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合約範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智慧財產權合約範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沈明欣寫的 我的智慧,我的財產?:你不可不知道的智慧財產權(修訂三版) 和陳家駿的 人工智能vs智慧財產權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雲端平台服務租用合約書也說明:(二) 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資料、技術或技術支援、軟體、服務等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 所有。乙方無權拷貝、複製、修改、翻譯、改編、洩漏、授權、出租、傳播、轉.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世新大學 觀光學研究所(含碩專班) 黃品全所指導 黃冠中的 旅遊網站導入旅遊設計師對旅遊行為意圖之影響 (2021),提出智慧財產權合約範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自由行旅遊、旅遊設計師、客製化旅遊、峰終理論、旅遊知識、共享經濟。

而第二篇論文中信金融管理學院 法律研究所 徐珮菱所指導 李蘊家的 區塊鏈技術於智慧財產權法之應用分析 (2020),提出因為有 區塊鏈、智慧財產權法、智慧合約、著作權、商標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智慧財產權合約範例的解答。

最後網站產學合作合約書(中)則補充:甲方特此同意委託丙方為本計畫主持人;丙方經乙方同意後受託,並依據本合約、乙方學校 ... 丙方於計畫開始執行時,須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從事本計畫相關之智慧財產權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智慧財產權合約範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我的智慧,我的財產?:你不可不知道的智慧財產權(修訂三版)

為了解決智慧財產權合約範例的問題,作者沈明欣 這樣論述:

  絞盡腦汁榨出來的智慧結晶,若因為不懂法律不小心變成他人的財產,   那真的是有苦無處講,只能一把辛酸淚往內吞。   但是時代不同了,身為創作人要知道:   知識就是力量,懂得法律的人才能好好的保護自己的創意!   讓腦內的IDEA真正變成有價值的黃金!   ◆ 本書按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與營業秘密法四大主題分段落   ◆QA單元形式呈現,從常見的疑難雜症切入,讓讀者輕鬆查找解答   ◆可愛的漫畫插圖與舉例,讓讀者輕鬆跨越枯燥法條的高牆   ◆單元附有契約範例,讓讀者知道原來智財契約要具備那些要素   1.本書配合下列最新法規修訂:   ◆ 著作權法105年11月

30日   ◆ 商標法105年11月30日   ◆ 專利法106年1月18日   2.作者以實例問答方式撰寫,查找方便、容易理解,輕鬆解決生活常見的智慧財產權問題。     3.本書另檢附商業交易中常見的各式智慧財產權契約範例,包含智慧財產權的讓與契約、授權契約及和解契約書,讓讀者有實際範例可供參考運用。更以專文討論在面臨智慧財產權官司時,原告或被告應注意之事項,如此將有利當事人於具體案例中作出最明智之抉擇。

智慧財產權合約範例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本集主題:「當藝術遇上法律:藝術投資收藏的攻防對策」介紹
       
訪問作者:葉茂林 (Edward Yeh)律師‧博士
   
內容簡介:
畢卡索也得知道的一門課?
華人世界首部藝術投資相關法律專書
   
  藝術蔚為最具品味、熱門之投資標的,
  偽作、著作侵權、買賣糾紛、詐欺、失竊毀損等各種NG也伴隨而來,
  置身其中的畫家、藏家、投資人、畫廊或經紀業者,乃至拍賣公司,
  該如何捍衛自身權益,並及早預防、避開風險?
  葉茂林律師透過28則深具代表性的藝術交易經典案例,
  將繁瑣燒腦的判決書,轉化為流暢好讀的法庭教戰寶典,
  引領讀者避開法律地雷,悠遊藝術創作,投資無往不利!
  
  拍賣圖錄內容出包,不論錯誤大小均可解約?
  拍賣公司擅自賣出未交割拍品,已涉違約?
  賤價購得席得進、星雲等大師偽作,可否以此為由拒付尾款?
  買到假畫如何驗明正身?疑遭賣家「暗坎」的真品證明書又該如何討回?
  終止託售卻拿不回畫作;藝術家與畫廊誤簽終身約該如何解套?
  仲介買賣畫作,約定不清當心公親變事主!
  寄放銀行保管箱的貴重物品失竊,修繕施工不慎毀損藝術品,賠償金額如何判定?
  利用AI大數據資料庫產生的判決分析,也可主張著作權?
  
  本書作者 葉茂林律師,任職於博識本國法及外國法律師事務所,是台灣少數處理藝術領域法律糾紛的專家。他將多年所見國內的藝術法律糾紛與判決,有系統地篩選、整理跟分析,分門別類收錄於「藝術拍賣防雷」、「買賣及所有權等相關糾紛」、「偽作贗品交易」、「仲介委託爭議」、「失竊毀壞求償」、「著作權益維護」共六大單元。
  
  各單元下的每篇文章採用簡明的「事件緣起」、「法院判決」、「律師叮嚀」三階段架構,輔以說故事般淺顯方式,方便讀者輕鬆讀完相關案例,並從「律師叮嚀」學習避開糾紛或維護權益的做法,既是華人世界首部藝術投資相關法律專書,更是畫家、藏家、投資人、畫廊業者或經紀,乃至拍賣公司都值得入手的法庭教戰寶典!
      
作者介紹:葉茂林 (Edward Yeh)律師‧博士
  博識本國法及外國法律師事務所 主持律師
  
  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法學博士/碩士、紐約大學法學碩士。曾任教於美國天普大學及台灣數所大學,教授科目包括:著作權法、國際智慧財產權授權、網路法、國際商業交易及中英文商業合約撰擬等。1994及1997年先後獲選為美國德州大學法學院「德州學者」及「少數族裔傑出校友」,並在美國執業多年。
  
  過去曾在台灣的知名法律事務所專任智慧財產權顧問,並擔任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法調解委員及修法諮詢委員等職,長達十年之久。目前也擔任多家畫廊、拍賣公司、藝術家以及畫廊協會、國際藝術博覽會業者的法律顧問,是台灣少數處理藝術領域法律糾紛的專家。
  
  ■著有:
  《解僱與被解僱:員工與企業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e世界的法律初體驗-網路智財權、隱私權、電子商務》
  《資訊法律(一)-著作權法與消費者保護法》
  《資訊法律(二)-Internet、多媒體、藝術作品與著作權法》
  《編採人員v.s.著作權法》
  《營業秘密保護戰術-實務與契約範例》(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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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網站導入旅遊設計師對旅遊行為意圖之影響

為了解決智慧財產權合約範例的問題,作者黃冠中 這樣論述:

全球旅遊方式形態已明顯的以「體驗價值」為主的自由行旅遊為趨勢主流,而善用當地人旅遊知識的體驗達人「旅遊設計師」來量身定做專屬於旅行者的「旅遊知識-共享經濟」商業模式,已在許多先進國家興起與國際知名旅遊網站普遍應用(例如:Airbnb、Tripadvisor等)國家級的觀光行銷已經從花費政府預算的觀光局廣告宣傳,走向熟悉地方特色的「在地人設計推薦特色行程」以「網路社群媒體行銷」愈在地愈國際化,帶有真實情感流露的素人影音視頻影像,帶來更巨大的網路流量與媒體效益,無疑地,宣告「人人都是行銷台灣的旅遊設計師」讓公民行銷台灣的時代來臨,值得政府與企業省思傳統商業模式的產業結構,是否與消費者需求存

在不小的差異。 故本研究核心重點在於以社會科學研究「期望確認理論」出發,複以「交易成本理論」初探,探討自由行旅遊者使用具客製化功能旅遊網站,以「體驗達人(旅遊設計師)」客製化旅遊產品為中介變項,探討其經驗與滿意度對旅遊行為意圖的影響,並特以200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康貝納博士「峰終理論(Peak-end theory)」探討「旅遊設計師」在旅遊設計中扮演創造旅程「峰值」的關鍵角色與應用。研究結果顯示:一、「旅遊設計師客製化旅遊產品」對「旅遊意向」、「體驗價值」與「重複購買意願」間關係,具顯著中介影響正相關。二、具有體驗達人(旅遊設計師)服務的旅遊網站,更受消費者青睞與推薦。三、旅遊設計師

「同理心」能力的強弱,對客製化旅遊產品的「峰值」創造有正向影響,並且具「心靈啟發與療癒」效果。四、旅遊設計師與新住民對「在地特色文化旅遊設計力」,對「旅遊外交」有深化加乘的交流效果。五、旅遊設計權利為人民的普世價值,不合時宜的觀光相關法規應修改。六、地方創生導入有總體規劃能力的「在地文史特色旅遊設計師」。七、旅遊設計師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可透過區塊鏈智能合約的技術建立保障機制。八、AI人工智慧與大數據可為旅遊設計的數位應用與升級。期待未來更多的研究能朝向客製化旅遊各種經濟學效益,與行為心理學療癒效果做更深入探討,將旅遊設計師的正面價值與商業模式能更峰值發揮,讓世界看見台灣,以達成行政院的觀光客倍

增計畫之目標。

人工智能vs智慧財產權

為了解決智慧財產權合約範例的問題,作者陳家駿 這樣論述:

  本書是作者從AI法律與智財議題,有系統地予以整理分析,就AI的技術發展、著作權適格及歸屬、深度學習相關專利、演算法之營業秘密保護,以及AI應用對商標之影響等分析闡述,特別對於國際相關案例有非常深入的探討,可說是國內第一本有關人工智慧的智慧財產權議題之專書,極具學術與實務的研究價值。

區塊鏈技術於智慧財產權法之應用分析

為了解決智慧財產權合約範例的問題,作者李蘊家 這樣論述:

本研究主要針對區塊鏈技術於智慧財產權法中之結合與應用,從法律之角度,探討區塊鏈技術應用於智慧財產權中之效力及其未來發展性。將區塊鏈與法律結合已非天馬行空之說,結合智慧合約,利用區塊鏈可大幅節省過往傳統合約確認與執行過程中所需人力、物力及時間成本等,智慧合約可自主觸發並執行合約,降低交易雙方之成本與違約風險。區塊鏈運用於智慧財產權法之問題,因目前法律尚無明文,但區塊鏈之安全加密法、透明公開、不可竄改及永久保存之分散式帳冊技術,應有利於著作權法之規範,例如著作人舉證該作品為其獨立創作、原創作品更加便捷,並於著作權之交易中,釐清權利歸屬問題;於商標權中,申請人可透由區塊鏈技術舉證該第二意義之商標已

普及於大眾,符合可賦予第二意義之標準,反正商標權之審核人亦可反向透過該技術,快速核可,以此改善申請程序耗時冗長之弊病;於專利權中,因申請專利所費不貲,又極有可能申請失敗,使許多發明人望之卻步,以至於大大影響可造福人類之產品問世,由此亦可利用區塊鏈技術分析該項苦心研發之專利是否有得到專利之可能性。區塊鏈之應用可簡化法律程序,使權利人之舉證責任不再如傳統之方式繁複而難以確信,包括期限、所有權、可信度等等,然是否得與現有法律系統融和接納並採用,如何將該項技術規範落實於法律之中為本文研究核心問題,又因區塊鏈為去中心化之信任機器,一旦平台產生爭議,權利與義務歸屬於何,亦為本文所欲探討之重要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