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議題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言論自由議題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鄭光明寫的 我的自由,不自由?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103年9月19日言論自由與言論責任學術研討會也說明:... 議題 IAJ2023臺北年會專區. 協會雜誌. 協會雜誌目錄 歷屆雜誌編輯 法官協會通訊 · 首頁; 學術研討; 研討議題; 103年9月19日言論自由與言論責任學術研討會.

國立高雄大學 政治法律學系碩士班 廖義銘所指導 洪盛興的 社群媒體言論自由界限研究 –兼論社會秩序維護法禁止散佈謠言條款 (2019),提出言論自由議題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言論自由、社群媒體、謠言、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大學 法律學系法律專業組 官曉薇所指導 陳威志的 仇恨性言論管制—以網路厭女現象為例 (2018),提出因為有 仇恨性言論、言論自由、網路仇恨、性別歧視、厭女、網路、言語行為理論、電子布告欄的重點而找出了 言論自由議題的解答。

最後網站百分百的言論自由不是虛假訊息的遮羞布|王鼎棫則補充:而這樣的行銷,自然也可用在選舉等其他政治議題之上。演算法可利用過往數據自我學習,預料我們喜歡接收的資訊,誘使我們支持特定陣營。 因此,雖然我們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言論自由議題,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我的自由,不自由?

為了解決言論自由議題的問題,作者鄭光明 這樣論述:

  道德必定會限制我們的自由嗎?   西洋諺語:「言論不會傷人,只有石頭會傷人。」真是這樣嗎?   網路霸凌越演越烈,政府能不能以「言論對他人造成精神傷害」為理由,來限制言論自由呢?   政府是否有合理理由,限制猥褻言論、禁止A片流通呢?   智慧財產權是否侵害了言論自由?   本書以應用倫理學的有趣議題,直擊言論自由問題的核心。透過宅憤青、小狗阿力、卡洛琳等人物的校園哲學激辯,帶領讀者一起思考自由的限度。

言論自由議題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網路霸凌」和「言論自由」議題近日在台灣延燒,老外節目主持人郝毅博專訪美國人權組織「自由之家」的分析師 Laura Reed,談論網路霸凌和言論自由的關係,以及立法反霸凌是否真的有效?

社群媒體言論自由界限研究 –兼論社會秩序維護法禁止散佈謠言條款

為了解決言論自由議題的問題,作者洪盛興 這樣論述:

中文摘要我國言論自由基本權利是在經歷白色恐怖時期後,解除戒嚴推行民主憲政制度,並逐步透過釋憲實務,建置言論自由權利保障的法理基礎,其內涵包括憲法條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以及國際條約。在保障言論自由權利的實務上多有參照美國、英國、日本、德國的民主經驗與法律原則。近年來,透過網路社群媒體的快速發展,帶來言論傳遞的方便性,卻也帶來新的社會問題,主要是假新聞與謠言對社會秩序與民主制度造成影響。國際規範上制定反制假新聞的原則有聯合國宣言及馬尼拉原則,目前馬來西亞、新加坡、德國都已針對假新聞制定專法。傳統言論自由的界限受到新興社群媒體跨境傳播的衝擊,因此有必要重新探究現代網路言論自由的界限。我國主要以社會

秩序維護法作為處罰散佈謠言的法律依據。然而司法實務中似有侵害言論自由基本權利的跡象,因此本研究提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條文有研議修正必要。冀望透過本研究的初探,能對言論自由基本權利的保障與後續社會秩序維護法禁止謠言條款的修正有所助益。

仇恨性言論管制—以網路厭女現象為例

為了解決言論自由議題的問題,作者陳威志 這樣論述:

  隨著網路發展,訊息傳遞更加快速,在匿名的保護傘下,使得有些人往往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過去對於仇恨性言論的討論大多限於族群或宗教,但實際上基於性別的厭女言論(misogyny speech)也是很大的問題。本文認為可藉由言論的傷害性將厭女言論區分為歧視性言論(discrimination speech)與仇恨性言論(hate speech),並且主張後者應受管制。  如同政治哲學與言論自由對於「傷害原則」的討論,需達實際煽動他人激起犯罪或仇恨的狀況,才能認定為應受管制的仇恨性言論(第一章)。本文在援引女性主義的觀察後,也注意到語言與語彙本身很可能並非客觀中立,而是反映並且深化社會中的權力關

係(第二章)。筆者也援引語意學中之語言行動理論觀察臺灣批踢踢八卦板網站後,具體指出網路如何放大厭女言論造成傷害,包括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女性退出論壇等情形(第三章)。在沉默螺旋下,民主社會中可以充分討論之公共善勢必失衡,這或許也促使我們反思判斷傷害的標準何在,才能真正達到不同族群間之實質平等的理想。    透過比較法研究,本文分析美國、加拿大與歐洲人權法院與仇恨性言論的相關判決,觀察上述三個國家/地區目前已經針對哪些仇恨性言論進行管制(第四章)。儘管上開國家/地區尚未管制性別相關之仇恨性言論,然而藉由其目前的管制方式與立場,可以提供臺灣管制性別仇恨性言論之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