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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已故國家正副元首之國葬殊榮應速回歸法制 - 台灣法律網也說明:可是,依統治之事實與歷史來看,台北市確為我國首都,目前尚欠缺法律上之地位授與 ... 察我國歷任已故國家元首,除 國父孫中山先生安葬於中華民國之「首都」南京市外, ...

輔仁大學 法律學系 黃源盛所指導 趙萃文的 刑法親親相隱的歷史、現況與比較 (2015),提出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目前我國首都應為南京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親親相隱。

而第二篇論文中國文化大學 中山學術研究所 高 輝所指導 陳嘉遠的 中國大陸改革開放後競技體育政策之研究 (2008),提出因為有 中國大陸奧運爭光計劃、競技體育、體育政策的重點而找出了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目前我國首都應為南京的解答。

最後網站教育部說台灣首都不是台北、也不是高雄,而是... - FANSWONG則補充:北教大台文所專任教授李筱峰,12月3日上傳一張教育部的「公文」,文中提及「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目前我國首都應為南京,惟中央政府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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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目前我國首都應為南京,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刑法親親相隱的歷史、現況與比較

為了解決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目前我國首都應為南京的問題,作者趙萃文 這樣論述:

論文摘要系所名稱:輔仁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指導教授:黃源盛博士研 究 生:趙 萃 文論文題目:刑法親親相隱的歷史、現況與比較關鍵字詞:親親相隱、親屬相容隱、親屬拒絕證言、親屬拒證權、倫常條款、 禮教立法、期待可能性論文頁數:205頁摘要正文:本論文內容架構共分六章,茲就各章之內容,摘敘如下:第一章 緒論:設定研究範圍,並闡明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範圍與架構及研究方法與步驟,俾達條理分明,綱舉目張之功效。第二章 傳統中國親親相隱制度的歷史考察:鑑因法律規範的存否,往往受時間度、空間度與事實度所支配。探討親親相隱精神,自不應僅侷限於歷朝頒訂之成文法典,必須從律條本身的法意識、法文化、法

理依據及法律性質,乃至社會制度及運作實況等統合觀察,從「親親相隱」發展沿革(含相關詞義、經學與律學之融攝),與干名犯義的辯證,親情倫理在刑律上的考慮,以及親親相隱在封建制度下的弊端,進行探討。第三章 晚清以降法繼受與親親相隱思想的承與變:置重心於近代歐西刑法理念如何導入古老中國,又如何落實於具體的司法實踐中,以明其演進的軌跡與承轉的因果。由於犯罪內涵具有文化及價值觀念之相對性,親屬間的倫常犯罪係基於特殊目的而定之罪,依特別規定予以處罰,就實體法言,係屬刑事特別法,就程序法言,則為特種刑事訴訟之一種,惟二者在研究內涵上存有相互關聯,並互為影響,應在理念與現實間折衷;另從法、日、德、義以及英美等

西方國家立法例觀察其經緯,形成不同地區、不同法律體制社會中的對話,讓我們可以在傳統中國法制,找到好的體制跟西方當代法制進行融合。才有機會認識到如何在當代法律體制與傳統法律體制中進行取捨,進行謹慎而仔細的探討,有系統而詳盡的整理,找到一個可為當代人民帶來更多自由、平等與幸福生活的法律規範,並對大陸刑事法是否應回復親親相隱條款,提出個人之心得與建議。第四章 西方親親相隱思想與外國當代法例:試析西方「親親相隱」的歷史發展,當代主要國家之立法例,選擇性地透過舊法制之整理,詳述其沿革,尋找法史軌跡,從淵流動向究明其啟承,兼亦省察各國之最新法例,朝向近代自由主義思潮中的個人主體性立法等向度,加以整合採擷

,期能形成「親親相隱」規範之核心原理及完整樣貌。第五章 親親相隱的刑法理論與當代價值:對親親相隱的法理依據進行闡釋,藉由刑法謙抑性理論、期待可能性理論及法益保護思想,透過目前刑事法中該項原則的規定進行正當性分析,探討在刑事政策上之價值;並從中西法律傳統的暗合與比較中體現親親相隱的向度,另因科學解釋自然現象之規律,法律解釋人心之規律;所以,法律在研究和揭示社會現象本質,及其產生與發展之基本規律,藉以促進社會之進步。法學研究,是一種回應社會變遷下之產物,藉由實際之社會經驗,發展法學理論之深度與廣度。由此,本文將從犯罪的處罰、刑法保護法益、維護倫理價值等對親親相隱進行探討,並提出些許心得。第六章

結論:人倫價值是親親相隱的指導原則,是人倫價值優於真實發現及犯罪訴追,殆無疑問。此一體現人倫價值的親親相隱律條穿透古今中外,形成普世價值的精神,也形成價值同盟的圖像,至今在各國法制及思想上仍然存在,並具一定程度的重要性,豈是無因。然而民主法治會,任一法律所揭示之權利,均須以形成法律制度之方式來實踐,始有可能在制度下完善運作;親親相隱所涵括之容隱權與拒證權,俱屬法治國家所揭示之權利理念,無法盡然取決於普世之人倫價值,而終須回歸刑事法原理原則,惟有架構在法律體系下完成律條化,容隱權與拒證權的「效力完整性」才具備,才有操作和施行可能。當然,親親相隱亦必須維持因應社會演變和環境變動的能力,才能增益其

價值,提煉出更兼顧人權保障與人倫價值的親親相隱規制,進而能化為推動社會進步的動能。

中國大陸改革開放後競技體育政策之研究

為了解決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目前我國首都應為南京的問題,作者陳嘉遠 這樣論述:

中國大陸改革開放後競技體育政策之研究摘要中國大陸在改革開放後,可發現其經濟發展直逼著政治發展的改革修正,體育發展更是作為國際政治外交之開路先鋒。中國大陸在共產黨之領導政治體制之下,有相當豐碩體育發展成果,其顯示出是需要在政治體制支持方可達成體育迅速發展,所致中國大陸體育發展戰略與方法實值得分析探討。本研究具體目的如下:一、探求理解中國大陸體育政策基本的意義背景;二、探求理解競技體育:2001-2010年奧運爭光計畫政策的議題設置過程;三、探求理解競技體育:2001-2010年奧運爭光計畫政策之規畫過程;四、探求理解競技體育:2001-2010年奧運爭光計畫政策之執行過程;五、競技體育:200

1-2010年奧運爭光計畫政策之評估;六、奧運承辦與大陸體制改革可能性。本研究之理論與方法:為要暸解中國大陸當前國家機器的本質與運作,從帶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意識形態做出發點,來進行解析與論證。事實上,中國文化傳統原本即是集體重於個體,就算近代以來引進了各種西方思潮,且無論這些思潮是否成為某一時期的主流,其背後總是以中國要在世界上佔有一席之地的民族主義為潛流,尤其今日奧運爭光計畫能達成目的完成使命,其背後支相當大之動力,稱之奧運之民主主義。由於中國大陸體育發展,「國家機器──國務院體育總局」是扮演最重要的推動者,為其政治體制仍繼續以黨領國、政與軍的一黨專政,在控制經濟與政治改革,在以國家政府

為核心機器,相當順利有力的推動改革體育。本文研究應用組合主義作為分析理論,它亦稱之“法團主義,是作為一個利益代表系統,這是一個特指的理念、模式或制度安排類型。它的作用,是將公民社會中的組織化利益聯合到國家的決策架構中。在政治學上,組合主義和多元主義是一組對比的概念,它們分別代表公民社會匯集其利益,而與國家機關相連接的兩種制度安排。本文就研究所需,歸納出之研究方法,在資料蒐集技術方面,主要是「內容分析法」,再者為「放大心胸研究法」。在資料處理方式,主要為「質化研究法」,在分析立基屬性上,則主要是「個案分析法」,針對中國大陸競技體育政策,作始末、因果及現象之分析,上述社會科學研究方法如后:(一)文

獻分析法;(二)質化研究法;(三)個案分析法。本文研究發現與結論如下:一、中國大陸體育政策基本的意義背景:本文發現(一)在國際之體育的演進影響中國大陸卻發展出更先進之概念;諸如1.體育是人的基本權利;2.體育是健康的路徑;3.體育是國家的一種競爭力表現。(二)中國大陸體育組織體係黨的主導由體育總局執行;致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係以「舉國體制」在新中國的形成和發展過程中是必然的產物,也是合乎規律的,表現出對體育管理目標、管理功能、管理形態等方面的一體化的特徵,即「思想一盤棋、目標一體化、組織一條龍」。(三)體育政策發展的制約因素:1.政治體制、制度條件與政治文化;2. 社會經濟面環境的變遷;3. 國

際面環境的變遷;。(四)領導人體育思想:中國體育事業發展體育政策的選項設計指導思想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是指導中國體育工作的理論基礎。進而推動競技體育政策發揮體育運動之健身、國防、外交、愛國、政治、社會之物質與精神文明作用,將體育運動視為是國家工具,是歷代領導人相同的地方,只是在不同時期給予不同的政治目而已。二、競技體育:2001-2010年奧運爭光計畫政策議題設置過程中國大陸目前將國際競技體育賽會之運動項目,列入競技體育政策之對象社團,並在中央、省市縣等地方推展籌組協會推廣之,只要是有國際運動賽會,可發揚中國之民族主義與愛國主義之範圍地區都有它推展之價值。體

育政策的「標的群體對政策機關的威脅程度」與「標的群體間的合作關係」,就體育(學)的角度來看,彼此的互動並無明顯利害衝突,是低威脅並且具有高度的共生共存合作關係。三、競技體育:2001-2010年奧運爭光計畫政策之規畫過程當《2001-2010年奧運爭光計畫綱要》政策之目標之確立有三項如下:一、中國競技體育的總體目標;二、競技運動水準目標;三、可持續發展目標。則應用「選項之設計」的學理,予以檢視,基本上所關注的焦點有以下五點:(一)政策選項之設計的指引因素;(二)政策決策模式;(三)政策總體上應考慮的因素;(四)政策個體上應考慮的因素:1、政策問題本身、2、目標共識與衝突的程度、3、政策工具之選

擇、4、標的群體、5、方案規劃者本身、6、投入之資源。 (五)政策選項之「經驗決策法則」產生。四、競技體育:2001-2010年奧運爭光計畫政策之執行過程(一)黨指揮體育事業發展方向:從制定《2001-2010年奧運爭光計畫綱要》之依據過程,可理解出執政主管機關體育總局對競技體育政策發展設計出2001-2010奧運爭光計畫綱要政策,係根計國民經濟與社會之計劃方向,由上往下延伸所設計而成之計劃綱要。(二)舉國體制:從中國共產黨全黨組織系統與統治體系結構關係,分層負責來控制體育政策與體育事業之發展,分別以中華全國體育總會是推展全國群眾性的體育組織,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是推展競技體育組織,而中國體育科

學學會與教育部是體育運動科學重要之科教興國園地,配合了教育部之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推展學校體育,如此有系統慎密組織,也難怪乎能有所謂之「思想一盤棋」、「目標一體化」、「組織一條龍」而有利於更快地重點發展體育事業。(三)標的群體:中國大陸目前將國際競技體育賽會之運動項目,列入競技體育政策之對象社團,並在中央、省市縣等地方推展籌組協會推廣之,只要是有國際運動賽會,可發揚中國之民族主義與愛國主義之範圍地區都有它推展之價值。五、競技體育:2001-2010年奧運爭光計畫政策之評估本文是採用Dror個案調查之評估模式,依系統論之輸入、結構(即系統)、過程和輸出等四概念,所得到的四個評估面向,每面向再就其

涵蓋範圍設定其次級評估標準,總結評估中國大陸競技體育之《2001-2010年奧運爭光計劃綱要》政策發展,現況是政策產出明確,且日漸有成效,能達操作之確實性。均具高度的內政穩定民心政治上突顯出民族主義之愛國心與經濟可行性增大體育產業之發展形成第三產業造血功能,能夠讓中共日漸與國際接軌,在國際上提昇國家文化形象,並且讓古文明的中國提升在國際上文化地位與洗刷東亞病夫之恥。六、奧運承辦與大陸體制改革可能性2008年北京舉辦有特色、高水平的奧運會與殘奧會,是中國對世界的鄭重承諾,也是推動中國發展進步的重要機遇。為了實現這一目標、用好這個機遇,中國在借鑒世界各國舉辦奧運會經驗的基礎上,根據自身特點,採取多

種措施,既認真做好奧運會各項籌備工作,又借勢發展奧運經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但對中國大陸之體制改革有多少影響,相信中國大陸要走向完全的民主,還是有一條必須要走的道路。