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著作權申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音樂著作權申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徐振雄寫的 智慧財產權概論(第八版) 和林佳瑩,張志朋的 娛樂法:影視音樂IP與合約爭議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新著作權法逐條釋義(二):第六十九條音樂之強制授權也說明:為改善此種對音樂著作之錄音權長期獨占之現象,我國著作權法於民國七十四年修正時,即訂有音樂著作之強制授權制度(第二十條),然因故未擬定相關申請及許可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新文京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林東茂所指導 梁秀雯的 大型演唱會的相關法律問題研究 (2021),提出音樂著作權申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演唱會、不純正不作為犯、保證人地位、作為義務、著作財產權、著作人格權、公開演出、集體管理團體。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財經法律系研究所 姚信安所指導 舒彥綸的 論數位時代下著作權授權機制 (2021),提出因為有 數位時代、著作權授權、集體管理、強制授權、音樂著作、孤兒著作、著作權利資料庫、著作權登記、區塊鏈、智慧合約的重點而找出了 音樂著作權申請的解答。

最後網站著作權服務- 商標申請則補充:著作類型 · 語文著作 · 美術著作 · 音樂著作 · 視聽著作 · 攝影著作 · 電腦程式/建築著作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音樂著作權申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智慧財產權概論(第八版)

為了解決音樂著作權申請的問題,作者徐振雄 這樣論述:

  本書旨在建立起有關智慧財產權法的基礎法律概念,進而有效連結智慧財產權法與其他知識領域的事物判斷,相得益彰於理論與實際的綜合知識能力。     本書作者在法學領域任教多年,對教師授課及學生研讀時的需求十分熟稔。本書除了依法律體系的分層撰寫,讓讀者可以從本書目錄找到關鍵的法律術語及其概念之外,也依學期授課時程將全書規劃為十七講,可做為教師安排授課進度參考。     智慧財產權範圍很廣,最主要的有《著作權法》、《商標法》、《專利法》及《營業祕密法》,這四項對大專學生來說也是必備的知識,各大專院校也普遍開課提高學生在智財權方面的法律素養。     所有的創作與科研發明,都牽涉到智慧財產權中的著

作權、專利權,例如視覺藝術、音樂及表演藝術、工藝產業、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廣告產業、產品設計、設計品牌時尚產業、建築設計、數位內容等。此外,所有產業的經營,都需有商標權的概念;在職場任職也需對營業秘密法有所認知。因此,「智慧財產權」成為全國各大學院校專業系所、通識教育的熱門課程,更受到社會大眾的普遍重視。     近年來有關學術倫理事件頻傳,許多政府官員、大學教師、研究生的計畫、著作論文等,因涉及學術倫理疑慮而被停權,甚至被撤銷學位。因此,教育部、科技部乃大力推動學術倫理,各大學也因應成立研究誠信或學術倫理辦公室,建立違背學術倫理案件的處理機制,防止不當研究行為的發生。本書從第五

版起在「著作權」章中新增有關「學術倫理」的探討。     另外,網路蟑螂,亦即無權利人搶註他人商標文字,惡意搶註為網域名稱進行兜售出租或淡化商標的行為也經常發生。本書從第五版起在「商標權」章中加入了網域名稱與商標權的介紹,提醒商標權人瞭解商標與網域名稱的關係以保護其權益本書網域名稱與商標權單元可提醒商標權人瞭解商標與網域名稱的關係,才能保護其權益。     第八版主要是根據最新的法令:《著作權法》(111.6.15)、《商標法》(111.5.4)、《專利法》(111.5.4)、〈專利法施行細則〉(109.6.24)、《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109.1.15)、《營業秘密法》(109.1.

15) 修訂,提供讀者明瞭修正後的法律動態。

音樂著作權申請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感嘆 不是因為愛情消失了
而是當一切結束 夢醒後 愛還在 ⋯

一位香港偶像新星 因緣際會之下
來到台北工作 他雖是當紅明星
但其實他的內心跟一般男孩無異
在下戲的時間 決定在這陌生的城市 進行探索
在一次機遇下遇到了 夢幻中完美的女孩
解開偶像的包袱束縛 進行了一場城市冒險
然而兩人曾為愛情停駐 卻也被現實所幻滅
不論眼前的女孩是否為真實 就算是一刻短暫的燦爛心動 卻留在男孩的心中 永恆真摯
兩人的相遇並非偶然
而是命運交錯的必然

而故事結尾也留下伏筆 期待著緣份未完待續...



愛情簽證申請 Featuring Jhen F

曲:吳育澤 / 徐偉銘 / 張與辰
詞:陳詠謙/姜濤
編 : 吳育澤
監 : Edward Chan

我和你 就似遊客和美景
看著你 願我沒法被叫醒
越看越忘形 因應著你換行程
不管工作未完成(到文創區)
不管底細未查明(到夜市區)
聽到風聲 後有追兵
是我差一張戀愛的簽證

I bring my passport 我登上我的飛機
帽子壓得低也戴上我的墨鏡
遇見妳 就被通緝 就上癮
我牽著妳的手奔跑 oh what to do

咖啡廳的音樂是”蒙著嘴說愛妳”
手機裡的風景照片也全都是你
逆著天的禁愛令 順著妳的小聰明
一起看著星空 不讓妳發現妳和我的距離

Baby baby 心動的感受
跳過避開以後 緊張的牽你手
城市擁擠中拉你走
Oh baby 親密的享受
你極罕有 投入相戀節奏
令我差一點想正式擁有

Oh God節目要對 電影來面
我的行程 no play
翹班的我拉著妳去 打卡冰店
Sorry 經紀人⼜來電 記者要寫
我被我的粉絲要脅

管他什麼灰姑娘的魔咒
妳要是睡美⼈人我照樣把妳的唇吻破
月亮的輪廓看起來都像 妳的側臉
這張愛情的簽證環遊世界 沒有期限

Baby baby 心動的感受
跳過避開以後 緊張的牽你手
城市擁擠中拉你走
Oh baby 親密的享受
你極罕有 投入相戀節奏
令我差一點想正式擁有
Oh girl, you’re pretty fine
I wanna make you mine
想被情感活埋
Do or die, we roll a dice
當然知過份了解
這些感覺便會瓦解
因此我始終不敢表態

Oh baby 心動的感受
太兩難的以後 不肯鬆開你手
I really don’t wanna let you go
(不要走 )

Baby baby 親密的享受
化為烏有 回復刻板節奏
就當這個夢不配我擁有
Oh girl, you’re pretty fine I wanna make you mine
Oh girl, you’re pretty fine I wanna make you mine



All Instruments by 吳育澤

Rap by Jhen F (Future Sound)

Backing Vocal Arranged by Cousin Fung
Backing Vocal by Cousin Fung / 姜濤

Protools Edited by Edward Chan / Anson Chan / Kelvin Au
Recorded by Edward Chan / King Kong@nova / 洪偉翊 WeiYi (Future Sound)

Mixed by Matthew Sim
Mastered by Ryan Smith@Sterling Sound NYC


OP: Linfair Music Publishing Ltd. 福茂著作權/Universal Music Publishing Ltd Taiwan/米豆國際娛樂有限公司/Dafrynci Company Ltd
SP: Universal Music Publishing Limited/成果音樂版權有限公司Profita Publishing Ltd/Music Nation Publishing Co Ltd

大型演唱會的相關法律問題研究

為了解決音樂著作權申請的問題,作者梁秀雯 這樣論述:

唱片工業因盜版及數位下載營收下滑,當今現場演唱會價值呈現逐步上升趨勢,唱片公司轉型成為音樂娛樂公司,開拓現場表演市場,形成「體驗經濟 」模式。演唱會舞台設備愈來愈複雜,舞台工程風險因此顯著升高,演唱會製作在數位環境下法律議題較多元,著作權爭議也較過去複雜。 本論文觀察大型演唱會產業,嘗試說明刑法、職業安全衛生法、著作權於演唱會之實務運作,提出分析與見解。本研究結論為:一、產業方面演唱會產業應著重硬體施工防災策略; 應制定演唱會硬體施工作業準則; 定作人及承包商的義務應以書面約定清楚; 演唱會製作內容的著作權管理,應包含:著作類型、權利歸屬、權利的限制、著作人格權的行使、授權方式約定;

音樂著作集體管理團體應共同研議如何利用資訊科技,建置共通的數位資料庫。二、行政機關 演唱會舞台特殊訂製機關應納入源頭管理; 文化部人才培訓計畫應與勞動部職安署應合作輔導演唱會產業活動規範; 智財局應規範多媒體權利內容以保障新型態著作權並應輔導放寬通過美術著作權集管團體;大學法律系開設「娛樂法」相關課程或學分; 政府機關於藝文採購契約著作人格權約款,允許創作者依著作權法行使著作人格權。三、立法及司法機關 演唱會如未構成「意圖商業利益」與「意圖私人獲利」要件,即使未取得公開演出授權,仍不應適用刑事責任; 舞台工程意外而致傷涉及不作為過失犯,法院應審理行為人是否有管理疏失、保證人地位、

作為義務與作為可能性。關鍵詞:演唱會、不純正不作為犯、保證人地位、作為義務、著作財產權、著作人格權、公開演出、集體管理團體。

娛樂法:影視音樂IP與合約爭議

為了解決音樂著作權申請的問題,作者林佳瑩,張志朋 這樣論述:

娛樂產業深入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 但您知道娛樂產業所面臨的法律問題嗎?     ◎韓劇「魷魚遊戲」有抄襲日本「要聽神明的話」電影嗎?你知道Netflix有就「魷魚遊戲」、「Squid Game」提出商標申請嗎?     ◎「刻在你心底的名字」、「目擊者」、「無聲」的電影劇本為什麼都引發著作權的爭議?     ◎「刻在我心底的名字」電影主題曲有抄襲英文老歌「Reality」嗎?     ◎你知道電影名稱「我的少女時代」,以及樂團名稱「S.H.E」、「五月天」、「F.I.R.」、「蘇打綠Sodagreen」、「茄子蛋」、「草東沒有派對」都是註冊商標嗎?     ◎「五分鐘看完一部電影」的二創影

片,究竟是構成抄襲?還是合理使用?     ◎製作同類型的益智問答或是真人實境秀節目,會構成侵權嗎?     ◎知名漫畫Young Guns在改編成電影或電視劇的過程當中,發生了什麼爭議?     ◎你知道「灌籃高手」的角色和「布袋戲」的戲偶角色「史艷文」和「二齒」都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嗎?     ◎「安博盒子」機上盒、「追劇APP」、「電話亭KTV」究竟是合法還是非法?     ◎改編神曲「帥到分手」,是抄襲?還是合理使用?     ◎成人影片有沒有「馬賽克」,權利大不同?成人影片商用著作權和註冊商標保護自己的影片,你也應該學起來!     本書綜覽電影、音樂、遊戲、電視等娛樂產業,蒐集了超過

60個台灣的經典判決,從著作權法、商標法等IP及合約多個角度切入,透過深入淺出的案例介紹,帶您一探娛樂產業的法律面貌。     在娛樂產業高度蓬勃發展與變動的現今,「IP開發」已經成了熱門詞彙。您可以透過本書了解如何事前做好「IP布局」,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無論您是娛樂產業從業人員,或是想一探娛樂產業神秘面紗的消費大眾,本書都能讓您收穫滿滿。     ★誰適合這本書?   ◎唱片公司、經紀公司、音樂製作公司、音樂版權公司、影視動畫製作公司、投資者、發行商、廣告贊助商、影音串流平台、遊戲開發代理商等娛樂產業的經營者與投資者     ◎詞曲作家、歌手、藝人、影視編劇、導演、製片、演員、漫畫家、動

畫師、遊戲設計師等各類娛樂產業從業人員     ◎想一探娛樂法神秘面貌的消費大眾   本書特色     ◎台灣第一本統整娛樂法的書籍   ◎完整蒐集台灣影視、音樂、遊戲等娛樂產業的經典案例   ◎深入淺出的案例分析與介紹   ◎輕鬆了解IP開發與布局

論數位時代下著作權授權機制

為了解決音樂著作權申請的問題,作者舒彥綸 這樣論述:

著作權法保障了著作權人的權益,肯定人類精神的創作並保障其人格及財產價值不容任意侵害,藉由權利的保護更可給予創作之誘因,最終能促進文化發展。但網路數位科技發展快速的現代,利用著作的方式也不斷日新月異,串流、雲端技術的成熟,以及個人終端設備的普及,最終形成了數位匯流現象。此時對於著作的授權與利用可能產生不同於傳統實體著作之影響,固有的著作財產權在解釋上或有產生疑義,也進而出現創設新權利的需求。 而在數位時代下,對於著作授權的各種制度都產生了一定程度的影響,如集體管理制度授權效率的批評、音樂著作強制授權費率的訂定、孤兒著作的產生與解決方式等等。關於此些問題,在比較外國相關制度或法案之

運作及設計後,本文觀察出我國的著作權授權制度上存在完整授權資料庫的需求,若能進一步輔以自願登記制度,甚至以區塊鏈技術作為兩者之橋樑,更能減少授權成本、加速授權的取得以及權利金的分配。又因區塊鏈技術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即時追蹤的特性,故將之用作於著作授權上也或成未來之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