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仇恨罪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防治仇恨罪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每日新聞採訪團隊寫的 失控的匿名正義:抹黑中傷、獵巫肉搜,你敲下的每個字都是傷人的利器 和YaronSvoray的 新納粹風暴:一位猶太記者在德國意外經歷的一段奇妙之旅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台灣友邦尼加拉瓜國會通過修憲案、仇恨犯罪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也說明:根據我國《防治仇恨罪條例》草案的立法說明,所謂「仇恨罪」就是基於種族、宗教、殘疾、種族特點、 國籍、性別、政治見解的偏見,而對他人之生命、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寶鼎 和足智文化有限公司所出版 。

國防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劉育偉、鍾秉正所指導 黃子珊的 網路霸凌之法制研究 (2021),提出防治仇恨罪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網路霸凌、匿名、網路去抑制、道德解離、數位通訊傳播法。

而第二篇論文銘傳大學 財金法律學系碩士班 李開遠所指導 呂翊豪的 我國網路霸凌法律問題之探討 (2021),提出因為有 霸凌、網路霸凌、網路犯罪的重點而找出了 防治仇恨罪的解答。

最後網站仇恨犯罪 - NiNa.Az則補充:中華民國人權法草案中,也有仇恨罪的規範,定義為基於種族、宗教、殘疾、種族特點、國籍、性別、政治見解或性傾向之偏見而侵犯他人之生命、財產或自由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防治仇恨罪,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失控的匿名正義:抹黑中傷、獵巫肉搜,你敲下的每個字都是傷人的利器

為了解決防治仇恨罪的問題,作者每日新聞採訪團隊 這樣論述:

「木村花條款」通過! 混亂的失控正義迎來秩序 日本國會最新修法,網路霸凌者將被依法開罰!   「每天湧入近百則毫不留情地批評指教……去死、噁心、消失吧!一路走來,我比任何都還要強烈地這麼想。」 ——木村花/因《雙層公寓》「擂臺裝」事件被網友群起出征而走上絕路的職業摔角選手   「我發現要是被打,還會有『流血』這個看得到的實質損傷;但抹黑、中傷所帶來的『心傷』,是第三者看不到的。」——微笑菊池/因被影射為殺人兇手的不實謠言而遭受死亡威脅的日本諧星   「我覺得自己好像被三萬人監控,而且其中還有殺人魔王。」——土屋紫苑/因在推特發表對時事的感想評論而被網友攻擊的日本演員   「對我們這

些被害人而言,既看不到敵人的長相,也不知道石頭會從哪裡丟過來。這真的讓人痛苦至極,痛苦到心都被逼得走投無路。」——伊藤詩織/具名控訴遭上位者性侵,卻被網友嘲諷是「用身體換工作」的新聞工作者   「網友會把我沒說過的話塞到我嘴裡,還到處散播;或企圖惡意操作我的形象……」——石川優實/為女性歧視和政治議題發聲,因此飽受網友抨擊和性騷擾的演員兼模特兒   「豬頭、笨蛋、去死……雖然只是一些單純的謾罵,但一天出現好幾百則這種留言時,就會覺得全世界都這樣看我。」——春名風花/為自己支持的議題發聲而被網友惡意中傷的日本演員兼配音員   不只是公眾人物要遭受一句句惡評的無情傷害,就連一般素人也無法逃過

被私刑制裁:   2020年3月上旬,日本新冠肺炎疫情升溫時期,在節目上逆風發言的呼吸胸腔內科醫師,因言論被認為「反政府」導致上班的診所不斷接到電話騷擾;一名女性因確診後謊報足跡,她的本名、照片、工作地點、家人職業等都被肉搜出來,甚至有網站放出她公司的電話鼓舞網友打電話去告發……   原本因匿名特性而充滿言論自由、包容多元聲音的社群媒體,為什麼會成為任何人都能肆意攻擊、難以咎責的灰色地帶?我們秉持的正義到底是誰的正義?   日本《每日新聞》團隊記者對現今網路霸凌亂象進行深入報導,讓讀者瞭解網路霸凌造成的危害與普病性。書中不僅探討當事者面臨霸凌及受到實際傷害時所承受的精神壓力和無助,也分析

網路這項匿名工具是如何加深群眾心理,讓許多如你我一般的平凡人在不知不覺之間化身為加害者。另外,本書也提出既有法律體制與環境對網路霸凌認知仍有所不足,條理性地分析應該如何改善。   ◎加害者就像路上隨處可見的普通人   因在現實生活中覺得不被理解,既孤單又缺乏罪惡感,網路成為確認自我、證明自己的場域。自己隨便打出的一句話能引來大量的贊同和回響,讓人感覺被網路上的社群所接納、包容。   ◎扭曲的正義,到頭來變成仇恨成癮   加害者發文攻擊的動機有兩種,一種是「看這話題炒得很熱我也要湊一腳」的「朝聖型」;一種是「我覺得你做錯了需要受點教訓」的「制裁型」。不論出於何種動機,被害人的反應例如出面反擊

或封鎖帳號,都會激化加害者行為,引起更激進的攻擊,像成癮一般。   ◎大眾媒體是網路公審火上添油的幫凶   調查發現,有近五成的民眾是從電視知道網路公審事件,而電視新聞報導的角度多半帶有譴責的偏頗性,導致民眾容易對遭受公審的對象有負面印象,並且透過新聞聳動的標題渲染,會吸引更多人參與,讓原本的網路公審事件再次延燒。   ◎社群媒體公司、政府都開始動作   推特訂定了一套「推特規則」,明文禁止用戶謾罵、脅迫或做出歧視行為,只要貼文被檢舉,就會執行刪除貼文或帳號停權等強制措施。各國政府也紛紛研擬應對的法條,像是加強管制仇恨言論的德國,就立法規定社群媒體公司需刪除涉及違法的貼文,否則將面臨天價罰

款。   ◎保障言論自由?先具備網路的使用素養吧   以法令限制效果有限,還會引發「言論自由已死」、「言論審查」的疑慮,根源的解方是提升是我們的網路使用素養,把網路上發生的事換成現實世界來思考,不會在現實世界做的事就不應該在網路上發生,並搞清楚批評指教與惡意中傷的界線。   當我們享受社群媒體匿名所帶來的便利性的同時,是否應負起相對應的責任?是否正確地使用這項工具?透過本書,一一審視社群媒體的功與過,並進一步探索未來可能落實的規範,避免悲劇再度重演! 本書特色   1.本書是由具公信力的媒體針對飽受矚目的社會議題進行剖析,敘事舉例條理分明,具可信度,例如備受矚目的「木村花」事件、遭受性

侵後勇敢出面發聲,反而承受更多網友「二度傷害」的伊藤詩織案例等。   2.本書不只是聚焦於發布惡意謾罵或威脅訊息的加害者,團隊更採訪諮商心理師、接觸過個案的律師等專業人士,深入剖析被害者無助的心理、一般人如何在無意之間造成特定人士傷害等諸多面向。   3.本書同時注重新的法律規範與「自由應建立於充分的公民素養之上」,期望透過務實手段改善社會的理想。 專業推薦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王紹蓉/中山大學行銷傳播管理所所長   王雅涵/諮商心理師   朱家安/哲學雞蛋糕腦闆、作家   吳若權/作家、廣播主持、企管顧問   林靜如/律師娘   柯慧貞/臺灣網路成癮防治學會創會暨名譽理

事長   重點就在括號裡/影評人   海苔熊/心理學作家   許哲涵律師/律師真心話   蘇絢慧/諮商心理師   蘇益賢/諮商心理師   蘇予昕/蘇予昕心理諮商所所長、暢銷作家   (依姓氏筆劃排序)

網路霸凌之法制研究

為了解決防治仇恨罪的問題,作者黃子珊 這樣論述:

在網路去抑制效應及道德解離的錯綜作用下,常令網路使用者誤認網路世界無法可管,導致偏激言論的發生而衍生網路霸凌,儘管我國在刑法、民法及行政罰法等範疇均設有相關規範,但面對網路傳播快速、匿名及無國界等特性,如僅能適用過去以傳統犯罪為雛型所制定之立法,恐在犯罪偵查及受害者保護等方面形成漏洞。 因此,本文參酌美國、紐西蘭、韓國及日本等國之立法例,提取我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之調取票制度、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授權成立的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以及著作權法通知及取下程序等防處機制的精華,建議以行政院推出之《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為基礎,課予網路服務提供者責任與義務,著重於改善網路霸凌言論

下架及匿名身分揭露等實務問題,另將網路傳播列為刑罰加重事由,輔以教育強化人民對網路霸凌及法律規範之認知,降低網路負面效應,以期不違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利之宗旨,而有效預防網路霸凌及完善受害者救濟管道。

新納粹風暴:一位猶太記者在德國意外經歷的一段奇妙之旅

為了解決防治仇恨罪的問題,作者YaronSvoray 這樣論述:

  往往許多極端主義的活動都被視為社會邊緣分子的乖異行為,沒有人把它當成實際的威脅。然而,激進勢力卻會不斷地從政治邊緣滲透到政治主流中。當初許多猶太人對希特勒的態度開始是取笑,覺得他是個滑稽的小男子、一個留著騷鬍子的狂人,沒人把他大言炎炎的威脅當回事──等到後來有了警覺,但為時已晚矣。     「最終解決」是希特勒於一九四一年對歐洲一千一百萬猶太人提出的斬草除根的政策,這才使得猶太人墜入萬劫不復的悲慘淵藪之中。雖說殷鑑未遠,整個世界都應該記取歷史的教訓,並懷抱著誠意的懺悔,然而,不可思議的是,德國境內的新納粹主義的勢力正逐漸復活!這本書是敘述一段於一九九五年奧許維茲集中營被解放五十週年紀念

日之際,在希特勒的陰影下,以色列新聞記者在德國新納粹運動中意外經歷的一場奇妙的旅程。     一九九二年九月以色列裔新聞記者雅隆‧史沃雷旅行德國時,遇見了一位以為他是義氣相投的美國人光頭黨徒,引領他進入了一個半秘密的新納粹世界。在極短的時間內,雅隆在賽門‧魏森索大屠殺研究中心的支助下,數度以虛構的右翼組織美國代表的身份進出德國,與德國新納粹地下政治組織間展開了一連串迂迴與驚悚的不凡遭遇。     在唯恐自己真實身份曝光的同時,他仍繼續投身於個人生命最大的冒險,並藉著隱藏式相機和錄音裝配,褲管藏著救命小刀,雅隆知道這是他無可逃避的任務……。本書透過作者無比的勇氣與生命的探險,不僅理性而嚴謹地報導

了德國新納粹運動,更揭露了一項令人憂心不已的政治現象!不唯德國如此,全球各地的新聞報導在在提醒我們,仇恨並未隨著希特勒長眠地下碉堡。你我正邁逢新時代的仇恨,只要是關心自己所生存的世界的人,都應效法雅隆‧史沃雷,拒絕讓這些事態潛伏坐大。

我國網路霸凌法律問題之探討

為了解決防治仇恨罪的問題,作者呂翊豪 這樣論述:

網際網路迅速的發展,與前世帶有所不同。早期不論做任何事都屬於人與人之間實體接觸,少數部分則是使用書信、電話的方式;現今在網際網路的進步之下,出現了「社群網站」與「社群平台」, 使得人與人之間透過網際網路來互動,與早期人與人之間的互動有所差異。網際網路的發展,雖然帶給人們生活上的便利,但隨著人們普遍使用網際網路之下,網路上也產生了大量的惡意行為,網路犯罪的問題隨之而來。在科技網路的發展之下,犯罪的型態也隨著資訊的發達而改變,而在網路虛擬世界當中產生所謂的「網路犯罪」。於日常生活當中,人們最常使用的網際網路平台,例如,社群網路平台、網路論壇、網路購物…等等。網路霸凌是網際網路上一個嚴重的問題。人

們透過使用電腦或智慧型手機,可以隨時隨地的使用網際網路,與傳統霸凌相比,網路霸凌的受害者無法避免霸凌。許多青少年因為受到網路霸凌而感受到痛苦,當受害者無法再忍受情緒困擾時,他們有可能會選擇自殺。Megan Meier是美國一個著名的網路霸凌案例。本文將會向讀者介紹什麼是網路霸凌。再探討我國刑法將如何處理網路霸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