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羅哈客運評價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另外網站阿羅哈票價阿羅哈客運-小羅旅遊日記 - Vnfp也說明:和欣客運臺中到臺南15日起漲70元阿羅哈客運表示,原本一直不想調整票價,已經觀望了兩個月,原想成本增加五%,公司都還有能力吸收,但是今年一直到二月底,長途客運的 ...

東海大學 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班 陳慧聰所指導 林寒琦的 企劃國道客運業新型服務方式以創造顧客價值之研究 (2007),提出阿羅哈客運評價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國道客運、商品企劃七工具、因素分析。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交通大學 管理學院高階主管管理碩士學程 楊千所指導 陳瑞鈴的 代理理論實證研究-以Aloha客運公司為例 (2007),提出因為有 代理理論、代理人、委託人、阿羅哈客運公司、VDO資訊系統的重點而找出了 阿羅哈客運評價的解答。

最後網站阿羅哈[月季花品種] - 中文百科知識則補充:阿羅哈 (Aloha)是2003年德國科德斯父子(W. Kordes & Sons)培育的一個月季花品種,商用別名為Aloha Hawaii/Kordes' Rose Aloha/KORwerug/Korwesrug,大花攀緣。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阿羅哈客運評價,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企劃國道客運業新型服務方式以創造顧客價值之研究

為了解決阿羅哈客運評價的問題,作者林寒琦 這樣論述:

近年來,隨著高鐵的通車促使國內長途交通市場競爭更加激烈,消費者的需求與選擇也越來越多元。在此研究背景下,本研究以商品企劃七工具做為研究方法與架構,最終目的為尋找消費者之偏好以企劃創新的客運服務。 本研究採用商品企劃七工具中的訪談調查、意見調查、定位分析、創意發想、創意選擇與聯合分析。在訪談調查中,依據受訪者意見發展出26個評價項目,並以此作為意見調查的問卷架構。接著進行定位分析獲得三項企劃關鍵因素(「官能與客服感受」、「車班調度」與「便利性」),再利用知覺圖描繪出新型服務最適的企劃方向。第二階段利用創意發想與選擇,評估出符合顧客需求之創意構想後,篩選出五個創意作為十個水準與聯合卡問卷之依據

。最後利用聯合分析找到消費者偏好的服務組合。 聯合分析的結果顯示,整體受測者最重視的屬性與其權重依序為:「優惠性」 (31.52%) >「交通便捷性」 (25.15%) >「附加服務」 (20.91%) >「購票便利性」(14.85%) >「站內客服」(7.58%),業者必須掌握此五項關鍵屬性。而其最偏好的服務水準組合為:『設立清楚易懂的電子看板、與小巴士業者合作提供市區接駁車、站內設立自動售票機、累積里程數換取票價折扣、舒壓性的乘車享受』。最後,假如能將企劃加以深入設計與開發,創新的服務設計才會具有價值。

代理理論實證研究-以Aloha客運公司為例

為了解決阿羅哈客運評價的問題,作者陳瑞鈴 這樣論述:

乘車安全性是顧客搭乘交通工具時的主要考量,而提供乘車安全性的客運公司又需委託駕駛員本身的自律性來保證此服務品質,當客運公司將乘客的安全保障委託給駕駛員執行,此時客運公司與駕駛員之間的關係可以視為代理理論中的「委託-代理」關係,其中客運公司是委託人而駕駛員是代理人,而且客運公司藉由契約來約束駕駛員的安全性駕駛。由於駕駛員契約中主要是以「行車趟數」計酬,故駕駛員在私利及有限理性之下是以快速行車以獲得高酬勞為目的,而客運公司的立場為追求乘客安全以獲得乘客信賴與選擇,進而提升競爭優勢與營業利潤為目標,當委託人與代理人的目標發生衝突且委託人無法証明代理人是否有營私的行為時客運公司和駕駛員二者在代理關係

中將產生的問題;因此本研究欲探討如果當委託人有充分資訊可以證明代理人的行為時,則代理人是否較可能會是為了委託人的利益而為?本研究以阿羅哈客運公司為研究個案公司,該公司於民國93年引進VDO資訊系統的監控制度安裝測試並於民國94年開始執行,依據研究目的,研究中將探討個案公司在執行VDO資訊系統的監控制度之後,也就是說當公司有充分資訊可以證明駕駛員的行為時,則駕駛員是否較可能會是為了公司的利益而為,即公司在乘客安全方面的競爭優勢是否提升,研究過程中將從針對阿羅哈客運公司本身在監控制度執行前後之比較,以及阿羅哈客運公司與其他競爭對手的比較兩方面分析討論,並且選用三個不同來源的資料進行實證分析,其資料

來源包括阿羅哈客運公司內部的實際記錄資料、公路警察局的汽車運輸業重大災害緊急交通事故統計資料、以及問卷調查所得的乘客滿意度相關資料等,研究資料的多元性是本文的貢獻之一;此外,跨時間的縱斷面資料分析是本文的貢獻之二。資料分析結果顯示:阿羅哈客運公司本身在監控制度執行後肇事率大幅度的降低;與其他競爭對手的比較,阿羅哈客運公司在重大災害緊急交通事故統計資料中的肇事次數、死亡人數、以及受傷人數皆屬最低記錄,而且在保證安全功能性與搭乘的滿意度兩構面皆或獲得顧客最高的評價,此結果說明駕駛員因為了解公司執行VDO的監控制度之後可以同步掌他們的駕駛狀況以及能夠明確記載他們的行車記錄,藉以依據執行阿羅哈公司與駕

駛員之間所建立的契約,故駕駛員也了解他們不能欺瞞委託人,因而抑制了代理人投機行為的發生,例如:超速、超車等違規行為,此點與Eisenhardt(1989)在實証主義的代理理論中所提的主張:「當委託人有資訊可以證明代理人的行為時,則代理人較可能會是為了委託人的利益而為」相符合;委託人-阿羅哈客運公司也因此提高乘車安全性保證,同時提升該客運公司的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