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親屬篇中關於婚姻的禁止行為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民法親屬篇中關於婚姻的禁止行為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游勇訓寫的 2023導遊領隊實務(二)(華語導遊/華語領隊/外語導遊/外語領隊)(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 和蕭培的 【完全對應實際考情】農會招考:民法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怎麼樣的婚姻會無效? - 法律百科也說明:不是近親結婚為了避免造成親屬關係混亂,在民法和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中,都有對近親結婚的限制,也就是所謂「禁婚親」的規定。不過因為同性婚姻沒有優生學考量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宏典文化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王文杰、許政賢所指導 阮昊翔的 跨境代孕協議法律適用研究——兼論「兩岸四地」之相關問題 (2021),提出民法親屬篇中關於婚姻的禁止行為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跨境代孕、國際私法、法律選擇、統一實體法、兩岸四地。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政治學研究所 陳文政所指導 蔣大偉的 體制差異與人權公約:兩岸落實CEDAW實踐經驗之研究 (2019),提出因為有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暫行特別措施、賦權、性別傾斜現象、婦女人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民法親屬篇中關於婚姻的禁止行為的解答。
最後網站論民法第一千零十八條之一 從家務有給制至自由處分金則補充:為此,婦女團體建議在我國民法親屬編中增訂第一千零十八條之一。草案的內容是:「基於婚姻之共同協力,夫妻之一方從事家事勞動或對他方配偶之營業或職業予以協助時,得 ...
2023導遊領隊實務(二)(華語導遊/華語領隊/外語導遊/外語領隊)(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
為了解決民法親屬篇中關於婚姻的禁止行為 的問題,作者游勇訓 這樣論述:
★由曾任旅行社領隊、經理、總經理,現任聖約翰科技大學休閒運動與觀光管理系的[游勇訓]教授所著。 ★2022年最新修正法條收錄&最新觀光政策及相關資訊補充! ★收錄109~111年導遊領隊歷屆試題,100%題題解析! 【本書適用】 這本《導遊領隊實務(二)》適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華語導遊、華語領隊、外語導遊、外語領隊)。 【考試資訊及報考利多】 這是份適合喜愛接觸人群、熱愛可以到處行走的工作,不管是新鮮人、中年轉業,或是新住民靠語言優勢在台帶團,都是值得先入手的一張證照。領隊導遊可加入旅行社或私人帶團、
兼差或專職,讓遊客在旅行中展現開心滿足的笑顏,除了獲得收入也能感受帶團的成就感。 華語導遊、華語領隊考試只考三科,且全為50題選擇題型,考試採及格制,三科平均達60分即可考取。已領有外語或華語導遊或領隊考試及格證書者,若想再報考其他語系的導遊、領隊考試,筆試科目只需考「外國語」一科,提供民眾更多彈性和執業機會,特別是「新住民」在外語導遊證照之取得上擁有先天的語言優勢,更適合報考有提供14國外國語(英、日、法、德、西班牙、韓、泰、阿拉伯、俄、義大利、越南、印尼、馬來、土耳其)選擇的外語導遊! ※應試正確資訊請以考試簡章為準※ 【工作內容】 (一)導遊 接送團員出入境作業
、飲食住宿的安排與確認、旅遊景點導覽、地理人文的專業解說、突發事件的處理、團員各式服務(房間與座位之安排、外幣兌換、額外旅遊之安排、購物服務)、團員安全事項宣導。 (二)領隊 出發前簡報作業、團員出入境動線領導、飲食住宿的安排與確認、旅遊景點導覽、地理人文的專業解說、突發事件的處理及團員各式服務、團員安全事項宣導、旅行中之相關服務作業(房間與座位之安排、外幣兌換、額外旅遊之安排、購物服務)、團體結束後相關作業及製作(預支報告表、團體報告表、旅客調查表)。 【準備要領】 相較於其他專技或公職考試,導遊領隊的考科並不算多,且內容多為記憶性考題,考生只要願意花時間念,一定念得完,
因為全考選擇題,只要有背過的印象,多半都能做出正確判斷。不論是自修還是補習,建議考生在準備期,一定至少要完整掃過一遍書籍內容。 領隊導遊考古題重覆出現的機率相當高,考前需預留一定比例的時間,反覆演練考古題,若時間足夠,建議分三輪演練,第一、二輪每題都做,第三輪則針對前兩輪發現的弱處補強。並且所有科目書籍都需完整讀過,否則將失去勤作考古題的意義。 導遊領隊考題內容相當廣泛而靈活,時事內容經常出現在考科中,近年國際的時事與熱門的活動皆要特別留意關心!此外近期公告事項或重大變革也都可能入題,多瀏覽相關網站如:衛福部、觀光局、移民署等,皆對答題有相當大的助益! 帶團趴趴走,團員突發事
件層出不窮,隨機應變的能力絕對是導遊領隊人員必備的專業素養。考試中常會出現狀況題,考前多模擬練習,培養自己隨機應變的能力,不論對考試或將來職場上的危機處理,皆有所幫助。 【本書優勢】 .沒有法學基礎也能看懂「發展觀光條例」等法條嗎? .每年法規都有最新修法,哪些條文最重要? .導遊領隊實務(二)法規考得又廣又雜,最常考哪些法條? .選擇題怎麼選才能兼具效率與正確性? 以上關於考生對《導遊領隊實務(二)》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都知道,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 一、統整常考法條規定 本書第一部分統整「觀光行政與法規、出入境相關法規、外匯常識、民法與國外
旅遊定型化契約、兩岸關係相關法規、兩岸現況」常考重點,重要觀念使用表格整理,最新修法內容採用特殊元件標示,深入淺出,即便非法律系的一般讀者也能在作者的引導下循序漸進,建構完整的觀念。 二、使用圖表增加易讀性 單從法條文字逐字記憶有時太過冗長繁複,化條文為體系表可幫助大腦進行長期記憶,幫助減輕記憶的辛苦。每讀完一段落就進行一次圖像式整理,就能記憶比自己想像的還要深刻。並收錄相關試題於各章重點整理後,研讀完即可驗收學習成果,有效提升考試實力。 三、口訣、雙色加強記憶 內文裡艱深的法律條款使用「口訣」加以記憶,將拗口的法律觀念用口語白話解釋,用更貼近生活口語的方式記憶內容,縱使非
法律系的考生也能輕鬆讀懂。本書採雙色印刷,答題關鍵字以藍色標記,利用黑白藍三種色調,進行系統性學習。多一種顏色,多一道區隔,就是要使瑣碎的法規條文,在讀者腦海中更見清晰。 四、100%題題詳解考古題 第二部分歷屆試題詳解,收錄109~11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試題共6份,100%題題詳解。讀者可透過演練考古題來檢驗自身實力,不明白處可研讀解析進行強化,熟能生巧,當練習到對題目有題感時,代表對法條的直覺越來越精準,即便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也能輕鬆自學備考。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發展觀光條
例(111.05.18修正公布) (1)基於實務上長期存在於意外事故發生時,後續事故責任釐清爭議及理賠曠日費時等問題,明定旅行業及水域遊憩活動經營者責任保險賠償責任基礎採限額無過失之賠償責任,以及保險給付請求權順位。 (2)至於第53條關於玷辱國家榮譽、妨害善良風俗或詐騙旅客行為之處罰要件,於發展觀光條例58年訂定時已規範,一體適用對象於所有觀光產業(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本次修正主要係該條罰鍰額度規定自90年修正以來迄未調整,而提案修正提高罰則。 2.旅館業管理規則(110.09.06修正公布) (1)配合發展觀光條例,修正旅館業定義。(修正條文第二條) (2)
簡化申請旅館業登記應檢附之文件。(修正條文第四條) (3)修正旅館營業場所應有空間之設置,依其建築物安全性及整體空間考量,配置旅館事業體所須之設置。(修正條文第六條及現行條文第七條) (4)增訂各縣市政府撤銷及廢止旅館業登記證之事由。(修正條文第六條之一) (5)修正旅館業應投保最低保險金額。(修正條文第九條) (6)增訂旅館業登記證登載營業場所範圍。(修正條文第十四條) (7)增訂旅館業刊登營業住宿廣告,應載明旅館業登記證編號。(修正條文第十八條之一) (8)修正旅館業每日登記住宿旅客資料義務,且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修正條文第二十三條) (9)規定旅館業營
業場所範圍。(修正條文第二十四條) (10)增訂旅館業之營業支出、固定資產變動等相關統計資料,必須陳報地方主管機關。(修正條文第二十七條之一) (11)刪除旅館業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本規則,地方主管機關依發展觀光 3.入出國及移民法(111.01.12修正公布) (1)配合人口販運防制法之制定,刪除重複規定。(修正條文第3條、刪除第7章章名、第40條至第46條) (2)增訂國軍人員出國應先經其服務機關核准,及放寬持有我國護照之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入國規定。(修正條文第5條) (3)修正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在海外出生之子女,入國後得直接申請居留或定居;及放寬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
定居之規定。(修正條文第9條及第10條) (4)增訂外國人持憑「簽證、工作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四證合一之有效證件入國後,得免申請外僑居留證。(修正條文第22條) (5)增訂外國人發生職業災害尚在治療中者,其居留原因雖消失,但仍得准予繼續居留,及外籍勞工之聘僱許可經撤銷、廢止時,外僑居留證併同失其效力。(修正條文第31條) (6)修正運輸業者不得搭載未具入國許可證件之乘客,但符合臨時入國(境)許可或前經權責機關同意,不在此限。(修正條文第47條及第48條) (7)增訂未經依法設立之移民業務機構,不得散布、播送或刊登移民業務廣告。(修正條文第56條) (8)修正明定從事
跨國(境)婚姻媒合業務者,以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經入出國及移民署許可者為限。(修正條文第58條) (9)修正入出國及移民署人員查察外來人口之事由,非僅限於虛偽結婚或收養之親屬關係規定。(修正條文第70條) (10)增訂入出國及移民署人員執行人口販運犯罪案件調查職務時,得視同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修正條文第89條) 4.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111.01.26修正公布) 「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於五十八年一月一日訂定,嗣後歷經十三次修正。茲為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APG)評鑑建議,提升防
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成效,並強化外幣收兌處之管理,爰修正「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其修正要點如下: (1)收兌限額由現行等值一萬美元調降為等值三千美元。(修正條文第三條) (2)增訂外幣收兌處應保存有關強化審查、可疑交易及指定制裁等文件,於接受查核時並應迅速提供本辦法規定保存之文件。(修正條文第四條及第十三條) (3)增訂具申辦資格之行業於申設外幣收兌處時,應檢附其負責人及具最終控制權人之無犯罪紀錄證明,以及外幣收兌處於執照記載事項有所變更時,應向臺灣銀行申請變更。(修正條文第五條) (4)修正外幣收兌處應於門外或營業場所明顯處懸掛其執照,以取代原識別標示。(修正條文第六條)
(5)修正臺灣銀行得對外幣收兌處為撤銷或廢止核准之情事,並增訂臺灣銀行得視外幣收兌處違反相關規定之情形,通知其限期改善。(修正條文第九條) (6)整併現行條文第十條及第十一條並增訂強化客戶審查措施: A.增訂對應確認客戶身分事項不完備而未辦理之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應辦理申報。(修正條文第十條) B.增訂應辦理強化客戶審查措施之情形,並修正應婉拒交易之相關事項。(修正條文第十一條) C.修正應向法務部調查局辦理申報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與通報制裁名單、禁止洩漏或交付有關通報或申報之資訊,以及免除業務保密義務。(修正條文第十二條) (7)增訂外幣收兌處應建立員工遴選及任用程序,
並依外幣收兌處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標準作業程序辦理稽核作業。(修正條文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 (8)增訂外幣收兌處辦理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現鈔收兌業務,準用本辦法之規定。(修正條文第十六條) 【考生上榜心得】:上榜生:張吉人 .導遊實務(一):84分 .導遊實務(二):72分 .導遊觀光資源概要:60分 .領隊實務(一):86分 .領隊實務(二):82分 .領隊觀光資源概要:46分 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導遊領隊實務(一)】這科因為是選擇題的關係,答案都在題目中,只要把講義重複讀熟,再進一步練習些考古題就可以了,只要看到題目心裡有過印象都不難寫。 【
導遊領隊實務(二)】這科都是法規法條,比較生硬一點,屬於背多分型的。法條重點只要反覆背熟就可以拿到比較高的成績,這科我花了最多的時間,大約50%的讀書進度都在這裡。 【導遊領隊觀光資源概要】這科準備的範圍太廣,從各地原住民到地理環境都有考到,所以必須靠自己多讀多記,了解一些觀光資源跟習俗。
跨境代孕協議法律適用研究——兼論「兩岸四地」之相關問題
為了解決民法親屬篇中關於婚姻的禁止行為 的問題,作者阮昊翔 這樣論述:
人工生殖輔助技術的進步實現了性與生殖的分離,代孕亦隨之產生,這種分離使得代孕所產生的糾紛與爭議極具特殊性與複雜性。另一方面,全球化的發展下,各法域間法律衝突的發生隨跨境民商事交往的日益密切而愈趨頻繁。此二者的結合,無疑增加了相關問題處理的困難程度,亦為國際私法上的法律適用提出了無法迴避的難題。而此一難題在日逾頻發的代孕糾紛中,得以凸顯其亟待解決的緊迫性。然目前為止,少有實踐經驗或學術見解對此一問題作出全面的回應。基於此,本文欲以跨境代孕協議法律適用問題為研究對象,探討並構想一個可行的國際私法規則。本文首先在基本問題概述中,對跨境代孕的相關概念進行界定,包括代孕、代孕類型、跨境代孕及其協議等,
敘明如糾紛產生與跨境動因等相關問題,梳理合法性與親子關係認定等法律衝突發生之處。緊接本文檢視當前既有的國際層面主要實踐,得出其指導作用存在二個不全面之處的結論,同時亦得到兒童最佳利益原則的指導性地位之啟示,並在該層面論證另一指導性原則,即親子關係法定原則應得確立的必要性,進而探討跨境代孕協議之法律適用。鑒於國際私法上存在兩種法律適用方法以解決法律衝突問題,因此本文在確立親子關係法定原則與分割法理論的應用後,對此二種方法分論之。在衝突法調整方式中,分析並構想跨境代孕此一特殊情形下,其協議親權部分與非親權部分各自之法律適用規範的合理設計;在實體法調整方式中,探析不同類型統一實體法可行性問題,並提出
相對具有可行性之方案。最後,將上述所有理論分析置於兩岸四地此一特定地理範圍中,針對其特殊性,再作進一步之調整。望透過本文之撰寫,對比分析各類相似法律關係,盡可能全面地梳理研究相關理論,有助於構建一個切實可行的跨境代孕國際私法規則,以合理妥當解決代孕在全球帶來的部分難題,使各方利益在其中均得理想的保護。此外,更望藉鄙作此一家之言,作為引玉之磚,可激起學界更多探討,早日減輕甚至避免此一複雜問題所造成的不必要之利益損害。
【完全對應實際考情】農會招考:民法
為了解決民法親屬篇中關於婚姻的禁止行為 的問題,作者蕭培 這樣論述:
★全國各級農會第7次聘任職員統一考試日程整理: ※簡章下載/各級農會職缺及應考資格公告:111年9月5日至9月23日(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各級農會受理考生報名:111年9月19日至9月23日(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寄發准考證:111年12月(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開放准考證遺失者上網列印准考證:111年11月25日(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考場公告:111年11月25日(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筆試:111年12月18日(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筆試成績放榜:112年1月4日(依主考單位公告為準) ★完全對應農會考情,讓您掌握
真正會考的重點,奪分過關上榜;收錄相關歷屆試題,多刷題、多練習,應考功力更上層樓。★ 民法為國家考試中極為重要之科目之一,也與吾人日常生活中遇到之各種法律行為息息相關,而其範圍廣泛、內容繁瑣,要在短期間內完整掌握,恐非易事。也因此,研讀上應先瞭解民法之基本概念、理論基礎及命題大綱,進而針對各章節之出題比例,適正排定讀書計畫,切忌鉅細靡遺地針對每一章節、條文作地毯式背誦,或徒耗過多的時間針對特定主題進行研讀。畢竟,國家考試並非學術研究,聚焦針對命題焦點作有意義的投入,才是上榜的不二法門。 一、 命題大綱及閱讀重點 我國民法共分為五編,分別為總則編、債編、物權編、親屬編及繼承編,
債編與物權編統稱「財產法」,親屬編與繼承編統稱「身份法」,茲將各編之綱要重點摘述如下: (一) 總則編:總則編係針對民法各編作一般性之規範,共可分為法例、人、物、法律行為、期日及期間、消滅時效、權利之行使等七章,「法例」章係規範法律適用與解釋等共通原則、「人」、「物」二章分別規範權利義務主體及客體、「法律行為」、「期日及期間」、「消滅時效」等章係規範權利義務之發生、變更及消滅,「權利行使」章則係規範權利行使之內容及方法。本章重點包括:自然人與法人、死亡宣告、權利能力、行為能力、主物與從物、無權處分、時效中斷事由、消滅時效與除斥期間之差別等。 (二) 債編:債編於國家考試中具有舉足輕
重之地位,共可分為通則、各種之債二章,「通則」主要係規範債法之基本原理,按其內容又可分為債之發生、債之標的、債之效力、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債之移轉、債之消滅等六小節,其中較為重要者包括:要約與承諾、代理權之授與、無權代理之效力、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行為等;而「各種之債」則係規範各種典型之債權契約,其中較為重要者包括:買賣、贈與、租賃、借貸、僱傭、承攬、委任、合會、和解、保證等10種契約類型。 (三) 物權編:物權編係規範人對物之支配關係,共可分為通則、所有權、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抵押權、質權、典權、留置權及占有等十章,其中以「通則」、「所有權」、「抵押權」等三章最為重要。尤應
注意不動產之登記效力、動產物權讓與生效要件(現實交付、簡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管線安設權、袋地通行權、善意取得制度、公同共有與分別共有、抵押權之擔保範圍與效力、抵押權次序讓與與拋棄、最高限額抵押權、質權之標的等。 (四) 親屬編:親屬編主要係規範家族間親屬關係之發生、消滅及其效力,共可分為通則、婚姻、父母子女、監護、扶養、家及親屬會議等七章,本編重點包括:血親與姻親、親等之計算方式、結婚之要件(結婚之法定年齡、結婚之形式要件、近婚親禁止、重婚禁止)、法定財產制、離婚之方式(兩願離婚、裁判離婚)、法院調解或和解離婚之效力、監護、扶養等。另應注意釋字748號解釋作成後,相同性別之二人
,亦得成立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自108年5月24日施行後,同性之二人得依戶籍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亦準用民法關於夫妻財產制、遺產繼承及繼親收養(收養配偶子女)之規定。 (五) 繼承編:繼承編主要係規範自然人死亡後,其遺產歸屬之法律要件及其效力,共可分為遺產繼承人、遺產之繼承、遺囑等三章。本編重點包括: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代位繼承、繼承之同時存在原則、限定繼承、遺囑能力、遺囑之方式、應繼分與特留分之計算等。繼承編考題多半結合親屬編出題,並常以實例題方式呈現,請考生一併留意。 二、 結語 民法相較於其他法科,體系龐雜、條文繁多,較難
一蹴可幾地融會貫通,因此,本書使用簡潔、精要之文字闡述民法各編體系架構,並摘錄具代表性之判解函釋及學說見解,期能收執簡馭繁、綱舉目張之效。另農會考試焦點集中於總則、債總、物權通則、抵押權及親屬繼承等編(章)節,本書收錄歷屆試題解析,其目的即在使讀者更加熟稔考情趨勢,因此在考前務必撥空閱讀。最後,希冀本書的出版,對於各位有所啟發或助益,期能儘快自考試苦海中破繭而出,往人生的下一個階段邁進。
體制差異與人權公約:兩岸落實CEDAW實踐經驗之研究
為了解決民法親屬篇中關於婚姻的禁止行為 的問題,作者蔣大偉 這樣論述: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之目的在提升婦女人權,其條文內容含括一切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權利並大量涵攝平等、自由、福祉與美德之思想,事實上對於一國之未來發展與走向有著長遠深刻的影響。台海兩岸固屬同文同種,但政治體制的差異,易使彼此在諸多事務之主張上存在爭競與矛盾,雖兩岸政府在對CEDAW推動之表象上未見歧異,似認此一公約之內涵與政治體制無礙,惟深究其間仍能發現在難得的「共識」外,潛存差異而殊值探討。本文以兩岸分治至今之婦女人權發展脈絡為軸,藉由聯合國對於CEDAW之重要決議或其所屬機構定期出版之相關報告,與其他著名國際組織、重要學術文獻及兩岸定期所提國家報告之研究成果,加
以歸納驗證出理論性的通則及意涵。經初步研究發現,兩岸皆相當重視婦女基本教育與提升教育品質,在婦女保健方面亦多點著力實踐,惟中國大陸對愛滋病防治數據未能即時公開;而女性參政權則因體制不同,為其中所顯差異較大之處;工作權和司法權則透過法律之制定均快速提升;另我國未規範提升女性婚齡,迄今屢受國際人權專家之質疑。從研究結論觀察,兩岸對婦女團體長期培力的策略行動,不宜大量偏重於保護性或福利服務,而應以此為基礎,再以賦權女性為目標,方能達到女性與男性共治與分享決策的參與,同時建構強有力的監督機制,彰顯實踐之決心。尤其女性優先參與教育決策的重要在研究中列為核心,是兩岸如何有效減少教育決策權力的性別傾斜現象及
其所帶來的影響,保障女性教師在管理職位的比例,如何擬定適度具體的暫行特別措施執行標準,用以即時解決相類職務男多女少現象,厥為後續研究落實婦女權益之範疇。
民法親屬篇中關於婚姻的禁止行為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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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所謂「同性婚姻」:婚姻的本性與價值 - Google 圖書結果
臺灣法律未將同性戀行為刑罰化,即未立法禁止或懲罰同性戀行為。 ... 將同性婚姻納入婚姻制度中,這就是為什麼同性婚姻倡議者想要將我國民法親屬篇中所有稱謂(如夫妻、 ... 於 books.google.com.tw -
#2.1 第一篇 重要法規與政策 - 婦女聯合網站
年「民法親屬編」的修正,保障婦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權利。可惜當時的修法女 ... 在「婦女勞動與經濟」部分,2007年「就業服務法」第5條禁止雇主就業歧. 視行為之項目由 ... 於 www.iwomenweb.org.tw -
#3.怎麼樣的婚姻會無效? - 法律百科
不是近親結婚為了避免造成親屬關係混亂,在民法和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中,都有對近親結婚的限制,也就是所謂「禁婚親」的規定。不過因為同性婚姻沒有優生學考量 ... 於 www.legis-pedia.com -
#4.論民法第一千零十八條之一 從家務有給制至自由處分金
為此,婦女團體建議在我國民法親屬編中增訂第一千零十八條之一。草案的內容是:「基於婚姻之共同協力,夫妻之一方從事家事勞動或對他方配偶之營業或職業予以協助時,得 ... 於 www.npf.org.tw -
#5.民法第四編親屬
二、夫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之債務。 Page 10. 三、妻因第一千零零三條所定代理行為而生之 ... 於 www.fhsh.tp.edu.tw -
#6.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三條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願意擔任 ... 第一百一十二條自然人因婚姻家庭關系等產生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 於 www.mod.gov.cn -
#7.107 年司法官考試第二試試題解析與評分要點說明
983 條中禁止結婚之親屬,兩人的婚姻無效(988II)。此一無. 效為自始、當然與絕對無效。 ... 民法第75 條規定,無行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無效,雖非無行. 於 wwwc.moex.gov.tw -
#8.民法-編章節條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 ... 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就其婚後財產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後 ... 於 law.moj.gov.tw -
#9.常見法律問題Q&A
標題連結: 親屬之定義 婚姻 離婚 父母子女 子女的姓氏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親權之行使 監護權與探視權 扶養義務 夫妻財產制 民法繼承編 家庭暴力防治法 債務借貸 跨國及 ... 於 www.twdc.org.tw -
#10.第一章通則
觀察親屬編之通則性規定,可將之分為三類: 親屬的種類; 親等 ... 依民法第971 條之規定,婚姻之撤銷為姻親消滅之原因。 ... 結婚之要件及禁止近親結婚之範圍。 於 books.public.com.tw -
#11.日本繼承法修正動向: 高齡社會中的生存配偶保障
這並非基於保護非婚生子女的考量,而是「男尊女卑思想,對男子在婚姻外所生之子女 ... 2007年修正民法親屬編之前,強制認領的要件相當嚴格,既有起訴期間之限制,又允許. 於 homepage.ntu.edu.tw -
#12.法律相談室-家事問題你、我、他---離婚篇|台中張思涵律師
結婚後,因為種種原因而認為無法繼續走下去,離婚是一個選項,而民法中結婚的方式只有承認登記 ... 4、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於 www.chaohsin.com -
#13.從法律觀點論婦女權益的保障黎淑慧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定違反本法禁止行為的處罰。 ... 「 婚姻」 使原本毫無關聯的夫妻雙方產生「 生命共同體」 的連 ... 至於目前立法院三讀通過新修正的《 民法》 親屬篇之夫妻財產. 於 www.sfaa.gov.tw -
#14.民法典学习、普法第1篇:婚姻家庭编之一——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於 wzfgw.wenzhou.gov.cn -
#15.民法第一00一條之評析_民商法网刊
民法親屬篇 從九十一年以來,一直在進行大幅度的條文增修工作,對於人倫 ... 且當事人得任意以協議來決定婚姻中許多問題,例如夫妻財產之分割與否, ... 於 old.civillaw.com.cn -
#16.婚姻家庭法規範的變遷 以《民法》親屬編為中心 - 9lib TW
當時,由於1930 年代《民法》親屬編規定明顯對於女性不公 平,因此,多數婦女所提有關婚姻中財產權、請求離婚,或爭取離婚後未成年子女保護教養權利及義務訴訟都遭到 ... 於 9lib.co -
#17.ᗁְҖ߆ڱ࣎९Ĉ͈؍Тវཌྷེ̝ត - Oriental Institute of ...
夫妻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後,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者,其改用前之財產視 ... 二)我國民法親屬篇施行法為配合聯合財產所有權歸屬之修正設特別規定,致夫方 ... 於 ir.oit.edu.tw -
#18.解讀親屬篇的倫常觀
而我國現行法令之中特別是對於姓氏之規定、婚姻住所之指定、再婚禁止期間之規定,夫妻 ... 我國民法親屬編中規定夫妻財產制有法定夫妻財產制及約定夫妻財產制二種。 於 taiwan.yam.org.tw -
#19.民法(身分篇)筆記1-14章虛已 ... - 國立空中大學「 書香園地」
因此,通常不必區分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僅以意思能力為已足。 ... 婚姻在刑法上的效力:禁止通姦、禁止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訴訟法之法官 ... 於 hikaruchu.blogspot.com -
#20.人口、婚姻與家庭 -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
反而有關民法親屬編中對對女性不公平的待遇2,例. 如離婚後的婦女爭取不到子女的監護權、婚姻暴力受害婦女的處境、妻以夫之. 住所為住所之民法親屬編 ... 於 gec.ey.gov.tw -
#21.民法典- 目錄
民法 典- 目錄. ... 第二分編 - 物: 第三分編 - 法律事實. 第一章 - 法律行為. 第一節 - 法律行為之意思表示 ... 第八章 - 婚姻對夫妻雙方之人身及財產之效力. 於 bo.io.gov.mo -
#22.D- 5家庭相關法律案例 政府對家庭的規定 撰寫人:林瓊嘉 壹 ...
我國民法親屬篇本於「無婚姻則不成家庭」,家庭的概念是以「合法的婚姻」與「婚 ... a、無償行為:有害剩餘財產分配,聲請法院撤銷;但履行道德上義務所為之相當贈與, ... 於 www.mohw.gov.tw -
#23.关于我国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的思考-北大法宝V6官网
不仅夫妻之间要相互尊重,禁止虐待、打骂和辱侮,而且父母子女之间、兄弟姐妹之 ... 婚姻家庭法并不独立存在,而是民法(私法)的组成部分(婚姻家庭篇或亲属篇)。 於 www.pkulaw.com -
#24.民法 - 立人高中
內容是:(甲)債權(乙)物權(丙)親屬(丁)繼承 ... 依我國民法規定,下列何種人有權利能力,而無行為能力? ... 從民法中可得窺「婚姻制度」哪一規定是正確的? 於 www.lzsh.tc.edu.tw -
#25.從王永慶「三房」配偶身分案論重婚新法規定之溯及適用
有時,. 法院並於裁判中明白指出:依據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1 條規定,事件於修正前發. 生者,除本施行法有特別規定外,並不適用修正後的規定;由於該施行法就重婚. 效力之 ... 於 markliu.org -
#26.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主要制度与创新 - 中国人大网
监护涉及亲属关系,但也与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密切相关。可以从亲属关系的角度规定,从自然人的角度规定也是可以的。民法总则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的 ... 於 www.npc.gov.cn -
#27.同性婚姻釋憲大法官宣告現行《民法》違憲| 司法 - 新頭殼Newtalk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24日)下午解釋禁止同性婚姻是否違憲,經過討論,由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宣告,現行《民法》親屬編第二章婚姻部分為違憲。 於 newtalk.tw -
#28.Map 身分法(親屬繼承)爭點地圖 - 新學林
不要式行為 ... 婚約為結婚之預約,非屬財產上行為,不適用民法總則之規定,應類推適 ... [1] 民法親屬編婚姻章未使同性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成立具有親密性及. 於 www.sharing.com.tw -
#29.《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的29個要點 - 每日頭條
要點十: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與相對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夫妻之間對 ... 於 kknews.cc -
#30.略述民法親屬繼承編中不適用民法總則規定之部分
首先,有關婚姻無效與婚姻得撤銷,排除適用民法總則構成無效與撤銷之一般原因規定。其次,禁治產人精神已回覆原狀者,得有效結婚。蓋結婚能力不能由他人補充,且身分行為 ... 於 www.lawbank.com.tw -
#31.201801251100400.docx - 台東高中
民法 中的「權利主體」可依其精神狀態與年齡享有不同的「行為能力」。 ... 生蠔與安貞於婚姻期間生下一個女兒雨萌,但又與外遇對象小三生下第二個女兒小四,安貞因此與 ... 於 www.pttsh.ttct.edu.tw -
#32.性別教育 Let's Go
一、打造平權婚姻—民法親屬編之修正. 二、拒絕親密暴力—家庭暴力防治法之制定. 第二節訂婚與結婚. 14. 一、訂婚之效力. 二、結婚要件. 第三節婚姻中的法律關係. 於 ws.moe.edu.tw -
#33.民法親屬篇禁止行為的蘋果、安卓和微軟相關APP
標題連結: 親屬之定義婚姻離婚父母子女子女的姓氏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親權之行使監護權與探視權扶養義務夫妻財產制民法繼承編家庭暴力防治法債務借貸跨國及 ... 於www.twdc. 於 app.mediatagtw.com -
#34.高普考戶政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含概要)考試準備方法重點 ...
因此,受死亡宣告者如事實上已死亡時,其權利能力當然歸於消滅;惟實際上尚生存時,則其權利能力仍然存在,行為能力及侵權能力亦不受影響,即其所為之法律 ... 於 www.eyebook.com.tw -
#35.民法典编纂修改意见二(婚姻家庭及继承篇)
17、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 由的行为。 ... 对岸民法典规定:称家者,谓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而同居之亲属团体。 於 www.woyaofa.net -
#36.1950年的《婚姻法》,赋予中国妇女说“不”的权利 - 百度百科
起草小组边调查边研究解放区群众的婚姻家庭状况、解放区政府颁发的婚姻条例,同时借鉴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婚姻制度,批判吸收了国民政府颁布的民法亲属篇、继承篇等 ... 於 baike.baidu.com -
#37.bestvision | 綠藝術生活
而公司也可以基於章程,對於董事競業禁止行為之同意,為較高程度的規定。 ... 民法親屬篇中明訂夫妻財產制當以契約訂立才生效力,若雙方無特別約定而除法有明文規定者 ... 於 www.bestvision.com.tw -
#38.第1017條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 - 法律知識庫
查八十五年九月二十五日增訂公布之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六條之一規定: 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六月四日以前結婚,並適用聯合財產制之夫妻,於婚姻關係中以妻之名義在同日以前 ... 於 legaltaiwan.biz -
#39.既有「家庭權」在現代社會中所面臨的挑戰 以「同性結婚」與 ...
我國立法者,不但以民法親屬編創設憲法「家庭權」保障之內容,且創設以一夫一妻為中心的「婚姻與家庭制度」。該等規範或制度因符合傳統道德倫理觀念,且符合兩性平等原則, ... 於 digital.jrf.org.tw -
#4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二章结婚. 於 www.hbzmlawyer.com -
#41.兩岸婚姻關係之法律比較
前言親屬篇與婚姻法雖然都屬於民法的一部分,但與民法的其他部分相比較,則具有明顯的習俗性和倫理性, ... 訂立婚約的行為,稱為訂婚;婚約當事人,俗稱未婚夫妻。 於 www.yangandwang.com -
#42.秦漢律令中的婚姻與奸
6 參陳棋炎、黃宗樂、郭振恭,《民法親屬新論》(臺北:三民書局,1987),頁85-111。 ... 嚴厲禁止奴娶主人或主人之母、妻、女為妻,或與之相奸。至於主人與婢的性關. 於 www2.ihp.sinica.edu.tw -
#43.兩會民法婚姻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 ... 於 www.economiclaws.net -
#44.革命已有成果,同志仍須努力
解釋文: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 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 ... 禁止歧視事由,僅係例示,而非窮盡列 ... 二) 大法官進一步指出,在異性婚姻中應. 於 www.twba.org.tw -
#45.民法親屬編之修正對相關規定之影響 - 政治大學
使之相關條文為修正對象,共修正三條,刪除一條,增訂三條,並增訂民法親屬編施行法 ... 權限之行為所生之債務,本屬於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之債務,惟因民法一零二 ... 於 nccur.lib.nccu.edu.tw -
#46.司法院釋字第748 號解釋抄本
民法 第4 編親屬第2 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 ... 22 條及第23 條規定部分,其理由略稱:禁止相同性別人民結. 婚,限制人民婚姻自由所含之結婚對象選擇自由。 於 www.president.gov.tw -
#47.完全對應實際考情‧農會招考:民法 - PChome 新聞
民法 為國家考試中極為重要之科目之一,也與吾人日常生活中遇到之各種法律行為息息相關,而其範圍廣泛、內容繁瑣,要在短期間內完整掌握,恐非易事。 於 news.m.pchome.com.tw -
#48.從「通姦除罪化」「性工作」「同性婚姻」到「兩岸同婚有望」
爰本文認為,(一)基於性自主(掌握自己身體的權利),以及民法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等 ... 關於婚姻平權的《民法》親屬編、繼承編修正草案(草案將修正民法中規範的婚姻 ... 於 www.lawtw.com -
#49.論結婚要件及其相關問題之研究- 司法新聲 - Yumpu
3 不過, 我國法務部近來擬定的( 民法親屬編) 修正草案, 將原來儀式婚的規定改為登記制4 。貳、 結婚要件與婚姻家庭制度一、 結婚的形式要件民法第982 條規定:「 結婚應 ... 於 www.yumpu.com -
#50.民法親屬篇修法運動與台灣婦女人權之發展 - 東吳大學
而家庭財產控制權亦為家父長所掌握,婦女在家庭中只能從屬於男性,毫無獨立自主權。因此要觀察婦女人權,必須看婦女在婚姻中之地位,而規範婦女在婚姻中之地位之法律正是「 ... 於 www.scu.edu.tw -
#51.民法(身分法篇)→93學年度下學期期中考、期末考試題【正
冠姓之一方得隨時回復其本姓,但於同一婚姻中,以一次為限。 ... ANS:依我國民法親屬編之規定,結婚違反民法第983條有關禁止結婚之親屬及民法第985條有關重婚之規定之 ... 於 blog.xuite.net -
#52.106年突破!民法親屬與繼承編 - 第 13 頁 - Google 圖書結果
Q 由其婚約並無如結婚之有保護婚姻中所生子女婚生性之立法顧慮。且考量民法第973條之立法目的在革除早婚之弊病,攸關社會公益乃屬禁止規定,依民法第71條違反者無效註三 ... 於 books.google.com.tw -
#53.2017年3月24日辯論庭 - SayIt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臺北市政府、祁家威分別就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 ... 前很多人認為同志只能在新公園黑暗角落生存,在那時候禁止同性婚姻沒有問題。 於 jrf.sayit.mysociety.org -
#54.國立中山大學大陸研究所九十年第一學期「中共法律變遷」期末 ...
實義務,並對與配偶以外之第三人同居行為予以禁止規 ... 新婚姻法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 ... 在臺灣民法親屬篇中則是分由不同章節加以規定。 於 ws.kinmen.gov.tw -
#55.「用平等的心把每一個人擁入憲法的懷抱--同性婚姻及同志收養 ...
三、禁止同性伴侶共同收養與繼親=同志與其子女的次等公民地位,違反 ... 因此,是否承認同性婚姻所涉及的權利義務,當然不僅是民法親屬篇所規範者。 於 www.awakening.org.tw -
#56.許秀雯/婚姻平權:什麼是可能的、最理想的版本? | 特約作者
另外三條,一條修改972,把婚約的「男女」改為「雙方當事人」,但其他民法親屬編中父母、夫妻等異性戀中心的法律稱謂,全數予以保留。 於 opinion.udn.com -
#57.《民法親屬編概要》 - 高上高普考
第四題:本題在測驗同學對於親屬編關於身分行為要式性規定是否熟悉,如熟知法條者,作答亦不困難。 一、請按我國民法規定,解釋下列法律名詞:(25分). (一)贍養費. 於 goldensun.get.com.tw -
#58.反對同性婚姻,反對修改民法972條- 提點子
5、 愛滋病最大宗是男男性行為,已成青少年十大死因 ... 經與提案人電話聯繫,其對於提議內容,反對修改民法婚姻家庭制度,主張透過單點修法之方式 ... 於 join.gov.tw -
#59.主教的話 - 天主教嘉義教區
婚姻 制度是為男女結為夫妻生養子女而設計,法律並無禁止任何人結婚,只是對象有限制、 ... 2排除同性婚姻乃婚姻制度之目的性考量民法親屬篇包括婚姻、父母子女、監護、 ... 於 www.chiayicath.org.tw -
#60.1950年的《婚姻法》,賦予中國婦女說“不”的權利 - 古詩詞庫
親屬 編共分七章,其中包含婚姻、親子、監護等條款。繼承編中也包含了有關婚姻家庭方面的條款,使得婚姻家庭法成為民法典的一部分。 於 www.gushiciku.cn -
#61.在婚姻、婆媳問題、財產分配中看見女人的難!律師呂秋遠:懂法
婚姻 篇. Q:配偶不事生產,我離婚時可以不分錢給他嗎? 現行民法規定,採 ... 禁止姻親以話語、行為及傳統習俗干涉婚姻雙方當事人,落實婚姻自主權及 ... 於 www.fiftyplus.com.tw -
#62.Law and Life
共存。所以本書以結婚為始篇。 接著,介紹我國民法上結婚的要件,在闡釋婚姻實質要件中,提到. 「近親結婚之禁止」,因而又補述有關親屬的相關規定,最後介紹無效. 於 www.wun-ching.com.tw -
#6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 - 道外区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 ...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第二章结婚. 於 www.hrbdw.gov.cn -
#64.关于日本婚姻的成立和效力 - 植德律师事务所
本文将结合日本《民法典》的规定,对日本的婚姻制度予以介绍,本篇主要涉及婚姻的 ... 不适用再婚禁止期间,前一婚姻结束后生育的,自分娩之日起不适用再婚禁止期间。 於 www.meritsandtree.com -
#65.親屬編-4-知識百科-三民輔考
二、自然血親. (一)婚生子女 1.定義:(民法第1061條) 由婚姻關係受胎而生之子女。簡而言之,即婚姻關係存續中受胎而生之子女。 2.受胎期間的推定:(民法第1062條) 於 www.3people.com.tw -
#66.從「包二奶」談兩岸重婚問題各期期刊 - 大陸台商經貿網
(二)台灣地區:我國民法親屬篇只規定「法定婚」的要件,不承認「事實婚」的存在;最高法院的見解亦同,例如18年上字第2072號判例:「男女婚姻須經雙方合意,尤須經過 ... 於 www.chinabiz.org.tw -
#67.婚姻家庭法[法律概念] - 中文百科知識
我國的婚姻家庭法是規定婚姻家庭關係的發生和終止,以及婚姻家庭主體之間,其他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的法律規範的總和。婚姻家庭法是民法中的一項基本制度。 於 www.easyatm.com.tw -
#68.民法中英文對照 -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
民法 _1. 民法中英文對照. (民國99 年05 月26 日修正). Civil Code ... 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 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 ... 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 於 www.ls.fju.edu.tw -
#69.國內郵資已付- 台北郵局許可證第0848 號 - 婦女新知基金會運動 ...
依修正前之民法親屬篇有關夫妻 ... 福同享,有難同當」的婚姻本質,保| 與「原有財產」保有所有權。但夫對. 003年1月. 会令新知 ... 設撤銷行為,禁止處分及追加計. 於 awakening.lib.tku.edu.tw -
#70.二十世纪之中国婚姻家庭法学
亲属 和继承两编也采纳了某些现代民法原则,但为了“求最适合于中国民情之法”,仍保留了相当多的封建礼法因素。比如,规定以妻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属于日常家事之行为 ... 於 www.china-judge.com -
#71.96.05.23 民法親屬編修正重點提示
現行我國民法婚姻制度採「儀式婚主義」,因該主義公示效果薄弱,容易衍生 ... 家機關之行為而重婚有效乃屬特例,自不宜擴大其範圍,將重婚有效之情形 ... 於 www.chienhua.com.tw -
#72.《民法典》中与“家”息息相关的规则变化(上) ——民法典婚姻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 《婚姻法》将“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和确认婚姻无效 ... 於 www.chinalawinsight.com -
#73.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禁止 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 於 www.6laws.net -
#74.亞東學報- 第5期民國104年12月
夫妻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後,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改用法定財產制者,其改用前之財產視為婚前 ... (二)我國民法親屬篇施行法為配合聯合財產所有權歸屬之修正設特別規定, ... 於 tpl.ncl.edu.tw -
#75.院總第1150 號 - 立法院
綜上,爰提案修正現行民法親屬、繼. 承編關於性別之用語,使相關婚姻、家庭之性別要件中立化. ,俾藉此修正,合法化同性婚姻並於婚姻制度中明確含括多. 元性別,跳脫性別二 ... 於 lci.ly.gov.tw -
#76.親屬法試題
(C)17、未成年人為下列何項法律行為時,無須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A)結婚(B)訂婚(C)結婚後訂定夫妻 ... (C)20、關於我國民法禁止收養的親屬,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於 www.hcu.edu.tw -
#77.親屬法 - 元照出版
親屬 法,戴炎輝,戴東雄,戴瑀如,, 本書以論述民法親屬編為目的,共分兩部分:序論 ... 於序論中闡明身分法之特色,共分三章,說明親屬之共同生活、身分關係及身分行為之 ... 於 www.angle.com.tw -
#78.婚姻/家庭法律– 法律萬事通ASK FOR LAW
目前法律對於婚姻的形塑,本於現實生活中的經濟壓力、子女教養、家事勞動等繁雜的 ... 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 於 askforlaw.wordpress.com -
#79.婚姻-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尊長或父母決定的包办婚姻是为社会主流。至中華民國民法第五編親屬於1930年制定時,第972條規定,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並 ... 於 zh.wikipedia.org -
#80.第六章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結婚、離婚立法之比較
如重婚之情事發生於修正公佈前,依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一條之規定,後婚姻並 ... 婚的積極要件,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並禁止借婚姻索. 於 rportal.lib.ntnu.edu.tw -
#81.輕鬆學民法(第4版) | 誠品線上
千百種問題,能不能在民法中對號入座,找到適用的法條與解答? ... 法律行為之無效簽訂離職後競業禁止承諾書,一定有效嗎?26. ... 肆、親屬篇1.親屬關係我媽媽嫁給妳 ... 於 www.eslite.com -
#82.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全文
中国民法 典关于婚姻家庭的相关规定在第四编中有所规定,本编共五章,具体内容如下: ... 第八百二十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於 th148.com -
#83.簡述《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 - 國試論壇
前述提及本次立法不修正有關民法親屬編中婚姻相關規範,同時在748號施行法中特意避免直接使用「婚姻」、「結婚」及「配偶」等用語(僅有準用民法中配偶 ... 於 talk.superbox.com.tw -
#84.篇名: 民法-結婚要件之研析作者
a、結婚形式要件為結婚行為之特別成立條件,若未具備則該婚姻不成立。 b、不可違反禁婚親之規定,即民法第九八三條規定(節錄):「與左列親屬,不. 於 www.shs.edu.tw -
#85.民法【民國104 年6 月10 日修正】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 ...
第四編親屬 ...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 ... 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就其婚後財產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法定財產. 於 tnd1.judicial.gov.tw -
#86.仲裁人調解技巧
婚姻 財產之管理:提供配偶雙方享有婚姻財產的平等機會和管理財產的平等行為能力, ... 指出此缺失,並要求在下次報告提出統計數據,也建議應該在民法中保障此種關係。 於 www-ws.pthg.gov.tw -
#87.科目名稱:公民與社會」範圍:第三冊5~6 課| 班號 - 國立台南第二 ...
下列四種情形中,依我國《民法》之規定,何者為有效的婚姻? ... 所以該婚姻無效. ( 037,倘若婚後賈寶玉為了林黛玉要跟薛寶釵離婚,以民法親屬篇檢視構成訴請離婚事由,何者. 於 www2.tnssh.tn.edu.tw -
#88.南京國民政府與革命根據地婚姻家庭法制比較研究
調整婚姻家庭關係的法律法規即南京國民政府頒布的民法典親屬編及其施行法7和根據地 ... 整體來看革命根據地婚姻家庭法制並不禁止中表婚,而新中國1950. 於 www.cuhk.edu.hk -
#89.法律修訂對婚內性別平權之實踐與突破--從民法親屬編的修正談起
第一階段修法有關父母對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俗稱監護權)應父母平權且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判斷標準部分,包括父母婚姻關係存續中及無婚姻關係存在之情形皆然 ... 於 www.evergreen-law.com.tw -
#90.搜尋:我國民法親屬編規定夫妻財產制以規範夫妻於婚姻共同生..
法務部「子女姓氏、夫妻財產制、男女平等繼承」等身分法(民法親屬編、繼承編) ... 一、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限制或停止營業、吊扣證照、命令停工或停止使用、禁止 ... 於 yamol.tw -
#91.民法 - 功名文教
民法 第422 條之1 規定:「租用基地建築房屋者,承租人於契約成 ... 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因繼承 ... 親卑親屬甚明。 於 www.exschool.com.tw -
#92.《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七大重点条款详细解读
《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将本条中“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之疾病禁止 ... 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 ... 於 mzj.taiyuan.gov.cn -
#93.怀他人之子骗取的婚姻是否有效- 段文全律师服务网
故根据特别法无明文规定时适用一般法的法理学原理,杨某与林某的婚姻关系的认定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本案中,林某隐瞒真相,怀他人子嗣与杨某结婚,属于民事欺诈类型的 ... 於 www.kflsw.net -
#9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一般规定 - 岳成律师事务所
民法 典婚姻家庭编的一般规定 ...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 ...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於 www.dqyuecheng.com -
#95.與家庭有關的法律
第6- 2 條中華民國九十一年民法親屬篇修正前適用聯合財產制之夫. 妻,其特有財產或結婚時之原有財產,於修正施行後視為夫或. 妻之婚前財產;婚姻關係存續中取得之原有財產 ... 於 www.ckvs.ntpc.edu.tw -
#96.民法親屬繼承編(身分法) - 阿部的殯葬筆記本
本來一個,那麼其行為依民法第七十五條規定應為無效,不過我國民法第九百九十六條卻規定,於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結婚者,得於常態恢復後六個月內向法院請求撤銷之。 於 a0916969434.pixnet.net -
#97.愛情的墳墓? 淺談婚姻中的義務(下) - 法律知識-陸懿聯合法律 ...
婚姻 、親屬與監護 ... 民法第1001條規定:「夫妻互負同居義務。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1003條之1規定:「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 ... 於 www.lewislawfirm.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