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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五南 和三民所出版 。

靜宜大學 法律學系 李介民所指導 王永慶的 食品廣告違規行為數之研究-以行政法院判決為中心 (2021),提出三民書局 法務 編輯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食品、廣告、行為數、行政罰、一行為不二罰、認定標準、危險、風險、預防。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財政稅務系 羅正忠所指導 龔素燕的 地方稅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地方稅、滯納金、管收、執行期間的重點而找出了 三民書局 法務 編輯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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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三民書局 法務 編輯,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金融法析論

為了解決三民書局 法務 編輯的問題,作者吳嘉生 這樣論述:

本書特色   一、文字淺顯易懂,有助於考試與實務參考。   二、囊括各法重點概要,內容完整,深入淺出。   三、以專業態度著述,自學進修兩相宜。  

食品廣告違規行為數之研究-以行政法院判決為中心

為了解決三民書局 法務 編輯的問題,作者王永慶 這樣論述:

對於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依法處罰,乃現代民主法治國家之基本原則,而「一行為不二罰」原則又稱禁止雙重處罰原則,係禁止國家就人民同一違法行為同時或先後予以多次處罰,是以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是否屬一行為,即連帶影響可否多次處罰的效果,攸關人民自由、權利至為重要。食品廣告是為達銷售目的利用傳播方式向多數人宣傳特定食品資訊之行為,雖涉及商業言論自由及財產權保障,然因食品屬供人飲食或咀嚼之產品及其原料,關乎人民身體健康,故國家對於食品廣告行為的保障程度並非絕對,為兼顧國民健康權維護,以事後監督之管理手段並兼採行政制裁與行政管制措施義務並存之立法規制。關於行政裁罰上行為數問題,在我國向來存有諸多爭論,不論

於學說或實務上均未有明顯共識之看法,食品廣告違規行為數亦然,本文除檢視行為數之各種見解外,特別探求食品廣告涉訟案件之行政法院判決,觀察審判實務上所持態度及其變化,得以瞭解近期之見已逐漸趨於一致的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行政罰行為數認定標準作為食品廣告違規行數數判斷上的準據。惟因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行政罰行為數認定標準規定之內容仍有其未詳盡之處,不論是主管機關依該標準行政或行政法院依該標準審判,最後所認定的結果均存有相當分歧的現象,致執法公平性之目標仍無法有效落實,基此,本文提出建議方案,首由行為數認定標準之增修,更細節性的明定判斷上的步驟方式,俾供一致性的遵循,同時司法審判機關亦需力求判決見解歧異的

改善,至於居於執法端之主管行政機關及其公務人員,則應遵守依法行政原則,正確並且勿差別待遇的進行調查判斷及認定違規行為數,建立執法公平性,三者並進,人民權益方能確保。

法律與生活(修訂六版)

為了解決三民書局 法務 編輯的問題,作者潘維大,黃心怡 這樣論述:

  一般人的觀念中,法律是生硬、冰冷的同義詞,然而制定法律的目的,不外使各種社會活動有規則可循,就好比設立交通標誌,使交通順暢而有秩序一般,法律其實是與生活息息相關、充滿趣味的一門學科。   本書的寫作秉持生活化與趣味化的理念,儘量避免艱澀或專門的法律術語,而以口語的方式,說明法律概念。在法律生活化的部分,主要是以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法律糾紛為例,藉以吸引讀者注意這些與自身相關的法律問題,並於每章之後就該章節相關案例之問題作一解析,避免單純理論的闡述。在法律趣味化的部分,則輔以生動活潑的漫畫,以期讀者們能在輕鬆愉快的心情下認識法律。  

地方稅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研究

為了解決三民書局 法務 編輯的問題,作者龔素燕 這樣論述:

鑑於國稅與地方稅劃分不均,地方財政長期困窘,地方稅徵起對地方整體發展更顯重要,稅款逾期繳納由稽徵機關移送執行機關,強制執行。人民基本權利保障應先於國家而存在,居住遷徙自由受憲法保障,限制住居為執行方法之一,財政部不宜另為限制出境。稅法雖調降滯納金加徵率卻無總數額上限,而使用牌照稅執行件數占地方稅三分之二,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罰鍰規定,虛增欠稅,徒增稽徵成本,有修正必要。國情不同且易造成行政權之擴張,本研究不贊同草案真實切結義務倉促實施,倘若修法則暫不列入管收之事由,以免國人輕易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