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前 國中 流氓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頭前 國中 流氓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秋蘆寫的 青春半熟.記憶微溫 和公共電視法律白話文運動的 【獨家限量書衣+作者親簽】What The 法:法律誰說了算? 若你是法官, 你會怎麼判?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白象文化 和時報所出版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頭前 國中 流氓,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青春半熟.記憶微溫

為了解決頭前 國中 流氓的問題,作者秋蘆 這樣論述:

若能為日子上色,那麼這一天絕對是滿滿的海水藍     ◎作者採獨特的「紀傳體」敘事,回味少年十四十五的國中時代,現實與虛幻交錯,別具特色!     ◎本書向90年代致敬。打從一開始便彩蛋連發、氛圍滿滿,彷如置身那個金色年代,在疫情沒完沒了的21世紀,益發使人懷舊…     ◎六、七年級生啊~國中三年有多少美麗的錯誤與缺憾?「再來一次」能否盡善盡美?躍然紙上的身影便是你我共同的追憶;而「現役的」中二生更不容錯過,這就是你們阿爸阿母的青澀糗樣。     還記得嗎?那個時候你才14歲,情竇初開   暗戀的意中人只要對你笑一下,就可以讓你開心一整天   模擬考彷彿沒完沒了,而你卻為了臉上多冒出一顆

青春痘煩惱不已.....     這是一本30年前的校園青春故事   裡頭肯定有熱血,卻有點白爛   也許有愛情,但可能不夠浪漫   甚至,連魔幻和懸疑都給你來上那麼一點     順著記憶的稜線折返,你會發現   青春從不曾褪去色彩.....   而那個不羈的中二生依舊留在原地,等你回來

【獨家限量書衣+作者親簽】What The 法:法律誰說了算? 若你是法官, 你會怎麼判?

為了解決頭前 國中 流氓的問題,作者公共電視法律白話文運動 這樣論述:

博客來獨家首刷限量書衣+作者親簽 你曾覺得法官做出的判決,總是違背民意嗎? 你是否納悶,法律究竟是保障好人還是壞人?   ☆小混混搶劫又性騷擾我女友,正當防衛殺死人,難道不行嗎?   情侶在山上看夜景遇到流氓行搶,行搶同時又心懷不軌又伸出鹹豬手騷擾,男友為了要保護女友,向前阻擋,成功壓制小混混。以為危機解除的他,卻一不小心「掐死」了小混混。法官竟然判男生「過失致死」,這還有天理嗎?   ☆兇手一定就是他啊,為什麼還要無罪推定?   明明所有線索都超明顯,不用柯南也不用毛利小五郎,燒腦劇看多一點就可以輕鬆指認出兇手的案件,最後法官卻說「證據不足」,根據「無罪推定」原則,一定判定嫌犯「無罪」

!?   ☆學生請假補考的分數被打七折,學生不服向學校提告像話嗎?   學生段考當天因媽媽車禍住院,向學校請假再擇日補考。學校依校規規定,補考的分數要打七折,學生不服竟向學校提告,還想申請大法官解釋,這樣像話嗎?這樣以後老師要怎麼教小孩?   ☆WHAT THE法?法律到底是誰說了算?(°ロ°) !   由最敢討論社會議題的公共電視「青春發言人」與法學界青年組成的專業法普媒體社群──「法律白話文運動」,帶領大家從爭議的議題思考法律問題,並從法律概念反思議題,讓你在這個媒體與資訊爆炸的時代,培養出獨立思考的能力! 名人推薦   台灣通勤第一品牌‧Podcaster   陳柏惟‧立法委員

  百靈果NEWS‧Podcaster   李雪莉‧報導者總編輯   林昶佐‧立法委員   邱威傑‧台北市議員   柯萱如‧律師   苗博雅‧台北市議員   張志祺‧簡訊設計|圖文不符 共同創辦人   曾博恩‧薩泰爾娛樂 內容長   視網膜‧〈What the法〉節目主持人   賀瓏‧薩泰爾娛樂專職寫手   黃郁芬‧台北市議員   賴盈真‧律師‧法律知識型YouTuber   ──各界專家‧衝撞推薦   作者簡介 公共電視「青春發言人」   公共電視「青春發言人」是國內首度針對青少年量身打造,和青少年觀眾討論新聞時事、社會議題的電視節目。透過豐富多元的短影音形式,節目團隊希望能促進對

同性婚姻、情感教育、憂鬱症等各種不同議題的討論,並讓青少年的聲音有機會被聽見。   〈What the 法?〉是「青春發言人」邀請網路新媒體「法律白話文運動」共同製作的單元。有感於近年來引發網路熱議的「恐龍判決」,深入探討其中隱含的社會價值和偏見。此系列以充滿趣味的網路語言貼近青少年生活,刺激觀眾用不同角度思考生活大小事。 文字|法律白話文運動   由一群致力於散播法治種子的法律人成立的新媒體。對一般人而言,本該為人民服務的法律,因為內容有如文言文難懂,反而離人民越來越遠。於是,我們想透過網路與科技,發揮新媒體的各種想像,提供值得信賴的知識。我們相信,法律是人類史上最重要的發明,它搭起一

座理性的橋樑,用共存與共榮連結立場衝突的人們,而法律白話文運動希望帶領讀者走上這座橋樑,思考議題、關懷彼此,和我們一起塑造屬於台灣的法律文化。   網站:plainlaw.me   Facebook粉絲專頁: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plainlaw.me   1 是正當防衛,還是殺人? 2 兩情相悅變性侵?沉默不代表我同意? 3 改編商標開玩笑,可以嗎? 4 警察開槍打死壞人,有罪嗎? 5 你的錢不是你的錢? 6 我是國中生,我要告學校? 7 兇手保證就是他,為什麼還要無罪推定? 8 沒有搜索票就跑去抓壞人,不行嗎?

9 恐怖情人相愛相殺,法律何解? 10 私密影像被公開在網路上,該怎麼辦?   ◆正當防衛殺死人,不行嗎?◆ ‧事件時間:民國100年5月4日 事件地點:桃園市某知名山區‧事件主角:小C、張家豪、小混混阿星‧事件概要:桃園市有一名女子小C向警方報案,聲稱自己和男友但山上看夜景,卻遇到一名拿刀的小混混趁機打劫,甚至對小C毛手毛腳、意圖不軌。男友張家豪為了保護他,並向前阻擋,成功壓制小混混。以為危機解除的他,卻一不小心「掐死」了小混混阿星。 ‧我一心只想保護女友!張家豪坦言,當下既緊張又害怕。小混混阿星雖然身形瘦小,但是他手持利器,又對女友動手動腳,若再讓小混混爬起來,阿星或許又會再

侵犯女友,自己也可能會被攻擊。張家豪一心只想著保護女友,所以便用盡所有的力氣死命地勒住阿星。 ‧完全沒有想過會殺死一個人眼看阿星被張家豪制伏,小C 便趕緊拿起手機報警。警察也迅速趕到現場,但是沒想到阿星竟在這期間,被張家豪活活地「掐死」了!張家豪表示:「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要殺他的意思,在這種狀況下,我覺得我算是很合理的正當防衛吧!」同時他也認為,若非阿星為非作歹,意圖傷人搶劫,怎會發生這些事情? ‧他是壞人,但真的有壞到需要拿命來賠嗎?事發後,阿星的母親聞此噩耗,心痛至極。她表示,雖然阿星從來不是什麼「好人」,他曾頭前吸毒,前半年才剛假釋出獄,前科累累。但是阿星的錯,真的罪孽深重到需要他的一條人

命來賠嗎?阿星母對此沉痛表示他的悲傷。 ‧檢察官解剖結果根據檢察官解剖阿星遺體的結果,張家豪是在掐住阿星的脖子沒有幾分鐘,便已昏過去,且阿星的頸部因為被勒住壓制,造成氣管和頸部都有出血,造成缺氧無法呼吸而窒息死亡。阿星母表示:「都往要害打,怎麼會是過失?擺明就是要殺了他。應該要用傷害罪來判刑才對,應該是傷害致死,而不是過失。」 ‧壞人就該死嗎?張家豪為了保護自己與女友,失手誤殺了小混混阿星。阿星母表示,原本可以不用死的人,卻因為過度保護而殺死了一個人,真的不需負一點責任嗎?另外,張家豪與小C 卻認為這是一個在危急情況下,迫不得已的失誤,並未逾越任何法律的紅線。這到底算是正當防衛,還是殺人? ‧

人民法官,你怎麼想?A:張家豪並非故意殺人,應該判正當防衛,無罪。B:張家豪應該要為自己的過失致死負責,但考量情有可原,可以輕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