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音著作權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錄音著作權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楊珮琪寫的 文化創意產業與中國大陸法制:以音樂產業為中心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 許惠峰所指導 鄭嘉文的 論音樂著作權利保護範圍及侵權之研究 (2021),提出錄音著作權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著作權法、音樂著作、美國音樂現代化法案、數位利用、授權機制。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系研究所 姚信安所指導 舒彥綸的 論數位時代下著作權授權機制 (2021),提出因為有 數位時代、著作權授權、集體管理、強制授權、音樂著作、孤兒著作、著作權利資料庫、著作權登記、區塊鏈、智慧合約的重點而找出了 錄音著作權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錄音著作權,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文化創意產業與中國大陸法制:以音樂產業為中心

為了解決錄音著作權的問題,作者楊珮琪 這樣論述:

  在兩岸經濟合作的大潮流下,台灣文創產業業者亦希望前進大陸市場,然面對彼岸陌生的體制與繁複的異地法律,將產生諸多商業佈局與智慧財產保護的疑難。本書對於兩岸音樂產業及法制環境詳加介紹,對於進軍大陸市場的通路與方法、尋找授權機會的方式與管道、集體管理團體及交易平台運作的現況,以及保障自身權益的法律及行政手段等,均有深入的討論。對於文創產業業者、法律服務業者、政府相關部門及對中國大陸法制及文創產業有興趣的讀者,均能從中獲得必要及有用的資訊與建議。

錄音著作權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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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音樂著作權利保護範圍及侵權之研究

為了解決錄音著作權的問題,作者鄭嘉文 這樣論述:

音樂的利用隨著科技發展出現了多樣的發展,而著作權對於音樂著作的保護管理及規範更應時時隨著產業的環境進行適度的修正、與時俱進,方能讓法律的規範更適用於產業的現況。 本文探討近年來科技發展下數位音樂之流通及利用態樣。從國際著作權公約關於音樂著作之規範內容進行介紹,進一步介紹美國音樂著作權利保護及管理,其中包含美國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之運作、以及音樂現代化法案(MMA)之內涵。本文亦針對我國音樂著作之相關規範進行介紹,並分析科技發展下音樂之新型態利用模式,包含音樂數位化之創作態樣、數位音樂平台之傳輸、社群平台對於音樂表演之利用模式…等,並針對相關侵權案例進行探討。

音樂著作在網路之普及下產生了更多元之利用態樣,以今時今日之科技發展,應檢視現行之著作權法之管理機制是否符合數位音樂利用之產業現況,並針對產業利益及責任分配間之平衡提出相關建議,以完善音樂著作之權利保護及管理。

論數位時代下著作權授權機制

為了解決錄音著作權的問題,作者舒彥綸 這樣論述:

著作權法保障了著作權人的權益,肯定人類精神的創作並保障其人格及財產價值不容任意侵害,藉由權利的保護更可給予創作之誘因,最終能促進文化發展。但網路數位科技發展快速的現代,利用著作的方式也不斷日新月異,串流、雲端技術的成熟,以及個人終端設備的普及,最終形成了數位匯流現象。此時對於著作的授權與利用可能產生不同於傳統實體著作之影響,固有的著作財產權在解釋上或有產生疑義,也進而出現創設新權利的需求。 而在數位時代下,對於著作授權的各種制度都產生了一定程度的影響,如集體管理制度授權效率的批評、音樂著作強制授權費率的訂定、孤兒著作的產生與解決方式等等。關於此些問題,在比較外國相關制度或法案之

運作及設計後,本文觀察出我國的著作權授權制度上存在完整授權資料庫的需求,若能進一步輔以自願登記制度,甚至以區塊鏈技術作為兩者之橋樑,更能減少授權成本、加速授權的取得以及權利金的分配。又因區塊鏈技術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即時追蹤的特性,故將之用作於著作授權上也或成未來之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