的法令以「都市更新條例」或「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來爭取容積獎勵辦理重建。但以「都市更新條例」或「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來推動重建,往往因為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對申請法令的不熟悉,而無法自行整合或提出申請。本研究即以老屋重建為動機,討論「都市更新條例」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兩者之差異,另

以高雄市三民區義民段之老舊透天房屋做為案例,讓實際需要老屋重建的人,知悉如何以「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來符合老屋重建條件、申請重建流程、撰寫重建計畫書、爭取容積獎勵與辦理老屋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