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flix百視達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netflix百視達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約書亞‧格恩斯寫的 破壞性創新的兩難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解密Blockbuster的失敗原因: 缺乏系統性創新機制 - 台大創創也說明:而當時的Netflix便看準市場上「沒有DVD租片服務」的這個痛點,以出租DVD的商業模式獲得早期成功。 第二個轉折點則是在Netflix逐漸轉向線上串流平台發展時 ...

東海大學 高階經營管理碩士在職專班 張國雄、唐運佳所指導 楊瀞雅的 訂閱經濟與創新商業模式 ─價值主張與數位化能力觀點 (2020),提出netflix百視達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訂閱經濟、價值主張、數位化能力、創新商業模式。

而第二篇論文世新大學 傳播管理學研究所(含碩專班) 羅慧雯所指導 林葛泥的 數位時代下獨立音樂商業模式之研究 (2020),提出因為有 流行音樂、商業模式、獨立音樂的重點而找出了 netflix百視達的解答。

最後網站市值翻500倍,走過DVD時代,Netflix成立25週年的品牌故事則補充:1997年8月29日,世界上最知名的串流影音服務公司- Netflix 在加州成立了,這間公司早年從郵寄出租DVD起家,前幾年的虧損讓創辦人一度想把它賣給百視達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netflix百視達,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破壞性創新的兩難

為了解決netflix百視達的問題,作者約書亞‧格恩斯 這樣論述:

《創新的兩難》作者專業推薦這是破壞性創新領域在《創新的兩難》後最重要的著作!許多企業面臨新科技帶來的的破壞,有些公司成功存活,有些則黯然消失,但他們絕非都坐以待斃,而是面對挑戰時心有餘而力不足。◎百視達與NetFlix百視達於2010年宣告破產,許多人認為它是受到線上影音串流、隨選視訊的破壞性創新影響,但其實百視達早在2000年便推出自家的線上隨選租片,甚至也曾仿效NetFlix提供郵寄DVD服務。實際上,早在影音串流主導影視市場之前,百視達便已陷入困境,它的問題在於無法突破既有商業組織結構,而非僅因為新科技帶來的破壞性創新。◎柯達與手機拍照柯達於2012年宣告破產,罪魁禍首是數位科技及其為相

片產業帶來的改變。但柯達早在1990年代便密切注意數位科技,甚至在2005年時成為美國市場龍頭。柯達有能力預測市場,並對破壞性創新進行鉅額投資,卻沒有料想到應該把手機列入技術提升的項目當中。顯然單是預見破壞、自我破壞,並不足以保障一家公司不會失敗。眾多現實案例足以指出,「創新的兩難」需要更多的解答,其中的關鍵就在這本書!本書作者提出「供給面破壞」這項對企業威脅更大的創新,並說明如何正確辨識出來與應對,以克服產品架構破壞所帶來的威脅,找出讓公司挺過破壞的長期生存之道!【誠摯推薦】台大管理學院院長 郭瑞祥上銀集團總裁 卓永財 作者簡介約書亞‧格恩斯Joshua Gans多倫多大學羅特曼管理

學院(University of Toronto's Rotman School of Management) 技術創新與創業講座教授,並擔任該校創造性破壞實驗室(Creative Destruction Lab)首席經濟學者。譯者簡介蕭美惠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英語系(前稱西洋語文學系),從事新聞及翻譯二十餘年,曾獲吳舜文新聞深度報導獎,譯作包括《成為賈伯斯》、《經濟發展理論》、《翻動世界的Google》、《透明社會》等數十本。 序言第一章 概論第二章 什麼是破壞?第三章 破壞的來源第四章 預測破壞第五章 管理破壞第六章 自我破壞第七章 防範破壞第八章 重新檢討破壞第九章 破壞

的未來 兩難:新與舊 大英百科全書和美森都是需面對新科技所帶來之破壞的成功公司,這兩家公司所屬的產業已被新科技完全重塑。然而,大英百科全書淪為遭到破壞的公司,美森則是一帆風順。了解他們何以命運大不同,正是本書的宗旨。 雖然百科全書和遠洋航運難以兩相比較,大英百科全書和美森的案例仍有些許相似之處。先前談到,這兩家公司均面對重塑其產業的新科技。重要的是,兩家公司的管理高層都明白新科技的潛力,在早期便著手嘗試,搶先大多數的同業採取策略來加以因應,但他們使用了不同的方法來做出回應。了解這些不同的選擇和實施的方法,才是明白該如何因應破壞的關鍵。 大英百科全書和美森面對不同的「創新者兩難」(the i

nnovator's dilemma)。這個名詞是由克里斯汀生在一九九七年的同名暢銷書所設定及探討,但「兩難情境」一直以不同形式出現在克里斯汀生之前的管理文獻,還有他的同儕的論文。 大型公司在因應破壞──通常是新科技或創新──時所面對的兩難是,看似正確的管理決策不僅未能因應破壞,反而成為找出因應之道的障礙。大英百科全書在一九八○年代中期探索數位科技時,其主要業務正處於全盛時期,採納數位產品需要重新調整組織。因此,它的作法是隔離數位部門,放手讓獨立單位自由去摸索。 美森同樣面對組織再造好讓船隊採用貨櫃作業的問題,但是該公司不是成立新單位來進行,而是從一開始便採取新的組織架構,緊密地整合研究與商務

部門。美森讓整個組織面對改變,但在這段期間以較為緩慢的腳步來採用貨櫃。 本書的核心就是要講述用獨立、隔離單位來面對破壞,以及用緊密整合的組織架構來因應,這兩種作法之間的差異。當然,獨立單位的作法近來獲得廣大的關注,歸因克里斯汀生的倡導,他主張搶先對手先在自家公司製造破壞。可是,整合組織的作法發源於克里斯汀生的同儕對於破壞的不同分析。這種作法主要是由蕾貝卡.韓德森(Rebecca Henderson)提出。克里斯汀生和韓德森在一九九○年左右都是哈佛博士生,兩人都在他們的學術報告研究我們今日所稱的破壞,現今都是哈佛商學院教授。本書稍後將談到他們如何得出如此不同的觀點。

netflix百視達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每天三分鐘,多懂一點歷史掌故】
第六集,大企業面臨的困境
影片搞笑,文字有料。

其實紂王沒有人們想的不堪,據統計,史書上對紂王的罪狀,越晚的朝代反而記載越多,子貢便曾說,「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實際的紂王不僅天資聰穎,對外能征善戰,平定東夷、開拓疆土,對內廢除奴隸殉葬、重視農桑、任用平民。然多年征戰,兵困馬乏,心生厭倦,適逢主力部隊在外征戰,周乘虛而入,軍隊無法回頭,而有此敗。

或許在紂王的角度,他根本沒做錯事,一個合格的君主,不就是能到處打仗、增加地盤嗎?他沒看見周與附近部落的需求,也不認為重要,但沒注意的時候,一個小的部落「周」已不斷在別處收攬人心、拓展地盤,等到自己發現時,因體積龐大、難以調度,最後被弱小的周擊敗。

讓我想到《創新的兩難》一書的兩句話,詮釋了大企業面臨到的困難:「就算我們把每件事情都做對了,也有可能錯失城池。」「面對新技術和新市場,往往導致失敗的恰恰是完美無瑕的管理。」
因為企業既有的「價值網路」(現有供應鏈、銷售體系、規章流程、市場財務等等形成的整體)為了維持既得利益,反而局限了企業自身的發展。企業會有「延續性技術」,卻缺乏「破壞性技術」。

馬雲說:「任何一次商機的到來,都將經歷「看不見」、「看不起」、「看不懂」、「來不及」四個階段。」大企業犯的毛病亦同,「看不見客戶」,企業滿足現有的客戶,卻忽視了未來可能成為主要客戶的人。「看不起需求」,企業在不斷擴張市場的同時,看不上剛出現的小市場。「看不懂模式」,企業已有的機構、慣性與新的商業模式存在差異。「來不及跟上」企業因錯失採用了破壞性技術的最佳時機,逐漸被市場淘汰。

而新創者面對大企業如何才能後來居上呢?應該先從大企業看不上、不重視的市場切入,針對非常垂直細分的人群,推出更便宜或更便利的服務,再逐步擴張到主流人群,最終統治市場。

典型的案例是百視達與Netflix,百視達的成就來自於線下有幾千家加盟的門市,然而當網路服務興起時,卻成了百視達的劣勢,一旦百視達也效法開啟了類似的服務,客戶不去店裡,線下的加盟商就會反彈,也可能導致利潤與股價下跌,難對股東交代。百視達的CEO曾傲慢地認為DVD沒有前途、連鎖店有不可替代的價值。2000年,Netflix曾因虧損希望以5000萬美金賣給百視達,百視達覺得網路公司沒什麼盈利能力,拒絕了。

後來的故事,你都知道了,Netflix市值已到千億美金,而百視達2010年已破產。
歡迎大家一起留言思考討論:
你印象裡有哪些大企業也曾經犯下了《創新的兩難》所說的錯誤,被小品牌或新企業打敗?大企業做了哪些錯誤的判斷,後來者又是如何創新的呢?大企業該如何避開既有侷限,自我成長呢?未來還會再跟大家分享。

訂閱經濟與創新商業模式 ─價值主張與數位化能力觀點

為了解決netflix百視達的問題,作者楊瀞雅 這樣論述:

自西元2010年開始,網路的普及除了改變原本人與人之間的溝通方式,也同時造就了很多電子商務的崛起,對傳統的零售業也受到很大影響,迫使企業不得不往開始網路平台發展。不管是傳統的零售業或是新型態的電子商務,同樣都面臨一個問題:如何留住舊的客人,並且同時拉進新客戶? 建立會員制度是目前最普及的一種方式,企業透過特定的會員優惠活動來促使客人提高回購率。 但當時間一拉長,當有新的競品進入市場,或者更低價的商品出現後,原本的產品/服務就很容易被取代,導致品牌逐漸衰弱、被淘汰。本研究從價值主張及數位能力觀點,探討企業提供之價值主張及數位化能力,是否會直接影響到顧客訂閱意願。以個案分析方法,針對三種不同產業

(科技業、零售業、製造業)的訂閱商業模式,探討科技業Netflix及Spotify、零售業Stitch Fix及Laxus、製造業Caterpillar及歐亞科技的訂閱商業模式。研究結果發現:價值主張及數位化能力是訂閱商業模式成功的重要因素。

數位時代下獨立音樂商業模式之研究

為了解決netflix百視達的問題,作者林葛泥 這樣論述:

近年來因為數位串流平台的出現,導致實體音樂專輯的銷售量開始逐年下滑,雖然數位串流平台看似搶了實體唱片的獲利市場,但它卻也替「獨立音樂」帶來萌芽茁壯的機會,主要原因有三:第一、數位串流平台的出現,改變了音樂產業的獲利模式,不再是以販售專輯作為主要的收益來源;第二、科技進步讓音樂製作成本及難度下降;第三、數位串流平台改變了聽眾聽歌習慣,大家不再聆聽「專輯」,而是聆聽「歌單」,使得獨立音樂大幅增加被聽見的機會,若自己的音樂出現在同類型的音樂作品歌單中,就有機會圈到潛在的歌迷,開拓更大的粉絲市場。近年來台灣「獨立音樂」越發盛行,但是回顧過往與音樂產業行銷的相關研究中,卻未有研究者針對台灣的「獨立音樂

」市場進行完整詳細的商業模式研究,因此本研究先透過文獻分析法了解音樂產業現況,再透過半結構式訪談法,經由訪談音樂產業內的從業人員,並且以Alexander Osterwalder與其團隊共同提出以全局觀點作分析的商業模式作為本研究模型,對台灣的「獨立音樂」進行分析。本研究提出以下研究問題:數位時代下獨立音樂的商業模式為何?獨立音樂的商業模式與流行音樂有何明顯差異之處?獨立音樂在未來有哪些發展機會與挑戰?研究結果發現,獨立音樂的商業模式有九個特點,且與流行音樂的商業模式之九大構成要素皆存在差異,其中又以通路跟產品/營運區塊中的項目差異最為明顯。最後,本研究認為獨立音樂未來有機會邁向主流市場,以及

可透過發展品牌IP拓展更多元的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