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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 民族學系 林修澈所指導 周士煌的 台灣民族學的發展與意義 (2021),提出金門大學評價2021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民族學、台灣民族學、台灣學、台灣國學、學術史。

而第二篇論文國防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魏靜芬所指導 鄭如意的 論中國大陸海上民兵從事干擾活動爭議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中共海上民兵、灰色地帶行動、專屬經濟海域、國家安全的重點而找出了 金門大學評價2021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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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證據法與救濟程序

為了解決金門大學評價2021的問題,作者吳燦 這樣論述:

  ‧經典案例為題材,分析案例爭點,介紹思考層次,提出判斷基準。   ‧內容依當前法制與司法實務或學說,重新整理、修正與補充。     臺灣刑事訴訟法於2002年間,從「職權主義」改制為「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接續引進美日法制,本書係針對此一新制,以現行實務見解為主軸,輔以學說理論,針對證據法相關議題及刑事救濟程序等,或旁徵博引,作系統性介紹,或以案例方式,提綱挈領為論述;另以「補敘」方式,針對法律增修、見解變更為說明,俾期兩相對照,有益於知其梗概。     本書是作者在最高法院的辦案心得,適合實務界(法官、檢察官、律師或法務人員)辦案之參考,有助於國考考生瞭解實務層進式的脈動,也可以讓

學術界瞭解實務在面臨個案困境,如何基於法的續造,從規範意旨補遺立法缺漏,以實現個案正義。

台灣民族學的發展與意義

為了解決金門大學評價2021的問題,作者周士煌 這樣論述:

民族學ethnology研究「民族ethnos,及附著於其身的文化」,台灣的民族學,研究對象是台灣諸民族/民族集團:原住民族、客家、Lán-lâng/Holo、外省人。其中,學科傳統領域研究的首為台灣原住民族,在政策的支持下,客家研究亦開始展現成果。原住民族研究和客家研究,已有整體性「知識體系」的建構。台灣其餘民族的學問,則以民俗學或地方學來表達,其體系尚待發展。作為近代學術的民族學,在台灣有其特別的歷史發展過程。由日本治理台灣時,為了施政所進行的大規模調查、與稍後的學術研究開始,累積成果。國民政府來台之後,以誌書的編寫及審查圈錮地方知識份子,確立「以本土為地方」,以台灣為學科的練習場,並橫

殖入文獻學研究的中國邊疆民族史。民主化之後,台灣主體性漸漸展現,本土研究開始興盛,教育系統與學術系統對台灣的觀點也開始正常化。對自身生活環境的興趣,則以「地方學」的樣態出現。台灣為一多民族的國家,清楚了解諸民族及其文化,為「屬族」的學問,以國家的文化主體性為學問的對象,可以稱為「台灣學」。台灣學為「屬國」的學問,為台灣的國學,其核心應該為台灣的民族學。台灣學或國學的發展,尚待觀察,但並非空想。

論中國大陸海上民兵從事干擾活動爭議之研究

為了解決金門大學評價2021的問題,作者鄭如意 這樣論述:

中國大陸近年來大量動員沿海漁民與漁船組成「海上民兵組織」,該組織同時接受各級地方政府與軍事體系的「雙重領導」,依中國大陸國內法界定,「海上民兵」僅為解放軍的助手或後備力量,非一般正規武裝部隊;然在現有國際法框架下,不論其身分、船舶屬性皆無法準確定位與規範,以致其行動處於法律的模糊地帶。此優勢可避免狀態升級成軍事衝突,因此,海上民兵多被運用在與周邊國家海上對峙的第一線,於有爭議島嶼和專屬經濟海域附近集結、宣示主權、騷擾他國船舶及阻擋航道,進行低強度的干擾行動,影響並破壞周邊國家海上的區域安全,達到中國大陸所望的政治及軍事戰略目的。是以,「海上民兵」之法律地位具灰色地帶難以一概論斷,故而本文從其

干擾活動的行為類別進行探討,細究其發動的目的、依據、內容以及方式,有無違反現有國際條約、國際習慣法,或產生危及國家和平及國家安全之威脅,復就近年來海上民兵實踐案例以觀,探討其在南、東海引發之「灰色地帶衝突」,所衍生美國與日本的不同法律評價與應處模式。最後就我國面對海上民兵從事干擾行為之應處進行探討,在我國管轄之不同海域,分析行為所適用之相關法律和闕漏之處,並嘗試探討、擬制想定狀況,及機關間之協調與執行措施。希冀我國審視局勢可能將更加嚴峻之風險,積極統合海軍與海巡同步修訂相關作法,適當授權海上執法機關或軍隊,俾確保任何情況均能緊密合作、充分處置,以完善的預警及防衛機制,共同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