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比例原則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線上看、影評和彩蛋懶人包

刑法比例原則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邱忠義寫的 刑法通則新論(五版) 和張麗卿的 新刑法探索(七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玉山國家公園入園線上申請服務網也說明:外國人住宿「排雲山莊」提前申請期限:預定入園日期前35天至前4個月間提出申請,於非假日(週日至週四)每日原則提供24個名額(每10個外國人另搭配2名本國人之比例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清華大學 科技法律研究所 連孟琦所指導 黃以政的 歐盟指令下的擴大沒收發展研究 (2018),提出刑法比例原則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擴大沒收、歐盟指令、德國刑法、比例原則、平等原則、第三人沒收、不自證己罪原則、無罪推定原則、舉證責任轉換。

而第二篇論文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李伸一所指導 戴見草的 刑法第五十九條酌量減輕其刑之探討 (1999),提出因為有 刑法第五十九條、普通刑法、特別刑法、比例原則、法益原則、平等原則、生命權保障原則、審判委員會的重點而找出了 刑法比例原則的解答。

最後網站中華民國刑法§2 相關大法官解釋(舊制) - 全國法規資料庫則補充:刑法 第91 條之1 第2 項前段規定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2 條之1 第3 項規定關於強制治療期間至再犯危險顯著降低為止之部分, 與憲法比例原則尚屬無違。惟若干特殊情形之長期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刑法比例原則,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刑法通則新論(五版)

為了解決刑法比例原則的問題,作者邱忠義 這樣論述:

  刑法可謂實質之憲法,本書乃注入正當法律程序、雙重危險、比例原則等概念,並將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相連結,使修習刑法者進一步了解刑法在實質及程序正義上之重要角色,俾助於「罪與罰」論證過程中之論證方向正確性。   又本書結合傳統教科書及坊間講義之優點,定位為實用的「工具書」,以圖文並茂方式提綱挈領地呈現關於罪與罰之各家學說、實務及立法之最新趨勢,同時亦針對新興議題加以介紹,去蕪存菁,並適時輔以表格、體系圖等以解析各項論點,且於各爭議問題後舉以實例,幫助讀者吸收且融會貫通,即使再複雜之爭議性問題,亦能一目瞭然,迎刃而解,並能有效節省讀者於時間、精力與勞費上不必要之虛耗。是一本極適

合入門導讀與進階深究之教科書,相當符合在學、準備國家考試或實際訴訟需求者所需。   研讀本書後,對於刑事實體法乃至於程序法的觀念,將有啟發性的全新思考。作者基於數十年擔任檢察官、法官及教學的經驗,也將實務操作的「know how」注入書中,提供了實際打官司時應如何主張及抗辯的關鍵性指引,即使讀者並非法律人,也能輕鬆瞭解並保護自己的權益,避免不必要的訴訟耽誤。

刑法比例原則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黃榮堅:民主機制失靈 就可行使抵抗權

有人認為非暴力、公開性、良心訴求等條件存在,公民不服從才能成立。台大法學院教授黃榮堅則認為,必須從個別情況、依照比例原則檢驗。以「非暴力」來說,專業者的講法應該是「寧可不要使用暴力」,因為武力是獨裁者的強項,為什麼要拿對方拿手的強項跟他競爭?黃榮堅也說,不管是獨裁者還是公民運動,都希望吸引人民的支持,獨裁者透過教育、文宣進行洗腦、收編跟分化,公民運動則訴求道德跟理念,對於人民來說,暴力或是非暴力的訴求,哪一個會比較容易被接受?

黃榮堅以《獨裁者的進化》一書為例,認為民主運動一旦變成暴力抗爭,首先激怒跟疏離的便是專制政府裡同情運動的人,而運動的成功與否,也會影響正當性的認定。書中回首1990到2006年間的不服從運動,非暴力有一半以上的成功機率,但若是使用暴力或是槍桿子出政權的運動,成功率僅有25%,黃榮堅認為,非暴力不應該是不服從運動的定義要件,只是在個別情況下使用暴力,可能不符合比例原則。

「當突尼西亞發生公民抵抗運動,埃及總理穆巴拉克就說我們不是突尼西亞,我們是民主國家。當埃及變天,馬來西亞首相也說我們不是埃及,我們是民主國家。」黃榮堅以此反駁行政院長江宜樺所稱,認為抵抗權只有非民主國家才存在。黃榮堅認為,只要民主機制失靈,就有行使抵抗權的正當性。

黃榮堅認為,318佔領行動,具備抵抗情狀與抵抗行為本身的必要性,所以有法律的正當性,可以視為「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而排除不法。對於裁判者來說,即使認為客觀上不存在抵抗情狀、或是行為必要性,但在刑法結構的主觀不法要求下,行為人頂多只是誤認,不構成不法故意。過濾後,剩下的罪行也只有過失犯罪,而妨害公務、毀損、侵入住居等罪,在刑法上也沒有處罰過失的規定。

http://pnn.pts.org.tw/main/2014/05/01/%E5%85%AC%E6%B0%91%E6%8A%97%E7%88%AD%E8%88%87%E4%B8%8D%E6%9C%8D%E5%BE%9E%E9%81%8B%E5%8B%95%E7%9A%84%E6%B3%95%E5%BE%8B%E8%A9%95%E5%83%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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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指令下的擴大沒收發展研究

為了解決刑法比例原則的問題,作者黃以政 這樣論述:

  擴大沒收制度的核心在於澈底剝奪犯罪收益,從而實現打擊犯罪的目的。歐盟於2014年發布之《指令2014/42/EU》即係試圖解決自2005年的《框架決議2005/212/JHA》以降所未能有效落實之擴大沒收制度;基於歐盟指令對成員國之拘束力,德國在2017年刑法修正即宣稱目的之一係將歐盟指令轉化為國內法。本文認為,德國刑法修正結果不但與歐盟指令的實質意義有落差,而且修正後的新《德國刑法》本身也有違反平等原則和比例原則之疑慮。爰此,我國在進一步擴大沒收制度時,也應審慎地以歐盟指令之意義和德國刑法的變革為參考與借鏡,避免過於激進地使用此一打擊犯罪利器。  本文認為,我國若全面適用擴大沒收,不但

會面臨與德國相同的違憲疑慮,當下立法環境也欠缺推動如此重大變革的動力,因此應維持如同德國2017年刑法修正前之有限度使用擴大沒收,逐步於推動於重點之罪行。本文亦認為,我國對於處置來源不明財產,應採取如同新《德國刑法》以及《指令2014/42/EU》所的立法模式,即係由檢方負擔舉證責任,只是不需要證明到有罪的程度,能讓法院認為有事證足以認定即可,而非以舉證責任轉換的方式為立法,避免造成刑事訴訟體系的紊亂與複雜。

新刑法探索(七版)

為了解決刑法比例原則的問題,作者張麗卿 這樣論述:

  本書與時俱進,探索社會發展中,刑法所面臨的各種問題,舉凡犯罪論、刑罰論與各個犯罪類型的議題。本書的內容有些較為平實,有些則相對繁複,但都值得探討。較為平實的討論,有助於學子思考國家考試作答;較為繁複的研析,則有助於研究者的研讀。本次改版,針對近年的熱門話題,如監護、假釋、累犯及沒收新制等所作的修正與補充,使內容更能與時代接軌,方便讀者閱覽。本書的若干文章已對實務判決或立法方向發生影響,諸如衛爾康大火的廢弛職務致釀災害,酒醉駕車罪、以及食品安全的相關問題等,均屬值得一再詳讀的作品。

刑法第五十九條酌量減輕其刑之探討

為了解決刑法比例原則的問題,作者戴見草 這樣論述:

論文摘要內容: 近年來,國內擄人勒贖、盜匪、搶奪及販賣毒品等重大案件頻傳,影響社會治安至鉅,可謂人人自危。而法官在審理相關案件量刑時,常有以「法重情輕」、「情節輕微」、「所得微少」、「事後已有悔悟」或與犯罪情狀不相干之事項等理由,依刑法第五十九條酌減其刑,是否會扭曲刑法第五十九條之立法精神,讓人質疑刑罰之公平性,有損人民對司法的認同感。本文係以刑法第五十九條規定之「犯罪之情狀可憫恕者,得酌量減輕其刑」為探討之重心,並藉由立法沿革、各國刑法探討、我國最高法院之判例分析,以及各級法院的審判案例統計,將刑法第五十九條、第五十七條作詳實探討,以嘗試分析酌減刑罰之立法是否有

存在之必要,或應如何加以限制適用。 根據目前分析:國內各級法院審判中,適用刑法第五十九條減輕其刑者,在普通刑法部分,以被告犯偽造有價證券及強盜罪者為多,在一審分別占18.63%及3.74%,二審則占14.26%及4.09%;至於特別刑法部分,一審以懲治盜匪條例罪、貪污治罪條例罪、違反毒品危害條例罪居多,分別占6.67%、3.74%、1.91%,二審則各占7.64%、9.13%、9.50%。此外,在三審駁回上訴,而維持二審適用刑法第五十九條減輕其刑者,於普通刑法部分以偽造有證券為多,而在特別刑法部分以懲治盜匪條例為多,足見各級法院均對法定本刑較重者予以較大的酌減刑罰,

尤其是在特別刑法。整體上,在量刑上造成觸犯重典者反而可能獲判較輕之刑,有損法律尊嚴之情形。然此或係導因於我國特別刑法多且過於嚴苛,如懲治盜匪條例、毒品危害條例等等,且刑度為唯一死刑或無期徒刑使然,是否有違憲法『比例原則』、『法益原則』、『平等原則』及『生命權保障原則』,並剝奪法官依刑法第五十七條科刑輕重之裁量權實質探討。大法官會議解釋第二六三號採取法官於法重情輕之情況下,得引刑法第五十九條酌量減輕其刑,以資救濟之見解,亦值實務界法官於適用刑法第五十九條時進一步深思。 整體而言,基於治安環境、人民權利與刑事政策之考量,現時並無法全面廢除死刑,從而法官就個案情節,於量刑

時無法避免刑法第五十九條之適用。因此,引入『比例原則』與『審判委員會』觀念,並修正法律,包括:廢除唯一死刑,恢復相對不定期刑原則,或可酌減刑罰之限制條件,使法官在個案適用刑法第五十九條,有所準則,以避免濫用,破壞刑法理論與規範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