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e boy個資外洩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國立中興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廖緯民所指導 邱珮珊的 「未經當事人同意散布性隱私內容物」現行法困境 (2019),提出one boy個資外洩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網路犯罪、色情報復、復仇式色情、性勒索、隱私權。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資訊管理系 朱宇倩所指導 陳文晴的 以解釋水平理論探討社群用戶之隱私悖論現象 (2019),提出因為有 自我披露、隱私悖論、解釋水平理論、持續使用意願的重點而找出了 one boy個資外洩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one boy個資外洩,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未經當事人同意散布性隱私內容物」現行法困境

為了解決one boy個資外洩的問題,作者邱珮珊 這樣論述:

隨著數位設備普及,線下線上之虛實分界日漸模糊,網路社交互動高效擴展並大幅延伸傳統視界之困囿,傳統犯罪型態藉由傳播科技而能大幅減化相關犯罪成本。社群網路服務(Social Network Services,SNS)性質之社群應用使用昌盛,約莫自2010年開始出現「色情報復、復仇式色情」(Revenge porn、Revenge pornography)用詞,泛稱雙方結束關係,一方以散布涉及他方與性有關聯之照片影像記錄要脅,挾迫他方當有一定作為或提供財物等不法行為;「性勒索」(sextortion)描述以隱私照片影像為控制手段從而敲詐,可能隨機發生於任何人身上。但依相關調查顯示,部分行為人一經取

得隱私照片影像後未曾再與被害人進一步聯繫溝通即逕為散布,故仍應著重討論當事人對行為人之散布行為有無同意或認知。過往此類犯罪型態多回歸《刑法》以散布猥褻物品罪或端視行為人對受害人有無採取後續行為論斷處罰。因為對隱私判斷認知存在落差,自由心證所產生之司法評價過於浮動;況且將個人與性有關之隱私照片影像記錄視作「猥褻物品」,接受妨害社會風化秩序之評價並非妥適。「人肉搜索」之「第三方散布」傳播現象亦是在數位時代下所要處理與面對之難題。亞洲女性深受傳統倫理道德觀制約、社會性別刻板印象與父權意識影響下格外看重自身性隱私;數位時代用戶年齡全面下探,故被害人大多集中在青年女性群體。參考同處東亞儒家文化圈之日本、

南韓之對應罪刑化(criminalize)之立法及網路管理應對模式,南韓近期數起演藝界偷拍醜聞發酵引發輿論;日本警方也發現透過自拍而衍生成兒少族群受性剝削之高發案件(「自画撮り被害」)。本文藉探討類此行為在數位時代下當前所面臨之困境與現階段處理手段,盼提供將來立法更加周延保障數位友善環境。

以解釋水平理論探討社群用戶之隱私悖論現象

為了解決one boy個資外洩的問題,作者陳文晴 這樣論述:

隨著科技日新月異,技術不斷創新突破和網際網路蓬勃的發展,改變了人們的生活與習慣。透過網路的普及開始出現許多不同型態的社群網站,利用網路拓展其交友圈成為新趨勢,因此社群網站改變了人們的溝通方式為媒體的帶來新的樣貌。發布貼文、關注他人動態消息、上傳照片,或瀏覽別人的相簿、影片等,已成為我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社群媒體改變了以往的傳播方式,讓使用者與社群的互動更緊密,成為最有影響力的媒體。然而,因著社群網站緊密串連的特性,使用者在什麼地方、什麼時間、做什麼事以及和誰互動,都讓自己的資訊隱私在網路上無所遁形。因此,隱私疑慮成為許多社群網站用戶的主要問題,但許多研究表明,用戶的資訊披露行為與他們的擔心疑

慮有所不一致,而行為與疑慮之間的鴻溝差距被稱為隱私悖論。本研究運用解釋水平理論對隱私悖論進行探討,按照理論定義事物與心理距離較遠時會以抽象的方式描述,反之,與心理距離較近時會以更具體的方式呈現。因此,本研究以隱私疑慮和科技樂觀作為遠期意圖,而模仿他人、習慣、感知有用性和隱私資訊不對稱為近期意圖,來探討使用者在面對隱私疑慮時,對繼續使用社群網站龍頭之Facebook有何影響。研究發現,消費者的隱私疑慮對遠期使用意圖無相關性,且隱私疲勞在這兩者間也無調節作用,但科技樂觀對遠期使用意圖卻有正相關性;而就近期使用意圖而言,唯有感知有用性為無相關性,而模仿他人、習慣和隱私資訊不對稱則都有相關性。此外,根

據解釋水平理論之定義,高解釋水平對遠期意圖的相關性會大於近期意圖,反之,低解釋水平對近期意圖的相關性會大於遠期意圖,而經交叉測試後發現兩者的差異性不大,高解釋水平和低解釋水平無法明顯被區分開,因此本研究認為此理論仍然值得繼續探討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