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中 天 換照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NCC 中 天 換照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莊春發寫的 台灣視訊產業的問題與解決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中天新聞台勝訴!不給換照被關台近3年法院 ... - Yahoo奇摩新聞也說明:對此,中天提起行政訴訟救濟,請求法院撤銷處分並准予換照,再向NCC求償79億餘元,今(10)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原處分,判中天勝訴,發回NCC重新作審查 ...

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一般生組 黃銘輝所指導 張子芸的 我國廣電媒體平衡報導義務之研究─以傳播法上「公平原則」的實證為中心 (2021),提出NCC 中 天 換照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公平原則、平衡報導義務、重要公眾議題、公眾辯論、多元觀點、無線廣電管制規範。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 柯玉佳所指導 戴婉錡的 探究台灣政治假新聞於臉書平台之擴散查核機制——以趨勢科技防詐達人為例 (2021),提出因為有 假新聞、內容農場、事實查核、社群媒體、資訊戰的重點而找出了 NCC 中 天 換照的解答。

最後網站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事件 - 維基百科則補充:中天 新聞台不予換照事件,是指中天新聞台於2020年申請換發執照不過一事。2020年11月18日,中天新聞台因多次違規、內控機制失靈,以及持有人蔡衍明嚴重介入新聞製作等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NCC 中 天 換照,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台灣視訊產業的問題與解決

為了解決NCC 中 天 換照的問題,作者莊春發 這樣論述:

  電視產業與電信產業,長期屬於政府部門管制的產業,民主化之後,人民對訊息取得的強烈需求,政府遂採行開放政策,容許民間公司參與經營。然而在政府市場開放過程的中間,決策中似乎出現若干的盲點,個人因此不揣淺陋在報紙或網路專欄投書,本書為此發表的成果。希望個人的意見能提供主管機關政策的擬定,以使兩個產業發展更為健全,消費者從而獲得品質更好而價格適當的訊息服務。   為讀者閱讀方便,將其區分為傳播產業篇、電信及網路產業篇、公共經濟篇等三種分類。本書內容可做為教學上、實務上、政策討論的參考。 名人推薦   本書內容豐富,且收錄重要的時事議題,讀這些文章如同回顧台灣通訊傳播的發展

史,不僅是對教學和實務工作者有所助益,亦可作為推薦學生的閱讀教材。──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主任 翁曉玲   直言、敢言,能夠揭穿管制重重面紗下真相就看這一本。──太穎國際法律事務所 謝穎青律師   傳播媒體產業的治理與監管,應該以媒體經濟學等社會科學的分析為基礎,才能得到放諸四海而皆準、歷久不衰的解答。莊春發教授是臺灣在媒體經濟學領域的前輩學者,智慧結晶集結出書,值得拜讀。──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 賴祥蔚   台灣視訊產業的發展,不只是傳播政策問題,更是攸關民生品質與整體經濟發展的產業問題。本書從產業結構面出發,分析深入,許多卓見,值得參考與深思。──中國文化大學新聞傳播學院院長

胡幼偉

NCC 中 天 換照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傅崐萁委員質詢陳耀祥NCC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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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廣電媒體平衡報導義務之研究─以傳播法上「公平原則」的實證為中心

為了解決NCC 中 天 換照的問題,作者張子芸 這樣論述:

科技的進步豐富了人們的感官世界,與過去相比,現今人們擁有更多的管道來獲取資訊。然而,這種外在多元是否帶來了內在多元,亦即資訊管道的多樣化是否為人們帶來更為豐富的觀點,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此外,廣電業者作為資訊提供者,對於資訊之流通,其是否負有報導重要公眾議題,並同時將與該議題相關之正反方觀點呈現於公眾之義務,亦為本文所欲探究之問題。 本文以美國法上公平原則為借鏡,以「比較法」與「文獻分析」作為法學方法,探究公平原則在美國法上之歷史演進與實務上之發展,並藉由與公平原則相關的重要案例之介紹,以明確化公平原則之實質內涵。接下來,本文透過美國法上針對公平原則所進行之辯論,來深化對於公平

原則所涉及法律問題與實務上發生爭議的討論,以同時將正、反方觀點並列之形式,來釐清並檢視公平原則是否合乎憲法第一增補條款之要求,以作為後續我國制定公平原則相關規範之基礎。 在確立公平原則仍舊作為一個適切的無線廣電管制規範後,本文認為我國現行法規範有必要進一步地制定具體規範,以達成促進公眾辯論之理想。就規範內涵而言,廣電業者對於重要公眾議題負有平衡報導之義務;而就規範節目類型而言,則針對整點新聞、談話性節目,以及一般談話性節目作出不同密度之規範要求。就執法策略而言,本文認為得仿造事實查證原則之相關規範,修改《衛星廣播電視法》之相關規範,要求違反公平原則義務之業者,應依循自律先行原則,召開自律

委員會,並增設相關罰鍰機制,將違反之記錄列為換照參考之依據。並且在《廣播電視法》亦增訂違反公平原則之裁罰手段。最後,本文以社群平台為核心,討論網路使用者,以及社群平台業者就第三方在其平台上之言論,是否應受到公平原則之規範。有鑑於社群媒體對於新聞產製過程帶來的影響,本文初步認為,並不硬性要求其必須報導重要公眾議題,但若報導了重要公眾議題,就必須符合平衡報導之要求。在執法策略方面,則並不另外增設裁罰機制,而是將廣電業者在社群媒體上的表現列入業者換照審查之依據。在社群平台業者是否應就第三方言論負責之問題,本文以美國法上《通訊端正法》第230條為例,說明相關之立法演進。最後,本文認為得仿造美國近期提出

的立法草案,以演算法技術為處罰之對象,而不直接針對言論本身。

探究台灣政治假新聞於臉書平台之擴散查核機制——以趨勢科技防詐達人為例

為了解決NCC 中 天 換照的問題,作者戴婉錡 這樣論述:

在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之後,假新聞的議題越發受到重視,各國事實查核組織紛紛成立,然而隨著社群平台的增長,越來越多人將其作為接收資訊的主要管道,假新聞也因此擴散更加快速,且經常夾帶假新聞的內容農場也每每都能在被封鎖後換個網域再次上架散播假新聞。本研究以外部性理論為基礎,探討這樣透過臉書快速散播的政治假新聞議題,然而網路假新聞的匿名性造成其外部成本難以咎責,因此透過深入觀察臉書固定社團及其內容農場試圖探究其擴散流程,並嘗試尋找其源頭。另外本研究以趨勢科技防詐達人為主要研究對象,透過訪談其員工與其合作組織且同為事實查核產業的MyGoPen,了解台灣目前事實查核的運作方式。研究結果發現台灣的政治假

新聞是具有固定產業鏈,且很多內容農場都是由相同的管理者經營,而台灣的事實查核組織也正以共管自律的方式互相合作,共同解決假新聞,並且不同的查核單位所相對應負責的假新聞產業鏈反制位置不同,然而目前這樣以闢謠為主的方式已經不足以應付快速傳播的假新聞。因此,本研究認為,趨勢科技防詐達人應該透過提升技術以及與政府、教育和社群平台合作以抓取假新聞源頭,從源頭制止,並且本研究也提供一些趨勢科技防詐達人未來獲利的機會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